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知道这样的勇士,在大东洲有多少。当契丹人、女真人、宋人去大东洲的时候,他们只知道,他们目力所及之处,所见之地,都是燕王之土,所见之人,都是燕王之民。跟宋国商人做生意的数十藩国,都是燕王属国。
燕王统领东洲万邦,设立了十二军州,其中已有三州,升格为府。燕王治下,城中人口过十万,才能称府,如齐州府、东平府、海州府、燕京府、淮阳府五府。燕王在宋国,才有五府,在东洲却已经有三府,所以没人知道,燕王在东洲有多大的势力。
只是不知道而已。事实上美洲人口依然不多,十二个殖民地中,也就是因为淘金热,才在旧金山湾哪里形成了三座大城市。不过这三座城市根本就是膨大剂吹起来的,如果不能留住这些人,无法持久。美国淘金热的时候,短期内聚集了大量人口数万的淘金小镇,当金沙枯竭,这些人口立刻牵走,甚至有的人在旧金山淘金之后,又跑去澳大利亚淘金,在世界范围内迁徙。
李慢侯将这里的第四都升格为四都府,又将在淘金之地的河边形成的淘金城市升格为金川府。四都府是按照大河口、海湾内标准挑选出的标准天然良港,是前往美洲淘金的第一落脚点,位置在旧金山湾里,之前十多年间,李慢侯往这里输送各种大节有亏的文官、武将和他们的家眷。
活下来一万多人,开发出上百万亩土地,积存的粮食根本吃不完。其他各个殖民地情况类似,如果是西方人,大概不会这么做。但管理这里的是农耕文化下的文官,他们对农业是有信仰的。这里的土地,也很适合开垦,最初两年不熟悉水情,开垦出的土地多次被涨落的河水冲回,后来他们在这里修建了数百里的防水堤,农田才安全下来。之后几年,粮食才开始自给自足,土地才开始大规模开发。粮食积存的吃不完,他们用来酿酒,跟经常翻过山脉的生番换野牛肉。
后来淘金热爆发了,到如今已经持续五年,涌入了五六十万人。全都是壮劳力,许多人跑去金川府淘金,确实有发财的,否则不可能持续吸引人口进入。只要运气不是太差,大多数人都能捞到黄金,最早淘金的发财的机会最大,一天淘到一二两黄金的,比比皆是。后来金沙越来越少,金窝子越来越难发现。开始出现大量劳作半年,一无所获的倒霉蛋。这些倒霉蛋为了来淘金,欠了不少债务。别说还债了,连回程的船票都买不到。于是流落下来,打工度日。
本分打工,其实也能赚到钱,虽然不会爆发。但还债其实还是可以的,做个三五年,就能偿还债务了。因为这里的黄金不值钱,在这里,一两黄金仅值一贯铜钱。但运回大宋,就是百倍的利润。所以攒个一二十两黄金,回到大宋也能做富家翁。
有一些精明的倒霉蛋,甚至能够发大财。他们在这里做买卖,将货物送到金川府,跟淘金人换金沙,利润颇丰。短短几年家资巨万的不少。脑子不好使,肯卖力气的,也能挣钱。这里土地不值钱,开几块生地,或者租几十亩熟田,种上蔬菜,也很好卖。即便是种粮食,也能赚到不少钱,因为随着人口涌入,本地的粮食开始不够吃了。南北各都的粮食,开始往这里贩卖,因此在本地种粮也是有利可图的。
各种手艺人,就更容易赚钱了,淘金用的木盆,瓦罐,都不愁卖。如果有一个巧手的媳妇,那就更好了。从南边来的棉花,经巧妇之手变为棉布,是能卖大价钱的。最初在这里,甚至跟黄金等价。
现在涌入的人口更多,但发财的机会更少。谋生依然很容易,但发大财的,往往是脑子特别好的,最富的,当然还是跟金矿相关的生意,这是支柱产业,当然容易诞生巨富。最富的,是一个山东来的金矿主,在山东开金矿破产,带着家人逃到东洲。淘金的时候,就攒下了不少金子。金沙枯竭之后,他雇人进山找到了金脉,开山挖金矿。手里的金子,大概比燕王还多。
除了靠金矿发财的,做贸易发财的人也不少。主要是本地人,所谓的本地人,指的不是生番,而是那些被流放,再也回不去的东洲流人。他们不少都做着官吏,领着俸禄。却不足以养活整个家族,他们的家人也要开辟土地,做工、经商。于是最早开始在各个都之间进行跨海贸易的,就是这些人。
淘金热让他们发了大财,运来各地的粮食,从大宋海商手里批发布匹,然后发卖到各都。东洲沿海的海贸,是他们垄断的。宋商跨海而来,很多只停留在一个两个口岸,批发了货物之后,就要返航。对宋商来说,赶不上风期,损失巨大,没时间浪费在沿海逐岸贸易上。
这些本就是文官武将家族的富商,从海贸中赚钱后,又建学堂,培养子弟。优势会一直传递下去,成为第一批东洲豪族。
这些东洲土豪,他们都是被燕王流放而来,他们会因此而反燕王吗?情理上应该,实际上很难。他们既是燕王的流人,又是燕王的命官。反燕王,意味着反他们自己。除非燕王失德,否则他们很看逃出这个体制。而且燕王几年前就开始收紧权柄,豪族肆意妄为的时代已经结束。
一些府学生已经开始来东洲做官,燕王利出一孔的体系,府学毕业的学生,要想做官,需要从军十年。唯一的例外是,可以选择直接来海外做官,而且只需要五年,一年当两年军龄。但之前需要在各地府衙做两年吏员,积累从政的经验。这些小吏之后成为东洲官员,报名者踊跃。第一个来东洲做官的官员,甚至已经回国做了高官。那是一个在军中苦熬了七年的学子,是第一批府学毕业后从军的书生。像他那样熬过七年的学生,只有五人。
军旅生涯是很苦闷的,对读书人来说尤甚,加上战争的风险,劝退了大量书生。第一批府学毕业从军的学生就很少,大多数人选择对抗,他们不相信东藩府敢不用他们。结果他们真的被弃用了,每一批毕业的府学生数量不等,早期只有几百人,如今已经超过千人。第一批学生中,一百来人只有二十多人应募从军。熬到第七年的时候,只剩下了五人。这时候燕王颁令,海外一年可抵军中两载。
这个在辽东做到了都头军职,前途渺茫的学生就报名来了东洲,他只做了一年就走了。以为路上来回路途算两年,他任职算两年,事实上他累积的军龄是十一年。回国之后,他立刻成为齐州府知府。这算是燕王治下最高级的地方官,在最富庶的齐州做父母官。好处自然是很多的,但能熬过十年军旅生涯的人,往往求的并不是私利,是有雄心壮志的人物。
这个七年时间只能做到都头的普通府学生,陡升高位,起到了千金买马骨的效果。燕王用十年时间向世人证明,不从军不做官的铁律。如今的府学精英,只要不想从军的,出海是唯一的渠道。因此远赴海外的学子众多,每年多达数百人。东洲这样的地方,甚至是要进行考试争夺名额的。
比东洲更受欢迎的,是南洋地区,其次是印度,最差的是波斯、大食。即便这些地方,也依然人满为患。大多数学生,只能老老实实从军,否则就得放弃仕途和野心,踏踏实实去做一介平民。
大量府学生把持了东洲官府的高位,当地土豪沦落为底层官吏,他们从十二都出发,开辟卫星殖民屯堡。成为保长、大保长、都保长这样的地方乡官。但他们上晋的通道并没有堵死,依然是燕王给他们划出的道,还是读书、从军、入仕。大量流官过去都是科举出身,学富五车的文士,不乏来自宋朝书香门第的名门望族子弟。他们自身获罪,已经无法改变,但他们的子嗣依然可以读书上晋。
东洲也有学堂,乡学、县学、府学。他们可以一路读到府学,然后奔赴山东,进行统一考试,能考入齐州府学的,就有了入仕的机会。开发东洲已经过去了十五六年,这样漫长的时间,足以让一代人成长,哪怕是在东洲出生的二代,聪慧的也能在十三四读通整个府学必修课程。更何况当年被流放的数以万计的官僚集团,他们都是拖家带口的大家族。他们来东洲的时候,就有一大批已经开蒙的子弟。
东洲开始向府学输送智力,甚至比江南地方都早的多,早在开发第三年,就有一个来自东洲的府学生。当时山东府学还不完善,招收的学生学得知识还比较传统,因此那些官僚家族的子弟,拥有很强大的优势。他们很容易通过府学考试,结果一发不可收拾,之后十年,从东洲走出去了上千府学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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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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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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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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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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