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姝:第一次填自愿,超紧张的说...
“我想走得远远的,能有海,气候舒适适合生活,我的体质真的不太能适应冬天太过寒冷了。”
就...
听说那边的早茶挺好吃的。
早茶好吃,不过,刚去深市的孟与有点煎熬了。
不为别的,语言。
属于完全听不懂系列。
平山县在偏北,余姝的老家在中原地区,而深市可以算得上最南边了,语言完全没共通。
南北差距,互无交叉。
关键,当地人一直说的本地语言,对普通话就不那么擅长了。
孟与才下火车就感觉头大了。
不过不怕,作为外语系的新生,她表示语言什么的都不是问题。
学的就是这个,莫虚!
之后便是入校、报名、领钥匙去女生宿舍。
很可惜。
因为是恢复考试后的第一届,所以并没有热情好心的学长帮忙把瘦弱学妹的行李搬上楼。
好在孟与东西不多。
锅碗瓢盆以及一些用不上的衣物被子鞋木柜等,在临走前,她一并打包好准备丢掉,却被来看热闹的村里大婶嫂子们抢着分走了。
深市偏南,另买就是。
值得提一下的是,她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不久,还收到了一个邮递,是个信封,里面有一张信纸,还有一张两百块钱的汇款单子。
嗯。
是苦主余姝父亲的领导跟朋友们凑了寄来的。
也不知他们从哪里得知她考上了大学,没有寄给余父一家,反而寄到了她下乡的地方。
莫名感动。
却也...
唉,世事弄人呀。
孟与拿着那封信,当时心情十分复杂。
孟与是第三个到的,在她之前,已经有两个人在宿舍里住着了。
“你好,我叫方梅。”
说话的是一个身穿的确良衬衣碎花长裙搭配一件白色针织开衫黑色小皮鞋的年轻女子。
她头发黑又长,气质温柔贤惠,笑着的时候仿佛眼里有光。
孟与也笑了:“余姝。”
另一个坐在书桌前的女人也小声介绍自己:“我、我叫向雅兰。”
在之后的交流中,孟与知道这两人都不是本地的,来自小地方,而且都已经结了婚。
都没有抛夫弃子。
难得。
提到这个,向雅兰也忍不住多说了几句,“我走之前,我婆婆还想把我的通知书藏起来,要不是我男人信我,我也来不了这里。”m.χIùmЬ.CǒM
想她们村里,好几个考上大学的知青偷跑走。
方梅则比向雅兰好一点,她男人带着孩子一起来的,已经在学校外租了房子,这几天正在忙着给女儿找幼儿园。
孟与也说了下自身一些无关紧要的事。
未婚,单身。
接下来的几天,寝室又迎来了剩下的几
名女学生。
来自大江南北,不同的家庭环境,年龄差距较大。
最大的是向雅兰,三十了,最小的是一枚名字叫做梁安馨的妹纸,才刚满了十八岁。
孟与小六。
孟与的大学生活就此开始,没有年代小说里看到的精彩起伏各种桃花,可能这学习的机会实在来得太不易,所有人都卯足了劲的吸收知识,仿佛一块放在知识海洋里的海绵。
恋爱...
至少现在是不存在的。
男同学跟女同学也不可能旁若无人亲密无间的走在一起,毕竟,是大社会环境决定的。
得避嫌。
不少人都是拖家带口的成年人了。
优秀的人的择偶标准也会随着身价增长而提高。
这段时间孟与一直在跟余姝商量任务交接,害死她的人已经伏诛,也考上了理想中的大学,新的生活徐徐展开,前途未来一片光明。
很好啊。
她能做的都做完了。
至于以后日子过成什么样,就靠苦主自己努力了。
好吧说老实话,她是觉得整天抱着书啃的日子有点烦了,要啃也是余姝自个儿啃呀,总不能短短人生几十载,剩下的都让她来吧。
谁稀罕呐!
谁没有过人生似的!
她在修仙界叱咤风云目空一切的人生才精彩。
打打杀杀——
她爱!
“我...”
“余同学,孙教授让你去一趟办公室。”
孟与正跟余姝商量回归,就被一走过来穿白衬衣黑裤子的男同学喊住。
“哦,我知道了,谢谢你通知我,我这就去。”
“不客气。”
两人之间的对话十分简单扼要不参杂半分男女之间朦胧的那啥。
“估计是翻译的事,我先去看看。”孟与跟苦主说了一声,就暂时关闭了两人的交流。
余姝:...也行。
其实她看现场直播也挺好。
其实她现在觉得回不回去走完那草淡的人生不重要了。
一种很无所谓的态度。
孟与还不知道她的苦主变成了余·网瘾少女·姝,她来到办公室,敲了敲门,才推门进去。
“老师,您找我?”
“坐。”
孙教授头发花白,其实他年纪不大,才五十来岁,曾出国留洋,年轻时也是个摩登的青年,奈何...
反正吃了很多苦,好在如今苦尽甘来了。
先关心了一下孟与课业的问题,考了她几个重要的知识点,又问了问她翻译的那篇文章。
两人全程用外文交流。
孙教授对这位余同学的口语水平十分满意。
可惜——
“之前答应过你的那篇短篇小说的翻译工作可能要食言了,刚才杂志社给我打来电话,说已经决定由另一名学校的学生来翻译了。”
孟与愣了下。
也就几秒,“没关系。”表情极为平淡。
真没关系。
即便是黑纸白字的盖了章还有反悔的事发生呢。
职场就是这样,利益为上,择优而取。
孙教授安慰道:“以后会有更好的机会的。”
孟与点头,“谢谢老师为我操心,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船到桥头自然直。”
两人又说了几句,孟与才离开。
但有的事,若非偶然发生,那便是有人刻意为之了。
孟与发现了一件事。
在她即将完成任务回归满天星空间之际,这位名叫余姝的苦主妹纸身上竟然在气运流失。
流得还有点凶。
咋个凶法?
她冷笑着对看直播看得嗨起劲的某妹纸说道,“跟沙漏一样,连续不断的,按照咱们预定的交接日期,估摸着你回来也就平淡一生了,运气好就一辈子接点翻译工作糊口,运气差就...唔,就跟李海月上辈子差不多的结局吧。”
余姝:“...”
余姝:“那不行,你得帮我,我倒要看看谁在整我,我倒是奇了怪了,我是块香饽饽吗?咋走到哪儿都避免不了被人暗搓搓的谋害。”
“我只想做一个安静的萌妹纸呀好不好!”
孟与报以同样的看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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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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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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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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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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