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嘴强守护神>第六十章 为何城门还不开
  天还未亮,宁越一身戎装背着大盾和重剑出现在较场上,他没有骑马,和步卒们一起晨练。

  传世部的步卒,训练强度比骑兵大多了,步卒天生的劣势,让他们只有付出更大的代价才能在战争中立足。

  在传世部中,有一句话在步卒中流传很广:“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他们之中,有一些人可以背负着比骑兵更重的负荷,有的人可以追上战马。

  他们的阵法演练非常的精准,战力非常强悍,只有经过严格训练的步卒,才可能抵挡住骑兵的冲击。

  这一切都离不开艰苦的训练,平时多训练已经融入了传世部落步卒的血液之中。人族的精锐,也只有传世部落的步卒才以自己部落的命名。

  人族骑兵精锐有多支,但是步卒精锐只有一支,就是传世步卒。

  传世可汗宁重,号称人族步战第一人。他有四个儿子,上面的三个儿子都继承了他的技能,老大老二都战死沙场,老三宁越却是越战越勇。

  先澜马可汗姬云称赞宁越的步战实力之强,说他是“不动如山”将军,夸他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的勇气和毅力。

  他的战法是很典型的敌人打敌人的,我打我的,然后我把你拉入我擅长的领域拖死你的战法。

  他大有赶超父亲的趋势。

  而宁重的四儿子宁守却对步卒战法一窍不通,宁重认为主要原因是宁守当初出生以后条件太优越了,而这个小儿子有特别擅长自己惯自己,吃不了苦。

  吃不了苦,自然做不了步卒。所以他选择做了骑兵。

  宁重认为人族今后可能会出现很多城市,步兵才是根基,骑兵只是补充。但是他的小儿子就不赞同。

  宁重也认为小儿子不够沉稳,这性子如果真的做了步卒的将领,那就是坑还传世步卒。宁守也认为传世步卒太悲催了,整个就是一个被动挨打的角色,要一直抗到人家打累了才能还手。

  道不同不相为谋,即使是父子也一样,所以宁守早早就离开了传世部。让宁重恼怒的是这家伙竟然将自己的几个孙子也拐骗走了。

  幸好有了三儿子,不然的话,传世步卒真可能传不了世了,这一支步卒是传世部宁家祖祖辈辈的心血,宁家为了这一支步卒,不知道多少人战死沙场,如果看着传世步卒没有了传承,宁重那没有颜面见老祖宗的。

  “妖狼的白狼团夜克五关,破五城,迫近黑龙城。”清晨,有探子风急火燎的向宁越汇报。

  “白狼团距离黑龙城已经不足百里了。”中午,有探子报道。

  “白狼团距我们黑龙城已经不足五十里了。”一个时辰后,又有探子报。

  黄昏,安平侯和他的白狼团已经抵达黑龙城城下。

  一日一夜,行五百里,连克五关,连破五城,出现在黑龙城前,势若破竹,妖狼族的白狼团真名不虚传。

  安平侯还是很冷静的,假如不是人族大风营已经去了兰斯高原,他几乎没有机会出现在这里。他佩服贝飞鸿多年前埋下的钉子总算起作用了,这个年轻人不简单,他能看见的事情太远了。

  现在这个年轻人将要带来妖狼的大军和自己一起攻克人族,他感觉有一些激动,妖狼战神的位置,他已经坐了很多年,这个年轻人崛起,是该向他交班的时候了。

  他要为这个年轻人铺好路,也是为整个妖狼族铺好路。

  宁越站在黑龙城的城墙上,看着白狼团的狼骑从远而来,他面无表情。

  安平侯来到了城下,他的身后是一万白狼团的狼骑。

  黑龙城的城墙很高,黑龙城扼住了妖狼南下的脚步,在黑龙城边,妖狼无数次无功而返。

  黑龙城的规模很大,整个河北平原,黑龙城是最大的,黑龙城下的大战,也是最残酷的,妖狼的死伤也是最多的。

  狼魂最大的产地,应该是黑龙城。

  黑龙城的城门非常的宏伟而庞大,城墙和城门上都有着凹坑,那是当年攻城时候留下来的印记。

  妖狼已经很多年没有攻破过黑龙城了。

  高原来的风,让人感觉到有寒意,夕阳下的黑龙城,雄伟而阴森,有成群的乌鸦在城中飞翔,它们准时嗅到了死亡的味道。

  他想起了一首从黑龙城中流传出来的歌。

  “走在城门外,没人不动真情,把酒高歌的男儿,是北方的狼族。人说北方的狼族,会在寒风起站在城门外,穿着腐锈的铁衣。呼唤城门开,眼中含着泪……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城门还不开。“

  这一段是给战死在城外的妖狼们唱的。而后面一段婉约的,是唱给人族的。

  “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百花深处,人说百花地深处,住着老情人,缝着绣花鞋。面容安详的老人,依旧等着那出征的归人,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良人不回来。”

  安平侯仰头看望着这雄壮的黑龙城,和平时期,他无数次想踏入黑龙城,但是每一次他都没有勇气踏入黑龙城。

  这里有太多的人族和妖狼的血,太多的人族和妖狼的泪。

  他欣赏人族的不屈,欣赏人族的坚强。

  就是在和人族拼得最凶的时候,就算是在战场上阴谋诡计百出,他还是尊重人族。他相信人族与他这一代的强者对自己的感觉也是一样的。

  他下意识的握了一下手中的烟斗,那是澜马前可汗姬云给他的礼物,姬云是用了心的,玉雕的烟锅是姬云亲手雕刻的。

  现在姬云死了,他的儿子不会再走他的路了,人族的倔强和骄傲,会被他的儿子踏碎。

  他心中很难接受这个现实,虽然说妖狼族一直对人族这一片肥沃的土地虎视眈眈,但是强大而值得尊重的敌人突然变得不堪,作为敌人心中也是很失落的。

  他宁愿带着妖狼和人族在这里决战厮杀,真不愿意踏平这里,兵锋直指青山城。

  妖狼和人族虽然相爱相杀,但是某些时候他们却又是天然的盟友,因为大荒也只有妖狼和人族敢于与神明叫板。在这一个匍匐在神明脚下的世界中,假如没有了人族,妖狼该多寂寞,多孤单?

  但是现在人族很不理智的将大风营调到兰斯高原灭比蒙和商羊,这给了他机会,这样的机会,他绝对不会放过。

  他收起了思绪,他感觉到城墙外有无数妖狼的鬼魂在游荡,在盼望着能攻破这一座城,他们死不瞑目。

  宁越就站在城墙上面,他一身的戎装,精神抖擞。琇書網

  四目遥遥相对,安平侯友好的点了点头,宁越也非常友好的点了点头。

  城门紧闭,戒备森严,这城门不会为妖狼而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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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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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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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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