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仙武绝巅秦风秦敢天>第234章 咫尺,天涯
  每天魏廉心都是兴冲冲的来,心满意足的回去,潇洒的背影身后是秦风一身的伤痕和幽怨的眼神。没办法,谁让技不如人呢,他好不容易才突破化体境,仙风第十四处还未满盈,人家魏廉心却已经仙风十六处满盈,马上就要‘开启天门’了,实力比他高了不止一个档次,战斗经验又足,不赢才怪。

  除了魏廉心之外,其他散修和同门在与秦风对战的时候,也大多能占到上风,这些人毕竟进入化体境日久,不管是仙风的掌控还是战斗经验都不是秦风能比的。再加上这是切磋,又不是以命搏命,秦风自然不会去用出手必杀的血色丝线,所以是处处吃瘪,输多赢少。

  不过秦风被血灵果改造过的身体却让众人惊讶不已,往往第一天晚上浑身是伤,简直都要站不起来,第二天早上的时候,神采奕奕的他又会准时出现在演武场上,向众人挑战。琇書網

  如果光是这样也就罢了,更为恐怖的是,刚刚达到化体境的秦风,体内的仙风不管是数量还是恢复速度都比这些‘老前辈’要强上许多,很多体内仙风十六七处满盈的修者,都在战斗时被他耗尽了体内的仙风,拱手投降。第二天一早,这些人体内的仙风才恢复了五成不到,可秦风却又是一副仙风充沛的样子。

  打到最后,所有人都被秦风打怕了,只有魏廉心还每天乐此不疲,于是,汴京城修者界悄然传开两个人的名号,魏廉心自然是‘魏疯子’,秦风则叫‘秦无敌’。

  “无敌”这个称谓,还是从一个与秦风切磋失败后的修者口中传出,原话的意思是以秦风此时的实力,恐怕别说同境界的修者,就算超出一两个境界,都不是他的对手,可以称得上是‘同阶无敌’了。

  其他人深以为然,于是乎,秦无敌这个称号也就慢慢传开了,有不少百姓都戏称,水月门的秦长老练得一副好身板,就算被凶兽割去头颅还能再长出,哪怕被切成七段八段,也能恢复如初。传言就是这样,越传越邪乎,至于开始说话那个家伙的初衷和事情的真相,谁又会去管这种事。

  秦风这些日子以来,每天白天与人切磋,晚上吸收月光能量修炼血月魔功,深夜随武老修习神通,每天忙得跟陀螺一般,对外界的传闻根本就是闻所未闻。悟猿长老等水月门众人虽然知道此事,却乐见其成,根本没有一点要纠正传闻的意思。

  枫国,乃至整个血月世界,各大修者门派争得是什么,无非就是名声。有了好名声,在收徒的时候,便比那些毫无名气的门派更能吸引年轻才俊,有了名声,在一些事情上才有话语权,有了名声,一个门派才能真正的发展壮大。

  君不见小天星宫、苦驮道观等上古门派,平日里除了偶尔有传人现世,连山门在哪别人都不知道。人们大多都只闻其名,未见其实,可提起来的时候却都是一脸恭敬憧憬之色,为什么,其实不过是名声响亮罢了。

  水月门这次倾阖派之力,前来汴京,虽然打着是‘保卫京城,共赴国难’的名号,其实不过是想要借此打出水月门的名声罢了,毕竟比起枫国传统的四大门派来,水月门虽然实力一点都不弱,甚至还要强上几分,可却名声不显,只在云州附近稍有名气罢了。

  这次兽潮爆发,水月门开始逐渐受到枫国、玄黄境、蓝月城等势力的关注,掌门也想趁着这个机会将门派发展壮大,这才有如此作为。

  悟猿等人人老成精,又岂会不知道掌门的意思,再加上他们对水月门的感情也丝毫不弱,自然是全力相帮,哪怕搭上性命也在所不惜了。

  “这是我们水月门的福将!”掌门师兄对秦风的评价如在众人耳边,对这个拿着推荐信走后门才进的门,拜张林山为师的小子,水月门众人一直没有多放在心上,否则当初他和陈青生之战,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帮偏了,谁想就是这么名不见经传的小子,此时已经随着水月门,或者说水月门随着他,名声鹊起起来。

  秦风可没工夫管别人怎么看他,每天一个劲的骚扰着武老,追问着关于和‘血灵爆’类似的血月魔功高阶神通的事情。

  他当初得到的那本血月魔功,里面只有修炼方法,和一些最基本的应用之术,虽然威力也绝对不小,可比起那天晚上的那无上神通来,差距却像一个乡下村妇和后宫佳丽一般巨大。

  血月魔功以混沌魔血为引,越是修炼到精深的时候,所能调取的混沌魔血能量也就越多,所使出的神通威力也就越大,作为自创出这门功法的人,武老对这些自然是非常清楚。

  “血月魔功的神通,是随着你境界的提升才能慢慢修习的,老夫不是告诉过你了吗,就是那天晚上你使出的血灵爆,如果没有之前吸收的那些血灵精魄,只靠你体内的仙风,根本连一击都发不出。至于其它更高级的神通,别说是你,就是我,在全盛时期,不吸收血气精魄的情况下,也只能使用一两次而已。我不会胡乱教授你,你也没有必要在这个上面浪费时间!”武老冰冷的声音纯粹打消了秦风再想从他那里学到什么大威力神通的念头。

  “不教就不教,神气个啥……”秦风碰了一鼻子的灰,自己在肚子里好一阵憋气,虽然他知道武老说得一点都没错,可自从见过血灵爆的威力之后,他便根本无法打消学习高阶神通的念头。

  他就像是一个满心期待着过年的孩童,知道漂亮的新衣服就在柜子里,却无法打开,这种抓心挠肝的感觉,真是难受无比。

  这些日子的修炼,秦风除了实力大进之外,和珈蓝的感情也在迅速升温。

  而让秦风郁闷的是,林师叔那边,对他忽然冷淡了起来,那么爱与人切磋的她,这些日子却很少过来和自己切磋,除了门中长老一起议事的时间外,秦风甚至连她在哪里都不知道。

  表面上,秦风虽然不以为意,其实心里还是有些失落的。对方可是他内定的后宫人选之一,再加上在玄空山中一起生活的十年,要说秦风对她无情,是根本不可能的。

  秦大少爷可不是那种三千弱水,只取一瓢饮的人,他喝水习惯一口吸干,喜欢的东西全部占有,就算身边有了珈蓝,可林师叔、刘家姐妹,还有天底下的好姑娘,他可是一个都不愿意错过。

  可他又何尝知道,林师叔的这段时间的反常行为,已经是心里矛盾的体现了。相对于花心的秦大少爷来说,林师叔无疑是一个非常传统的人,秦风虽然是她长这么大以来第一个产生好感的男人,可对方身边已经有了样貌不逊于她,性格还犹有过之的珈蓝,以林师叔高傲的个性,自然不可能再对秦风有任何想法。

  可感情这种事情却又不是想放下就能放得下的,即使告诉自己两个人完全不可能,可林师叔还是无法避免在深夜或单独一人的时候,想起那个人。

  她长长和啸月天狼躲在一处无人的所在,静静的注视着天空的银月,吐露着女儿家的心声。

  如果秦风听到了,一定会惊讶无比,因为从林师叔口中说出的那十年的经历,远比他自己能想起的要详尽的多,很显然,那段往事在林师叔的心里要占着很重要的位置。

  每当秦风在汴京城内军营的演武场中和魏廉心等人切磋比试的时候,距那里数里之外的一处高高的尖塔顶端,总会有一个清丽的身影,在悄悄的注视。

  他的一颦一笑,俱都落在那湖水一般深邃的眸子之中,发酵、沉凝,最终化作一杯苦酒,流到心中,泛起一股酸涩的涟漪。

  每当秦风在切磋的间隙似有所觉,奇怪的抬头朝那里看去的时候,那里总是空空如也,只有塔角所挂的金色铃铛,在随着风微微摆动。

  “叮当,叮当…”清脆的铃声随着风传到耳边,已几不可闻,听起来似喃呢,似叹息,又似低低的倾诉。

  林师叔在水月门没有什么朋友,从小到大,只有啸月天狼和傲气相伴,这种女儿家的心事,自然也不会与别人去说。相思苦,如黄连,如毒药,短短的时间,原本就有些消瘦的她更是清减了许多,形销骨立,站在尖塔顶端,狂风吹过,白衣如纱,直欲乘风归去。

  对于这一切,秦风自然是不知道,身为纨绔子弟的他,从小就知道只要自己有权有势,有本事,女人那是勾勾指头就能来,再加上从来没有过感情的经历,哪里能发觉到林师叔的不对。

  对于对方刻意地躲避着他的行为,秦风不愿多想,也不需要多想。在他看来,那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当初从入门开始,孤傲刁蛮的林师叔,就从来没有正眼瞧过他一眼,此时这种表现,倒也在情理之中。

  于是他便将此事抛在脑后,每日只知道与魏廉心等人切磋,比斗,享受珈蓝给予的爱和温存,把塔顶那个静静注视着他的俏丽身影完全丢在了脑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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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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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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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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