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宋耻>第三百二十节 生产民族(2)
  “毛皮!”

  李慢侯沉默了片刻后,给了一个肯定的答案。

  耶律大石疑惑道:“宋人喜欢毛皮?”

  他很怀疑,他的汉学功底,可能比李慢侯都深刻的多。

  李慢侯重复了一遍:“是的。宋人可以喜欢毛皮,但要做的漂亮一些。锦帽貂裘,半汉半胡是不行的。得做出宋人喜欢的款式!”

  这是一个让李慢侯头疼的问题,长城以北的草原地区,没有能够跟南方汉人地区进行对冲的商品,但他们又渴望汉地的商品,这种渴望长期以来以劫掠的动力体现出来。

  放牧生产,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只有毛皮。即便不能普遍使用牛羊皮等低等皮革,昂贵、稀缺的野生貂皮、狐皮、灰鼠皮和水獭皮也足够驱动一条繁荣的贸易线。

  对财富的渴望,是人类最大的行为动机,成百上千的哥萨克人,可以在夺取毛皮的激励下,从俄罗斯一直踏遍整个西伯利亚,直到东海。就是因为毛皮极为值钱,欧洲贵族可以为毛皮一掷千金。

  相比近现代欧洲贵妇的消费能力,中国人却没能支撑起一条毛皮商道,不是中国人穷,只是他们不喜欢毛皮。

  大石叹道:“羊脂沐发长不梳,羔子皮裘领仍左。狐襟貉袖腥复膻,昼披行兮夜披卧。”

  李慢侯道:“你倒是懂唐诗,我也是最近翻看过。”www.xiumb.com

  李慢侯翻看这些,就是为了发展毛皮文化,越看越灰心。

  大石道:“你们唐朝人开始,就把毛皮跟胡化看做一回事了。身穿毛皮,就是胡人!”

  大石说的很对,李慢侯翻遍了古代关于毛皮的文学作品,这些是最能代表文化走向脉络的文字,发现对毛皮保持好感的时代太过久远。从汉代开始,毛皮就开始逐渐跟草原牵上关系。汉人对草原人带着非常复杂的情绪,衰弱的时候恐惧,强盛的时候歧视,这都不是正面情绪,很难产生对草原文化的欣赏来。

  在汉地,也就陕北一带的汉人,冬季有穿羊皮袄的习惯,还因此被关中的陕西人鄙夷。

  李慢侯道:“你看看我身上!”

  现在是冬季,燕京也非常冷,为了来跟耶律大石会盟,李慢侯才从温暖的海州赶来,身上穿着华丽的貂皮衣,脚上踏着舒适的鹿皮靴。说着解开貂皮大氅,让大石看里衬,是丝绸制作的。

  又指着里衣:“羊绒的!”

  耶律大石道:“燕王费心了。可这也不是契丹服饰啊。”

  李慢侯恼道:“你想什么呢?兄弟穿成这样,可不是取悦你这个契丹皇帝的。我是给草原人找活路!我都快把自己给卖了,天天跟一群权贵推销草原货。我这一身,价值千贯。要是所有权贵都这样穿,草原人就不愁找不着生计,总惦记这到处抢劫了!”

  给草原生产找到方向,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草原民族的劫掠习性。

  耶律大石道:“这你可以放心,我契丹人早已知礼仪。”

  李慢侯叹道:“我当然放心你们契丹人了。不然我能让你回来?怕的不是契丹人,怕的是更北方的强族。你控制得了他们一时,总有控制不了的时候。到时候他们会先抢契丹人,再来抢我的燕云。再去抢老赵家的大宋。”

  在李慢侯看来,契丹人已经疲弱了。有人总结了一个历史规律,推给汉人,叫汉话虚弱症,指的是任何游牧民族,一旦汉化就会虚弱,认为汉文化骨子里是一种虚弱文化。宣扬这种观念的,大有人在,比如什么狼文化书籍。但这些人不是外行,就是别有用心。事实上,这跟汉化半毛钱关系没有,跟规模和生活习惯息息相关。

  游牧、游猎生活,有天然的军事性,一个草原人,正常成长起来,就是合格的战士,因此游牧、游猎民族,不需要投入任何训练成本,就能用最低成本养兵。另外游牧民族一旦入住中原,他们就迫不得已得接受一套更复杂的管理体系,而管理是有一种叫做规模负效应的机制的。任何组织,规模越庞大,效率越低下,这是受信息成本制约的,尤其在信息不发达的时期,建立庞大的中央集权政权,规模负效应非常明显,内耗非常严重。

  规模负效应和生活习惯改变,才是弱化游牧游猎民族的根本。如果单纯的文化能够改变强弱的话,回教化的印度人就该掉过头去暴打中亚民族了,而不是一次次被游牧民族南下。因为不管信仰什么样的文化,印度人都是农耕的,无法低成本培养军队。而且规模也比游牧民族大的多,加上管理效率比中国还要低下,一级一级封建主和种姓压迫,连中央集权的集中资源能力都没有,因此面对数以万计的游牧骑兵,印度人习惯了臣服。

  中国人最强势的时候,往往不是规模最大的时候,春秋战国时期,基于农耕的农兵制长期保持军事化的情况下,秦国、赵国,甚至最弱小的燕国,也能向草原开疆拓土。到了汉代,哪怕是汉武帝这样的雄主,为了灭掉匈奴,也耗光了国力。就是因为汉代大一统的规模负效应内耗太大,到了唐代,前期人口不多,农兵制依然能压制突厥。后期藩镇割据,这些小藩镇照样欺负契丹人这样的草原霸主。

  李慢侯发现,保持四五百万人口,就能让农业民族在规模和效率上达到优势。不止是中国,中外皆然。罗马帝国前期的扩张,后期的衰弱,都跟规模有关。

  如今契丹人也开始受到这种规模负效应的影响了,虽然他们本族人口不多,可以进行高效管理很动员,保持较强的动员能力。可是他们统治下的人口已经不少,阿富汗、波斯南部地区,都是契丹人名义上的疆土,被大石视作外部属国,向他进贡。

  这一套征服者体系,虽然人管理成本很小。可国土面积太大,依然存在规模负效应。辽国如今不需要直接管理数量众多的人口,却不得不经营地域广袤的国土。不管是控制商道线路,还是稳定四方边界,都是很困难的。

  契丹人过去建立的四季奈钵和五京制度,确实是为了管辖庞大国土的方法,但在当年就已经崩溃,否则不会有女真人的崛起。现在管理的国土面积,更胜极盛时期,已经到了游牧民族控制的极限。

  李慢侯认为,耶律大石要么放弃边缘国土的控制,要么放弃中央集权制。这样的抉择,在后来的蒙古帝国同样存在,蒙古大汗其实已经控制不住广大的领土,集权制已经成为一种制约。所以很快蒙古帝国就崩溃了,分裂出了金帐汗国等四大汗国。事实上如果不是分裂成这些汗国,蒙古帝国在西方的存在,是无法长期维持的。他们要么像匈奴那样,被中原帝国击退,举族西迁,要么像契丹一样,集中精力控制东方。

  已经步入衰退状态的契丹人,无论从侵略性还是从扩张性上来说,都比不上蒙古人,大石已经没有多少西征开拓的动机。历史上西辽击退塞尔柱帝国之后,就不再西征,就是这个原因。

  即便大石继续西征,军事力量上,像蒙古人那样打到欧洲没有问题,占领和经营,是不可能的。契丹人已经到极限了,从东到西需要走一年的疆土,已经将他们的弓弦绷紧,再也无法进一步拉开。

  契丹人一旦稳定下来,没有持续的的生产活动,靠骑在别的民族头上喝血,是无法长久的,崩溃就在一两代人之间,比如八旗子弟的腐朽。李慢侯希望能将契丹人转化成一个生产民族,借助契丹人在草原民族中的文化影响力,逐步将草原文明转化为生产文明。

  所以他千方百计的,挖掘草原的生产潜力,他的军队,已经全部采用皮靴这样耐磨的鞋子、燕云地区规模庞大的武器生产,也从草原上采购原材料,比如穿制铁甲的皮绳。

  但这些都无法形成规模,而且很难在普通民众中推广开来,李慢侯以身作则,试图将草原原料跟中原人的消费品联系起来,最后发现,唯有皮毛是唯一有希望的。虽然苏轼的“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依然带着浓厚的游牧狩猎气息,但至少是能接受的一种事务。

  “毛皮可能不行。你身上的绒布,倒是细密。那个部族织的?是波斯绒?”

  耶律大石的眼光倒是毒辣,一眼就看出李慢侯身上的羊绒值得推广,北方草原上的羊,主要是肉食,羊毛并不好,牧人用来制作粗糙的粘毛可以,纺织成毛布,很不舒服,皮糙肉厚的牧民都更喜欢穿汉人的布料。

  李慢侯摇摇头:“别想了。你们做不来的。这是山羊绒,吐蕃草原上有极少的产量,比黄金还贵。我千方百计引种过,养不活。而且还坏草场,吃草连草根都吃了,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后世的羊绒,用来专指山羊绒,最早发源于喜马拉雅山以北的藏地高原上,分布极少,外地很难引种。到了近代,才开始繁育出适合其他地区生产的藏山羊。即便推广开来,也没什么太大的意义,因为产量太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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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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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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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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