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想开店?”
林若晨示意何磊扶着他离开复健的双杠,坐回椅子上。
虽然他的腿伤已好得七七八八,但要重新行走,还是需要锻炼的。
林语安想起看过的事,便建议他们弄个可以当扶手的长杆。
没想到林若晨听到这个提议后,直接做出了双杠,这样就可以自己用手扶着两边,慢慢行走。
真是不能小看古代人民的智慧呀!
等他坐稳,林语安继续说:“嗯,我想开一家杂货店。”
“为什么?”
其实林若晨早就听何管家说过,妹妹向他咨询了开店的事,林若晨也为此准备好了一家门店。
只是他想听听妹妹的理由。
因为妹妹总有许多奇思妙想,可以开拓他们的思维和眼界。
比如那个连发强弩,也是妹妹知道他想改善弓弩后,问为什么不能一次发送两支箭,从而激发他的思路做出来的。
“其实开杂货店只是顺道,主要是想收集东西。”
“收集?”
“嗯,多一点能吃的东西,我就能做很多好吃的了!”
之前林语安跟苏鑫交谈后才知道,其实有许多东西早就存在了,只是大家不知道怎么运用或去吃。
就像她发现的番薯一样。
因为一直被埋在地下,所以没人知道。
当然林语安也知道,这是小说给女主角齐舒玥准备的一个金手指。
不过现在她算是改变了齐舒玥母亲的命运,所以她不再内疚了,就当作是齐舒玥提前付她的谢礼吧!
这个世界现在可用的食材,相比前世实在是太少了。
能早点找出来新食材,就能让大家更好的应对接下来的各种天灾。
而且有这样一个渠道,她以后请苏鑫从外面带什么东西,也有借口了。
希希在一旁附和着,“好吃的!”
看着笑眯了眼的妹妹,林若晨有些心酸。
如果不是沪申县的遭遇,让妹妹饿过、受过苦,从小被大家宠爱大的她,哪里会在意这些东西。
“这是我开店的资金。”
林语安取出共一百五十两的银票,这是苏家给她的分成,还有云家给的压岁钱。
其中肥皂的分成占了大头。
不过尽管肥皂是消耗品,但是后续可能就没有这么多钱了。
毕竟新产品上市,买的人会多一点。
“店不用很大,偏一点也没关系,最主要是地方治安好。”
她之前逛西市的时候,大概知道一点物价,加上问过小胖墩,了解到如果不是繁华的街区,只是租店的话一百五十两,大约够她用半年了。xǐυmь.℃òm
不过她前世一直在家里做视频,是跟网站合作的,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至于店里卖的杂货,林语安打算卖些下厨的小工具,都是平时林若晨给她做的,还有她和钱婶研究出来的酱料等等,或者跟庄里的人收山货,还有就是从苏家进货。
希希特意把她那个,可以在海货店打折的卡,“借”给了林语安。
这样就可以在店里卖便宜的海货,比如海带。
当然价格会跟西市的海货店看齐,总不能从人家那里便宜拿货,还抢别人的客源。
林语安没想着暴富。
她只是想在收集东西外,多一个情报渠道,这样可以了解京城和周边百姓的情况。
虽然不管是安王府,还是苏家,都有他们的情报来源,但那都是别人家。
而且有些消息,他们也不一定会知道。
就像之前宁王收粮食的事。
要不是大家为了买豆子榨油,也会不从百姓口中知道这件事。
宁王的收粮计划,一开始是挺隐秘的。
只是后来百姓们把豆子卖了,想要把粮食留着吃,宁王那边的人收不到粮,改为加高价收购,才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毕竟一般卖粮,如果不是很大宗的买卖,都是私底下通知亲戚朋友的。
杂货店做的就是小老百姓的生意。
如果店小二跟他们打好关系,收集这类的小道消息就不难了。
就算生意不好,估计也不会大亏。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店里人手和租房,这些事,林语安还小,可没办法处理。
虽然希希说可以让她哥哥帮忙,苏家会做生意的人手并不少。
但林语安现在对苏云笙有些怵。
上次“垂帘听政”的事,苏云笙至今都没来找过她,甚至连试探都没有。
但林语安还是害怕跟他接触。
如果找何管家,那哥哥也会知道,所以还不如直接跟哥哥说就好了。
而且哥哥已经不止一次明示加暗示,说被她这个妹妹忽略了。
唉!
林语安叹气,不管如何,哥哥的年纪还只是个初中生,要好好指引和哄着,否则因此而黑化就不好了。
就像小说后期的苏云笙那样。
林语安把妹妹的银票推回去。
“不用这个,安安留着进货。”
“不行!哥哥和家里的钱,要用在别的地方!”林语安以为他要帮自己付房租,再次把银票往前推。
林若晨笑道:“我们家有什么地方要钱?”
“当官呀。”
“啊?”
林语安一脸认真的跟哥哥分析。
说他虽然是六品官员,但因为是在工部这样的清水部门,估计不会有俸禄以外的进项。
但是官员之间肯定是要应酬的。
即使林若晨品级还低,不一定总是要去,但去了,就不好每次都让别人付帐,他总要自己结几次的,否则会被人排挤。
“所以家里的钱要给哥哥留着!”
没想到妹妹居然如此清楚,官.场里的那些道道,还能剖释得这样头头是道。
林若晨现在的心情很复杂。
“安安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话本里写的呀!”
林语安像是有准备一样,从随身的挎包里,拿出一本书。
“就是这本!”
林若晨接过一看,书的封面上写着《官.场百生像》。
“安安…为什么会看这种书?”
他还以为妹妹看的,都是些游记、杂记或是词话本子,没想到还有这一种写百生像。
林语安一脸迷糊的说:“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夹在话本子里,一起拿回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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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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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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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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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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