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吓了一跳的林语安,连忙吩咐何磊把林若晨推到火盆边上,还把自己刚才裹着的小被子盖在他的腿上。
沐大夫和周御医都说过,腿伤要注意保暖。
看着小小的人儿这样照顾自己,林若晨心中充满了暖意。
但想到她刚才那发愁的样子,立即又问了一次,“安安刚才在想什么?眉头都皱得跟庄里的老太太似的。”
他还伸出手指,点了点妹妹的额头。
“没,没什么。”
林语安眼神闪烁的躲开了。
关于棉花的事,现在不好提出来。
林若晨看到妹妹这样,心又揪了起来,他表情严肃的说:“安安,现在家里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了,你想做什么或是要什么,都可以跟哥哥说的!”
林语安愣住了。
感觉要是她不说些什么,哥哥就要生气了。
于是她趴在轮椅的扶手上,把庄户们给她送榛蘑的事说了出来。
了解事情经过的林若晨,温和的笑着说:“既然是大家的一番心意,你就收下来吧,如果觉得过意不去,可以从别的地方补偿,比如回些年礼,这个安安可以想一想,到时让何叔去做。”
林语安皱着小脸,想着该送什么好。
看着如此懂事的妹妹,林若晨心里十分的高兴,但很快又被愧疚给取代了。
为了能让外祖父尽快回归,在豆腐和之前那个拦路刺杀的事上,他们还是利用了妹妹。
“最近睡得好吗?”
“嗯,跟希希一起睡,很暖和!”
言下之意便是没人陪着,妹妹便睡不着?
林若晨心疼的抓起她的小手,果然十分冰凉,他立即把腿上的小被子又披回她身上,嘴里还喊着:“磊子,你去找何叔,让他把程叔叔送的那些上好羊皮都拿过来。”
“程叔叔?”
林语安有些迷糊。
“外祖父曾经的部下,你们今天出去的时候,他刚好过来拿轮椅,还送了一些礼物过来,安安不记得他了?”
林语安无奈的说:“人太多。”
说起来,那天除了林江之外,她就只记得一个有胡子,长得比较俊的大叔,其他人的脸都是模糊的。
好吧,其实她有轻微的颜控。
对于长得好看的人,她一般会比较记得住。
“哈哈!你说的那个俊大叔就是程叔叔。”
林若晨忍不住笑了出来,要是程叔叔知道自己被安安这样形容,不知会做何感想。
他感叹道:“安安应该不记得了,在你满月的时候,他还特意带着夫人过来看你。”
“……”
林语安觉得要是原主真的记得这件事,那就太可怕了。
她连忙转移话题,“那其他要轮椅的人呢,他们又回了什么礼?”琇書網
说到这个,林若晨的脸沉了下来。
林语安怔一怔。
这是怎么了?
难道那些人白.嫖了?!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这一直是种花家的传统美德呀。
她家庄里的人都做了的事,那些拿了她家豆腐配方和轮椅的达官贵人,竟然什么表示都没有吗?
“少爷,乡君。”
这时何磊提着一个大包回来了。
林若晨伸手接过去,“安安,这些羊皮你拿去,做成裘衣或被褥都是极好的,而且都是处理过可以直接用,没有多少膻味的。”
他最近才发现,妹妹每次喝羊乳都要求加杏仁进去。
这说明妹妹不喜欢羊的膻味。
双手接过羊皮,林语安的注意力就转移了,并没怎么听到哥哥说的话。
“咦?这些皮上还带着羊毛的呀。”
林若晨疑惑的看着她。
“当然都是带着羊毛,这样才能保温,如果只剩下皮的话,就只能拿去做靴子了。”
“我只想要羊……”
林语安突然停了下来。
说起羊毛,她发现自己可能又提前触发了,小说作者为女主角准备的金手指。
她想起小说里有这么一段剧情,女主角把羊毛搓成线,接着让人织成羊毛布或毯子,从而发展出一个产业链来,甚至还因为这样,平息了北方蛮族与大晋朝的紧张关系。
也许就是为了这个剧情铺垫,大家到现在都没有想到把活羊上的毛剃下来,然后让它继续长毛,方便以后撸。
这个怎么想都不太合理吧?
毕竟跟哥哥他们接触过后,林语安发现这里的古人都不简单,很聪明,特别是旭世子和希希的哥哥。
想到旭世子打量自己的眼神,林语安就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冷吗?”
林语安连忙摇头,还指着旁边的火盆,“有火盆,不冷。”
但林若晨仍紧张的拉起妹妹的手,随即紧蹙着眉,即使重新盖上小被子,妹妹的手仍是冰凉的。
这些羊皮拿进来后,妹妹的样子就不对劲。
难道有什么问题?
可是这都是程叔叔送的呀。
经过一番的思想挣扎,林语安还是决定触发这个金手指,不然她至少还要熬十年…不对,等女主角把羊毛发展起来,至少要等十五年。
那个时候自己都不知道还在不在。
反正番薯都已经碰了,那就把羊毛也拿下吧,早点发展起来,大家就可以少受一点苦。
林语安脑海里出现了上午见过的那些庄户。
他们穿的衣服大多都有补丁。
还有那个给她送榛蘑的阿珍,衣服里还冒出一些稻草,这些无一不在证明,大家其实都穿不暖。
据何管家所说,他们庄子里的人家算是好的。
这样都算好的话,林语安不敢想像别的庄子是什么情况。
为此她很庆幸,自己能重生到林家。
只是羊毛的事该怎么开口呢?
林若晨想到最近在新书里看到的东西,精神有些亢奋的问:“安安,要不在你的屋里建一道火墙?”
“火墙?”
现在已经有火墙了吗?!
林语安有些心塞。
“是的,其实在秦汉时期就有火墙了,不过一直是宫廷里在用,是十几年前才开始慢慢传了出来,前些年爹爹原本也打算建的,但是外祖父突然出事,爹爹又被调去沪申县,所以就耽搁了。”
听到这里,林语安突然想哭。
原来之前那些夜晚,她都是白冷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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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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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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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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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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