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都市小混混赵凤声>1502.第一千五百章 枪花(下)
  不知是阿米娅渐渐变凉的身体刺激到了赵凤声的神经,还是被逼入绝境致使他陷入混乱,赵凤声一反常态,像是一个傻子般举起了白旗。

  失去援军,失去力气,失去希望,没人能理解赵凤声此刻的心境。

  看到得意忘形的陈加安,赵凤声依旧呆若木鸡,对人无视,对枪也无视,如行尸走肉朝前走去,口中反复念叨着,“杀我,救她,杀我,救她。”

  陈加安可不是心慈手软的蠢蛋,不远千里跑到东南亚受罪,就是为了干掉赵凤声,夙愿即将完成,能够跟张烈虎一较长短的手臂竟然开始发抖,简短的狂喜之后,陈加安面容狰狞喊道:“姓赵的,你终于死在我手里了!”

  “不想死的话,我劝你最好放下枪。”

  旁边响起寒冷彻骨的声音。

  这个声音的主人,却是始终以弥勒佛姿态示人的司光,他举着一把PP2000冲锋枪,表情冷峻,枪口瞄准的是陈加安太阳穴位置,他所有呈现出来的态度,让人绝不会怀疑话中真伪。

  初来泰国那会儿,两人可谓是如胶似漆,恨不得睡觉都粘在一起,没想到这家伙翻脸不认人,把枪指着自己。天翻地覆的反差,使得陈加安怒目而视,咬牙道:“总管大人,你别忘了,咱们是朋友,现在为什么要站到赵凤声那边?”

  司光冷漠回应道:“在某种意向达成一致的时候,咱们可以称作合作伙伴,但如今意向相悖,是该分道扬镳了。”

  陈加安能够分辨出他动了真格,也不怀疑杀掉赵凤声后,自己的脑袋会被司光打爆,胜券在握之后,更要学会审时度势,减少无谓的风险。

  陈加安推了推眼镜,平静说道:“需要多少钱,才能让你放下枪?”

  司光仍旧板着脸,看起来不近人情,“我承认,我很喜欢钱,但有些东西比钱更重要,比如我们King的命令。”

  陈加安试探性说道:“或许我能开出一张支票,去改变你们King的想法。”

  司光硬声道:“陈先生,你再趁钱,有我们大富豪有钱吗?请你尊重我们的King,以最快的速度放下手枪,然后买最快的机票回澳门,这是作为曾经伙伴,给你最后的忠告。”

  大富豪的生意遍布全球,投资的行业五花八门,什么最赚钱,他们就做什么,所拥有的资产,除了内部人士,根本没人能够算得清。

  杀掉赵凤声,还是乖乖缴械投降,换做以前的陈加安,可能不会犹豫,但在做了乘龙快婿之后,少了些光棍儿气质,反复掂量,左顾右盼,直到额头冒汗,陈加安也没有作出决定。

  “陈先生?”司光甩出亢长的尾音,枪口朝前延伸,威胁的意味浓厚。

  “好,就按照你说的办。”陈加安双手举过头顶,一步一步朝后退去。

  砰!

  一枚不知从哪飞来的子弹,擦过赵凤声脖子,爆出浓郁血雾。

  ……

  ……

  对面大厦天台。

  从火家军发动第二波攻势起,安常胜就在这里架起了狙击枪,之所以不去现场厮杀,安常胜有他的考虑。

  一来是害怕当地军方插手。

  闹出如此大的动静,想要善了是不可能的,只要回到金三角,花钱疏通关系,再送出几个倒霉蛋顶罪,此事也就不了了之。至于军方如何编造谎言,他才管不了那么多,可一旦在现场被人家抓住,变成阶下囚,再有视频等东西流出,麻烦可就大了。

  二来是子弹不长眼。

  拥有财富和权力越大的人,往往最是惜命,开劳斯莱斯的很少跟骑自行车的动刀子,石油大亨也不会跟街头乞丐打成一团,原因无他,不值得而已。

  安常胜自付这条命,可比赵凤声的金贵多了,再说对方已经是案板上的肉,任他为之,再去亲自犯险,是一件收获和付出不成正比的愚蠢行为。

  所以安常胜选择了最拿手的方式,远程狙击,稳坐钓鱼台。

  从赵凤声的奋力反击到陷入绝境,再到陈加安和司光的出现,安常胜都看的一清二楚,本想借他人之手,除掉赵凤声这个隐患,以防雷佳的人秋后算账,无奈陈加安最后选择了妥协,差点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迫不得已,安常胜只好亲自扣动了扳机。

  由于此时的赵凤声虚弱不堪,身体摇摆不定,所以第一枪没有射中要害,仅仅从脖颈擦过而已。

  “这家伙属猫的,命真大。”安常胜吐了一口唾沫,再度瞄准。

  他将瞄准镜对准瘫倒在地的赵凤声后脑,正要射击,忽然觉得不对劲,食指无论如何也扣不动了。

  安常胜诧异起身,发现扳机后面插了一根木头类的东西,往后延伸,竟然是一柄剑。

  一柄桃木剑。

  这柄剑的主人,是位清瘦的男子,五官异常俊逸,可惜年纪大了些,眼角皱纹较多,头发和山羊胡已成半银半黑,用一根木簪固定,身穿一件补了又补快洗成白色的灰袍,脚踩麻鞋,腰间挂了一个硕大的酒葫芦。

  虽然他的打扮和叫花子差不了多少,可偏偏有股潇洒出尘的味道。

  安常胜大惊!

  这人能够悄无声息靠近自己,肯定能够轻而易举杀掉自己,没动手,只是阻挠开枪,说明两人之间没有太大的恩怨。

  灰袍男人淡淡看了眼惊魂未定的安常胜,细声细语说道:“放下枪,留你一条命。”

  声线浑厚,又不失亲切感。

  安常胜警惕问道:“你是谁?”

  灰袍男人笑道:“你出生的时候,我就已经不问世事了,有必要知道吗?”

  见到士兵将灰袍男人围住,安常胜稳定住了心神,神色倨傲了几分,“就凭你一个人,想逼迫我就范?有那本事吗?”

  灰袍男人深邃的双眼微微眯起,轻声道:“有没有本事,去问问你老子,他胸前那道疤,是谁留下的。”

  胸前那道疤?

  安常胜皱眉深思。

  火帅一生跌宕起伏,受过的伤不计其数,作为亲儿子的安常胜,也很难数得清有多少。

  但目光触及到桃木剑,安常胜脸色大变,急切问道:“你是说心口那处剑伤?”

  灰袍男人目光冷了几分,“当年他在金三角胡作非为,惹得老道相当不爽,要不是看在你们安家祖宗的面子上,早就把他一剑给挑了。这么多年过去,姓安的遵守诺言,倒没有向华夏卖过一克毒品,否则老道早就登门拜访了。”

  灰袍男人话语间匪气十足,哪像是道门高人了?

  安常胜终于猜到了这人身份,颤声道:“你……你是齐长歌!”

  灰袍男人哦了一声,挑起眉毛,“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叫得出我的名字。”

  安常胜苦笑连连。

  别说是几十年,恐怕几百年之后,这片土地也不会忘记这个名字。

  以一己之力压的东南亚喘不过气的小道士。

  一人独斗四十余名最强大的降头师,杀十余人,吓退二十余人,完好无损离去。

  关键是那年他还不到二十岁!

  当然,这些功绩都是在战场上发生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一面,只有火帅那个时代的人才有所耳闻。

  战争结束后,齐长歌留在了当地,游山玩水,神出鬼没,看似是闲散方士,实则做了好几件令人瞠目结舌的“大案。”m.χIùmЬ.CǒM

  单枪匹马诛杀在泰国横行一时的黑道头子。

  一剑将当时的金三角巨无霸坤沙刺破喉咙。

  醉酒后跑到皇宫里呼呼大睡,并且留下一泡屎留作纪念。

  任何一件事,都足够齐长歌死八百回,可偏偏他还活着,那些人都已作古。

  除了传奇二字,其它都不足以形容他的丰功伟绩。

  安常胜早就认为齐长歌驾鹤西去,没想到时隔多年,竟然遇到了本尊。

  见到对方放下狙击枪,齐长歌收回了桃木剑,“回去给你老子说,以后再对赵凤声起杀心,火家军会在金三角除名。”

  安常胜几欲抓狂,这赵凤声是上帝之子吗?大富豪突然调转枪头护着他,神仙人物齐长歌也要护着他。

  安常胜对齐长歌又惊又怕,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硬着头皮问道:“赵凤声是你什么人?”

  “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子。”

  齐长歌眉目疏展,嘴角挂起了一抹柔意,“他是我师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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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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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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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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