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宋耻>第三百七十八节 兵制(1)
  耶律夷列此次西征,虽然是亲征,可实际上根本没有冲锋陷阵,他没有耶律大石的本事,他注定是一个守成之君。

  他的手下显然有能人,懂得进退。看到几十万敌人聚集起来,立刻就选择结束西征。并且大肆宣扬胜利,将从瓦拉几亚地区劫掠的财物不断运回。但在多瑙河下游密集筑城,守住一个立足点。让仆从部落看到以后能够继续发财的希望,尤其是给漠北人看的,这次他们出兵三万,只是一些老弱残兵,就是来看热闹的,但他们分到的财物可不少。这些人回去后,肯定会宣扬契丹大汗的慷慨。

  女真人拉拢漠北民族,集结四十五万大军的举动,不但对西方是巨大的威胁,对辽国和燕王势力也是巨大的威胁。

  辽国通过西征劫掠,继续拉拢漠北人,燕王却不能这么做。他只能防备,目前长城、燕山、阴山这三道综合防线坚不可摧。

  漠北人安享他们的劫掠财富,危机是解除了,可是威胁还在。

  万一女真人下次裹挟四十万大军南下,这道综合防线依然牢不可破,可北方的商道可就完了。失去商道,草原经济系统崩溃,会引发更大规模的劫掠。

  辽国试图用满足劫掠来维系漠北秩序,李慢侯并不认为这种模式可以持续下去。蒙古帝国也有崩溃的时候,在存亡压力治下,西方人的战斗力会快速提高。他们可能很长时间无法反击,但会加大劫掠的成本,当劫掠变成一种亏本的买卖的时候,漠北这股向西的大潮就要调转方向了。一旦向南,就会持续恶化,无法回头。

  八万大军显然已经无法保证安全,乡兵制已经瓦解,重建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大量农业人口已经离开土地,就很难让他们回头。ωωω.χΙυΜЬ.Cǒm

  基于募兵制的弊端开始显现出来,那就是动员太慢。英国人之所以能用募兵制这一套,建立庞大的世界帝国,美国人打完二战之后,转入募兵制,都是有原因的。英国是海岛,只要海防不破,就足够安全。美国则是没有敌人,两面大洋保护,同样有强大的海权保证。

  但中国是一个陆地国家,一面临海,一面内陆。古往今来,试图挑战陆海两条战线的帝国,都无一例外失败。

  现在这个挑战摆在了李慢侯面前。

  建立义务兵役制,是很多大陆国家的选择,这是唯一能让他们进行快速动员的方式。

  但条件不具备,缺乏那种严密的管理体系。可在局部实施的话,应该足够了。

  河套、燕北、辽东,都有大量固定在土地上的人口。他们又位于防线之外,应该可以进行快速动员,也十分必要。

  河套四部怨军退走之后,这里的主要人口,是以前安置的刘豫集团降兵,只有降兵,降将家族都流放去美洲了。这些人在这里经营,已经发展出了庞大的人口规模和经济基础。将以前乡兵制度的经验推广到这里,可以快速动员起二线部队。而且这里现在也是兵源地,拥有大量的退伍士兵和军官。

  燕北滦河流域,则是农牧结合,牛仲家族、田氏家族和一些燕云豪族在这里建立了庞大的牧场,他们专业驯养的马匹,在某些品质上,比契丹和草原上的群牧更加出色,因此草原上的赛马大会,他们总能获胜。而且他们驯养了大量驽马,驾车、耕田比草原马更出色。

  这些资本牧场的牧民,可以快速动员成骑兵。

  辽西地区则主要是四部怨军,也是半农半牧,而且自主性更强。一直就是半军事存在,只是承平日久,有些松懈,除了当兵的家庭,其他家庭跟普通百姓没什么区别。只是存在怨军传承下来的一些世袭官职,和平时期,这些官职,只是对平民的压迫。

  于是李慢侯提出了一套设想,在关外重建乡兵制,土豪带乡兵,积极训练。至少能保证二十万有基本军事技能的部队,一旦战争爆发,他们先护着百姓逃入关内,然后驻扎长城抵御敌人。

  可是他的方案竟然被东藩府的官员们反对。

  反对的理由是,没有必要如此兴师动众。认为关外地区的百姓,如今普遍经商,一旦进行日常训练,对他们的生计影响巨大,很快就会贫穷下去。如果要发军饷,那还不如征募更多的常备军。燕军的军饷,无法吸引富庶地区的百姓,但对于草原、岭南土司,还是很有吸引力的。甚至可以征募更多的东洲骑兵,现在东洲骑兵的质量不断提高,因为大平原的生番部落,已经学会了骑马。

  早期虽然一直禁止向他们输入铁器、马匹等战略物资,只提供盐茶等生活物资,但是养马的武将家族,总会有一些马匹丢失。广袤的大平原上,找都找不到。十几年之后,就开始出现了一些马群。而生番部族许多战士,从汉人这里学会了骑马打仗,他们退役回去之后,就开始驯养这些野马,于是战马进入了游牧生番部落手中。

  历史上,马匹就是这样进入北美的。当西班牙人稳定了在墨西哥的统治,进入北美地区的时候,他们发现这里有成群的野马和骑着战马的印第安人。马匹则是他们带去的安达卢西亚马的后代,是从墨西哥流失进入大平原的。同样的现象,还有成群的野化家猪。

  现在进入大平原的动物,是征服者家族们直接带到大平原的,繁衍和野化速度更快,不但有规模不大的野马群,还有大量野猪、野羊、野狗,全都是野化的家畜。这些动物快速成群,跟野牛快速消失有直接关系。

  北美生番以前捕猎野牛,只是为了吃肉。这些年开始,他们为了牛皮也开始追杀野牛,野牛群已经从五六千万下降到了三千万左右。骑上战马的他们,杀起野牛来更加方便,更加高效。

  这种行为根本控制不住,因为征服者家族对印第安部落的统治,是非常松散的。因为生番游猎,征服者家族只是在河流沿岸建立了一些据点,游猎到他们势力范围的生番给他们缴纳贡赋,可算不上真正的臣服,至少双方在理解上是有分歧的。印第安人大概看做了一种买路钱,征服者家族视作是臣服。这种分歧,始终在带来战争。

  而且生番部族的迁徙路线是不一定的,尽可能的绕开征服者家族的堡垒。因此这种征服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象征,是宣称的征服。这几年情况依然如此,不一样的是,征服的范围更广,已经越过密西西比河,进入了大平原东岸。也建立起了一些地方州府,最高行政机构是汉海都护府,沿河分布了三十多座军州。军州之下是三百多座都保,有三百多个武将家族统治。

  广袤的大平原,靠三百多个屯堡是控制不住的。但很多生番部落不愿意臣服,却愿意当兵。因为向屯堡提供武士,可以获取巨大的利益。屯堡会定期向他们支付军饷,一个武士的军饷,很多时候足够一个氏族维持生计。

  这就是大平原经济,很穷、很凶,很血腥。

  因为大量已经生活在马背上的生番氏族出现,让骑兵的质量快速提高,因此东藩骑兵扩大到了两万。继续扩大,基础也有,只是有些隐忧。

  这种隐忧也不是很大,远隔重洋,加上定期的退役制度,不会让这些强悍部族在国内形成关系。反倒是能让他们将旧大陆的知识带回去,直接提高生番氏族的文化。所以李慢侯同意继续扩大生番骑兵数量,扩大到四万。

  还有一些反对建立塞外乡兵的势力,比如以白鞑靼部大汗身份,在东藩府任职的李戎机。他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声称在狼居胥城驻扎三万大军,那个漠北民族敢南下?南下后,草场不要了吗?哪怕举族南下,一旦打输,还能回去吗?

  这倒是一个道理,草原人更了解草原。家眷、牲畜都可以一起带走,可大多数时候,出征的草原人不会这么做。他们会留下老弱看守牧场,放牧牛羊。如果举族南下,路上牲口要得死掉大半,万一无法取得战争红利,整个部族就完蛋了。

  要是以前,他们可能会这么选择,但现在,各大部族都修筑了大规模的城池。他们的城池修的非常好,尤其是蒙古人的不儿罕山城,作为圣城修建,采用从不儿罕山上挖来的石料砌墙,可以让全部部民在危险的时候,进入城中。李戎机认为,这是学他们白鞑靼部的。以前只有白鞑靼部在筑城,现在漠北民族都开始筑城。

  李慢侯倒不认为是简单的模仿,而是必然选择。城墙是高效的防御机制,能节省大量的兵力。草原民族在残酷环境下养成了实用主义原则,只要有利的,他们都愿意接受,他们的文化入水,古希腊人说他们是液态的民族。他们善于自我塑造,没有契丹人那么深的背景,也就没有那么沉重的包袱。蒙古帝国建立之后,他们在草原上还不是修建了哈拉和林大城,甚至被西方人称之为世界之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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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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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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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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