因此大多数人都能淘到金沙,可却无法应付日常开支。努力数年,别说积攒财富了,大多数人甚至吃不饱饭,连一张回国的船票都买不起。
真正能发大财的,不是运气好,就是专业人士。运气好的淘金客,碰上一个金窝子,一天就能淘到数十两甚至是上百两黄金,短时间内,他们就能赚足后半辈子衣食无忧的财富。另一种是有专业知识的人士,他们懂得找矿脉,有目的的寻找金矿,这种人往往能发大财,他们会成为矿主,成为资本家。
发了财的人,无论如何都是留不住的。可是那些没赚到钱的,就很容易留下。因为很多人抱着发财梦出来,他们不甘心,他们本就是不甘心贫穷的人,如果安贫乐道就不会出来,没有发到财,他们更不甘心,不甘心就这么回去。琇書蛧
因此这些人只要稍加诱导,他们都能够留下。李靖给他们提供耕牛、种粮,和每户两百亩土地,让他们开荒耕种。东洲什么都缺,因为很缺人,所以经营农业也是有利可图的。许多在金矿区根本吃不饱饭的家伙,当开垦出几十亩地后,抱着老婆孩子,很容易产生惰性,变得不想回去。一户两百亩地,夫妻两无论如何是耕种不完的,足够他们下一代继续以土地为生。
那些淘金淘到连船票都买不起的人,就更不用说了,他们没有选择,只能留下。
不排除有种地卖粮,攒够船票,死都要回国的人,但大多数人看着一望无际的良田,而且是自己一滴滴汗水开垦出来的沃土,都不会舍得,或许他们老了,也会落叶归根,将土地交给下一代耕种,但他们的青春至少会奉献在这块土地上,这就够了。
根据李靖十年的经验,但凡得到了土地的移民,十家里离开的,不超过两家。如今他每年都能安置数千户,而且数量还在激增,因为淘金热吸引的移民越来越多,破产的淘金工也越来越多,或许明年,甚至今年就会有上万户留下,要为这些人找到合适的土地,是一个幸福的烦恼。
土地有的是,缺的是适合耕种的好地,农耕土地,最好位于河流附近,而且是平地,坡地容易旱,洼地容易涝,东洲目前还没奢侈到可以让宝贵的劳动力去改造土地,必须是土地适应宝贵的人力。
虽然找好地不容易,但相比无人可用,这算不上什么困难。只要投入精力,总能找到一块又一块适合耕种的土地,比在中州容易多了。
最便捷的手段,无非就是扩张,霸占无主土地,抢夺有主的农田。
扩张,意味着战争。
绍兴十年秋,已经常规化的战争再次打响,战争的一方,是李靖率领的大平原联军,另一方则是东洲生番联盟,战争的地点,在大平原中部,苦河(密西西比河)东岸到东北的五海(北美五大湖)之间。
虽然是战争,但李靖看着似乎一点都不焦虑,惬意的躺在自己的营帐中,躺在一张江南产的贵妃榻上,头枕着填充柔软鹅绒的丝枕,双腿搭在一个漂亮女子的腿上,那女子轻柔的帮他按着。
李靖舒服的哼唧着。
“王爷,松快些了没有?”
女子一边揉着李靖的小腿,一边柔媚的问道。
李靖嗯了一声:“老大,带着你果然是对的。要是带着老二、老三、老四她们,可没你心细!”
女子是一个十分正宗的中州女子,面部棱角分明,是北人相。不过长得并不算漂亮,皮肤显得有些粗糙。但跟东洲的番人女子一比,那就是天姿国色了,因为番女不但皮肤粗糙,而且黝黑,最关键的是,脾气哪怕跟中州北方女子相比,也显得过于粗犷。
女子听到赞美,笑道:“王爷可别这么说。妹妹们该不高兴了!奴婢可不像妹妹们,能骑马射箭,护王爷周全。也就能伺候王爷起居,最没用了。”
李靖笑笑,不置可否,女人嘛,就不能太夸,夸着夸着她们容易当真。他还不到三十,却自认为是御女能手,深谙此道。
前几年出征,他都轮换带着其他几个女人,倒不是他对这几个女子有薄厚之分。主要是政治因素左右,真说喜欢,他当然最喜欢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这几个姐妹花,他都不认为是女人,因为动起手来,他真的打不过任何一个。尤其是老三,那哪里是女子,哪里有女子敢骑马捕猎灰熊的?
带着她们出征,也不是需要她们保护,李靖虽然不是驰骋疆场的悍将,但也是真的上过战场厮杀的,绝非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这次带老大出征,跟前几次带着老二她们出征一样,是因为这次领兵的将领,是老大的亲兄长。
李靖每年北伐,兵力维持在十万人,兵力构成中,主力是他的嫡系铁骑和征服者家族的家军,大概三万人马,还有大量附属部落仆从军。
由于精锐主要是征服者家军,所以李靖索性将领兵职责托付给了这些家军将领,之前五年,都是出自密河李氏家族的家将统军,乃至李靖一度被看做是密河李氏的傀儡。
李靖自己知道,他跟密河李氏之间,只是同盟。他在东洲娶了四个妃子,全都出自密河李氏,号称密河四花。
这场联姻,他自己是不满意的,因为十年前来东洲的时候,他才不过十八岁,正是对姑娘颜值最有追求的年纪。而且常年长在扬州,见惯了扬州美女,家里又是豪门,看过的美女太多,真的是看不上密河李氏这样的征服者家族里的所谓金花。但他母亲一手帮他安排了这门亲事,以一年娶一个的频率,接连去了李家四姐妹。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母亲晏贞姑这样的女人很清楚,想让儿子在东洲站稳脚跟,离不开密河李氏这样的地头蛇支持。而十年前,密河李氏这样的征服者家族,也需要来自中州权贵的支持。
联姻之后,双方都得到了极大的利益。
跟李靖联姻之前,密河李氏虽然家军上万,征服了数十个东洲生番部族,可是十分困窘,上万家军,披甲的不足一千,常年跟生番战斗,家将年年死伤,寡妇赢门。
跟李靖联姻,准确来说是跟李靖代表的中州晏氏以及东藩势力中的李靖支持者联姻后,让密河李氏获得了大量物资援助,第一个女儿的聘礼就是一万铁甲。之后密河李氏迅速成为东洲大平原第一豪强,沿着那条他们称作密河的河流,从哭山到苦水之间,建立了一条长达三千里的堡垒链,修建了一百多座屯堡,光是像样的城池就有三十座之多。
有这样的资本,密河李氏有资格长期把持东洲统帅之职,但之前李靖可没有像这次这么放心过,因为李家那个老**终于死了,死于去年冬天。
被流放到十二都,再被流放到哭山东,一次次流放,依然能建立起如此规模的势力,李家的掌舵人不可能是普通人。
这个人的名字,第一次进入李慢侯耳中的时候,把他都吓了一跳,因为这个人叫李逵。
又是一个梁山好汉,不过跟水浒传中描写的有出入,因为这个李逵可不在梁山活动,而是在密州。此人本是密州一个下级军卒,曾是山东巨寇宫仪部下,后来宫仪被挞懒击败,李逵和军卒杜彦联合杀了密州知州造反,杜彦自封知州;后来杜彦出兵扩张,被宫仪打败,李逵杀了杜彦,盘踞密州,女真人来后,投降了女真人。
李慢侯北伐收复密州之后,李逵这样的叛将要么处死,要么就被流放到了美洲十二都。
李逵到了十二都之后,依然不安分,不久就又劫掠生番,在李慢侯整顿东洲秩序时期,被第二次流放到了哭山以东。
这种下层造反首领,都是有人格魅力和号召力的,到了哭山之东后,他依然带着数十个老弟兄,劫掠征服大平原生番部落扩张壮大。
只可惜征战过于频繁,最终要了李逵这条壮汉的性命,他去年冬天病死,死于一处旧伤复发。
李逵死后,他建立的势力请客瓦解,但分而不散,也没有发生内战,毕竟身在异乡,外部有更容易扩张的空间,犯不着内战,只是几十个兄弟瓜分了李逵留下的财产,分道扬镳罢了。
李靖的大娘子这次随军,他哥哥正是分享李逵家业最大的一个子嗣。几乎完整继承了李逵的嫡系人马,拥有一万家军。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大娘子这一房,赢得了李逵老弟兄们的支持。那些老弟兄,跟着李逵打江山,一个个都是小军阀,手里至少占着一两个屯堡,拥有数千到上万不等的部众。他们是李逵势力的核心,也是嫡系。他们支持大房,是因为大房跟他们一样,都是纯粹的中州人。
李逵的子嗣中,可不都是来自中州的。大多数其实是本地生的,李逵这种人物,荤素不忌。可不想李靖,对女人的容貌有很高的要求,李逵一辈子作乱,作乱到了东洲之后,身处生番的汪洋大海中,他又是一个慾望强烈的人,仅剩的一个从山东带来的小妾,完全无法满足他的慾望,于是就从征服的生番部族中,抢了不少生番女子。
这些女子为李逵生育了大量子嗣,男女加在一起超过百人,光是男丁就有四十好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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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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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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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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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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