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必!
李慢侯刚才想明白一个道理,人是社会动物,一个人之所以能在社会上生活下去,不是一个人有多么厉害,而是会合作,可以为别人提供自己擅长的服务,换取别人同样提供他们擅长的服务,于是能活下去,而且活的比一个人更好。
跟那些没头苍蝇一样的难民一起出城,靠什么活?
包袱里的一百两黄金?恐怕不行!
有很多道理,是必须要有智慧才看的明白的,人类的本能跟动物一样,完全凭借本能,没头苍蝇一样逃窜,生死其实就只能看运气了,是一个概率问题。李慢侯都惨成这样了,他可不相信那种小概率的好运气会砸在他头上。
既然第一次开封保卫战金兵没能进城,开封城虽然不是一个最安稳的地方,但却是唯一一个李慢侯能确定的安全之地。那为什么要放弃这个安全之地,而去冒着不知名的危险,去其他地方呢?
因此李慢侯立刻返回了城内。他相信,那些盲目出城的百姓,其中很多会在艰难困苦中自己领悟,于是在开封解围后返回,当第二次开封围城的时候,他们大多数都选择了留在城里,因为他们已经明白了,与其去野外逃难,反倒是开封城是最安全的地方。当逼入绝境的时候,他们选择了拿起武器。
如果史书记载为真,这些开封人最后爆发了极大的勇气跟金兵战斗,只可惜朝廷卖国,背叛了这些百姓,向金兵投降。
历史是个小媳妇,李慢侯是不全信历史记载的,有时候也不一定是史官作假,只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立场,难保史官不是真正那么认为的,可史官的视线也是有局限性的,不可能完全公正。至少在这件事上,李慢侯绝不相信,几十万未经训练的乌合之众,就能将金兵挡在城墙上不敢进城。
只不过是金兵不想冒险,他们的目的是榨取钱财,通过威胁让大宋朝廷给他们源源不断的送来金银女子是最保险的做法,一旦进城自己抢劫,效率未必更高,而且士兵分散开来进行抢劫,深入一处处街巷,跟这些已经领了武器,并且在王安石保甲法方式组织起来的一群保护自己财产的保甲士兵短兵相接,损失恐怕比在正面战场上跟宋军厮杀还大。
因此金兵不进城,不是打不过百姓,而是继续打不划算。这是经济账,而不是军事仗。
继续沿着御道向北,蔡京是官员,居住在内城。
结果就在进城前,李慢侯看到了一个奇景。
一大群装备精良的禁军开道,后面是六马拉的大车,呼啦啦往南而来。
为首的士兵高喊着,“御驾亲征,百姓退避”。
皇帝要御驾亲征,这倒是奇了!李慢侯记得他看过的史料中,宋钦宗也不是一个勇敢的皇帝。
御驾马车走的很慢,就在城门处被人拦住了。
一个文官模样的大臣拉住了车辕,跟车驾里的人说着什么。
李慢侯远远的看着,不敢近前,看情形,大概是这文官在阻拦皇帝御驾亲征,这是哪个奸臣?皇帝亲征,此时能极大的鼓舞士气。
只是李慢侯有些奇怪,河北、河南防线全都崩溃了,皇帝带这些禁军御驾亲征,似乎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最佳的选择当然是留在城里,凭借坚城抵抗。史料中也没记载宋钦宗御驾亲征打败金兵啊,难道历史改变了?
正暗自猜度着,突然那文臣跑向了前面的众多马步禁军,冲他们高声喊起来:
“众将士。你们愿抛下你们的妻儿老小?你们愿逃离开封府?”
这些禁军,已经在开封府落户几代人了。宋代开国之后,实行的是轮番制度,聚天下强兵于开封,守内虚外,目的是防止地方武将做大。但边境也需要人守,因此定期将禁军调往边境轮戍。调兵不调将,史书评价说这造成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恶果,导致宋军战斗力积聚下降。
李慢侯认为这是扯淡,北宋前期实行轮戍制度的时候,虽然打不过辽国,可也没输。打不赢不是宋军不行,而是辽国太强。最重要是宋军缺乏军马,这在冷兵器时代,几乎是一个无解的难题,谁的骑兵强谁就强,这是铁律。至于兵不知将、将不知兵,这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现代军队哪一个是靠着将军跟士兵的私人感情提升战斗力,那是土匪,是军阀部队。
反倒是后来因为频繁轮戍成本太高,“聪明”的北宋文官们废除了轮戍制度,东京禁军就一直驻守汴梁城,结果在繁华的汴梁市井中日益腐朽。到了六十多年前,王安石变法的时候,东京禁军已经腐朽的完全不能打仗,所以王安石才要变法。
由于早就没有了轮戍,这些东京禁军全都是京城户口,正经的首都人,全家老小全都在汴梁城,他们自然是不情愿扔下家人逃离的。
因此齐声高喊:“不愿!”
逃离?
李慢侯此时一愣,不是御驾亲征吗,怎么成了逃离?
李慢侯明白了,看到老子宋徽宗“东巡”去了,宋钦宗这个儿子也没胆量留在东京汴梁死社稷,也打算效仿,只不过逃跑的借口比老子太高大上,他要“御驾亲征”!
士兵们被文官问的不动了,那文官再次跑到御驾前,跟车里的人,大概率也就是皇帝说着什么。
看到这画面,李慢侯突然想起来了。
“这是李纲!”
依稀记得在某个史料中看到,宋钦宗有过逃跑举动,被李纲阻拦了。李纲告诉宋钦宗,军人都是汴梁人,若是出逃的路上,他们逃跑的话,谁来保卫皇帝?这才打消了皇帝逃跑的意图,被迫留在了首都。
原来是这么个御驾亲征!
李慢侯感觉自己看了场猴戏。
可回味却十分不是滋味。
皇帝如此,让官员怎么办,让军队怎么办?
有这样一种观点,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绝对君主制是一种非常理想的政治制度,因为他满足了经济学的产权原则,经济学认为,只有产权明确的产业,才会有尽心尽力的负责人,才能可持续的发展。
宋朝皇帝确实是这个封建王朝的最大责任人,可这个责任人只想享受权利,遇到负责任的时候全都想跑,什么玩意!
李慢侯本来还不太相信史书中记载的一些细节,或许细节会失真,但史官当时的感受,传递的情感却不会。这样一个皇帝,确实有可能会出卖百姓。
此时的李慢侯依然站在一个局外人,一个中立者的角度来看待这些事情,他仿佛在翻看史书一样,带着强烈的上帝视角,来这个世界二十多天了,却始终没讲自己看做这个世界的人。
他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因此愤恨过后,立刻拉着金枝就走,他要负责的,最多也就是身边的人。
原路返回了蔡府,蔡府依然慌乱。
突然看到两个人在斗殴,其中一个还是熟人,正是看守过李慢侯的张三,他带着他那帮兄弟,跟另外一伙人扭打在一起,李慢侯二话不说,扔下金枝就冲了上去。
张三这边是八个人,那边只有六个,双方都拿着哨棒,可实际上都打的没有章法,互相撩着,却没几棒子打到对方身上,倒更像是吓唬人。
李慢侯这个生力军从侧面猛冲过去,一脚踹翻一个人,撞到了两个人,接着扭住了一个人,如雄狮入羊群一样,瞬间将对方的带头人擒住了,并且抓到了张三这边。
张三都傻了。
“爷爷,您还在啊?”
李慢侯点头:“怎么回事,怎么打起来了?”
张三冷哼:“这些是街上的痞子,竟敢来抢咱蔡府的财货。”
被李慢侯勒住脖子的痞子喊道:“什么你们蔡府,蔡京老儿都跑了不说,这老贼现在也自身难保了,蔡府早晚抄家!”
此人的话提醒了李慢侯,将他放开:“都滚!”ωωω.χΙυΜЬ.Cǒm
那人身材不高,看了高大的李慢侯两眼,愤愤的一摆手,招呼手下人去其他地方发财去了。
地上散落了一地的物件,大都是一些衣服,没什么真正值钱的东西。
“就为了这些东西?”
李慢侯问道。
张三招呼手下一边捡东西,一边回答。
“爷爷,您是不知道,这些可都是蔡府小姐少爷们用的上好料子,放到平时,可值老了钱的。不是宫里赏赐的,至少也是制造局的官用。”
李慢侯点点头,蔡府也就能捞点衣服之类的,真正值钱,并且能够带走的,都有组织的搬运走了。
但对这些东西,李慢侯却不感兴趣:“都是一些垃圾。张三,想不想发财?”
张三猛点头,他是汴梁城的土著,蔡府招来的低等家丁,没什么背景,蔡京逃跑的时候也没带他,带他他也不会跟着走。
“爷爷,瞧您说的,发财谁不想啊。怎的,您有门路?”
李慢侯道:“当然,不然我说什么。”
李慢侯帮张三,目的并不单纯,说实话,他从小到大还真没跟什么人打过架,刚才不管不顾就冲了上来,没有特别的激励,他是不会那么冲动的。
在城外的时候他就明白,想活下去,度过难关,靠他一个人是不可能的,他需要帮手。恰好碰到了张三这些熟人,只能先拉拢他们。
“厨房你们知道吧?”
李慢侯问。
“我知道。”
跟张三手下一起在地上捡衣物的金枝突然喊道,她确实知道,她去过不少次。
“那就去厨房。”
一群人呼啦啦跑向前院,蔡府很大,蔡家子嗣众多,除了老大蔡攸早早得到皇帝赏识,赏了宅院,其他兄弟都跟蔡京住在一起。
因为人多,蔡府的厨房极大。有一则传闻,某个文人,在街头卖了一个妇人做小妾,妇人说他是蔡京家包子厨的人。有一日文人让小妾给做包子,小妾却说他不会,文人疑惑,问她不是在蔡京家做包子的吗,小妾说,她只是包子厨里切葱丝的。
这个笑话说明蔡京家的厨房非常大,做包子都有专门的厨房不说,而且分工十分明确。尽管故事可能是假的,却是作者对蔡京这样的权贵家庭的认识之上编出来的。
蔡京家的厨房当然没有故事中那么夸张,但确实很大。各方各院都有小厨,但蔡府有一个总厨,蔡京常常办宴会,这是一个很庞大的厨房,光各地厨子就有百人,比后世一个大酒店的厨房还大。因为他不仅每日供应蔡府上下近千人的饮食,还常常要为大批达官贵人制作复杂的宴席。
厨房这里竟然没什么人,别人的眼光大概都盯上那些蔡家遗落下来的衣服布料,或者花瓶瓷器等物了。
“找找,看有没有粮食?”
粮食才是李慢侯最大的目的,等金兵兵临城下,开封断了外援,手里有粮才不会饿死。到时候谁手里有粮,就什么都有,粮食等同于生命。
“放肆!”
一声暴喝,突然从厨内传了出来,一个膀大腰圆,肚子尤其圆得矮胖中年汉子跳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把发亮的菜刀。
张三他们吓了一跳,看到刀也害怕,不敢再动,都拿着哨棒,对着矮胖汉子,互相威胁。
“仗着人多吓爷爷?”
矮胖汉子色厉内荏,突然朝后面喊了一声。
又有两个年轻汉子跳了出来,手里同样握着菜刀。
李慢侯并没有上前,而是将包袱放在一旁的厨案上,将自己的头盔掏了出来,动刀了,安全第一,粮他是一定要抢的,即便要动手,也不能退缩。
“别打。别打,郑大官是我!”
金枝躲在后边叫喊起来。
矮胖汉子认出来了:“金小娘子。你怎的在这里?”
打群架这种事,有熟人就很难打起来了。
金枝走过去跟郑大官攀谈起来。
张三此时看到张大官身后一个瘦高汉子,好奇的问:“这位兄弟,高姓大名,看着眼熟啊。”
瘦高汉子道:“我是高桥东,你怎么称呼?。”
张三道:“桥东?哪个桥东?”
高桥东道:“西水门便桥东。”
感情这汉子是用地名起的名字,父母够省事的。
张三道:“嘿,巧了。桥东草席张听过没?”
高桥东点头:“谁不知道啊,好手艺。不过有日子不见了。”
张三叹道:“那是我爹。谷雨前得痨病死了。”
“可惜了的。嘿,那你不就黑腚小二吗?”
张三尴尬道:“小时候光腚蒯草,被一条菜花蛇咬了。没钱看,生了黑疮,流了好些年的浓水,早都好了。爷们可不是小二,上头两哥哥,夭了。在下行三,诨名张三。”
张三这边拉起了关系,家里竟然住的不太远,张三不久前才进的蔡府,直接给发到后花园看守李慢侯去了。高桥东却进府两年了,跟矮胖厨子郑仓官学徒。
这边郑仓官先是跟金枝,接着跟李慢侯也聊了起来。郑仓官本是开封一家酒楼的厨子,酒楼烧了一把火后,他就失业了。成天抱着刀在桥头蹲守,谁家有婚丧嫁娶,就来找他。终于有一日,他一个徒弟来找他,说是皇帝给蔡京赐了宅子,厨房缺一个肉案,问他去不去,就这么来了蔡京家,一干就是十多年。
直到昨日,蔡府管家将他们这些杂役叫到一起,人人都发了遣散银子,让他们各奔前程。大家都一哄而散,郑仓官却揪心了一晚上,他放不下在蔡府使的那些刀子。好厨子一把刀,进了蔡府才知道什么是好刀,跟他的命一样。于是今天就叫上两个徒弟,再次回到蔡府,想看看那些刀还在不在,要是在,买也要买下来。谁知道一来就发现,蔡府主子们全跑了,跑的甚急,连守门打更的都没留,他就径自赶往厨房寻找。
“刀子找到了?”
李慢侯好奇道。
郑仓官点头:“天尊保佑,全都在。”
李慢侯又道:“能不能卖我几把?”
郑仓官不乐意:“都是些厨刀,官人要了无用。”
李慢侯道:“却把家伙防身。放心,亏不了你。”
说着从包袱里掏出一锭金子,一锭金是五两,一锭银是十两,标准官银。
郑仓官见到金子也眼馋,又看了看李慢侯人多,叹了口气:“这些刀子可都是千锤百炼,别说俺图你金子,只为交个朋友。”
说完冲他徒弟使了个眼色,两个徒弟立刻将麻袋打开,两麻袋刀具。
李慢侯立刻翻检起来,方形、半圆的菜刀他不感兴趣,不过挑出了十二把尖刀,形制不一,大多是一尺长左右的弯刀,这些是剔骨刀还是解腕刀,李慢侯分辨不出来,不过觉得用来防身勉强何用。
“就这些了。”
李慢侯说道。
郑仓官没多说,反正这些刀是白来的,招呼徒弟拎了其他的刀,一把攥过李慢侯的金子,匆匆跑了。
李慢侯招呼道:“来,一人一把,也算有个像样的家伙事了。”
之后招呼大家继续寻找粮食,还真找到了不少,小米、大米、面粉都有。竟然还有半扇猪肉。最后在一堆白菜间,找到了几辆独轮车,连交通工具都有了。
见有了方便的交通工具,李慢侯脑子又有些心思,这样是不是就可以将他那些金子全都运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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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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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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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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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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