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都市小混混赵凤声>第十五章他和她
  三人驾车来到了桃园街西边的一处地摊,缓缓停下。

  简陋的大红牌匾上写着“武林龙虾”。

  等三人坐稳后,热情的老板娘上前笑着问道“老样子?”

  崔亚卿补充一句:“多放辣椒,啤酒越凉越好!”

  这处地摊是老街四害一到夏天就最常来的地方,三个爷们基本上也就是喝酒为主,到哪喝都一样,主要是为了照顾崔亚卿的口味。这丫头好养活,不喜欢吃什么鲍鱼海参,也不喜欢法国大餐西式牛排,唯独偏爱小龙虾,让赵凤声时常感慨她生了个不花钱的嘴,又长了颗不上进的心。

  随着三箱啤酒“咣咣咣”砸在大刚身旁,附近吃饭的群众都投来诧异目光,这两男一女坐的桌子很小,三人已经坐的满满当当,不可能再有客人来。而且现在地表温度很高,冰凉的啤酒放在地上不一会就变成常温状态,一下要三箱,不是傻吗?

  大刚拿起一瓶啤酒递给赵凤声,又递给崔亚卿一瓶,三个人用牙就将啤酒起开,根本没用杯子,一口气干个精光。大刚又掏出三瓶,依旧和赵凤声仰起脖子干掉,崔亚卿碍于肚量太小,灌了半瓶就放在桌上,举起手背擦了擦嘴唇边上的酒渍。

  四周群众全都看傻了眼。

  乖乖!

  这是喝酒?这比喝水都利索啊!

  怪不得一下搬来三箱,原来是喝家,照这速度,五箱恐怕都打不住。

  大刚和赵凤声在小学时就开始偷家里的酒喝,那个年头穷,基本没什么像样的好酒,经常见的就是老白干和二锅头,都是些酒精度数高的烈酒。

  随着在社会上的摸爬滚打,他们的酒量也越来越大,到了现在,每个人不低于一斤的量,喝完还能保证不耍酒疯。啤酒?那就是论小时喝了,啥时候喝的老板瞌睡的扛不住了,才肯罢休。他们以前也不怎么喝啤酒,三九天三伏天都以白酒解馋,因为喝啤酒付不起酒钱……琇書網

  崔亚卿的酒量要稍微小一些,那也是和他们相对而言,陪着三个大酒量的家伙喝了十来年,再小的酒量也能练出来个半斤不醉。

  两个大盆的香辣小龙虾摆在桌上,崔亚卿涎着口水就开始下手去抓,筷子都不用,葱白手指两三下就将小龙虾掐头去尾,仅留下粉白的虾肉,这份娴熟的技术,不知消灭了多少只可怜的龙虾才能练就出来。但她没急着吃,而是放到了赵凤声盘子里。

  赵凤声这辈子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不会剥虾,不管是什么样的虾,他都不会。所以他唯一能吃的虾,就是油炸小河虾,一筷子一个,扔到嘴里就嚼,不用剥,省事。

  他不会剥,但是爱吃,和崔亚卿在一起时,也基本是二妮给他剥。

  崔亚卿刚把虾肉放进赵凤声盘子里,瞬间就后悔了。自己还生着气呢,这样的举动,不是让讨厌的家伙认为自己气消了?那可不行!

  但是当崔亚卿刚准备把虾肉拿回去,赵凤声却抢先一步丢进了嘴里,笑道:“还是二妮疼我。”

  崔亚卿咬着牙愤愤道:“下着砒霜呢,毒死你!”

  赵凤声堆起一副谄媚的笑容:“二妮剥的,就是下了鹤顶红我也敢吃。”

  气不打一处来的崔亚卿横起柳眉:“毒不死你,噎死你!”

  赵凤声摇头晃脑喝下一杯啤酒,砸吧嘴,挺美。

  崔亚卿把虾壳愤恨仍在他的大裤衩上,差点丢到大刚心服口服的神器。

  见到俩人打情骂俏,大刚早就习以为常,问道:“二妮,你那店生意咋样?好的话哥也开一个。”

  崔亚卿经营着一家美容店,叫做虞美人,这个名字还是当初赵凤声给他起的,并不是小学毕业的家伙心中锦绣,而是起名时,赵凤声拿着《唐诗三百首》胡乱点了一下,说点着啥就叫啥,崔亚卿也点头答应。幸好,《虞美人》三个字也比较符合店名,就这么糊里糊涂定了下来。也幸亏没有点到岑参岑嘉州那首《奉和中书舍人贾至早朝大明宫》,要不然,光是做招牌就得大费一番周折。

  崔亚卿心不在焉答道:“一般,一个月四五万,撑不着,也饿不死,你要想干,我给你弄点技术熟练的人过去,别亏待了人家就行。”

  老街四害在一起这么多年,不是兄妹胜似兄妹,崔亚卿也没必要小肚鸡肠藏着掖着,大大方方说出了商业机密。

  大刚冲对面夹花生米的败类问道:“生子,一起干不?我出钱,你管理,到时候我6你4。”

  赵凤声笑了笑,摇头回绝:“不干。”

  大刚疑惑问道:“为啥?”

  赵凤声指了指他又指了指自己,“就咱俩的臭名声还开美容院?准保让别人以为开的是洗头房,头三个月,肯定都是一帮大老爷们来店里做大保健。美容赚的是谁的钱?女人。哪个女人愿意到声名狼藉的家伙店里消费?失财是小事,失了名节就不划算了,要我说,还是干你老本行吧,别瞎折腾。”

  大刚给出这个提议,其实也是想拉赵凤声一把,不希望看到他悲惨兮兮地经营小卖部为生。听到他的分析后,恍然大悟,明白了他是怕连累了二妮。崔亚卿是个江湖义气比男人还重的女汉子,自己开口,目的又是为了帮赵凤声,她断然不会拒绝,如果连带着总店营业额下降,她也会咬牙硬挺着,不会诉苦一句。

  大刚讪讪一笑,举起杯子:“二妮,哥自罚三杯,当我没说过啊。”

  崔亚卿剥着龙虾自言自语道:“连累个屁!这么多年了,还怕你们毁我名声?我还有个屁的名声!”

  赵凤声看着她哀怨的神情,有些心疼。若不是这些年跟自己这帮人渣混在一起,她恐怕早就嫁为人妇,和其他平凡的女孩一样,过上幸福的小日子。

  可二妮就是死乞白赖愿意和自己混在一起。

  李爷爷说这就是命数,比劫运,桃花劫,先天八字带来的,谁也更改不了,就跟自己当年碰到那个宛若仙子的女人一样,拴住了,就再也挣脱不开。

  恍惚中,赵凤声发现人群中走过一个似曾相识的背影,心头巨颤,连带着手中杯子里的酒水都洒出一半。

  崔亚卿察觉出了他的异样,顺着他的目光扫去,大吃一惊,仔细分辨后才发现不是那个女子,于是轻声道:“不是她。”

  她,五年前出现在赵凤声生命轨迹中的女人,婉约灵秀,如同一朵圣洁的白莲,哪怕无数人心目中的女神崔亚卿也不得不折服在她绝世的气质下。即便知道赵凤声死心塌地爱了她五年,崔亚卿也只是选择沉默,从来没有生出一丝怨恨,因为那个女人实在让男人没有丝毫抵抗力,出尘的一塌糊涂。她自己都放出过豪言壮语,如果老娘是个爷们,霸王硬上弓也得把她拿下!

  她爱他,他又爱着她。

  爱情,就是这么无可奈何又阴差阳错。

  酷似那个女人的身影飘然走过,赵凤声收回视线,揉了揉脸颊,轻笑道:“看错了。”

  崔亚卿灌下一杯啤酒,遏制住心里的忐忑不安,抿嘴问道:“三年中你和她联系过没有?”

  赵凤声摇了摇头,没有答话。

  素来以胆大著称的崔亚卿,悄然长出一口气。

  都说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但是崔亚卿对赵凤声的情有独钟,好像自打记事起就在心中萌芽,说不清具体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那年二妮6岁,赵凤声8岁,他偷偷摸摸拿着块巧克力给她,她笑了。然而还没吃进嘴里,就被几个岁数大的孩子夺了过去。她坐在地上哭的稀里哗啦,他怒了,像疯子一样跟对方扭打在一起,中了无数拳脚后终于抢回了那块布满尘土的巧克力,鼻青脸肿的他笑吟吟放入她的手中,笑的像个傻子,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打架,也是她第一次收到男孩子送她的礼物。

  那年二妮8岁,赵凤声10岁,还记得当天是她的生日,因为考试成绩不好被父亲训斥后,跑到小土丘上抱着膝盖埋头痛哭。他体贴的跑到她的身边安慰,并且从怀里变戏法似的掏出来三个土豆,埋在土里烤的外焦里嫩,她捧着香喷喷的土豆破涕为笑,第一口先喂给他,他明明流着口水却摇头说自己不吃。三个土豆,那是她这辈子收到最珍贵的生日礼物。

  那年二妮14岁,赵凤声16,她已经出落得像朵含苞待放的娇艳鲜花,不止是学校内的同学追求她,就连当时恶名远扬的一厂几个痞子也经常纠缠。他听到她的哭诉后一言不发,只是默默地买回来两把唐刀揣在自己身上。几天后,他和一厂的痞子们不期而遇,他抽出两把唐刀,一手一把,毅然决然冲向比他大几岁的痞子人群中,一对七,何况比对方身型悬殊了许多,绝对是一场不可能打胜的战役,可他就像条发了疯的野狗拼命撕咬,豁出一切只为给对方身上添一些伤疤,不要命的打法,终于把对方打得抱头鼠窜。他那时候洁白的衬衣最后变成了黑色,鲜血滴滴答答落在她的心头,清瘦的身影手持两把唐刀,斜阳照射下,威猛的如同传说中的战争神邸。她却知道,他身上的伤不比对方的少,一百三十二针,这是她陪他上医院后,伤心欲绝的她在旁边看医生给他缝合伤口的数字。

  他那时就像个不可撼动的魁伟山岳,任何时候都能成为她所能依靠的坚强臂膀。

  所以即便是默默无闻等了他二十多年,她还是觉得应该这样义无反顾。

  当年在他和那个绝尘女子热恋的时候,她肝肠寸断,于是想找个男人来取代他的影子,她却发现自己错了,那个单薄却伟岸的身影始终在她心中魂牵梦萦,谁也无法替代。

  她想在能放肆的青春里,赌上一把。

  哪怕是他一直爱着那个仙子一样的女人,她也不曾后悔。

  想起两人之间琐碎的点滴,二妮的心中五味杂陈。

  她不是洒脱的女侠,没有那么高的境界相忘于江湖,只想陪在他的身边相濡以沫。

  看到他有些落寞的神色,二妮心中一紧。想到他收敛起了昔日里的张狂与锋芒,变成了那个女人一样的安静内敛,崔亚卿心中暗自轻声呢喃道:“你说爱极了一个人,会慢慢变成他的模样。我努力变成了你的样子,才发现你已经变成了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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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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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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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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