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而言,陈蛰熊是位不计任何后果的草莽混人,有原则,没底线,只有他想不到的事,没有他不敢做的事,刺杀翟红兴看似是一招烂棋,可一旦成功,对于觊觎泰亨的敌人们无疑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钱宗望一死,群龙无首,钱天瑜最缺的就是时间来竖立威信和地位,陈蛰熊这位钱家最忠诚的走狗,会想方设法来替主子解决烦恼,不管结局如何,他都有勇气去承担,包括死亡。
强将手下无弱兵,秦冲跟陈蛰熊是一路货色,重情义,轻财帛,为了所谓的义气可以两肋插刀,既然陈蛰熊放了话,秦冲没有片刻犹豫,两人走出饭店,开上那辆沃尔沃XC60直奔县城。
陈蛰熊的话很少,在市区盘旋了半个小时也一言不发,只是单手搭在车窗上一个劲地抽烟,到达市郊,陈蛰熊凝望远处一栋灯火阑珊的住宅楼,询问道:“我记得你家就在那住吧?”
“是。”秦冲轻轻点头说道,眸子里的黯淡神色一闪而过。
“既然都到家门口了,不回去看一眼?”陈蛰熊平静问道,隐含的意思不言而喻,这一趟凶险万分,成功刺杀的可能性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假如出事,留下遗嘱也好,见孩子最后一面也罢,最起码给家里有个交代。
“自从上次背叛了赵凤声,我就把孩子送回了老家,孩子他妈受不了有昨天没今天的日子,离了,如今只有我一个人居住。对了,老大,还得托付您一件事,如果我回不来,您以后对我那孩子帮衬着点,不求大富大贵,只要他别饿死在街头就成。我已经把房子过户到老爹那里了,父母年纪大了,照顾不了孩子一辈子,您能搭把手就搭把手,这是我唯一心愿了。”秦冲带有乞求口吻说道,自己老大的身手,自己清楚,即便不能刺杀成功,逃离的可能性也很大。
“只管孩子,不管老爹老娘?”陈蛰熊英挺剑眉陡然挑起,质问的意味很浓郁。
秦冲张了张嘴,最终化为苦笑,“生了我这个不孝子,只能怪他们倒霉吧,本来能在省城颐养天年,过着打拳养鱼的生活,可被我害得退休了还得回到老家避难。老大,我给您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跟着您,我不后悔,但混江湖,我真后悔了,倒不是怕哪一天横尸街头,而是怕家里人跟着提心吊胆,尤其有了家庭有了孩子,更害怕蹬腿以后对他们没办法交代,全家上上下下靠着我养家糊口,我死了,他们该怎么活?大部分人选择在成家后急流勇退,大概跟我想的是一回事。”
“理解。”
陈蛰熊又点燃了一根香烟,视线飘向远处万家灯火,缓缓说道:“我跟着我妈相依为命,从没听说过自己的父亲是谁,村里人暗地里喊我野种和杂种,为此没少跟人打架。等我十六岁那年,母亲刚刚去世,来了一位衣冠楚楚的男人,他说他是我父亲,要带我去京城。我那会也不知怎么想的,悲痛,委屈,怨恨?不清楚,反正脑子一热,拿起篱笆就朝男人头上打了过去,他头破了,一脚把我踹到地上,骂了几句,旁边的人拎着我领子上了汽车,以后就成了大宅院里的豪门子弟。”wWW.ΧìǔΜЬ.CǒΜ
“进了那个家里,吃得好,穿得好,说是锦衣玉食也不为过,可是我没过上一天舒坦日子,男人妻子的恶毒谩骂,同父异母的弟弟欺压,就连佣人也不拿正眼瞧我,至于老人,更加不会对我当子孙对待,认为我是野种,没资格在家里待着。”
“你没体验过那种感觉,也不会了解大家族里的内部争斗,于是我离开了那个家,自己跑来万林市谋生,想要证明一个男人存在价值。可没想到社会比大家族里更加残酷,被骗光了钱,无处安身,幸好找到一位不错的师傅,教我国术,教我什么叫做人心险恶,这才苟活于俗世。所以我这辈子第一感谢师傅,第二感谢钱总,他们俩都使我重获新生,这条命,我给的心甘情愿。”
秦冲听完他推心置腹的一番话,双手轻颤,嘶哑着嗓子说道:“老大……”
陈蛰熊平时基本不与人交流,没有谁听说过他的成长轨迹,这次面对自己敞开心扉,令秦冲无比激动,可他平时就是个榆木疙瘩,做得多,说得少,到了激动时刻,想要表达心情,却吭吭哧哧说不出一句完整措辞。
“快到了吧?”陈蛰熊见到快要抵达县城,收敛起思绪。
“大概还有五公里。”秦冲平复了一下心境,快速答道。
“翟红兴这人狡猾多端,附近肯定安放了摄像设备,咱们离远点停车,防止那头老狐狸有所察觉。”陈蛰熊谨慎说道。
“好。”秦冲的回答干脆利落。
离翟红兴住所大概两三里地的时候,秦冲将车灯关闭,开进了小树林,从后备箱掏出一把喷子交给陈蛰熊,自己拎了一把五四,指着远处孤零零立在田野里的农家院,轻声道:“那就是翟红兴的藏身之所,咱们去后院过去,把握会大一些。”
“确定是那?”陈蛰熊眯起眸子远眺。
“确定。”秦冲狠狠点头。
陈蛰熊转身,露出一个温暖笑容,“好,辛苦你了。以后记住对老人和孩子好点,别让他们再为你担惊受怕,是个爷们的话,为了他们也得好好活下去。”
“老大!……”秦冲刚说完两个字,一记手刀砍在他的后脑,秦冲两眼一黑,立即不省人事。
陈蛰熊把秦冲扛到驾驶室,稍微降下窗户,防止他窒息死亡,又掏出那把五四放在后腰,提着散弹枪,一步一步朝黑暗里独自前行。
#####(码字码的浑浑噩噩,将里面人物搞错了,秦冲写成了陈瑞,还望大家见谅。还有书友提到的阿春发型,其实早已经改过了,只是因为版本原因,有的读者显示的还是旧版,老卒以后会注意,对不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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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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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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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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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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