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云儒的目光突然落在对岸一处,只见那边有一位少女从杨柳树下走过。即使隔着一湖,犹见少女腰细如柳,盈盈一束。行走间,少女衣带飘飘,风姿绰约,仿若晴蜓在盛放的荷花之间翩跹而过,说不出的轻盈曼妙。
突然,一阵湖风吹来,少女轻盈的广袖随风而舞。令人惊艳的是那长长的裙子也随风飘舞,层层叠叠如同要乘风去了一般,好似仙女落下凡尘,正欲飞往天宫而归。ωωω.χΙυΜЬ.Cǒm
“她是谁?”傅云儒定定地看着那少女,问道。
亭中坐着的一群少女看见了,纷纷站了起来,同样问道;走在湖边的一群少女看见了,亦是同声问起;远处往湖边过来的一群少女看到了,尽皆惊呼问道。
“那是谁啊?她的腰好细,她走路的样子真好看,就像仙女走在云端一样飘渺。”
“她的衣服好好看,将她的身姿勾勒得婀娜多姿。”
“她那裙子我怎么没见过,太美了,好像要带着她飞上天了一样,就好像是画里的仙女。”
“看看看,她走近了。”
“哇,她头上戴的是什么花?怎么这么大?还这么好看?好美好漂亮!”
“像牡丹花,可是,这会儿牡丹花早就谢了,她怎么会有那么一朵漂亮的牡丹花?”
“那花好大一朵啊!像魏紫的花型,可是魏紫不是紫色的吗?怎么会长出桃红的颜色?这是她从天宫里摘的吗?”
随着少女渐渐走近,所有姑娘都朝她望去,离她远的,也纷纷朝她走来。仿佛她就是中心,所有人都在向她聚拢着。
等少女走近,与少女熟悉的人认出来了,纷纷震惊得目瞪口呆。
“是傻子……那个女孩,是那个傻子!”
有那不认识的,反斥道:“你才是傻子呢,她长得这么漂亮,衣服这么美,头上的花还那么好看,怎么可能是傻子?”
“对啊,她若是傻子,我们岂非是连傻子都不如?”
陆雪莺早已惊呆了,叫道:“宓月?她是宓月?天啊!这怎么可能?”
宓月那个傻子虽然长得好看,但她天天跟宓月说,谢世子喜欢妆扮鲜艳的女子。所以,每次宓月去见谢世子,都打扮得又红又紫的,脸上也是擦得一酡酡的胭脂,极为俗艳。
但面前走来的少女,明艳不可方物,仪态万方,就算说她是从皇城驾到的公主殿下,都有人相信。
宓月看到亭中的陆雪莺,含着笑意走过去,说道:“雪莺表姐来得好早呀。”
舒长惠、秦羽妍等人这才相信,这位仙人般的姑娘,就是她们口中的宓大傻子。
沈丹华惊艳地看着宓月的一身衣着,暗暗赞叹,又惊艳之极地看着宓月头上的牡丹宫花。那么富丽堂皇的花朵,倘若戴在其他女子头上,恐怕会被美丽的花朵夺了注意,沦为陪衬花朵的绿叶。可是这花戴在宓月头上,完全是相得益彰,人衫得花富贵,花衬得人更娇艳。
另一群原本站在湖边的少女已走了过来,走在前头的少女江渝来到亭中,双眸闪着光一般看着宓月的裙子。
“你这裙子在哪里做的?怎么如此好看?”
宓月含笑说道:“这是家中绣娘做的,名叫留仙裙。”
旁边的少女们低声轻呼起来,“留仙裙,留仙,好美的名字。”
顿时,一群少女围了过来,询问宓月这裙子是怎么做的。
宓月落落大方地与少女们说了起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留仙裙自汉代出现之后,一直流行了两千多年,备受各个时代女孩的钟爱。就是到了现代,仍是少女心头爱的裙子类型。只不过,到了现代它多了另一个名字,叫百褶裙。
宓月双手提着裙摆,在微风中转了两圈,广袖仙裙,飘渺如仙,宛如将要乘风而去。
娇艳的容颜,瑰丽的花饰,即使同为女子,亦是忍不住看呆了。
每个少女,都有一颗仙女的心。古代的少女向往画中飞天的仙女,现代的少女也曾披着床单学过白娘子的装扮。
在湖风中旋转的宓月,美丽明艳的容颜,漂亮轻盈的衣裙,满足了楚国少女们所有对仙女、对美好事物的想象。
这时候,谁要说宓月是那个又蠢又傻的宓大傻子,在场的少女会上去给他一巴掌。宓月若是傻子的话,那她们是什么?
宓月就用她美美的形象,美到极致,美到震撼灵魂的亮相,折服了众多少女,一举洗清了原身留下的种种负面形象,以高调而绝美的面貌重归楚国上层贵族圈子。
从此以后,她就是宓月,宓月就是她。
不仅是岸边的少女们,还有对岸的公子们,皆是纷纷望过去。
对岸那位少女广袖仙裙的旋转身姿,转进了许多公子的心口去了。
“她是谁?”三王子慕容皓炎失神问道。
就连见多识广,见惯了各国美人的云中公子傅云儒也有些失神地望着那道身姿曼妙的身影。
谢衡看得呆住了,久久不能回神。直到听到一声宓月,他才一惊醒来,四处张望:“宓月?那个傻子又来了?”
突见众公子古怪地看着他,谢衡满头雾水,目光求救一般朝舒柏望去。
舒柏有些恍惚地看往对面,说道:“对面那个仙子,就是你以前的未婚妻宓月。”
“谢世子,我们认不出来倒罢了,宓大小姐常常追在你背后,你竟没认出来?”
“看谢世子的样子,后悔退亲了吗?”
面对奚落,谢衡仍是难以相信,对面那个惊艳了所有人的少女,仅一个影子就让他怦然心动的姑娘,就是他避之不及的未婚妻宓月?
这不可能的!一定不是真的!
傅云儒听着众人的言语,走到谢衡面前,负着手打量许久,“如此美人,怎么配了你这个蠢货?幸好是退亲了。”
说罢,傅云儒负手而去。
这位宓大小姐,真是令人惊喜多多,看来这次他来楚国,不枉此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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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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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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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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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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