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枭雄>第17章 伏杀(三)
  “那个马甲,步人甲有异于制式铠甲,外披那件帛衣又是何意?”“使君,吕屯长率我等与鲜卑大小战八百六十七次,发觉铁甲可防重武器击打,但是箭矢易从缝隙射入。皮甲可防箭矢,却易为重武器击破。在皮甲上镶嵌圆形铁片,可得皮甲铁甲之利,重量却轻了许多。至于那丝帛外衣则是没办法的办法,重弩射入,有丝帛相缠,可以卸去一部分力道,必死变为重伤,重伤变为轻伤。鲜卑人皆为骑兵,来去飘忽,弓马娴熟颇为难治,马甲加步人甲,是以重骑兵对冲轻骑兵,收以骑制骑之效也。左曲前屯八百六十七战,战死者寡,首为吕屯长武艺高强,次为战术得当,三为铠甲之利也!”

  王晋听得频频点头,大为心动,如有数千精锐身披如此马甲步人甲,纵横瀚海有何难哉?他又转念一想,莫非我的万户侯就着落在吕奉先身上?上任第一天就救了我,还有如此本事,真是个勇将智将再加福将!“这马甲步人甲一副所费几何?”“一副马甲,步人甲,铁盔,丝帛衣,弓矢,弯刀,长矛,加起来非五十金不可得!”五十金就是五十斤金子,大致相当于五十万肉好五铢钱。王晋倒吸了一口冷气。“如此耗费,吕奉先怎制得起?”“启禀使君,吕屯长的全部家当都在这上面了,还欠了巨债,他就剩个空架子庄园了,吕屯长,实在是难呀!”说道这里,侯成不禁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侯成,莫哭莫哭,只要我是五原太守,必善待吕奉先!”王晋面色肃然,目视侯成一字一顿。侯成跳下马来,伏地行跪拜之礼,如是这三。“吕屯长和左曲前屯誓死效忠大人!”

  侯成和高顺是吕布麾下仅有的两个都伯,高顺虽然只十五岁,在吕布军中却是实际的二把手。高顺每天板着脸,训斥这个,命令那个,在他眼里,一切都永远不合格,永远有改进的余地。他的最大长处是铁面无私、清廉公平、不置私产、有绝佳的练兵统兵才能,就是一个纯粹的将领。说话不掩饰,经常噎得人说不出话,除了和军事有关的一切毫不关心。一个十五六岁的人,一眼望去就像三十余岁。

  比起高顺,侯成的带兵能力几乎可以忽略。但是侯成很会察言观色,很讨人喜欢,对数字极其敏感,能把一团乱麻极其琐碎的事情管的进井有条丝毫不乱。侯成就像前世的长袖善舞的商人,有着官面的身份,无论什么人那个衙门,都吃得开。侯成还有一个优点,能做脏活,还能守口如瓶。这一点是性子方正的高顺万万不及的。高顺带兵练兵作战,侯成管理钱财后勤人际交往,顺便做些脏活。高顺永远想抓住侯成的狐狸尾巴,侯成永远让高顺抓住些小毛病,吕布在其中和稀泥,这就是左曲前屯三驾马车目前的微妙关系。

  用三寸不烂之舌说得王晋动容,这种勾当是高顺万万做不来的,这就是侯成的价值所在。

  得如此猛将精锐效死,王晋豪情勃发,志得意满,当下按剑四望,观察战场形势。眼前是三处战场,北边,吕布百骑迎战鲜卑千骑,东边,是高顺的数十骑做疑兵之计,西边,是王翰率部迎战白衣死士。

  胜负的关键在于哪一方能在局部战场首先获胜,然后支援其它战场。对汉军来说,东方就是个障眼法,撑不了太长时间,在北方或西方尽快取胜是关键。从这个角度看,西方更为重要。一旦屏障尽去,便可疾驰入城,九原城总不能拒而不纳吧?想明白了,王晋不仅聚精会神向战场看去。

  五百步外,王翰身先士卒,带着三百中曲将士正同百余名白衣死士杀作一团。王翰号称并州第一纨绔,是极要面子的,方才差点死在射雕人箭下,早已恼怒异常。又被吕布一番激励,顿时怒气勃发,都是汉子,我王翰绝不能让吕奉先比下去!

  他跳下马来,挥舞宝剑带着三百部下向白衣死士们冲去。他的十几个卫士深知这位爷的脾气,这个时候是万万劝不得的,连忙上前将王翰围在中央,发一声喊直入敌阵。这些卫士都是老王辽精挑细选的本族子弟,从小习武,比起白衣死士来,武艺还高上一筹。如今人人拼命,片刻间白衣死士就被砍倒了十几个,阵形立刻就不稳了。

  中曲的将士看到军侯如此勇悍,士气顿时一振,这军侯别看做事莽撞,打起仗来倒不偷奸耍滑。汉军大声呼喝,潮水般顺着缝隙涌上,白衣死士的盾阵顿时摇摇欲坠了。适才被吕布五连珠破了黄须大汉的神射,士气为之一隳,本来就有些勉强,如今汉军舍命来攻,顿时有不支之势。

  这时,白衣死士盾阵中央一个高大汉子举刀向天,叽里咕噜喊了几句,死士们顿时两眼冒火,嗷嗷叫着扑上前来,全是以命搏命的招数,刀刀见血。每一个白衣死士倒下,至少有两三个汉军陪葬。

  看见王晋满脸疑惑,侯成在旁边随口翻译了出来。“使君,是鲜卑语,大致是说,鲜卑勇士们!长生天在看着我们!别忘了你们曾经许下的诺言!别忘了雇主许给你们的好处!今日我等必死无疑,那就以身赴死吧!”

  雇主?王晋的心里一沉,看来此次伏击背后有太多的故事。

  那高大汉子手持两柄巨斧,如巨灵神般呼啸而来,霎那间就砍翻了五六个汉军。十几个白衣武士手中拿着重家伙顺着缺口冲进来,汉军又被砍到了十余人。“放箭!”王翰大吼道。汉军中的弓弩手赶紧用弓弩压制敌军,专挑前头的大汉下手,白衣死士顿时被射倒了五六个,其余的不得不缩进盾阵躲避。

  就这样翻来覆去打了几个回合,汉军一有突破口,白衣死士就冲出来砍人,白衣死士一冲出来汉军就放箭。山口已经倒下了百余具尸体,剩下的人早已杀红了眼,不在呼喝,只是挥舞着兵器死命地砍杀。汉军和死士们在激烈地搏斗着,不断地有人倒下,倒下的人用尽一切办法制造麻烦,用手、拳头、甚至牙齿,直到被杀死。

  草地上布满了鲜血和尸体,损坏的兵器和甲胄的碎片混合着脑浆、碎肉堆成一堆堆的,看上去就像修罗地狱一般。剩余的王氏子弟看得目瞪口呆,一个个吐得翻江倒海,头晕眼花。战争原来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浪漫和美好,却是如此得残酷和狰狞,他们的心中都充满了怀疑和绝望,这难道就是我们选择的道路吗?终生和地狱为伍?

  对这些王氏子弟来说,从军不过是仕途的一个小插曲而已,追风逐电,匹马博个万户侯,这才是战争的最终目的。如今,鲜血、残肢断骨混合着脑浆遍地都是,看来平素的比武和战场是无法比的!Χiυmъ.cοΜ

  吐过了,看够了,开始有人回过神来,抽出宝剑杀入敌阵。这些人武艺高强,缺少的只是战场经验,如今看了半晌,也明白了其中诀窍,无非是简单有效不耍花架子。这些技击高手一加入,白衣死士顿时吃力起来,被这些人三绕两绕就砍下了头颅。那高大汉子身上已经负了四五处伤,兀自大声呼喝,冲在最前面。白衣死士在高大汉子的激励下,前仆后继,死死堵住山口。

  王晋看出来了,他们的目的是堵住山口,给北面和东面的追兵争取时间。对于北方的战事,王晋不太看好,以百骑对千骑,短时间内不会有结果,东方又能撑多久呢?

  王晋转头向东望去,五里外的山丘上赤旗高扬,在烈烈风中迎风招展。山丘下十个骑兵纵马奔驰,扬起阵阵烟尘。“使君,东边最为重要,我带五十人去看看,留五十人保护大人!”章霖抱拳施礼。在他看来,眼前的仗打得虽然热闹,但是胜券在握,他无意去抢王翰的风头。不如看看吕奉先的疑兵之计是否有效。

  王晋点点头:“也好,你且速去!将本部尽皆带去,我身边还有侯成和护卫。”章霖一叉手,自带着本部去了。侯成是何等精明的人,早已看出王晋心中所想。当先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下手脚,这才开口。“使君,这天寒地冻的,要当心身体,还是速速进城为好。我带着部下去帮一把手,砍了这些混账,也好早日进城,不知使君意下如何?”“侯成,你的部下可都是辎重兵,能上得了战场?”王晋扫了一眼侯成,脸上全是惊讶。

  侯成大笑:“左曲前屯就没有吃闲饭的人!没有编制他们才做了辎重兵,按吕屯长的说法,叫临时工。上了战场个顶个是好手,使君稍等片刻,侯成去去就回!”侯成一声呼哨,拍马向前。“弟兄们,跟着老侯砍了这帮鲜卑孙子,早点去接应高顺!去的晚了,骨头渣子都没了!”部下们一阵哄笑,笑嘻嘻地跟在侯成后面,口中兀自乱叫。“就是就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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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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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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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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