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数风流人物>乙字卷 第一百一十四节 八卦
  自己有多久没见到家里人了?

  冯紫英歪着头想了想,嗯,他已经把云裳当做了自己家里人。

  论亲近程度,这丫头比父母姨娘更亲近,侍候自己穿衣洗漱吃饭学习,可以说自己几乎什么都没有避讳她,也没有必要避讳她,在自己固有印象中,她就是属于自己的人了。

  所以自己才会那么强烈的反感母亲姨娘要换她出去,或者让人替代她侍候自己。

  父亲去了榆林,母亲和姨娘九月份见过一面,匆匆而别,而云裳和瑞祥他们也是九月份见过一面,也就是说从去年春假到今年春假,自己好像就见过云裳他们两三面。

  这一年里,自己回来时间甚少,哪怕是回来也都是忙于事务,基本没有时间在家里呆着,对家里的情况也就有些忽略了。

  热雾蒸腾下,陡然散开之后变得清晰起来的云裳脸颊嫣红细润,细密的绒毛在她脸颊两边隐约可见,一双羽扇般的睫毛这样垂在自己眼皮子下边,看上去更多了几分俏惑。

  这丫头也十三了。

  云裳只比冯紫英小两个月,嗯,这是把云裳放在家门口时她衣领上缝着的一片布上用血写着的她的生日,十一月初九。

  十三岁的姑娘在这个时代已经不算是小姑娘了,而是真正的大姑娘了,或许是许久没见,又或者这半年里云裳心思没那么重了,冯紫英突然觉得云裳好像长大了不少。

  嗯,胸前已经略微有了一些起伏的曲线了,便是那掐牙靛蓝的棉布小袄也未能遮掩得住,略显瘦削的肩膀比起半年前已经算得上是丰润不少了。

  这丫头现在应该是正处于长身体阶段了,个头似乎也一下子窜上来半个头。

  真舒服啊,冯紫英忍不住舒展了一下身体。

  回到家中的感觉真好,一切都不一样了,可以摆脱一些烦恼和学业上的压力,也不需要在外边需要绷着端着,甚至每一个问题都需要斟酌考虑,而在家里,一切就那么轻松自在。

  “云裳,这段时间没出门吧?”冯紫英知道云裳不太喜欢出门,很多需要办的事情,往往都让喜欢在外边溜达的瑞祥去办了,实在不行的才自己去。

  “嗯,婢子少有出门,倒是瑞祥经常从外边带消息回来。”云裳还以为少爷不太满意她少有出去了解情况,“婢子也不太方便去贾府那边,瑞祥在那边要方便许多。”

  “哦?瑞祥回来都把情况和你说了?”看样子云裳已经开始充当起半个主人的角色,都知道听取瑞祥的“汇报”了。

  “不,婢子哪里敢多问?只是瑞祥有时候回来要说贾府里边一些新鲜事儿,他有些弄不明白,想让婢子帮他参考一下,说等少爷回来也好告诉您。”云裳把头摇得拨浪鼓一样。

  “有什么不太明白的?”冯紫英有些好奇起来。

  “嗯,他说宝二爷原来最喜欢往林姑娘那里跑,就算是后来进了族学略微少一些,但是也还是常去,不过现在他好像更爱去梨香院薛家那里,听说那薛家姑娘长得国色天香,不知道宝二爷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但那薛家大爷据说是一个喜欢喝酒斗气的,几次都把宝二爷逮住灌酒,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照理说他们俩还是姨表兄弟,怎么却好像很不待见,……”

  云裳的话让冯紫英哑然失笑,看来这薛大傻子也不傻,知道宝玉是冲着他妹妹来的,所以才会给宝玉下马威,但这薛家寄居在贾家家里,难道不是有冲着金玉良缘去的么?

  难道薛姨妈没告诉自己儿子?

  按照冯紫英对现在大周天家选秀女的规矩,像薛薛宝钗这种无论长得多么好看,多么有才,都不太可能选入宫中。

  大周规矩就是后妃皆出自寒门小户,尤其是皇后必须如此,既不会选文官家女子,也不会选勋贵女子,所以纵然是选入宫中也不会获得多么高的品轶,所以文官和勋贵对天家选秀都不感兴趣,尤其是文官更是对这等行径颇为不齿。

  既然这样,薛家上京了,而且又住在贾家,那么肯定多少就该是有这层意思了,贾宝玉纵然读书不成,但是好歹人才还是摆在那里,贾家瘦死骆驼比马大,相比薛家,表面上起码要风光许多,论内瓤子却已经是大哥莫说二哥的格局了。Χiυmъ.cοΜ

  当然,在薛家眼中,估计还是会觉得贾家还算风光,贾政还在工部干着,贾家大姑娘还在宫中当女史,加上衔玉而生的贾宝玉,好像这段姻缘还是很值得期许的。

  “还有就是听说那东府里边那位蓉大爷,成日里在外边儿吃酒,前些日子据说在醉芳楼呆了两宿,还是那珍大爷亲自带着人去吧小蓉大爷给抓了回去,据说一顿狠打,打得小蓉大爷几日都下不了床,可是那蓉大奶奶却是不闻不问,还跑到积善庵去呆了几日,据说是去烧香祈福,可自家相公在家里卧床不起,这位蓉大奶奶却……”

  云裳的这番话就让冯紫英颇为吃惊了。

  这贾蓉和秦可卿关系肯定不会太好,这《红楼梦》书中也就隐约点出了,当然还有一些附会或者影射说着爬灰一事便是指贾珍和秦可卿之间的奸情,但是红学界内部也是众说纷纭,难以有一个论断。

  当然说贾珍和自己儿媳妇关系暧昧主要是指秦可卿死后葬礼上贾珍的失态,但这是不是就可以作为依据,也不好说。

  但就目前冯紫英了解的情况来看,要说贾珍和秦可卿有什么还真有点儿不像,甚至贾珍贾蓉在秦可卿面前据说都是相当生分客气,完全有点儿不像一家人的感觉,秦可卿自己的解释是她这个人本来就是冷性子人,但却又和王熙凤关系颇为密切。

  “那云裳你见过这位蓉大奶奶么?”冯紫英随口一问。

  “见过一次,是在西府角门上,她和琏二奶奶在一起说笑,琏二奶奶是认识奴婢的,奴婢就去见了礼,琏二奶奶就说她是东府小蓉大奶奶,奴婢倒是觉得这位蓉大奶奶人挺和气的,也不像是什么冷性子人,就是觉得小蓉大奶奶眉宇间始终有些阴郁气息,整个人都像是恹恹的,笑起来都有些勉强的味道,……”

  冯紫英没想到这云裳居然观察如此细致,还能看出人家整个人的精神状况来。

  “唔,薛家姑娘你见过么?”冯紫英有些好奇,既然见过秦可卿,没准儿也就应该见过薛宝钗了。

  “这却没有,听说薛家姑娘不怎么爱出门,和林姑娘差不多,也就是爱去三姑娘那里,……”云裳摇摇头。

  “那这位薛家姑娘不去林姑娘那里?林姑娘也不去薛家姑娘那里?”

  “好像不怎么去。”云裳也不明白怎么少爷对这两位姑娘之间的关系这么感兴趣。

  “还有什么新鲜事儿?”冯紫英觉得自己的八卦之心被彻底挖掘出来了,尤其是这《红楼梦》书中的各种不为人知却又被红学家们各种撕逼大战中的故事,他还真的很感兴趣。

  “还有就是那贾家环哥儿、兰哥儿都到贾家族学里去读书了,还有不少其他贾家旁支子弟,现在那族学怕是有二三十人,第一个请来的塾师是一位落地的举人,结果才教了两月就主动辞了,现在是一位老秀才,性格倒是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倒像是菜市场一般嘛,热闹腾腾的,……”

  冯紫英暗自摇头,看上去贾宝玉又走上了昔日的老路,这热血上头也不过就是那一会儿,一下来之后,自然也就是过了便过了。”云裳自然不明白少爷心中所想,“那环三爷据说读书还不错,那秀才说环三爷倒是个读书种子,宝二爷听了之后很不忿,挑那环三爷的刺儿,两兄弟现在有些寇仇一般的感觉,……”

  一个庶出,一个嫡出,本身恐怕就说不上多么好,加上贾宝玉这心态,自己读书不成,估计也不愿意其他人读书有成,尤其是这环老三怎么敢?

  真要叫环老三把书读出来了,只怕就要像自己曾经和贾宝玉说起的那等情况了,没准儿贾宝玉就是想起了那一次自己在他面前提起过的那般,心里自然就难免发慌、难受、担心,甚至还得有点儿恐惧吧。

  一个庶子读书读出来了,甚至还能入仕为官了,一个被阖府上下给予厚望的嫡子,最终却是一个银样镴枪头,这两相对比,恐怕很多人都难以接受吧?

  “那这两兄弟读书不是就有对比了,就都该努力了吧?”冯紫英还真想看看贾环读出书来,这贾家会变成什么样,那可就太有趣了。

  “这却不知道了,我只听瑞祥说,现在两兄弟见了面连招呼都不打了,老远路上遇上都得要把脸撇一边儿去。”

  看样子贾家族学的火引子已经埋下了,这还不算贾家族学里还有其他说不清道不明的猫腻,出事儿也就是迟早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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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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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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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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