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楠竹竹筒是很大的,并且厚,而这深山里,全都是自然生长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楠竹林,比起人工栽培的,更加坚韧坚硬。
很快,盼子拿着东西过来了。
两人飞快把虾剥好,拿洗干净的鹅卵石在石板上舂成碎末,放进竹筒,又装上山里清冽的泉水,撕了一块芭蕉叶堵住筒口,便把竹筒丢到了火堆里。
盼子烧火。
孟与又在火堆边用棍子挖了几个小坑,把抓到的小螃蟹裹在芭蕉叶里埋了进去,填上土。
“小孟姐,你看这是什么?”
小花一脸惊喜,手里抓着一根藤,藤上一大串。
她身后两个孩子手上各捧着一张芭蕉叶,上面堆着某种植物的根茎,嗯,应该是能吃的。
“去洗干净吧,一会儿放到火堆里烤着吃。”
孟与吩咐。
小花、俩小孩:...
低头看了眼手里的东西,小花眨了下眼,“那个,小孟姐,这是什么?也能吃吗?”
孟与:...
这次轮到孟与懵比了,她面无表情,“你们挖来的东西不知道是啥?你们村里没有吗?”
几人摇头。
小花小声解释道:“村里没有这种东西,我们平时吃得最多是红薯,我们也不知道还能烤着吃。”
不光是她,就是那两个不满一岁的小婴儿,自打出生起就一直是靠着红薯才侥幸活着。
好多咽不下去,噎死了。
这也是村里为什么孩子那么少的缘故。
孟与:!!
她仔细观察了一下她们从山里找到的东西,又让三人去溪边洗干净,最后拿到她面前。
恍然大悟。
这不就是洋芋吗?
苦主很喜欢吃的东西啊!
赶紧拿着埋到火堆里,边说道,“你们在这乖乖等着,我去附近找找有没有葱姜蒜柠檬啊。”
说完就起身。
好歹她也当过一段时间的大明星,没事的时候酷爱刷网撸串,深知没有佐料的烧烤都是没有灵魂的。
小花抿紧嘴唇,“小孟姐,我想陪你一起去。”
“不行,你得在这里照顾好弟弟妹妹。”孟与毫不客气的拒绝。
小花:...
反正在接下来等待的时间里,她度秒如年。
孟与其实没走远。
她在靠近树林的地方挖到了几棵野葱野蒜,但姜她却是不认识,刚想回来,就看到林子里有一棵桔子树,上面结满了橙红的大桔子。
忙把葱蒜放下跑过去。
按理来说秋天是柑橘这类水果成熟的季节,可这山里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走了两天啥都没看到,别说野兔子了,连野果子都没看到。
如今好不容易撞见一棵,孟与当然不能放过了。
树并不高。
她三两下爬到树上,直接撇树枝,把一根根坠满桔子的树枝丢到地上,又爬到树顶,把最高的几个摘了。
等下了树,胳膊手上被刺扎了好多下,疼死了。
剥开一个放进嘴里,顿时眉眼满足的眯起。
真甜!
再来一个...
于是孟与蹲在地上吃了一杈才扛着战利品回到溪边。
时间并没有过去很久,但几个小孩都哭了。
眼泪汪汪。
感动?
不,是害怕!
在看到孟与从树林里钻出来时,小花狠狠的擦了擦眼睛,瞪了旁边还在哭的小末一眼,“哭什么哭,小孟姐又没走,有什么可哭的!”
小末边擦眼泪边反驳:“你自己还不是在哭。”
小花:“哼,有时间说屁话,还不快上去帮着拿东西。”
小末抽了抽鼻子,跟七岁的盼子朝孟与飞奔过去。
这天中午的午饭丰盛美味,对燕清来说,是她活了整整三年,吃到的最好吃的一顿饭。
想在村里的时候,她一直像一只老鼠一样窝在柴堆里,趁着家里没人就去偷几个红薯存着吃,她也根本不知道要拿水把红薯洗干净。
一直都是连着泥巴吃。
偏小孟姐还在旁边恶狠狠的喊道,“这是鱼,有刺的哈,自己吃到嘴巴里不要一下子吞进去了,要注意,不然被鱼刺卡到喉咙会死的哈!”
真是太感动了。
几十年后,燕清功成名就,是一所大公司的老板,在做节目时被问到她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时,她脑海里一下子跳出一个面黄肌瘦的小女孩凶狠的表情,浅笑着,很认真的回答:“那是我人生中吃到的,第一顿饭。”
“我永远感谢她。”
“虽然她早已不在了,但,她永远是我最重要的人。”
一顿饭吃得很满足。
孟与从灰堆里掏出一个滚烫的竹筒,放在地上先冷着,又去找了根手指粗的竹枝,掰成两半,在溪水里洗干净,打算充当勺子用。
没办法。
山里就这条件。
已经把两个婴儿带出来了,总不能丢了吧。
她走到芭蕉叶上抱起一个小婴儿,小花也把竹筒用一把青草包裹着拿了过来,“我来帮忙吧。”
说着把另一个抱了起来。
两人就这么,足足花了半个小时才把孩子喂饱。
吃饱喝足又赶路。
虽然扛着桔子,但没有人喊累。
仿佛也发现了乐趣,一行人一边赶路一边寻宝。
收获很多。
一直到第六天,在经过一片断崖的时候,孟与看到在崖上一棵干树上长着好几朵灵芝。
心里一动,让小花把人看好,她去爬山去了。
灵芝呀,能卖很多钱。
孟与心里已经在想了,说不定下山后在某个地方救了一位其实是个有身份的老人,最后在老人家族的帮扶下走上人生巅峰吃穿不愁。
哇!
想想都觉得...
不可能!
所幸树不高,二十分钟后,孟与爬到了树上。
她不是女主。wWW.ΧìǔΜЬ.CǒΜ
恶毒女配除了在女主身上吃亏,其他方面一向很顺利,虽然有很多东西是为别人做嫁衣的,但不得不承认,确实运气好。
就这样,孟与摘到了灵芝,且没出半点意外。
没有容器装...
她撕下大半截裤腿,把灵芝用树叶包住,装在里面,再把两边的布打了个死结抓在手里。
一行人像看傻子似的看她。
就这样,再走了一天,一行终于看到下山的路了。
开心!
但得防备。
但再防备也没用,这一群小孩穿得实在太烂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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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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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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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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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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