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背着帆布书包的孩童远远走来,离的还老远,就大声的喊道,秦琅听声音就知道来的是自己的五世孙秦昶,这小子跟他爹秦锐一样总是风风火火。
他身着旧金山统一的小学生棉布直身校服,这是种统一的小学生校服两侧开叉加外摆,袖口收袂、无衣缘的交领长衣。因为已经入学,所以虽才六岁,就已经把头顶两侧的头发分做左右两半,在头顶各扎成一个结,形如两个羊角,成为一个总角少年。
“又惦记着我的玉米?”
秦昶背着书包跑到秦琅身旁,在青纱帐般的玉米田畦里寻找玉米茎杆上的玉米苞。
“天祖,这须须又红了点了,是不是快熟了?”
“嗯,等到这玉米须子干枯如火燎一样状态,就熟了。你也可以剥开点叶子,瞧里面的苞叶,最里层包着玉米穗的苞叶变干黄了,也表示熟了,当然,你要是还看不准,你直接看玉米粒,变的饱满光泽了,再掐一掐,掐不动就完全成熟了。”
秦昶兴奋的赶紧寻了一个,就开始根据秦琅教的方法判断,结果须子还鲜嫩,只好又另寻一个,须子还是不到火燎一样的状态。
“你看这个!”秦琅笑着指了一个。
秦昶惦起脚尖仔细观察,“须子火燎一样了。”
“再剥开里面看看苞叶和玉米粒。”
外面的皮壳剥开,露出了里面已经变黄的内层苞叶,还有金黄的玉米粒。“哇,这个玉米的果实粒真的一粒粒的就跟玉一样漂亮啊,难怪天祖要称它为玉米呢,这东西真的是从遥远的蛮荒大陆寻回来的吗?”
“嗯,非常遥远,与我们隔着一片巨大的东海,相隔数万里之遥呢。”
“这个真的能吃吗,好吃吗?”
总角少年拿指甲掐了掐玉米粒,发现已经有些硬实了,这个已经基本成熟了。
“当然好吃。”
“那我们能摘一个吃吗?”
秦琅笑着点头,“这片玉米地里已经有不少开始成熟了,我们可以多摘几个回去尝尝。”
秦昶兴奋的开始摘玉米,秦琅帮他寻找分辨已经成熟了的玉米,秦昶则兴奋的掰下来。
一会就已经抱了满怀。
“好了,先就摘这些吧。”
远处的一群侍卫看到这场面,也只能远远看着,这片种植园子是太师的宝贝,平时是严禁闲杂人靠近的,有专门的卫队十二个时辰轮番守护,又有一群经验丰富的老农负责照料,并且还有一群人专门负责做记录,记录着这片园子里栽种的各种蛮荒大陆带回来的作物生长状况等。
每一棵作物那都是带有编号。
就是那玉米,也是每一个都编记在册,中间自然坏了一个,都要记录在册,并附注原因。
现在,魏昶摘了一堆,甚至怀里装不下,滚的满地都是。
好些人在旁边看的心痛无比。
“这个要怎么吃?”
“烤着吃煮着吃炖着吃都行,也能晒干脱粒后磨面,做成窝头或是饼,总之这是一种非常不错的食物。”
玉米这东西,据说原产自中美州的墨西哥高原上,经过印第安土著几千年的驯化培育,最后就形成了一种耐寒耐瘠耐旱又高产还生长周期短、培育管理收获加工简单,甚至耐储存,食用时加工品种多样、营养和口感不错、粮菜饲料多用途的宝贝。
据说美洲的玛雅文明,就是建立在玉米的成功之上。
印第安人把玉米带到了美洲各个角落,到处栽种,成为他们最钟爱的主食。
做为一个穿越者,秦琅一直对玉米、土豆、辣椒、西红柿、南瓜、花生、向日葵等非常喜欢,甚至还有点怀念原产自美洲的烟草。
不过美洲太过遥远,虽然后世有人说美洲的印第安人,就是通过白令海峡,在冰河时期从亚洲过去的远古人,后来慢慢的就成了美洲印第安人。
也有考证说,牛、马这些重要的畜力牲畜,其实原是美洲土产,后来被从美洲带到了亚洲,再传遍亚非欧,最后陆桥淹没,亚美隔绝,过去的印第安人祖先们,反倒是把牛马的祖先给吃光了,导致那边牛马的灭绝,只剩下了体形具体的北美野牛这么一种不能驯化的牛。
当然,也有人提出说印第安人其实就是殷朝遗民,说当年有一支殷商遗民组成舰队出海避难,最后居然一路到达了美洲,当然这种假设过于胆大,秦琅是不相信的。
但虽然他早知道美洲有很多宝贝,也怀念这些宝贝,玉米炖排骨、土豆炖牛肉、辣椒炒肉、西红柿炒蛋、南瓜饼,再来点花生瓜子一盒烟,这多惬意啊。
可毕竟这时代绝大多数人甚至都还认为天是圆的地是方的,根本都不相信大地是一个球,想都想不到。
连澳洲都是只有附近相邻的岛屿土著们知道的地方,更别说遥远的东方蛮荒大陆了。
在以前许多中原人眼中,日本就已经是最东方了,所以叫他们扶桑,连日本人都这么认为,自称是日出处国家,日本这名字也是这么由来的。
贞观以来,秦琅每年都要投入不少钱在造船、航海以及天文这些领域,造出了更先进的海船,掌握了更多航海新技术,可以驶入深蓝远洋,开辟出更多的航线。
秦家的船队甚至能够直接驶抵地中海的埃及亚历山大港、罗马君士坦丁堡,驶入波斯湾的两河地区沿海······
后来又开始沿着东北海岸,不断北上深入。
流鬼、夜叉诸国的发现,甚至驶到了白令海峡。
但是越往前走,越难。
毕竟就算秦琅告诉那些早富有探险精神,最胆大的船长、水手们,告诉他们这么一个大致的方向,告诉他们一直这样航行下去,能够发现新大陆。
但是这不比南下找到澳州找到新西兰。
北边的这条航线更艰难,其实大航海时代,那些欧洲的探险家们,后来从美洲穿越太平洋来南洋,也很少走最北边的这条线。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要顺着洋流走,因此大致上是分成南北两条航线穿越太平洋。
没有前人的帮助,要开辟一条全新的航线,还是寻找新大陆的航线,这确实太难了,中途如何补给,遇到风暴怎么办,如何确定自己的方向是正确的,问题太多太多。
秦琅也知道直接就向着太平洋深处去这几乎跟送死没区别,所以他用了几十年时间准备。
先把整个南洋诸岛探寻清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船长和水手,然后就是沿着海岸线,不断的往北方探寻。
一直探寻到白令海峡,那里过于恶劣的环境,一度让冒险航行几乎停顿不前。
有一段时间,秦琅在犹豫,打算换个思路,既然通往欧洲的航线十分成熟,而欧洲与大西洋之间又比较近,那是否干脆从南洋前往西方,通过红海,然后经过罗马皇帝图拉真修建的从埃及开罗到苏伊士的运河,进入地中海,然后再经直布罗陀进入大西洋,再往西前往中美洲古巴、加勒比海?
不过最终秦琅还是觉得如此一来,之前几十年的努力前功尽弃,而且就算真的从大西洋找到一条穿越到美洲的航线,也并不是最佳方案,毕竟图拉真运河修建了几百年,这些年来也是堵堵疏疏,难以经过大船不说,还海盗横行,大食人也经常封锁红海,甚至此前曾有计划要填塞运河,以让商人和货物都从半岛上走,保证麦地那等大食城镇的发展。
如果运河被堵,那就算找到航线,也只能绕过非洲,这又是要重新探险寻找的新航线,非常不易。
更何况,秦琅觉得这样可能是为欧洲人做嫁衣。
最终还是下定决心,增加了船只和人员,增加了经验,寻找通过的办法,又经过了十余年的探索,终于找到了新大陆。
这条好不容易找通的航线,自旧金山出发北上,经新金山、宁远、流求鸡笼港,再北上抵达倭国唐津港,再经新罗港,然后继续北上,在渤海建州的海参崴休整,再航向秦家在倭国北面虾夷人境内建立的北海港,然后沿千岛群岛继续向东北航行,抵达流鬼港(堪察加半岛南部),最后一次休整后,开始往东沿着阿留申群岛艰难横渡白令海,抵达阿拉斯加湾沿岸,接下来航程虽然依然艰难,这里气候恶劣,补给艰难。ωωω.χΙυΜЬ.Cǒm
但好在秦琅花了十几年时间慢慢的探寻,没有急于求成,千岛群岛、阿留申群岛上都建立起了据点,安排了补给和后勤人员。
就是这样一次次的向前,一次次的回头,一次次的调整线路,建立前哨站,建立补给据点,前后花费无数钱财,耗费无数精力,甚至翻了很多船,死了很多探险者,终于是一点点的抵达北美,然后沿海岸建立补给点,继续南下。
安克雷奇、温哥华、旧金山、洛杉矶、墨西哥、巴拿马,这些美洲西海岸后世的著名海岸,探险船一一登陆靠岸。
秦琅交给他们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发现新大陆,找到一个安全和可靠的航线,然后在新大陆找寻秦琅要的那些农作物,绘制航线,绘制地图,搜集土人信息。
尽量避免跟土人接触,若是遭遇到,也尽量跟他们友好交往,赠送他们一些物品做礼物。
探险队不是去征服新世界的,只是去寻找和发现新世界,去寻找新世界的特殊新作物。
至于说将来是不是可以跟土人贸易,收购他们的皮毛,或是在新世界寻找金银矿产等等,这些对秦琅来说并不着急。
皮毛这些东西虽然很值钱,但是在大唐黑水都护府以北的流鬼国、夜叉国、、驱度寐、窟说国等这些遥远而又寒冷的鲜卑利亚地区,同样出产优质的皮毛。
如今大唐商船早就在渤海都护府的建州海参崴港,黑水都护府的巨碑港,在流鬼国的流鬼港(堪察加半岛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驱度寐的驱度寐港(马加丹州马加丹),夜叉国的夜叉港(马尼雷)都建有港口,虽然很简陋很小,甚至是季节性的,但这也都是朝廷建立的正式港口要塞,小归小,却也代表着大唐,更是与几个北地藩属国的贸易站点,主要就是向他们收购皮毛,然后出售各种大唐货物,同时也负责传递大唐给几个藩属国王的旨意,甚至负责将几国入唐朝贡的使者船送中原。
所以说秦琅根本不稀罕北美的什么皮毛,他需要的是新世界才有的玉米土豆番茄辣椒等这些新作物,虽然如今大唐幅员万里,也没有饥荒,但玉米土豆番薯这些既能做饲料又能当菜,更能当主食,价值是非常巨大的。
当然,找到了这些新作物以后,将来航线稳定后,肯定也会慢慢的再寻求新世界的皮草啊金银矿等这些东西的,这是早晚的事。
不得不说,若不是有秦琅坚定不移的决心,还有他用了六十多年的努力,以及无数的钱财支持,加上几代冒险者的不懈努力,在这个时代,基本上是不可能有人如此疯狂的前仆后继的去找什么新世界的。
不过秦琅这样的大金主的支持,尤其是当初在南洋也发现了香料群岛,发现了南海新大陆,所以对于秦琅说描绘的在东海的东方,还有一个更大的新大陆时,他们也变成了半信半疑。
而当他们通过白令海,见到了阿拉斯加的时候,看到这片秦琅曾经跟他们描述过的地方真的出现了时,他们终于坚信了秦琅的说法,然后终于找到了一样样的新作物,也见到了传说中的殷商遗民。
虽然殷商遗民根本不认他们这些自认为的华夏同族,惊讶甚至惊恐的向他们投掷斧头长矛,向他们射箭,还给他们造成了伤亡。
但不管怎么说,最终他们完成了秦琅交待的任务,找到了新世界,见到了殷商遗民,也找到了新作物。
最终这些作物的种子,与一些殷商遗民、新大陆雪原皮毛、中部的金子、南部的烟草甚至还有巨大的野牛一起带回了中原,送到了旧金山秦琅的面前。
秦琅对于那些愤怒而又惶恐的殷商遗民不感兴趣,那不过是他曾经随便拿来糊弄冒险者们的假话,好说服他们去探险,告诉他们这条路是上古时期殷商遗民就走过的,并不是不能行的一个理由而已。
他宝贝的是那些带回来的种子,秦琅特意为这些种子建起了种植园,派侍卫守卫,派农学院的老师学生们负责记录,这样的实验田秦琅弄了好多块,效果也还不错。
今天又收获了一批玉米。
秦琅打算晒几个作种子,其它的一半拿来做菜,玉米炖排骨、牛奶煮玉米、烧烤玉米粒、玉米粒炒香肠····剩下一半晒干,回头磨成玉米面,做玉米饼、玉米窝头等。
想到这些美食,秦琅跟来孙秦昶一样高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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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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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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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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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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