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那种人心思比海都深,意志比磐石还坚定,毒鸡汤拿他自然是没办法的,普通将士就不同了,现在可不是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他们从军前都是小老百姓,活动范围仅限于周边的村子,很多人连县城都没去过,从军后也一直住在军营,见识有限的很。
见识有限,心思就单纯,对曹昂来说形同白纸,他可以在纸上随意涂抹。
回到帐篷与毛八年商议半天,终于拿出一套合理方案,毛八年带着数名锦衣卫离开军营,直奔高奴。
却说马超,率领大军赶到高奴城下已有数日,但高奴地理位置特殊,城池周围容纳不了太多将士,他只能派程银带少量部队攻打,将其余大军驻扎在十里之外。
这边地形比高奴城好不了多少,全是起伏不定的丘陵以及百姓辛苦开垦出的梯田,根本找不到可供十几万大军驻扎的平原,马超只能将大军化整为零,分布在各处山头上。
地形的影响是双向的,对己方不利对敌方同样不利,提前占领山头布置防御,魏军来了可对其形成居高临下之势,打起来多少占点便宜。
尽管如此,马超依然高兴不起来,在帅帐之中摔碟子绊碗大吼大叫,跳着脚咆哮道:“程银这个废物,都多少天了还没拿下高奴,他是干什么吃的?”
法正站在一旁安慰道:“高奴地形独特,粮草充足又有郭图镇守,费点事也在预料之中。”
郭图能力还是有的,制作炸药,拆房卸梁,并利用地窖做防空洞,将城池守卫的滴水不漏,凉军连热气球都用上了依然拿之不下,若非如此,马超又岂会跳脚。
马超叹息道:“道理我懂,可魏军三路大军正在赶来,多拖一天就多一天危险,我……”这里毕竟不是凉州,在别家领土上作战,兵力物资等方面又都不占优势,由不得人不担心呐。
法正冷笑道:“三路大军也不可能同时赶来,中间多少会有个时间差,照目前的情报来看,最先赶到的是杜己大军,杜己率领的都是临时拼凑的杂牌兵,战力一般兵力不多,不可能主动向我们发起进攻,唯一能做的就是帮郭图守城,曹操大军会比杜己晚上一两天,咱们还有时间,再等一天吧,明天这个时候高奴若还拿不下来,立刻撤退。”
“撤退?”
马超一愣,开口问道:“撤哪去?”
法正走到地图面前,目光在各个地名上面来回巡视,许久之后才说道:“魏军主力出关,调虎离山的目的已经达到,自然没必要在这等死了,高奴若能拿下,咱就直冲并州腹地,沿途能攻下就进攻,攻不下就继续前进,直奔雁门进入草原,再绕道返回凉州,并州工厂不少,又大多建在城外,抢起来容易。”
“攻不破高奴便提前撤军,萧关被占又如何,大不了翻贺兰山,只要诸葛亮争点气,在关中搅起风雨魏军主力必退,到时大不了再折返回来,在高奴的深山里,魏军能把咱们怎么着?”琇書蛧
马超苦笑道:“我现在是没主意了,听你的吧,你说怎么打咱就怎么打。”
论武功,法正这样的马超能打几百个,但是脑子,他自问真没人家的好用,就不费事了。
法正点头道:“杜己大概今晚就能赶到,远道而来必然疲惫,你挑选千余精锐亲自带队,翻过山去趁夜偷袭,争取将这路兵马打退,否则被他们进了高奴城,咱们更麻烦。”
马超点头道:“好主意,我这就去准备。”
说完起身不等离开,一名传令兵便跑了进来,跪地拜道:“大王,刚接到消息,曹贼赶路时滚下山坡摔断了腿,正在雕阴休整,估计要晚几天才到。”
曹操腿摔断了?
马超与法正对视一眼,脸上同时浮现出笑意,这可真是个好消息啊。
回过神来,法正蹙眉问道:“消息可靠吗?”
传令兵答道:“绝对可靠,魏军已经停下休整了。”
马超冷笑道:“该死的曹贼,你也有今天,可惜只断了条腿,若直接摔死该多好。”
高奴的山坡虽然起伏却也不算陡峭,滚下去摔断腿的几率很小,但曹贼都五十多了,老胳膊老腿的经不起太大折腾,摔断腿很正常。
法正说道:“继续打探,一有魏军消息立刻来报。”
送走传令兵又道:“如此一来咱们的时间就更充裕了,你去准备吧,先打败杜己再说。”
马超点头走出帅帐,点齐一千兵马翻山越岭,向高奴城后边赶去。
他们没带战马,翻山越岭的不方便,还不如靠双腿一身轻呢。
山好翻,都是年轻小伙爬个山还不是很简单,关键路太远,绕过高奴城要多走几倍的路,未时出发申时末才赶到目的地,派斥候打探得知,杜己距此已不足二十里很快便能赶到。
马超大喜急忙找地藏好,等了没多久便见一支打着杜字旗号的大军快速奔行,约三万多人,队形那叫一个散乱。
“杀……”马超二话不说,从地上爬起提枪就冲。
高奴附近的官道不过两丈宽,两边全是山,队伍拉了好几里长,见马超从山下冲来当场就慌了神,不等身边将领吩咐便举起手中连弩扣动机括,因为慌乱,射出的箭矢毫无阵型可言,稀稀拉拉的很是散乱。
马超军早已预料到这点,见箭矢射来果断趴在了地上,箭矢过后又爬起迅速冲锋。
山坡不长,很快便冲到尽头,马超双脚一跺猛的跳起,长枪横扫而出直接将面前的魏军扫飞出去。
路比较窄人比较挤,他们一退将身后的人也挤了出去,站在路边的将士身体不受控制的滚下了山坡。
马超杀进人群长枪继续横扫,仅三个回合不到便在魏军中间打出一个丈许长的隔断,挺枪朝杜己的帅旗杀了过去。
擒贼先擒王,这些魏军本就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杂牌,只要擒了杜己,他们不战自溃。
其他凉军也很快冲上,替马超护住后背任由他在前方冲锋。
马超的武功当世无敌,一杆虎头湛金枪左突右刺,所过之处手下无一合之敌,魏军摆的又是一字长蛇阵阵,道路两边全是沟,脚下稍站不稳就得滚到沟底,根本拿他没办法。
照这架势,马超一个人就能把眼前的数万魏军给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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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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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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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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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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