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枭雄>第413章 银狐鬼军的火攻
  袁术的麾下一共有八万人马,其中三万是他自己统帅,有一万人是他的亲军,装备最好,由袁术的从弟袁胤率领。其余的两万人,每五千人为一部,由陈纪、陈兰、雷簿、乐就指挥。纪灵和张勋是袁术帐下的大将,各自统率两万人马。最后的一万人,是袁涣的部曲。纪灵、张勋、袁涣三人各统一军,再加上孙坚,就是袁术手下的四庭柱。

  孙坚孙文台号称“江东猛虎”,作战彪悍异常。孙坚本人,尤以勇武见长,每次作战总是第一个登上城墙,自从投奔袁术之后,是名副其实的第一员大将。他的麾下有程普、韩当、黄盖、祖茂四员大将,部曲都是他自己招募而来,只听孙坚的命令。

  纪灵、张勋、袁涣都有自己的部曲,在袁绍军中,也有很大的独立性。纪灵手持一把三尖两刃刀,有万夫不当之勇。张勋出身豪族,是袁家的门生。三人中间,最有名的还是袁涣,袁涣所部部伍整齐,纪律严明,战斗力仅次于孙坚所部。

  袁涣,字曜卿,陈郡扶乐人。出身“陈郡袁氏”,为司徒袁滂之子,他的父亲袁滂,官至司徒。有了这一重渊源,袁涣的仕途就很可观了。加上袁涣有尽心尽责,敢谏直言的名声,年纪轻轻,袁涣就被任命为郡功曹,郡中贪赃枉法的官吏闻讯后,都自动离去。

  后来,袁涣被公府征辟,又被举为高第,授官谯县县令,未去上任。刘备任豫州牧时,推荐袁涣为秀才。后来袁涣避难于江淮之间,被袁术所任用。袁术每次向袁涣咨询探问,袁涣总是正气凛然地论述自己的主张,袁术辩驳不过,但是仍然敬重他,不敢不对他以礼相待。

  袁术的军队都是由门生故吏、僮仆徒附组成,最重亲疏远近、关系深浅。至于能力如何,才干如何,品德如何,则全然不在考虑之列。只有纪灵这样的赳赳武夫和张勋这样的资深门生故吏才能独领一军。而且,袁术一贯自以为是,听不进不同意见,几乎没有好的谋臣。

  是故,袁术的军队战斗力并不好,可是向心力极强,算得上打不散的子弟兵。原因很简单,在目前的形势下,作为袁家的嫡子,袁公路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离开了袁术袁公路,放眼大汉天下,是没有人敢收留他们的。再者说来,家眷都在袁公路手里,难道忍心自己独自逃走,让家眷都被袁公路砍了脑袋吗?

  在袁术的军中,袁涣和他的部曲是一股清流,与纪灵、张勋等人截然相反。

  此战,袁术的布置是张勋为第一阵,纪灵为第二阵,自己的本部为第三阵,袁涣所部为第四阵。按照常理,这样的布置是可圈可点的,用张勋、纪灵两军消耗并州军的锐气,然后自己的嫡系人马独得大功,一向以纪律严明著称的袁涣作为后盾。

  可是,袁术小看了大司马吕布,也小看了并州军,终于吃了大亏!

  最先和并州军接触的,是张勋的两万人马,这两万人马全都是步卒,只有张勋左右有一千多骑兵,所骑的战马也多以驽马居多。此时的中原腹地,马匹极为稀少,优良的战马更是少见。原因很简单,马价昂贵,即便是四世三公的袁家,也买不起大批战马。像袁术一般财大气粗,有两万匹战马的,已经是凤毛麟角,足以傲视天下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八百银狐鬼军都是打老了仗的,这些前独行大盗、绿林好汉单打独斗起来,一个人足以放翻二三十个袁术的部下。这些人自从熹平六年以来,就跟着侯成,打鲜卑、打黄巾、打乌桓,若是依照战功,放出去至少是一个军侯。只不过这些人觉得在银狐鬼军中呆得舒服,这才不计较官职俸禄,只求过得开心,顺便赚得盆满钵满。

  大司马吕布和新收的猛将典韦一起,作为三千铁骑的开路先锋,作为大司马的老战友、老朋友的游击将军侯成,自然就坐镇中军,暂且充任大帅了。八百银狐鬼军便由一个姓张的军侯指挥了。张军侯出身绿林,全盛时手下有八千骑兵,武艺高强,绝对是个狠人。

  大司马吕布给这八百银狐鬼军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在敌军中造成混乱,越乱越好,规模越大越好!以便后面的三千重骑兵尽快凿穿关东军的防线。一听到这个任务,张军侯就笑了,那是会心的笑,发自肺腑的笑。

  “说实话,这也太简单了,这帮坏分子,干这事儿是行家里手!咱们银狐鬼军敢认第二,整个大汉没有人敢认第一!”可是说归说,做归做,这样一件毫无挑战性的差事儿自然不对银狐鬼军们的胃口。于是,他们就悄悄儿地加了一点儿料,如此一来,事就闹大了。

  眼看两阵对圆,距离对面的关东军还有七八百步了,从自己所在的方位,已经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张勋的大旗了。张军侯缓缓地举起了双手:“准备!抄家伙!给袁公路来上一记狠的!”他双腿一磕胯下战马的铁关梁,一声呼哨,八百银狐鬼军开始加速了。

  耳边风声呼啸,左右的景色缓缓掠过,暮冬的积雪被战马的四蹄带起,形成一片片迷茫的雪雾,远远望去,就好像是仙境一般。此时,天空中乌云压顶,往日里炙热的太阳被乌黑的云层团团包裹,只能无奈地放出一丝丝微弱的光芒,借此来显示自己的存在。

  战马的速度越来越快,眼看距离袁军的前哨只有三四百米了,张军侯大喝一声:“开始!”最前面的两百银狐鬼军利落地从马上解下一个个油布袋子,三下两下解开袋子上封口,大喝一声,运足力气向袁军大阵扔去!此时,正好刮来了一阵狂风,直扑袁军大阵。

  这阵狂风来得甚是蹊跷,飞沙走石,直刮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列阵五六里的袁术军阵中,旌旗散乱,东倒西歪,袁军士卒们纷纷以手捂眼,在狂风中摇摇欲坠。不得已,他们只好聚拢在一起,互相依偎着抱在一起,和强劲的狂风相对抗。

  只听得半空中一阵凌乱,两百个油布袋子瞬间在空中迸裂,清澈微黄的液体从半空中倾泻而下,飘飘洒洒,大多数都落在了人群之上,溅得四处都是。袁军士卒们被大风刮得眼睛都睁不开了,只觉得身上、脸上突然湿润起来了。莫不是下雨了?乖乖隆的咚!这可是暮冬时节,怎么会下雨呢?贼老天开什么玩笑?

  看见贼老天竟然赶来帮忙,张军侯心中喜出望外,他大喝一声:“加倍!点火!”这是银狐鬼军的常见术语,众人自然明白。前面的两百银狐鬼军闪过两侧,手中火折子一闪,手中一团团火焰升腾而起!恰似满天繁星,又如星星之火,在黑暗中放射出无限光明。

  这时,狂风已经刮过,打着旋儿走了,顺便带走了几十面旗帜作为战利品。袁军士卒们这才忙着揉眼顿足,吐出满口的黄土。就在这个空当儿,两百银狐鬼军早已悄然而至,发一声喊,手中的两百个油布袋子瞬间脱手而出!

  嗖嗖嗖!嗖嗖嗖!说时迟那是快,先前的那两百银狐鬼军屏气凝神,张弓搭箭,两百支火箭瞬间射向空中的那两百个又不袋子!呼拉拉!只听得一声巨响,震天动地,百余团火焰瞬间在半空中炸裂,分成数千股大小不一的火苗儿,飘飘洒洒,飘落满地。

  “不好!并州军用火攻了!赶快散开!莫要聚堆儿!”张勋连忙大吼一声,首先拨马就逃了。作为一个资深的豪族,张勋对自己的身家性命还是很关注的,无论如何,暂且避一下并州军的锋芒,逃到安全地带,再做道理!

  一见主将逃跑,张勋左右的一千多骑兵想都没想,立刻就一夹马腹,随之而去了。他们是主帅的亲兵,职责是保护主帅的安全,便是这一万八千步卒都死绝了,又与他们何干?再者说来,袁家的军队中,骑兵的地位是远远高于步卒的。能够做骑兵的,都是主帅的亲信,至于步卒,都是徒附和僮仆,死绝了再征召一批就是了!

  只听得一声巨响,纷纷洒洒的火苗儿终于落到了地上,落到了袁军步卒的身上。蓦然之间,地上、袁军步卒身上的明油顿时轰轰烈烈着了起来!数千人一齐惨号,声音惨绝人寰,充满了无尽的悲哀和无尽的怨恨,凄惨哀绝,令人不忍卒听!

  放眼望去,袁术军阵中,最前面的数百步内,瞬间出现了几百个火团儿,或大或小,火焰蒸腾,直上云霄!轰!轰!轰!接连几声巨响传来,更多的火油烧起来了,整几百个火点儿又壮大了!巨响之后,这数百个火点顿时四散开来,几千个身上着火的袁军步卒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号,四处乱跑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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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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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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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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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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