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宋耻>第三百五十节 安东王(1)
  李慢侯却从来没有这种担忧,虽然他治下的山东、燕云地区,开始朝着唯利是图利欲熏心的金钱社会急转,乡兵越来越没有战斗力,也越来越没有长期停在土地上的农民,大多数农村雇工成了短工,平时在城里务工,农忙回去收割,长期停留在乡村的长工,数量极少,而且还要负责日常维护农田设施,根本就没有闲暇。

  事实上已经没有战斗力之后,李慢侯并没有保留这个空壳子,而是直接废除了土豪带乡兵的廉价养兵制度。当兵是一项高风险的职业,因此廉价本就不符合经济规律,只能在特殊时期存在,比如经济化程度低的时候,劳动力不容易变现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廉价利用这些劳动力。但当劳动力市场化程度变高的时候,劳动力就会涌入风险低收益高的行业。当兵对大多数人而言,并不具备吸引力,哪怕军饷丰厚也是如此。

  李慢侯打造的社会体系,已经开始走向商业社会的大道,无法逆转,除非突然崩溃,否则只能沿着这条路走下去。

  在很多人看来,他的兵源,却是一半,甚至过半都是番兵。实际上他们是将广西兵也当成番兵来看待的,李慢侯却认为这些是可控的兵源。

  他用河东和河北西路,交换了两广地区后。广西的俍兵,就是他治下的百姓。尽管俍兵出自土司,可土司也是他的下属。

  按照他的习惯,他并没有对土司制度进行大改,而是潜移默化的建立管理体系。很多时候都是跟土司家族商量着来,土司不但不用交税,而且每年还能领一批军饷,名义上他们按照大小不同,手下有相应的士兵,实际上大多数土司只是干拿军饷,不养兵的。广西俍兵之所以战斗力强,是因为艰苦的生活环境,锻炼出了坚韧的耐力和强健的体格。而不是有什么严格的训练和铁一般的纪律。

  这些俍兵的军纪非常差。

  给土司发军饷,其实跟后世英国人给贵族军官发军饷而不管他们有没有军队一样,是一种制度,一种契约。拿了军饷,在战争发生的时候,这些土司就要拉出相应数量的军队来,就像英国贵族军官会临时去招募雇佣兵一样。

  拿了军饷的土司不养兵,都是拿来消费,可他们的地位让他们在各侗里有号召力,关键时刻他们能拉出能打的军队,这就够了。他们真的拿着军饷常年养兵,反而要让人担忧。

  这是土豪带乡兵制度的延续,不过土司们取代了土豪的位置而已。

  但燕军不可能只有打仗时候才存在,所以李慢侯也在广西募兵,不是通过土司,而是直接在各侗招募,按照一定的标准,挑选体格最强建,同时愿意当兵拿军饷的青壮。

  这些出生在广西山地之间的俍族士兵,实际上很容易训练,一方面他们身体强壮,虽然身材矮小,尤其是四肢相对短小,让他们拉硬弓不行,用强弩还是没问题的;另一方面,他们大多数是会骑马的,马不是好马,而是滇马这样的山地马种,骑术还不错,毕竟在山区骑马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许多俍兵是骑着滇马,穿梭在西南丝绸之路上的马帮子弟,或者受雇于马帮的保镖。

  不管经商还是种地、打猎,他们都是大山里的子孙,容易培养成好兵。于是他们开始大批进入燕军中服役,经过正规训练,骑上更好的战马,他们可以充当轻骑兵、山地骑兵,也是很好的骑马步兵。

  目前服役于燕军中的俍兵已经有两万人。已经有一批俍兵因伤、因病退役,他们会将军事文化带进封闭的俍侗中。土司们不但不会拒绝燕王在他们的子民中征兵,而且时常会为了兵额争吵。因为士兵的军饷,是一笔丰厚的收入,而各侗的兵额,是跟他们的军饷挂钩的。各侗的兵额有限,按照经过登记的壮丁数量摊派,壮丁多的,当然兵额就多,土司白拿的军饷也多,因此争的是壮丁数,只是每次清点壮丁,都是跟招兵同时进行的。而且每个俍兵,土司可以拿到一笔管理费,每年都有,大概是士兵军饷的十分之一,积少成多,一个侗如果能提供一百个士兵,土司就能得到对他们而言一大笔财富。

  燕王军马步兵总计八万,一直没变,因为需要防守的地方一直就那些。两万俍兵,已经占了很大比例。而川东兵也是两万,浙兵一直只有一千,只是存在性兵源,陕北西军兵额是两万。这些士兵之外才是真正的番兵,有来自东北的九千部族兵,来自东洲的一万生番兵,因此真正的番兵数量还不到两万,根本没有什么隐忧。xiumb.com

  真正使用番兵比较多的,实际上是水军。水军分河水师和海水师,河军始终只有一万,因为要防守的内河不多,河湖水匪如今基本绝迹,河军更多是在辽东的河流服役,负责维护漫长的航道安全,而且至少一半人是当地的渔猎部族士兵,比如兀者人和吉烈迷人。

  海军数量这几年持续增加,已经有五万海军,因为需要维护的海上航道持续延伸,而海军兵源是比较稀缺的,当海军跟当海商的收益很难平衡。因此海军中大量招募南洋番兵,有在吕宋岛招募的矮黑人,虽然身材矮小,性情还是相当彪悍的。吕宋岛矮黑人还没形成国家形态,以氏族联盟形势存在,一个氏族聚落称之为巴朗盖,是独有的巴朗盖文明形态。农耕的矮黑人在吕宋岛的山地上,开辟出了广袤的梯田,十分壮观。沿海的矮黑人性情悍勇,渔猎为生,而且经常劫掠商船,驾着独木舟、木筏子就敢抢劫大海船的族群,不可能不凶悍。甚至有一些矮黑人都开往跑到广东、福建劫掠。

  李慢侯的海军中招募了一万矮黑人水军,在船上作战,灵活更重要,力量只是其次。他们能在甲板上健步如飞,跳帮厮杀悍不畏死,这就够了。还有一万是从麻逸国周边各大岛屿上的巴朗盖招募的,这些却不是矮黑人,而是在最近几百年迁徙来的马来人。马来人更多是船上的杂役兵,矮黑人是敢死队。真正的主力,是一万辽兵,从辽东招募而来的亡命徒,这些人常年劫掠辽海周边,甚至也抢宋商海船,但只要没被抓到,就不能说他们是海盗,所以招募作为海军士兵是很好的兵源。军官、技术兵种主要来自东藩沿海地区,一共一万人,还有一万来自宋国的闽浙粤沿海,是伙夫、工匠等职业。

  绍兴二十年,灭金之后三年,燕王已经没进行过什么大行动了。三年时间,让他偿还了当初借下的一亿贯债务,事实上这笔债务如今已经不算什么。因为燕王现在一年也能收一亿贯税收了,但燕王的开销也很大。他追求的不是盈余,而是收支平衡,甚至可以略有赤字。

  收上来的钱,转手就花出去了。之所以用了三年淮债,这也是当初做的预算,每年换多少,都是有计划的。

  这三年来,辽东的发展比以前更大,贸易规模很大。交流十分频繁,这种规模的交流,让挞懒终于理清了思路,在年初宣布解放奴隶。再不解放,他担心他就没机会解放了。他帐下六万女真壮丁,每年流失两三千,根本承担不起这样的损失。而且在宋人经济冲击下,宋人奴隶数量已经下降到过去的一半不到。即便他不政治解放,或许再有十年,奴隶制也要走到头了,还不如尽快解放,卖燕王一个人情。

  反对者当然会有,大量女真老权贵维护这种体系,他们手里和亲族手里,拥有的奴隶最多。

  但老权贵的势力也在下降,以王伯龙为首的汉儿势力却在上涨。自从从燕京带着五千吃人坚守的汉儿军回到辽东之后,王伯龙就成为汉军的旗帜。挞懒为废奴做的每一次努力,都在加强王伯龙的势力。

  最早是十几万官方奴隶释放,虽然很多都逃了,可依然有数万人编成猛安谋克,被安插在了各地屯戍。生怕这些汉人叛逃,挞懒还很鸡贼的将他们的猛安谋克寨子跟女真人寨子混居,这些人自愿留下来了,就没打算逃走。在之后的几年中,他们的寨子渐渐成了隐匿逃人的场所,许多逃奴先是逃到他们寨子躲起来,然后跟外面的补奴队接上头,最后送出去。不用说这些寨子长期冒风险做这种事,肯定是分享红利的。

  他们也做奴隶贸易,奴隶制的存在,肯定是允许奴隶买卖的。他们将一些女真人手里的奴隶买来,然后将他们释放,当商队来的时候,通过商队将奴隶带回去。这赎金当然也不可能让他们来掏,东藩府每年拿出上百万贯在做这些事情。

  就像有些逃奴逃到辽南后不愿意走一样,有些奴隶赎身之后,也不愿意离开,他们就加入这些汉人猛安谋克中,成为户民。不到十年时间,汉人猛安从最初设置时候的五万来户,增加到了十万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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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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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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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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