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仙准备去应聘了,她没有家人陪,也没有男朋友陪,有一种孤孤单单,凄凄凉凉的感觉,她觉得自己仿佛就像即将奔赴战场的人,还没有开打,就已经败下阵来。
她一个人走在A市的大街上,看着街上的广告牌,不是明星,就是本市有头有脸的人物。她觉得自己渺小得就像一粒尘土,又好像一棵水草,随风飘摇。
距离大学毕业已经有一个礼拜了,她还没有找到工作。家里的那个母老虎已经发话了,再给她一个礼拜的时间,如果她再找不到工作,就别在这个家呆了。
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但是郑仙却没有一点办法。
爸爸的公司破产了,这个后妈没有将她扫地出门就已经不错了,但是这个家没有之前的光鲜亮丽了,爸爸一夜之间头发全白了,看上去老了很多。
郑仙知道这次公司破产,对爸爸的打击很大。
再加上后妈天天数落,她觉得这个家已经不像原来的家了。原来的家,至少爸爸还当家,没有人敢这样放肆。
郑仙天生一幅好皮囊,脾气也格外的好,就像一头温顺的小绵羊。
在大学,追郑仙的人排成行,每天给她打电话的人不计其数,有时候电话刚充满电,用不了多久,电话就会自动关机了。
在这么多追求者中,帅哥排成行,郑仙的态度很明了,就是拒人于千里之外,不过有一个人,她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就那么吊着。他就是学长石磊。
那时郑仙还在上大二,一次图书馆偶遇,就碰出了火花。后来,当然就不是偶遇了,在学长石磊的猛烈追求下,郑仙答应了与他来往。
郑仙还记得那年冬天特别的冷,石磊在她们的宿舍楼下,站了一个小时。要说一点都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不过郑仙当初上大学的时候就曾发过誓,在大学期间她绝不谈恋爱。
因为她看到很多在大学谈恋爱的情侣,到了最后都各奔东西。甚至有的情侣到了大四以后,就已分道扬镳。
事情没有绝对化,一切皆有可能。
当郑仙看到石磊对他如此的痴情,忽然就动心了。
不知道是不是石磊的一举一动,感动了上苍,感动了雨神,天空竟然下起雨来。
当时在女生宿舍里只有两个人,一个是郑仙,一个是她的闺蜜夏冰,别的室友都去图书馆看书去了。
夏冰怂恿她下楼给学长送伞,不仅如此,夏冰还将伞都拿过来了。
此情此景,让她怎么拒绝。从那天以后,郑仙就和石磊在一起了,大学校园里多了一对形影不离的情侣。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和了解,郑仙发现石磊是一个很会照顾女生的人,他心思缜密,说话办事雷厉风行,有一种自带的气场。
郑仙惊奇地发现,石磊脾气也超好,她的脾气就够好了,还有脾气更好的人,她觉得自己真是捡到宝了。
在这个渣男盛行的年代,能遇到像石磊这样的男朋友,郑仙觉得自己上辈子一定烧高香了。
匆匆一年过去了,又到了一年的毕业时节,今年石磊大四,郑仙大三。
郑仙害怕逃不过一劫!因为她周围认识的情侣,都早已劳燕分飞。
但是结果证明,是郑仙多虑了!
虽然石磊面临着毕业,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郑仙反而觉得她和石磊的感情越来越稳定了。
那段时间,郑仙觉得石磊特别忙,每次郑仙打电话,要么电话挂了,要么接听电话不到一分钟,就匆匆挂了电话。找工作有这么忙吗?
如今,郑仙才体会到了找工作的艰辛。今天上午石磊打过来电话告诉她,今天不适合请假,有一个特别重要的会议,他不能缺席。石磊告诉她,他在公司刚有点业绩,不好请假的。所以,郑仙也没再为难他。
郑仙走出这家公司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多了。
她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风了,不知道是不是穿得有点单薄,她突然觉得有点冷。
在初秋时节,很多女生由于爱美的缘故,也为了彰显淑女气质,都是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主。郑仙也不例外,穿的风衣有点薄,凉风习习,阵阵寒意,这时候她只想赶快回家。
家,是她心中向往的地方。都说家是避风的港湾,但是为什么她觉得那个家没有一丝温度,冷冰冰的房子,没有欢声笑语。
在爸爸公司破产之前,她这个家还像一个家,那个后妈不敢像现在这么嚣张,那个妹妹也不敢这么嚣张。
那个妹妹叫秦阿莲,小她两岁,是后妈带过来的。
郑仙到现在还依稀记得,那个后妈带着她的女儿来这个家的时候,风风火火,趾高气扬。
后来,郑仙听小姨说,那个后妈和她男人结婚还不到两年,她男人就得了一个奇怪的病离世了,从此以后,和她女儿相依为命。
一年以后,那个母老虎就找到了新的下家,就是郑仙的爸爸,一个公司的老总。从此,郑仙一家两口就成了一家四口。
郑仙一开始还对这个后妈带来的妹妹,抛出了友好的橄榄枝,可是那个妹妹不领情,不怎么搭理她,拒她于千里之外。
郑仙对那个妹妹一开始没有敌意,因为她觉得那个妹妹和她一样可怜。
在郑仙高三那年,母亲就病逝了,撇下他们父女,撒手人寰。从此以后,她经常看到爸爸喝闷酒,唉声叹气。
有不少亲戚邻居,都劝她爸爸再找一个,但是她爸怕后妈对她不好。
郑仙是很开明的人,她觉得爸爸应该再婚,再说了她觉得后妈也不都像电视上演的那样,都是恶毒的,说不定她能遇到一个贤惠的后妈呢。
过了一年,郑仙的爸爸终于想开了,经过亲戚介绍,给郑仙找了一个后妈,还带来了一个妹妹。从此,郑仙家热闹起来了。
在她家还很有钱的时候,那个后妈和妹妹天天围绕着爸爸转,对她也很客气。没有人敢像现在这样,一个个都对她横挑鼻子竖挑眼的。
郑仙也想过告诉爸爸实情,但是爸爸现在是最失落的时候,她不想让爸爸不开心,没有别的办法,那就先忍着。
还好她身边有一个如此贴心的男朋友,不然她早就和孟姜女一样去哭长城了。
她所在的城市离北京不远,坐飞机3个小时左右就到北京了。如果她不是没有钱,她现在就想坐飞机去一趟北京,登上万里长城,她也想哭,但是她是为了自己而哭!
今天的简历投了了,会不会像上次一样石沉大海,没有一点回音。难道连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吗?
郑仙开始怀疑自己了,是不是所学的专业有问题,考官的答案是继续加油,下次努力。这次以后就是下次,那下次以后呢,还是继续努力,再这样下去,希望真的很渺茫。
虽然希望很渺茫,但是郑仙还没有完全放弃。她觉得应该打起十二分精神,去迎接下一次的应聘。
郑仙这个人,表面看起来很柔弱,其实她是很不好惹的一个人。只要你别惹到她,什么都好说。
现在这个后妈在家里横行霸道,嚣张跋扈,就连那个妹妹秦阿莲,都瞧不起她。
郑仙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但是她看在爸爸的面子上,选择了沉默和忍耐。因为她不想让爸爸不开心,现在正是爸爸心情最失落的时候,她这个女儿不能不懂事。
今天又是心灰意冷的一天,她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走到黄河路美食街的时候,她站住了。这条街绝对是吃货理想的天堂。
她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了,这会儿觉得肚子好饿,可是她的钱包里没有多少钱了,她不好意思向男朋友要钱,也更不好意思向爸爸要钱。
她钱包里剩下的一百多块钱,还是向闺蜜夏冰借的,夏冰说不用还,这怎么可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郑仙准备等找到了工作,第一个月发的薪水就先用来还账,虽然是好闺蜜,但是她不想欠别人的人情。
初秋的傍晚,有点冷。
现在正是吃饭时间,这条美食街果然名不虚传,熙熙攘攘的人群,来来往往的车辆,好不热闹。
她看到美食,就觉得越发饿得心慌。
郑仙看着面前的麻辣烫、烤串、小笼包,她好想大吃一顿啊。
她正在犹豫要不要打给电话给石磊,忽然她不经意间瞥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仔细再一看,惊呆了,此人正是她的男朋友石磊。石磊拥着一个年轻的浓妆艳抹的女子,从那边走了过来。
此刻,郑仙呆呆地站在原地,上午石磊在电话上不还说有一个紧急会议,还说中午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他怎么可能和一个年轻的女人在一起呢?
此时,郑仙恢复了一点理智,她要看清楚这个女子的长相,随后再打探出这个人的来历也不迟。
不然,她回去质问石磊的时候,像石磊这么精明的人,他一定会毫不犹豫说那个女的是他的表妹。
郑仙思考的间隙,那两个人已不见了踪影,她只觉得那个女的背影有点熟悉,但就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wWW.ΧìǔΜЬ.Cǒ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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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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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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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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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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