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李鹤擦着冷汗,没有说话。
他是真的没想到,那个“逗比版”的“独孤求败”,竟然也出现了。
“假的吧?哪有那种武功!”林朝英说。
“绝对不假,当年权倾朝野武功深不可测的葵花公公,就是被那人用‘飞剑’斩杀。”王重阳一脸郑重地说:“另外,虽然扔掉《葵花宝典》的事情我不清楚,但那人随手扔掉《九阴真经》的事情,却不是谣传!”
闻言,林朝英追问:“你确定?”
“确定,因为我手上的《九阴真经》,就是从他那里捡来的!”王重阳说。
林朝英:“……”
她感觉整个人,不对,是整个鬼都有些凌乱。
而李鹤,他在惊讶之后,立刻想到了很多东西:跟原著金庸世界相比,衍生幻想《大笑江湖》虽然扯淡,但其中涉及的各种武学,《般若多罗无相神功》、《大脚印》什么的,威力却极为不凡。
剧情结束后主角“独孤求败”的实力,也强到变态,如果能拉来,对自己的“宗门计划”绝对有很大帮助。
另外,原著中还有一种超级bug的药,叫做“甲硝矬阿斯妥明”,能够让内力瞬间放大一千倍……老实说,如果能找到那玩意儿,再研究出“安全服药”的办法,开启高武江湖指日可待。
“既然有此等厉害人物,为何你华山论剑没邀请他?”林朝英问。
闻言,王重阳立刻叹了口气,说:“找不到。在与葵花公公一战,以‘飞剑’败敌之后,那人就如昙花一现般,消失无踪了。后来我多方打探,终于知晓他叫‘吴迪’,隐居京城,可是当前往寻找的时候,却发现已经人去楼空,再也寻不到踪迹。”
以抗金为毕生志愿的王重阳,自然不会没想过拉拢“剑圣”那种高手帮忙,但“小鞋匠”吴迪行踪成迷,他根本找不到。
特别是后来改姓“独孤”,自名“求败”之后,更是神出鬼没。
“再者,邀请他去华山论剑也没有什么意义。”王重阳又说:“这三十年来,虽然‘剑圣’一直神龙见首不见尾,但也常在江湖上行走,几乎跟所有成名高手都接触过,却但求一败而不可得,实在寂寥难耐,故在前不久退出了江湖。”
话毕,他顿了一下,又道:“退出江湖之前,他最后一个见的人,便是我。”
“你前不久才见过他?”李鹤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前面还说找不到,现在又说前不久才见过,是不是有些自相矛盾?
“是的,见过,但当时我并不知道是他,毕竟我们有三十多年没见了,早已不记得彼此的面容。”王重阳说:“他的变化也太大,早年的‘小鞋匠’吴迪酷爱武侠,整天抱着个‘蜀山剑谱’,向武之心十分强烈。可我前不久见到的他,却已经弃剑不用,身上也没有了丝毫习武之人的痕迹。他跟我比武,甚至都没有动武,只是随口闲聊了几句武学上的见解,就摇头离去,大呼‘生平求一敌手而不可得,诚寂寥难堪也’,从此退出了江湖。”
闻言,林朝英立刻问:“既然不认识,你又如何知道那人是他?”
“因为他跟我聊的那几句,正是当初我曾经在他面前施展过的,来自‘九阴真经’的剑招。”王重阳又说:“他没有谈论破解之道,而是提到了那几招剑法的延伸变化,发现我并没有领悟后,就摇着头离开了。”
此话一出,林朝英立刻沉默了。
而李鹤,则点头,说:“这样看的话,在武学修为方面,剑圣确实在道友之上。”
他虽然修道,不修武,但这些天也看过《九阴真经》,对着金庸世界的武学,有了一个大概的认知:金庸武学,内功是一切的根本,内力强弱直接决定着一个人能否成为高手,但武学上的修为,却能决定一个人究竟是普通高手,还是绝世高手。
单论内力的话,百年前的段誉和虚竹,就已经功力几百年,远非别人能比。
但他们的实力,却并不是天下无敌,仅仅比慕容复强一个阶段而已,比起鸠摩智、慕容博等人,并没有太大优势,更不用说跟“战神”萧峰以及扫地僧相比了。究其原因,还是武学修为不一样,扫地僧虽然内力才区区几十年,境界却远非段誉和虚竹可比。
至于萧峰,也能最大程度发挥自己的实力,所以实战能力比两人,要强一节。
而在之前,明明内力修为远高于王重阳的“斗酒神僧”却不直接找王重阳比武,也是因为武学修为:谁都不知道王重阳的武学修为,究竟处在什么地步,真打起来变数实在太多,还不如斗酒来得稳妥。
晚年的“剑圣”就不一样了。
他已经到达“无剑胜有剑”的境界,而内力修为又不比王重阳差,发现王重阳还拘泥于“招式”之后,根本不需要比武,就知道对方不是自己敌手。因此直接转身离开,不提比武的事情了,也没提《九阴真经》和当初约定的“三十年后华山论剑”。
因为武功大成之后,那本经书上记载的武学,对他来说已经无用。
确定王重阳武学修为不如自己后,当年随口约定的“华山论剑”,也没有了任何意义。
他需要的可不是赢,而是败,他叫独孤求败!
“可惜,根本不知道‘剑圣’现在身在何处,不然把他拉过来,对我们的大事绝对很有帮助。”王重阳又说。
“这个,我想我应该知道。”李鹤笑笑,说:“剑圣其人,自称为‘剑魔’,因为曾经误伤义士,便将自己宝剑埋藏于‘剑冢’之中。并且多年以来,随着剑术境界的提升埋了很多把剑,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此时的他,应该就在‘剑冢’里隐居。”xium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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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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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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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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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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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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