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非洲酋长>第五百零四章 说客
  临近黄昏,曹沫他们正准备出门跑去长沙路找家苍蝇馆子,感受久违的烟火气息,成希接到一通电话,跟电话那头的人通过了一会儿,疑惑的捂住通话孔,跟曹沫说道:

  “邱小妍说今天夜里班上有几个同学聚餐,不知从哪里听说你回国了,要我们一起过去?”

  “邱小妍?谁?”曹沫疑惑的问道。

  “你就装呗,”成希美眸横了他一眼,娇嗔道,又跟电话那头说道,“曹沫不一定有空,我现在问他去,等会儿给你回电话!”

  “高中同学,初中同学,我真认识一个叫邱小妍的女孩子啊,我怎么装了?”曹沫见成希先挂断电话,很是无辜的问道。

  “邱小妍就是周蓉,高三刚开学她问你想不想尝尝唇膏什么味道,你装傻说你已经偷吃过成希的唇膏,一点都不好吃,你不可能忘了这个吧?”肖军帮他回忆道。

  “她啊,我当然记得,但是她怎么又叫邱小妍了?”曹沫好奇的问道。

  “她高三毕业又复读了一年,为学籍的事改过一次名字——成希肯定是想人家都想叫你尝尝她的唇膏,你应该知道她现在的名字啊!”肖军哈哈笑道。

  “天地良心,我那时真以为她只是向我炫耀她新买了一支唇膏——你们看我当时你纯洁,都是成希把我给带坏了!”曹沫抱屈道。

  成希走过来揪住他的耳朵。

  曹沫求饶。

  他现在是还记得这个改名邱小妍的女孩子,印象还挺深。

  邱小妍家境比成希家还要好,读高中时,她父亲就已经是新海市厅局级干部了,而邱小妍读书时就喜欢打扮。

  相比较成希的清纯,当时显得成熟艳丽的邱小妍,其实更容易吸引男孩子骚动的心。

  当然,曹沫现在不会承认这点就是了。

  “你们信他这话吗?”成希也不相信曹沫的话,看向余婧、赵倩芸、吴蕴玲她们问道。

  “不信!”三个女孩子一起摇头。

  “不信就不信呗,反正在我印象里是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对啊,她怎么知道我今天回国了,你们后来跟她有联系啊?”曹沫摊摊手,问道。

  “我们一直都有联系啊,而且人家一点都不普通好不好?人家上学就是班里最时髦漂亮的,好多男孩子都喜欢——她家境又好,我没法跟人家比好不好!”成希说道。

  曹沫高三缀学后,没有再参加高考就直接工作,跟以前的同学都没有什么联系;后来在非洲几年回到国内,参加过一次同学聚会,还搞得极其不愉快,索性就不跟以前的同学来往。

  不过,成希也好、肖军也好,他们的人生道路跟大多数国内青年一样,都是按部就班的参加高考、就读大学,即便毕业后跟大学同学的关系更为密切,但跟以往的初中高同学,也保持着一定的联系。

  “邱小妍她爸调回到新海,现在是市里领导,分管文教、金融等工作——而邱小妍大学毕业后到英国留学了一段时间,后来留在英国一家叫桑坦德的投资银行里工作,去年才调到桑坦德银行在新海的分部任高级投资经理,应该跟她爸调回新海任职有一定关系——她一回来就组织各种聚会,重新成为同学群的活跃人物,她到木象资本拜访过几次,想找合作的机会。肖军被你压榨得跟骡子似的,没空露面,但我跟赵倩芸被她们拉出去,很无聊的吃过两次饭,”成希说道,“你今天要不要去吃饭,人家一直嚷嚷着要见你来着?”

  那次不愉快的同学相聚之后,曹沫对这类聚会一直不太感冒,何况成希对邱小妍印象都不好,他去凑什么热闹?

  曹沫说道:“我们总不能将沈济跟蕴玲、余婧丢下,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赵倩芸算是肖军的家属,他们两人的婚期也近了,再加上赵倩芸现在是木象资本的员工,跟邱小妍她们见面不算事,但拉着沈济、吴蕴玲、余婧参加他们的高中同学聚会,说话都凑不到一块去,总不是那么回事。

  曹沫让成希直接回掉邱小妍,他们今晚自己找地方觅食去。

  成希重新拔通邱小妍的电话,找了个借口说曹沫刚回国,这几天已经有安排了,等有空再约一起吃饭——不管怎么说,对方有着能当靠山的爹,关系总不可能搞僵了。

  …………

  …………

  长沙路就在合鸣苑的附近,这个点内环开车很堵,大家就决定走路过去。

  深秋时节,城市黄昏的色彩层次丰富而明亮,也适合漫步其间;也有可能沿路就找到有合适的餐馆坐进去——曹沫很早就跟成希吃遍长沙路,十多年后重走,感觉要比坐到灯火辉煌的高级餐厅舒服多了。

  却不想他们一行人刚走出小区南门不多远,有一辆蓝色的玛莎拉蒂总裁从他们身后驶过来。

  车停下来,一位身穿红色风衣的艳丽女郎推开车门走下来,朝曹沫挥手说道:“老同学好久不见,想约你跟成希一起吃顿饭,都这么难吗?”

  不管对方多漂亮、多风情万种,曹沫心里就不喜欢这种强拉强劝,更何况对方还是带着明确的目的而来。

  汪朝勇跟另一个曹沫依稀记得叫邢晓莉的女孩子这时候也从车里走过来,很是光棍的朝曹沫伸出手:“以前有些事我做得不地道,一直想找个机会跟你当面道歉呢——肖军他人一直都很忙,约都约不到,我今天就蹭邱姐的东风。”

  “哈,”曹沫手伸裤兜里,眼神直接略过汪朝勇,打量邱小妍两眼,打着哈哈笑道:“成希说邱小妍请我们吃饭,我还在想邱小妍是谁呢。你也看到,今天确实不大方便,我总不能这时候将朋友丢下来吧……”

  “老同学的朋友是沈总?”邱小妍不依不挠的问道,“沈总可能贵人多忘事,不记得我了,但有几次会议跟活动中,我见过沈总的,不能算陌生人,一起过去呗……”

  国内政局要比非洲那些国家稳定多了,这使得新海市一级的领导干部看上去没有非洲那些地方高官有着胡作非为的权力,但有着更为深远的潜在影响力。

  再加上邱小妍这种狗皮膏药、寸步不让的性子,曹沫也是暗感头痛,说道:

  “今天都有哪些同学一起吃饭啊?长沙路口有家炒肝店看上去其貌不扬,但是我念念不忘回国必吃的。这次回国,我就想着第一时间去报道的——我们正往那里走呢。要不这样,大家都转移到那里聚餐吧,这顿算我来请?!大家应该都知道我这些年在非洲赚了不少钱,这么多同学里,应该没有谁比我更有资格请客了!”

  “那行,我们今天就都蹭你的饭,听说你现在真的很有钱。”邱小妍说道。

  炒肝是北京的传统小说,新海很少有相关的餐饮店,但从合鸣苑南门出去,走到长沙路口确实是有这么一家专做炒肝的小店,好些年前吃过,去年路过看到那家店都还开着,没有关门,就是没有机会走进去吃一顿。

  炒肝,其实是猪大肠为主料,仅有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左右的猪肝脏,以蒜、大料、黄酱、姜末等为辅料,以淀粉勾芡做成,汤汗晶莹透亮,猪肠肥滑软烂,肝嫩鲜香,清淡不腻,在北方是一道很有名的市井小吃。

  然而邱小妍却不知道什么叫炒肝店,将车直接丢停在路边,跟在曹沫他们身后信步往长沙路走去。

  汪朝勇被曹沫无视,也不敢有什么意见,这时候跟在后面,打电话通知其他同学到长沙路会合。

  “合仙居”炒肝店就是一家小吃店,没有什么包厢,揭开被油烟薰得发黄的软胶帘子走进去,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小厅里摆着六张油腻的小桌。

  里角是一个兼点餐、收银和柜台,脚下堆着汽水瓶、啤酒等,柜台后有一道小门,通往厨房。

  这时候还早,没有其他食客,有个肥胖却显得干练的中年妇女坐在柜台后,看到衣冠鲜丽的曹沫等人走进来,以为他们是走错地方了,都没有起身搭理的意思——这些青年男女怎么会在她这里吃饭?

  “老板,帮我们拼一张大桌,然后照人头给我们每人来大份炒肝,外加小瓶可可,”

  曹沫走到最里侧,帮着深感意外的老板娘将三张小桌拼成可以坐十人的长方桌,大咧咧的坐下来,看着秀眉直皱的邱小妍说道,Χiυmъ.cοΜ

  “我们在非洲,现在日子肯定谈不上艰苦,但整天吃烤猴子——你去非洲没有,烤猴子在非洲可是名菜,抓一只活的小猴子,不杀不洗,直接拿根大铁钎子从屁股捅进去,架火堆上烤,听着小猴子‘吱吱’惨叫,另有乐趣——整天搞这种吃法真是腻坏了,就想着回国好好吃几顿炒肝。你们等会儿不要客气啊,你们要是喜欢吃炒肝,吃到天荒地老我都还是请得起的!成希就挺喜欢吃炒肝,这家店还是高二时,她带我过来吃的,后来我领着肖军也来吃过几次,这些年一直都没有关门。那时候我跟肖军都穷,跟你们两个不好比,说来好笑,我跟肖军当时最大的愿望,就是发达了天天能吃上一碗炒肝,要是一天吃三顿,日子就更是美极了。肖军在国内可能是已经吃腻了,但我回国机会太少了,你们不会觉得这里太简陋吧?”

  “怎么会?”邱小妍就差捏鼻子了,扭捏在对面坐下来,说道,“现在怀念起高中时的生活,还真是很美好的……”

  过了一会儿,另两名被邱小妍、汪朝勇拉过来的高中同学走过来,看到小店的情形,脸上神色很丰富,但现在曹沫什么身份、地位,他们都有听说,也不敢发表什么意见,寒暄过几句就坐下来。

  邱小妍吃下小半碗炒肝,就忍耐不下去,带着怨气的看向坐边角上的汪朝勇。

  汪朝勇硬着头皮跟曹沫挑明来意:“宋泰平是今典拍卖公司的老总,跟我叔是老朋友,跟邱姐也有业务上的往来——今天这事肯定是他们做得不地道,宋总他儿子也真的非常后悔,他们愿意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只要你能原谅他们……”

  “嗨,我说你们绕半天弯子干嘛呢,原来姓宋的找你们来当说客啊,”

  曹沫拍着大腿说道,

  “这事嘛,要是没有你们站出来,我绝对不会绕过他们父子。我在非洲都没有忍气吞声过,想必你们也听说过我为人处世的风格。我在非洲要是被人砸了车窗,不一枪崩了对方,我都没法混下去。既然你们出来当说客,这事也简单,我在国内也不想搞得太腥风血雨,但赔偿肯定不会要他们赔偿的——他们能赔几百万给我?都不够我两三天玩游戏充个值的。这样吧,你们去告诉姓宋的,让他儿子安心坐几天牢——该坐几天坐几天,也别给我少了,我就不会另外安排人弄死他们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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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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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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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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