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曼的主要目的是把他“骗”出来,她可没胆子真让他替她搬家。就他这个身份,进了她舅舅家那个小区,左邻右坊的非得说闲话不可。
至于朋友……何曼暂时也没想好,她的东西拿出来后要存到哪里。那不过是唬他的话,她的朋友和同学早在她入狱时就和她分道扬镳了,谁会和一个罪犯做朋友?
安以桀听了她的安排,没说话,只是默默的开车。
又开了半个小时左右,终于到了那片看上去非常破旧的小区。
小区还是上世纪的风格,楼与楼之间道路狭窄不说,还堆积着各种杂物。ωωω.χΙυΜЬ.Cǒm
他驾驶的这辆宾利在一片破旧的建筑中,显的格外突出,所经之处,便有人指指点点,说着什么。
“安总,就在路边停车吧。”何曼虽然听不到外面那些人在议论些什么,却没来由的一阵反感。
安以桀没有听她的话就这样停车,而是问何曼:“你舅舅家住哪栋?”
再往前开就是舅舅居住的居民楼了,何曼只好指着那一栋:“就在那里。”
宾利在何曼舅舅家楼下停住,何曼道了谢,先下车了,往舅舅家走的时候,听到后面传来脚步声。
回头,何曼吓了一跳,安以桀竟然跟着她一起下车了。
“安总,你……”
“不是缺帮手吗?顺便。”
何曼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她有点尴尬,可能是安以桀光鲜的衣着和外表与这里的破败太格格不入了,所以,她总觉的,他不适合出现在这里。
“你这个臭丫头还好意思回来呀!你回来做什么?在外面混不下去了是不是?混不下去,我这里也没你的容身之地!你给我滚!走人!赶紧走!”
经过逼仄的楼梯来到何曼舅舅家所在的楼层,何曼才敲了两下门,里面就传来吴丽的谩骂声。
吴丽透过猫眼看到是何曼,没好气的连骂边开了门,怕何曼进去,她像一堵墙似的堵在门口,手还不断的挥舞着,一副要轰人的架势。
可是,转眼间,吴丽的动作就像突然被冻住了似的,定格在那里。
她看到了何曼背后的安以桀。
安以桀从外形到衣着,都和她们这里格格不入,他浑身上下自带一种有钱人的光环,令吴丽立刻意识到此人身份的尊贵。
“谁呀!能不能让人睡个好觉了?”何小雨气势汹汹的从里面出来,身上仅穿着一条吊带睡裙,昨天一夜没怎么睡,今天上午回来一直在补眠,却被她妈妈的大嗓门吵醒,正有火没处发呢。
“又是你!妈,你不说已经把她赶走了吗?”何小雨霍的将门完全推开,却看到了站在何曼身后的安以桀,她怔住。
安以桀?不正是昨天在火锅店里碰到的安总!
他怎么会和何曼在一起?
何小雨脑子里一堆问题炸开了锅,吴丽也是满脸疑惑。
何曼却很镇定:“昨天说好的,今天来拿我的东西。”
她回头,又冲安以桀浅浅一笑:“屋里面乱,不请您进去了,我拿完东西马上就出来。”
说完,何曼推开挡在门前的母女俩,径直进去拿东西了。
门口,吴丽反应过来后,马上换上一张笑脸:“这位先生,您是曼曼的朋友吧?快,别在外面站着了,里面请……”
安以桀锋利的眸却一直盯在何小雨身上,这让吴丽更凭空生出一种他对她女儿很感兴趣的感觉,于是,脸上的笑更加谄媚了。
安以桀摆手:“不必了,我在外面等何曼。”
见他拒绝,吴丽也不好硬让,只好又换一种方式搭讪:“先生,您怎么称呼?”
说着,还偷偷的塠了塠女儿,示意她说话。
此时,何小雨却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她和董文宣在一起的事,她家人还不知道。今天早上回来,也只是说昨晚给同学过生日玩的太晚了才没有回来,而且一回来就钻进了卧室。
现在撞上安以桀,何小雨很担心他说出董文宣,所以,更不敢装出和他认识的样子。
但同时,她又好奇,何曼怎么会和这位安总在一起,看样子,他是来替她搬家的。
鼎天世纪的安总替她那个黑历史一堆的表姐搬家?这画风也太清奇了。
她都和董文宣睡了,她也不敢把董文宣往家里面领啊。
踟蹰间,安以桀突然开口:“这位小姐,我们见过吗?”
何小雨大惊失色,尤其对上安以桀讳莫如深的打量时,她的眼神一片慌乱。
“没……没有吧。”
她调头就走,吴雨想拉都来不及,只恨女儿不争气,只好替她圆场道:“这是我女儿,何曼的表妹。她们姐俩呀,从小就长得像,所以,您看她眼熟可能是因为曼曼的缘故。”
安以桀疏离的笑笑,没说话。
他的倨傲和少言令热络的吴丽屡屡触礁,一时她竟不知道要如何搭讪了,只好转身去房内给安以桀倒水。
卧室里,何曼整理着她的东西。
吴丽为了赶她走,早就把她的衣物统统塞进两只编织袋里,所以,她也没什么好收拾的。
她拉开编织袋,想看看她妈妈留给她的那只镯子还在不在。然而,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何曼有点着急了。
那镯子是姥姥交给她的,据姥姥说,那是她妈妈留给她的遗物,要她好好保存。何曼虽然没戴过那只镯子,却一直珍藏着。即使后来姥姥生病,需要用钱的时候,她宁愿卖卵子都没舍得卖掉这只镯子,可见,她对镯子的珍视。
可是,现在,她却找不到它了。
正好,何小雨推门进来,看到她,何曼想到了什么。
她冲过去,一把抓住何小雨的胳膊:“我问你,我那只翡翠镯子呢?是不是被你拿走了?”
何小雨刚在外面被安以桀吓了一跳,躲回屋时,何曼又不问青红皂白的质问她,她脸一白,想要甩开何曼的手:“你自己的东西不放好,问我,我怎么知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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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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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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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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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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