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宋耻>第三十节 收编义兵
  林永、牛仲带人压在土坡下,土匪带人守在土坡上,用手推车等作为屏障。

  “老单,快些,神臂弩准备好!”

  老单叫单穿,名字李慢侯起的,是一个弓手,手下练了一都弩兵。

  弩没有弓射速高,射程倒是差不多,甚至更远。可是弩兵更好训练,一个弓兵,不是从小练习,很难成为一个好弓手,弩兵要求就低多了,因此没有选择,李慢侯只能训练弩兵作为远程攻击手段。

  老单听到招呼,同样没请示李慢侯,就吆喝自己的手下,取弩上弦,列阵出击,赶到牛仲身后压阵。

  这些西军眼里都没有上级?

  他们自己就互相配合上了?

  是看不起他这个主将?

  李慢侯的不快本能的冲上心头。

  但又发现一些不一样的美感,这些西军老兵指挥的部队,互相之间配合默契,仿佛已经打过很多仗一样,有些阵型都没在平时练过,而是因地制宜,临时组建的。平时训练,几千人排兵布阵,气势很大,李慢侯以为那就是真正战场的队形,今天看来,未必如此。可能大型会战用的上,这种小型战斗,遭遇战,或许根本无法套用任何理论。这些西军老兵,肯定也不懂什么理论,他们这些互相配合的经验,都是战场上摸爬滚打出来的,也未必都是他们自己摸索出来的,而是他们的前辈摸索出来,一代代传下来的。

  这就是军事文化,很有传承,就像瑞士雇佣兵,在欧洲最乱的时代,瑞士人步兵方阵排的最好,几百年都如此,就是因为一代代传承的优势。

  李慢侯此刻对自己从西军里挖来这些老兵,发自内心的满意,觉得自己做了一笔最划算的买卖。仅仅通过养几十个西军老兵,就将这些不知道多少人付出生命试验出来的经验,嫁接到了自己的部队中。

  其他老兵也各自指挥自己的手下,裂开阵势,分成两个侧翼,把土坡围了起来。

  这时候李慢侯已经走到了最中间,牛仲、林永的骑兵都在这,他们现在已经退了下来,在他们前边,是一排盾兵,盾兵后面,是一排弩兵。

  “林都头,现在怎么打?”

  李慢侯问道。

  林永道:“大人想打成什么样?是要杀敌立功,还是剿灭土匪?”

  李慢侯道:“不都一样吗?”

  林永摇头:“要是想杀敌立功,慢慢攻上去就是了,这些最多跑一半,女人都能留下。要是打算彻底剿灭他们,就得招降。不可能杀光的。”

  李慢侯继续请教:“要是攻上去,我军是否有死伤?”

  林永道:“他们已经结成阵势,强攻肯定是要死人。不过也死不了几个,我们有厚甲,那些乌合之众杀不死几个人。”

  这已经是单纯的讨教经验,李慢侯并不喜欢杀人,杀人只是手段,止暴才是目的。

  刚才那个农民在自己眼前被杀,他已经想明白了,那人并不值得同情,做了土匪,谁知道他手里沾了多少血。他们已经成为失去秩序的流民,如同人体内的癌细胞,不加制止,会扩散的到处都是,最终人会死亡。流民的滚动灭亡一个国家的例子实在太多。

  但他们变成流民,并不是他们自己的意愿,如果能在家乡好好的种地,谁会当土匪。止暴就如同治疗,将癌细胞重新转变成正常细胞,只要这个过程能实现,没必要多杀人。至于这个过程中谁会被杀,谁会重新恢复秩序变成良民,那只能靠运气了。

  “大人,拿主意吧!”

  林永催促道,颇有些按捺不住,不过现在已经不存在什么战机不战机的,他此时知道请令,让李慢侯颇为欣慰,如果再擅自行动,就太说不过去。李慢侯自己都无法给他们辩解,非得处罚几个人不可,不然就真的没有军纪可言。

  “招安!”

  李慢侯道。

  林永颇有些失望,大声喊道:“对面的听着。来个说话的!”

  牛仲则是满面春光,今天第一次跟这些人交手的,其实是他压后的步兵,打这些人不难,可对方冲近后,看到护军阵型严整后,就一溜烟跑了,牛仲带人怎么都追不上。这些人骑驴的水平可不低,他是正经的骑兵都头,可却一直没有合用的骑手,那几十个西军马兵被李慢侯借走,看来是不会还了,眼前这些人如果招安,肯定是他的人。

  对面沉默了片刻,走出了一个人,走到半坡就停下来,拱手叫喊:“某乃义兵,没角牛麾下花马刘是也。”

  李慢侯从盾兵的肩膀上看过去,这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壮汉,打扮的花里胡哨,穿着麻布裤子,上面却套着绸衫,头上带着低级军官的头盔。

  林永继续喊着:“花马刘,你的花马呢?”

  林永说话痞气十足,逗得众士兵笑起来。

  花马刘也笑起来:“死了,在这里呢!”

  说完拍拍肚皮。

  林永道:“你要战要降?”

  花马刘道:“某要走!”

  林永道:“你走的了吗?”

  花马刘挥手,他身后几个同伴推出几辆推车,上面鼓鼓囊囊对着几只麻袋。

  “兄弟抬手。放某一条生路,日后定当厚报!”

  这是花钱买路,也不知道用这种办法他躲过多少次追捕。

  林永道:“厚报就算了。你的东西都是爷爷的,你的人头也是。想留着喝酒,还是让爷爷拿去请功?”

  花马刘发狠道:“想要某的头,你就来试试。”

  林永看向李慢侯:“提辖。打吧,谈不拢了。步队压上去,他们准跑。放马队抄后路,能拦下大半!”

  这时候李慢侯走上前,让盾兵让出一条路,径自走到阵前。

  “好汉。哪里人?”

  他听着人口音偏向山东。

  “京东人!”

  “打哪来的?”

  “说不清楚!”

  “往哪去呀?”

  “往京东去。”

  李慢侯套了一下近乎,然后通牒:“杀掠百姓,你犯了死罪。跑到哪里都是死。我给你个活路,跟我走,给你个出身。不然,明年的今天,就让你儿子给你上坟吧。”

  花马刘笑道:“某还没儿子。明年兴许就有了。”

  说完回身看了一眼,身后的土匪竟然爆发出笑声,也不知道他们笑什么,这心态倒是不错。

  李慢侯也笑:“那你就更不能死了。跟我走吧!”

  花马刘冷哼:“想杀爷爷,你就试试吧。”

  果然是一个说不服的顽贼。

  李慢侯叹道:“我数到十,若是不降。那就厮杀吧!”

  然后转身,对着单穿小声道:“我数到十,射死这贼头。”

  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他是懂得。

  一!

  二!

  三!

  冲着距离自己两百米外的花马刘喊起来,这个距离,射死他的概率不高,但已经在神臂弩的射程范围内,如果齐发的话,总有一支箭会要了他的命。

  四!

  五!

  六!

  气氛开始窒息,双方似乎都在做准备,花马刘频频看向后方,但李慢侯没走,他也不好回去,否则弱了气势。

  身后的牛仲等军官都喊李慢侯回去,担心对方会放冷箭,尽管没发现对方有会射箭的,可万一有呢。

  七!

  八!

  九!

  李慢侯一直站在阵前,盯着花马刘,如同熬鹰一样。

  “好了,别数了。降了,降了!”

  花马刘丧气的喊道。

  接着一个妇人从他身后的推车后走了出来,将花马刘拉了回去,看那妇人的样子,似乎大着肚子。

  李慢侯大概明白了什么。

  喊道:“既然降了,就扔了兵刃,走过来。”

  对方阵中又沉默了片刻,妇人拉着花马刘率先走出来,将一杆长枪扔到了他们阵前。慢慢走下来,接着一个个扶老携幼,其实主要是带着妇人走了出来,来到李慢侯他们阵前,如同放弃了反抗的羔羊一样丧气。

  林永在后阵不经请示,已经带着马队飞奔上了突破,占据了有利位置。花马刘他们神色开始紧张起来。

  李慢侯请花马刘过来说话,也让自己的士兵收起武器,双方依然保持一定的距离。

  还是那妇人拉着花马刘过来,花马刘一脸不情愿。

  “奴家张氏,给官爷请罪了!”

  妇人走到李慢侯身前跪了下来,还不断拉花马刘的手,花马刘也不情愿的跪下。

  李慢侯走过去扶起两人。

  简单的问起话来。

  花马刘却是是一个草寇,本是山东东平府一户富商家的伙计,常年跟着东家往来于开封东平之间,做的是牲口买卖,因此不但会骑马,而且会养马,赶车这些本事。

  运气不好,赶上开封围城,东家死在了开封。金兵退走后,他带着十几个伙计,一起往东平逃去。结果路上遇到了土匪,不但劫了他们的盘缠,还把他们也给掳了。后来土匪发现他们这些人会照顾牲口,就留下养骡马。久而久之也混成了小头目,跟着一起打家劫舍。

  混了一年之久,他们的匪帮被杨进吞并了,花马刘不但没有受影响,反而水涨船高,成了一个马队头目。带着一群喽啰,负责探路,搬运营生。接着杨进又被宗泽收编,跟着杨进一起成了官军。可没有进开封,而是留在开封郊外,时不时出击骚扰一些金兵打粮的游兵。

  这样的正经日子只过了一年,宗泽那个老头就自己把自己气死了,宗泽在的时候,兢兢业业恢复开封经济,不但搞活了经济,还积攒下大笔钱粮准备北伐,宗泽一死,继任的杜充立刻断了给城外这些义兵的供给,义兵不是叛了就是散了。

  花马刘就是那个时候趁乱散了的,带着他的心腹喽啰,到处打家劫舍过活。时而河南,时而河北,抢了不少财物,包括这个娇滴滴的娘子。

  这小娘子是有主意的,是大名府一家小地主家的小姐,读过书,能识字。被劫后,竟然任命,跟着花马刘到处劫掠,还帮他出主意,就是在小娘子的劝诫下,花马刘才过了河。小娘子说河北迟早不守,不如去河南过活。

  过了河后,沿着梁山泊西侧,避开大路一直南下,打算劫够了财,返回东平过日子。没想到在回程中,被李慢侯他们给追上了。

  花马刘不打算投降,他跟官兵混过,哪怕是跟着宗泽,日子也过的紧巴。远不如现在逍遥自在,也不是没跟官兵打过,今天这伙官兵看着不一样,愣头愣脑,猛打猛冲,给他一下打蒙了。就想破财免灾,花钱买条路。以往,他只要摆开死扛的架势,在扔点钱财,没有官兵跟他们玩真的,可今天这伙人非要招降他们。他老婆竟然也劝他从了。

  “既然降了。往后就跟着我。保你有个好出身。”

  李慢侯听完这些故事,心里感慨,招降这样的人真的对吗?可不招降他们,全都杀了,就对吗?

  很多事情他都想不明白,这是一个没有道理的乱世,既然宗泽能收拢他们,意味着收拢他们至少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的。

  为了保证这些人不会降而复叛,打散他们的队伍是必须的,但不是眼下,先将他们带回去再说,等回了军营,就不怕他们造次了。

  接着跟花马刘两口子交代,让他们约束部下,跟他们一起回扬州。同时告诉了他们,自己是驻跸扬州的公主护军统制,以后他们就是公主护军的一员了。没想到报出十分后,花马刘大叹一声,说要是早知道是跟着公主,他早就降了。

  赶到楚州的时候,众人对着淮河纷纷惊叹,李慢侯却心里一惊。

  淮河水变浑了!

  他马上想起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东京留守杜充掘黄河,黄河夺淮入海,从此不复北流,淮河流域从过去最稳定的一个水系,变成了最反复无常的一个水系,两淮不复为富庶之所。m.xiumb.com

  李慢侯皱起了眉头,这件事很难评判,杜充掘黄河,淹死了二十万人,却没挡住金兵南下的脚步。杜充非但没有因此受罚,反而以此立功,被认为迟滞金军,被赵构封为宰相。

  李慢侯不想评价,是因为掘开黄河,确实让杜充成功的再次守住开封近一年,开封守得住,运河就安全了。而皇帝在运河沿岸的南京,不管是现在的赵楷也好,历史上的赵构也罢,这间接的意味着杜充掘黄河保护了他们。

  李慢侯更担忧的是,杜充掘开黄河的原因背后,意味着金兵再一次南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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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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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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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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