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来之前就带着火的钟文,眼下忽然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了。
“咚!”
王大狗将手里的小金属瓶重重地砸在餐桌上,横着眼看向钟文,语气森然道:“钟文啊,我希望你跟我说话之前,可以先搞清楚自己是谁!”
“我们两家合作,我出力你拿钱。我需要搞清楚什么?大家合作要得是共赢,我还得受你的冤枉气?”
而一向外表和气的钟文今天却罕见的一步不退,话语生硬的怼了回去。
钟文因为堂弟钟夜的事儿,心头有火是一回事。
但同时也可以反应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在钟文的心目中,王大狗已经不再是十年前的地位。
或许是因为合作的关系,对王大狗的了解增多,觉得他其实是被过多神化,徒有其名罢了。又或者是因为,钟文感觉今时今日的王大狗确实已经不复往日的光辉了。
当然,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现在他钟文,也不是曾经那个整天徘徊在汽车站门口的底层扒手了。
“我是出少了力,还是白拿了钱?咱俩合作是为了求财共赢,不是他妈强强联合打造城北江湖新秩序你知道吗?来找老子帮忙就JB端正好自己的态度,别他妈一副老子欠你的逼样,凭你自己能不能干过叶记,你心里没点数啊!”
王大狗的实力名气或许相较十年以前确实差了不止一星半点,但脾气却是一点没变。
冲着钟文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
“……”
而原本还余怒未消的冒火的钟文,被王大狗这一通骂,反倒是把心里那点火给全浇灭了。
也清楚的认识到,即便现在的王大狗不复当年之勇,但也不是自己能够随意扒拉的。
“你拿了资源得了好处,不想着怎么做大做强把自己的地位巩固,去搭上更上层的关系。反倒是去主动找人干仗,你自己不觉得愚蠢吗?”
面对王大狗的指责,钟文老半天没开口。
但沉默半响后,还是觉得心里有点堵,便犟着嘴道:“我今天之所以能站起来,那都是靠着我弟弟他们这样的兄弟抬起来的。现在我弟弟被收拾了,我屁都不放一个,底下的人怎么想我?谁还会心甘情愿帮我做事?没人做事还怎么挣钱……”
“行了行了,你别跟我说这些屁话了!”王大狗不耐烦的打断了钟文的话:“这事我知道了,你回去等信吧!”
钟文虽然总觉得今天的王大狗状态有些不对劲,但也没多想,既然目的达到了,那自己也就该撤了。
毕竟处于理性的分析,他对王大狗的观点是认同的。当下这个阶段,他若是执意要跟叶记发生冲突,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他钟文虽然不是什么身价过亿的大老板,但不管是小实体还是来钱的渠道他都不缺。
实在是没有必要跟个路上跑啥也不是的小生荒子一样,为了一时之气干个啥江湖大哥扬名立万啥的。
这也是为什么他想把烫手香芋丢给王大狗的原因。毕竟以王大狗和身后的腾华跟叶记扳手腕,明显胜率更高,再一个本来腾华上上下下就和叶记有仇,这一切合情合理顺水推舟在他看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至于为什么即便和王大狗产生分歧,也要把事儿交到王大狗身上,主要还是处于这一次吃亏的是他堂弟。更何况,他很清楚钟夜的性格,也怕他一生气走了极端,再一失足成千古恨。
事情只要能圆满解决,钟文才不会管用了怎样的手段。
“啪嗒!”
一把拉开了车门,坐在副驾驶上的钟文拨通了钟夜的号码。他相信只要他把事交给王大狗的消息,一透给自己这个二愣子弟弟,那他钟夜心里的那点小波澜就该烟消云散了。
“嘟……!嘟……!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Sorry……”
“艹!”钟文低骂了一声,将手机往兜里一揣。对钟夜还在气头上的事儿,他有过一定的心理准备。
反正伍叶放出来的时间还有十来天,他也不着急。决定等钟夜自己把心里这口气捋顺了,再谈其他的。
……
商圈边缘处的一处夜宵摊上。
“夜哥,怎么你哥打电话来,你还不接呢?就这么点事儿,你还真生你哥的气呀?”
跟钟夜说话的是,一名穿着吊带裹胸小背心,下身是一条牛仔热裤,耷拉着一双小白鞋充满了青春气息的小姑娘。
小姑娘手里夹着根细支烟嘴还略带甜味的煊赫门,脸上用珠光眼影打底,叠着大亮片。当钟夜扭头与之对视时,她那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好像会说话。
见钟夜仿佛被自己迷住时,她嘴角上扬,双眼弯成了带着些许性感和妩媚的月牙状,刚准备开口说话时…
“啪!”
钟夜抬手就是一个大嘴巴子,甩在了小姑娘吹弹可破的小脸蛋上。随着姑娘白皙的脸庞上逐渐发红,印出了五个鲜红的手指印,钟夜有一种异样的快感涌上了心头。m.χIùmЬ.CǒM
似乎从拘留所出来,他就愈发地想往与自己想法相违背的人脸上抽耳刮子了。
用科学的角度来解释,钟夜眼下就符合思维定势的变革。思维定势又称为习惯性思维,指人们按习惯的、比较固定的思路去考虑问题。
而钟夜之所以会形成一生气就想去抽人家大嘴巴子解决问题,主要还是被曾锐那两耳光给打定型了。
他在担惊受怕的同时,也潜移默化的认定这才是解决事情的最好办法。简单来讲,他就是让曾锐给打傻了……
钟夜之所以会变成这样,其实都是他极端思维害的,就比如说他在拘留所里被曾锐一顿暴揍,其实打完了这事儿也就过了,而钟夜却觉得丢了天大的面子,从心理学上讲这就是一种过度在乎自我的表现。
在路上跑的里头有与钟夜类似毛病的比比皆是,他不是个例,这里之所以会提到,不过是因为他的情况比大多数人更严重,或者说造成的影响更深更大罢了。
甩出一个嘴巴子之后,钟夜宛若大狼狗一般,猛地凑上前去。贴着小姑娘的鼻尖,目光阴沉的问道:“邵沐瑶,你在教我做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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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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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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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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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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