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枭雄>第1063章 河内司马家
  就在荀彧在大汉的京师洛阳城为颍川荀家两边儿下注沾沾自喜的同时,在司隶河内郡的温县,另一个世家大族也在琢磨着两边儿下注了,这个世家就是司马世家。此时,司马世家的家主司马防正在温县家中,焦急地等待着次子司马懿。他今年四十有四,正当盛年之时。

  司马氏出身贵盛,是高阳之子重黎的后裔,即夏官祝融。就是屈子所著《离骚》之中,“帝高阳之苗裔兮,臣皇考曰伯庸。”这一句中的高阳帝。从远古到商朝,司马氏世世代代承袭夏官这一职位,到了周朝,夏官改称司马。周宣王时,司马氏的先祖程伯休父平定徐方有功,恩赐司马为族姓。自此以后,夏官祝融的后代们就以司马为姓,在温地扎下了根儿。

  岁月如梭,不舍昼夜,到了司马防的十一世祖司马卬的时候儿,司马氏终于发达了。司马卬,是战国时期赵国著名剑客司马蒯聩的玄孙。秦朝末年,司马卬曾担任武信君武臣的部将,率军攻占朝歌巨鹿之战后,司马卬跟随项羽入关。秦二世三年,秦朝灭亡,司马卬因平定河内,屡立战功,于是项羽分魏国土地为西魏、殷两国,封司马卬为殷王,统领河内,建都朝歌。可是,司马卯的运气太坏了,舒舒服服的小日子仅仅过了两年,就遇到了大麻烦。

  汉高帝二年三月,当时还是汉王的刘邦从临晋渡过黄河,攻下河内之地,猝不及防之下,司马卬只好投降汉王刘邦,殷国之地遂成为河内郡。次年四月,彭城之战,司马卯随从高帝出征,楚霸王项羽率三万精兵大败刘邦及五诸侯联军五十六万人,司马卬被楚军所杀。

  秦汉之际,河内郡的疆域一直保持稳定,基本上没有变化。河内处于天下之中,南倚大河,北缘太行山脉,山河所围,交通便捷,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本朝光武帝更是据河内以为根本,进而争衡天下,混一宇内。河内向为殷商故地,民风彪悍,尚任侠。据《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此地民风“任侠为奸,不事农商”。这样的环境,自然造就了司马氏的性情。Χiυmъ.cοΜ

  秦末,司马氏的辉煌犹如昙花一现,旋起旋灭,司马家族又开始了漫长的蛰伏。到了司马防的曾祖父司马钧之时,司马家族又开始发达了。在永初元年,司马钧以从事中郎的身份,随车骑将军邓骘出击西羌,其后司马钧的仕途似乎颇为顺利。八年之后,到了元初二年,司马钧己经是以左冯翎行征西将军的身份,都督诸军攻打先零羌。或许是贼老天看司马氏不顺眼的缘故,在此次战役中,司马钧却因战场渎职而下狱自杀。此情此景,实在是令人扼腕。

  殷王司马卯是一个武将,左冯翎行征西将军司马钧是一个将军,由此看来,从司马卯到司马钧,司马氏似乎都是一个军功家族,在血腥的沙场中搏自己的前程。本朝的西北羌乱,前后绵延百余年,占据了本朝四百年天下的四分之一,实在是本朝的大患。纵观司马钧的一生,他的宦辙大多数都在西北,与平羌紧密相关,带有强烈的军事色彩,并未沾染一丝儒风。

  或许,贼老天赋予司马钧的使命,大概是平羌吧。左冯翎行征西将军司马钧的惨死,似乎对司马氏的仕途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司马防的儿子司马量不再从军了,而是做了豫章太守。到了司马量的儿子司马儁时代,终于“由武入文”了,河内司马氏的儒学水平有了质的提高。

  本朝士人的笔记之中曾经如此言说:“(司马)朗祖父(司马)儁,字元异,博学好古,倜傥有大度。长八尺三寸,腰带十围,仪状魁岸,与众有异,乡党宗族咸景附焉。位至颍川太守。”从博学好古一句,可以看出司马儁已经成为博学儒士,而倜傥有大度,则说明司马家族的豪侠底蕴仍在。司马氏家族在河内郡非常有势力,以至于“乡党宗族咸景附焉”。

  本朝的经学,在恒灵之前,占据主导地位的是今文经学。大儒治经强调师法,重视章句之学,专守一经,累世相传,形成了许多世守一经的经学家族。直到康成先生郑玄横空出世,以“专重义理,不问章句”的古文经学为主,融合今文经学,这才开创了经学的新时代。

  无论是古文经学,还是今文经学,真正的儒者,往往以清素自守,以研读经学、微言大义为终生目标,而不是纠集乡党,称霸一方。司马氏为乡党宗族所景附,能为众心所服者往往需要将略与财力,这正是地方大族的基本特征。从司马儁开始,河内司马氏凭借着雄厚的学术与政治资源,再加上武将豪侠的底蕴,终于在本朝的政坛之上崭露头角,逐渐崛起了。

  司马儁,字元异,官至颍川太守,如今已是八十老翁,早就早就归隐田园,不问世事了。

  如今,司马氏的家主是他的儿子司马防,今年四十有四,正当盛年。司马防,字建公,他的性格耿直公正,即使在宴会这样的休闲场所,也保持着威仪。爱读《汉书》的名臣列传,著有讽咏数十万言。或许是司马氏的武将血脉过于强健的缘故,司马家的子孙们都像司马儁一样儿,一个个都是体魄强健的大个子,仪容甚伟,一眼望去,都好似威风凛凛的天神一般。

  司马防年轻时在州郡任官,历任洛阳令、京兆尹,年老后转拜骑都尉,养志闾巷,阖门自守,一心教育子侄。他有八个儿子,依次为司马朗、司马懿、司马孚、司马馗、司马恂、司马进、司马通、司马敏,都闻名于世,因为每个人的字中都有“达”字,故时号“八达”。

  司马防对待儿子们很严格,即使儿子弱冠成人后,也要求“不命曰进不敢进,不命曰坐不敢坐,不指有所问不敢言”。在这一点上,殷王司马卯简单粗暴的行伍作风起了极其关键的作用。在令行禁止的军伍之风辅助之下,司马家“八达”的儒学水平慢慢水涨船高了。

  长子司马朗,字伯达,今年二十三岁。司马朗九岁时,有客人直接称呼其父的字,司马朗便对那人说:“轻慢他人的亲长,就等于是不尊敬自己的亲长。”那位客人因此而道歉。

  光和五年,在司马朗十二岁时,就通过经学考试而成为童子郎,但是当时的监考官觉得司马朗身体高大强壮,怀疑他匿报年龄,便质问他。司马朗回答说:“我的家族中人世代以来的身材一向都很高大,我虽然年轻幼弱,却没有急功近利向上层攀援的习气,从而谎报年龄以求得在仕途上早有成就,这不是我的人生立志要做的事情。”监试官因此觉得司马朗品行才能果然异于常人。从这件事上,就可以窥见司马家之一斑,豪侠底蕴加上博学好古。

  初平元年,董卓进入洛阳之后,关东各州郡军队起兵反董。原冀州刺史李邵住在野王,为避战祸,想搬迁至温县,司马朗认为野王和温县其实唇亡齿寒,而且李邵背负郡国人民的期望却先行逃避,恐怕会造成沿山各县民心动摇及骚乱。但是李邵不听其言,果然造城当地民乱,温县亦遭到劫掠。听闻之后,司马朗愤怒至极,大呼曰:“竖子不足与谋,坏我家邦!”

  之后,董卓挟持天子,准备西迁长安,当时司马防担任治书御史,应该一起西迁。当时,司马防认为战乱四起,要长子司马朗带着家人返回家乡温县。于是,有人告发司马朗想要逃亡,军队便抓住他去见董卓,董卓对司马朗说:“你和我已去世的儿子同岁,为何要背叛!”。

  司马朗回答说:“明公以高世之功德,在天下大乱中辅助天子,清除了宦官的秽乱,举荐了许多贤士,这的确是虚心深虑,即将成为复兴社稷的治世啊。但是随着威德的隆重,功业的著大,而兵灾战乱却日渐严重,地方州郡有如大鼎煮沸一般,连京城的近郊,人民都不能安家乐业,因此要抛弃住家田产,四处流亡躲窜。虽然已在四方关口设置禁令,以重刑加以杀戮处罚,也不能阻止逃亡的风潮,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想回故乡的原因。希望明公仔有所借鉴,稍加反省深思,那么名声就可像日月一般的荣耀,伊尹和周公也不能相比了。”董卓听完很满意,也说:“我也有这种感悟,你说的很有道理。”就这样,董卓就被他蒙骗了。

  司马朗是极聪明的,他知道,虽然暂时托词哄骗过董卓,逃过了一劫。可是,看董卓和西凉军的行事方式,是一定会败亡的。若是自己被董卓留在长安,难免会身遭不测之祸。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还是趁早离开的好。于是,他便贿赂董卓身边的心腹,偷偷返回家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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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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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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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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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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