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老板娘不想招这名伙计的,因为看着年龄小,估摸着气力也不大,心疼那一份工钱。不过伙计那天见老板娘有些许嫌弃他之后,二话不说就朝着大厅里最靠门的那张桌子走,连吸气都没有,单手将一整张桌子举起。看得老板娘目瞪口呆,从那天起,凤轩楼就多了一名新伙计。
店里的人都不知道伙计叫什么姓名,他也不说。所以大家都叫他小木头,开始大家都以为他是个哑巴,要不是看见他样子长得挺端正,或许还会认为他是哪个家的傻子跑出去了,顶多这个傻子空有些气力。直到后来与这个木头相处后,听见了他说话,便才打消了认为他是哑巴的念头。
凤轩楼作为城内最大的酒楼,生意自是极好。可平常呢也不会满座,顶多逢年过节时店里会被挤得人山人海。
老板娘没事儿的时候就坐在凤轩楼的大厅里,与伙计们聊天打趣。除了新来的伙计以外,还有三个伙计,一男两女。不过年纪都比新来的大,而且来了好几年了,老板娘也没啥聊天的兴趣,所以老板娘闲来无事就喜欢逗逗新来的伙计。
这天外面飘着小雨,又是落日之际。城内没有几个过往的行人了,老板娘见今天恐怕也没啥客人,于是就提前打了烊。见到新来的伙计正在收拾桌子,不由得一时兴起,去顶楼的房间拿上两壶酒,慢悠悠地朝伙计走过去。
“小木头,你家是哪里的?听你口音不像是姑苏州的吧?”老板娘找了张椅子坐下,一边说着一边将酒倒在碗里面。
“嗯不是,我家挺远的。”伙计语气平淡之极。
老板娘习惯了他的语气,说道:“瞧着样子挺俊朗,怎地来了我们小酒楼当了伙计,凭你这皮囊,不去练剑真是可惜了,待你成了一名剑仙后,再配上你的模样,指不定多少小姑娘缠着你呢。”
伙计也不言,似是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下去。
老板娘说着说着就喝了两杯,继续打趣道:“小木头,你说你该不会是哪家公子吧?瞧你这手,连个老茧都没有,不像是穷苦人家出来的,行为举止也和底层不一样,按理说不应沦落至此,况且瞧着你也不大,这个年龄怎么也不应该当个小小的伙计呀。”她又给自己满上,“对了,你喝酒吗,来了这么些天,也没见你喝过酒,要试试吗?”
伙计摇了摇头。
“没趣,没趣,这世上竟有拒绝酒的人。对了,我还没说完呢,小木头,给姐姐说说,是不是你是从哪个大家族逃出来的?想必是逃婚吧?也是,世家子弟呢有时候由不得自己选择,而且呢,肯定那位姑娘生得也不俊俏吧。”老板娘已经开始有些微醺,说话声音大了起来。
酒楼里其他的伙计早已经收拾完,回了各自房间睡觉。偌大个酒楼就只剩两人,一男一女,一位老板娘与一位新来的伙计。
伙计还是那样不说话,老板娘很快便将一壶酒喝完。
老板娘嘴里已经有些含糊不清,整个酒楼都是她的声音。“你知道吗小木头,这个酒已经二十三年了,二十三年呐!我爹...我爹在我出生那年就将他之前酿好的米酒埋进了院子里面,说是要等我出嫁那天一齐给我。”
“嗯我知道,女儿红。”伙计难得的接了一句话。
“难得啊小木头,你竟然会回我话了。”老板娘显然有些激动,又打开第二壶酒,大声道:“来!为了庆祝你开口搭话,咱两再喝一个!”她突然站起来,将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像极了江湖上的女侠。
或许老板娘以前就是女侠吧。
伙计看着老板娘,微微皱了皱眉。他突然上前一把夺过酒壶,轻声道:“不能喝了,再喝就醉了。”
“醉什么醉?人生在世难得有几回醉?况且老娘会醉吗?想当年...想当年我..”老板娘说话已经彻底含糊了,不过依稀能听见说话的内容,只是这声音越来越小,说着说着便趴到桌子上,“酒,小..小木头,拿..拿酒来。”不一会儿,便昏睡过去。
这位新来的伙计显然不是第一次看见老板娘醉倒。干净利落地收拾了桌子后,把老板娘抱回了顶楼的房间,最后也不忘将那壶没有喝完的酒密封起来。
一切收拾妥当后,他大喘一口气。
这就是底层人的生活吗?
知秋,你能做的事儿,我也能做。
你能在姑苏州当个普通人三年,我何尝又不能?
棋局才刚刚开始,中盘失掉几子而已,无妨。
勉之在因为一刀客的消息发布后,这段时间有些失魂落魄。当初说的些豪言壮语,什么带领御水街和一刀客较量较量,如今也成了笑话。
他想不太明白,明明这一刀客表面就是些浪子之辈,全是些游手好闲之人。怎么突然又变成暗榜上的一个组织,毫无疑问当天早上在御水街遇到的那个黑衣人就是那个组织的“大当家”,至于那天为何没有杀掉他和知秋,除了知秋说了那些话以为,恐怕还有其他原因。
勉之从来不喜欢想这些事,一想就头疼。可偏偏事实又让他不得不想,他作为御水街的“大哥”,无论是年龄还是功夫都是最大。似乎他确实有责任思索这些事,不然倘若有一天御水街的人被欺负了,谁来出头?琇書蛧
这位傻大个不仅仅是想着一刀客的事儿,还在想自己的功夫为何三年来没有一丝长进,在姑苏州这个地盘上,师傅不在,师叔师兄也没有一个在。勉之也不知道问谁,他只记得师傅说他在武学上很有天赋,说什么他是最年轻的修通境。
不过,修通境也没什么可骄傲的吧?
好似寻常稍微有点根骨的大门派子弟,练个几年都能达到这个境界?
跟时间长短有什么联系?三年前我都这个境界,三年后一点都没变,要这个最年轻的头衔又有何用?
傻大个摇了摇头,想着想着,看着这月光不错,便出门散散心。他闷着头走,也不看路,背着个手好似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不过唯一有区别的便是脚步走的挺快。不一会儿便出了城南,不过由于是下雨天,街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勉之也不知道能去哪儿。他突然看到前面高处挂了个“酒”字儿,又摸了摸自己的口袋。
好像还有些银子?这么久没喝酒,那就去喝两口吧。
可惜没带上知秋,这小子喝酒挺厉害的。
勉之想着想着,便走上前去,见大门紧闭。而且他看见里面灯光全无,估摸着打烊了,一边感叹自己今天运气怎么这么差,一边又抱怨这酒楼怎么打烊如此之早。他摇了摇头,准备转身,却看见门突然打开了。
“客官,来喝酒的?”门里走出个少年,瘦高瘦高的,年纪看着比勉之还小点。
“嗯..我今天闲来无事,随处转转,刚好走到了这儿,想喝点小酒,但你们好像打烊了?”勉之瞧见跟自己差不多大,于是便一气说道。
“本来是打烊了,但是既然有客人来了,那么请进吧,晚点打烊也没关系的。”少年轻声说道。
“那挺好,那给我就来两壶酒吧,最便宜的那种!”勉之突然心情又好了起来,大步冲进酒楼。
“那我就给你拿两壶花雕?便宜又好喝,很多人都喜欢喝。”少年边说边去拿酒。
“那当然可以,再给我拿些花生吧,下酒吃,嘿嘿。”
不一会儿,少年便拿上了两壶酒和一碟花生,轻轻地放在了桌上。
“小二,坐下一起喝两杯?一个人喝着怪没意思的。”勉之觉着一个人喝酒有些许无聊,看着这小二挺顺眼,于是开口邀请道。
少年摇了摇头,回道:“我不会喝酒,客官你自个儿喝吧。”
勉之见状也没有说什么,于是自顾自的喝。
喝完一壶酒后,勉之还是觉得太无聊,这一人喝酒确实太无趣了。于是他便打量着旁边正站在门口的小二,想让他过来聊聊天。
不过他看着看着这位小二,发现有些地方不对劲。
这小二还是个练家子啊?嘿,看着挺瘦小的,这根骨不错。不过恐怕也不是走的“力”这条路,估计也是哪个门派出来的。
勉之突然来了兴趣,于是大声道:“小二,你练过武吗?”
少年听到后,不紧不慢地扭过头,面无表情道:“客官你不也练过武吗?”
“你这小二说话也太无趣了点,跟你聊天可真费劲。明明我问的你,你还反问我,算啦算啦,我又不会摸你底细,咱们又不认识。”勉之很奇怪这位小二怎么有这么强的抵触心,不过也没多想。
不聊这事儿便好。
酒也喝完了,勉之望了望窗外的月亮,看着这时候也不早了。于是也顾不得这花生还没吃完,心疼就心疼吧,没酒怎么吃花生?
他朝着依旧站在门口的小二说道:“小二,算账!”
谁知小二轻轻道了一声:“客官,今晚这单我请你,你走便是。”
勉之愣了一愣,还有这好事儿?
人都不熟的,怎么第一回见面就请客?
嘿,这小二是个爽快人。
“这..这怎么好呢,我们又不熟。”不过勉之始终还是没办法像知秋一样厚脸皮,但心中还是想着要是把那家伙带过来就好了,他肯定会抱了抱拳,然后扭头就走。
这家伙,天底下什么便宜不占?
坑了我多少糖葫芦?
“没事儿,我瞧客官你有眼缘,这单我请。你要是心里过不去,下次再来凤轩楼找我请我吃饭便行。”少年一连蹦出这么多字,勉之还不太习惯。
不过勉之也没有推脱,抱了抱拳道了谢意,便离开了酒楼。
正是二皇子李诚德的少年看着这位大个子走后,脸上微微有了笑意。
这就是那座山上看上的人?
好像是个酒鬼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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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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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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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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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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