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贞观俗人>第1315章 拓南公
  “玄策攻石和寨,擒施各皮,讨越析,枭于赠,西开寻传,南通骠越,以功加封拓南郡开国公,实封八百户,授丽水道行军大总管·····”

  丽水城中,王玄策接下圣旨,满面激动。

  终于等来了这道圣旨。

  丽水城原是寻传蛮所据之地,因此此地大河被称为寻传大川,后唐军西进南下,定此大河名丽水,因此把寻传大川寨易名丽水城。

  前来传旨的使者一路长途跋涉而来,真是翻山跨海,辛苦万分。

  “辛苦内使了。”

  宦官整个人都黑瘦了一圈,闻言苦笑,“出洛阳之前,咱家还真不知道这大唐江山如此之广阔,本以为到了交州就已经是天之南了,咱家自洛阳出发,乘船沿大运河直下杭州,然后杭州湾出海南下,福州广州补给,再经太平港入交州,本以为旅途结束,谁知这走了近万里,行程却不到三之一。”

  从洛阳到交州,一路都还算比较快,尤其是洛阳到杭州,全程大运河内坐运河船航行,都很顺风顺水,相对舒适,路过扬苏湖杭还能顺便去逛逛,也趁机采买了不少好东西。

  在杭州湾换乘大帆船出海后,头次出海的宦官就感受到了海上的不一般了,水手一直说风平浪静,可他却依然觉得海上起伏不定,在经过流求海峡的时候,还遇上了风暴,虽然及时在澎湖湾避风,但呆在岸上也感觉风浪滔天孤独渺少。

  他很难想象,若是在大海之中,没能及时躲入避风港,那数丈高的海浪,那呼啸而过的巨风中船和人会是什么下场。

  台风过后,船长便毫无起伏的继续扬帆南下,可宦官一路上却再睡不着。之后在几个大港停靠补给,好容易到了太平,终于不用在海上航行了,人也勉强恢复了些精神。

  谁知到了交州,才知道,这丽水距离交州看似好像也不远,可实际上宣旨宦官却吃尽了苦头,甚至绕了一个大圈。

  先从交州沿红河北上,一直航行千余里,抵达通海,然后从通海再向西北直抵洱海,从那里越过澜沧江抵达永昌府(保山),再越过怒江进入软化都督府(腾冲),沿大船江往西南行,进入丽水都督府,经镇西、苍望(八莫)、金水诸城,最后抵达丽水城。

  这一路上,经过通海后,一路山高水险,不断的水陆交替,许多路段只能坐滇马黔驴,而出了洱海府进入永昌道后,许多路段更是直接就在密林之中行走,有的地方连路都感觉算不上,他甚至还骑上了大象。

  丛林里有无数的蛇蝎虫蚁,那蚂蟥山走半天,身上裹的再严密,结果都能被吸上数十只蚂蟥,咬的浑身是血。

  而那巨大的蟒蛇真的如大腿粗,蚊子大如雀。

  山林里甚至雨说来就来说下就下,这一路上使者死去活来,幸好随行的有一路府州衙门和驻军派来的向导和大夫,才能活着到达丽水。

  一路上仅老虎就遇到几十次,幸运是跟着补给的军队过来的,老虎没伤到使者,反倒是一路上被反杀了十几只。

  那些带路的乌蛮们打虎很有一套,有专门的虎枪,甚至他们围猎老虎还能不伤虎皮。

  在永昌道,这里百蛮林立,被中原多称为乌蛮,因为诸族中大多数都尚黑,而据说这些乌蛮其实很多都是原来从剑南甚至是更远的陇右汉中等地迁移南下的,他们的祖上其实是西羌或氐人。

  乌蛮尚黑,对浑身赤黑纹的老虎皮更钟爱,部落首领穿全虎皮衣,称为波罗皮。甚至部落里最勇猛的战士,也才有资格穿上全虎皮衣,而且所穿波罗皮还必须得是自己亲手狩猎得来的。

  立功次的,只能前胸后背各披一块虎皮,若再次者,只能披胸前一块。

  一路上,带路向导的乌蛮们,借着唐军的军械之利,设下陷阱围猎老虎,虽是众人合力猎杀,可也人人皆为屠虎勇士,那些虎皮被他们珍惜的剥下。

  甚至对这位洛阳来的天子使者,为表尊敬,也特意给他制作了一件虎皮衣。大唐始祖名李虎,唐讳虎,中原早改称虎为大虫。对这种大虫衣使者不敢穿,他对那些大虫的威猛也是心有余悸,就算是经验丰富,武装齐全的众多人围猎,但那大虫表现出来的勇猛还是非常惊人的。

  那大虫居然能够把他们坐骑的巨象都给扑杀,一虎掌就能拍死一匹滇马,一口咬死一头黔驴。

  军士身上的明光甲护心镜,都挡不住大虫的一击。Χiυmъ.cοΜ

  一般的茶马商队遇到这大虫,很可能就会团灭。

  进了丽水城,终于能感受到大唐的一点熟悉气息了。

  带有大唐气息的军城、要塞、烽墩,身着甲具持枪背弓的大唐边军,甚至还有一些随军的家属,充军的囚犯,以及一些新移民。当然也少不了一些迁移来的党项人、突厥人、契丹人等。

  丽水府下的几座城都不大,就算是丽水城,也只能说是一座不大的小城,而且是军民分离的,商民居住的一般是木寨,稍大些,而旁边的军城则更小也更坚固。

  做为丽水府的都督府所在,丽水城还不如中原的一个小县城,不过这里毕竟是府城,所以也还是有不少商人沿着新修的驿路过来,与蛮人交易。

  附近的蛮部们都会过来出售土产,购买唐货,甚至在丽水城外面,修起了许多简易的棚屋,这大是蛮子们修的,在这里交易贩卖,甚至为城中的大唐军人、商人做些事情赚钱。

  有做向导的,也有出卖力气的,甚至也有一些是乡勇团练,或是雇佣兵等。

  总之,在这里蛮子比唐人多,多很多。

  蛮子们基本上不分男女老少都打赤脚,男人也很少穿纺织的衣物,主要是穿兽皮衣,如勇士穿虎皮衣,一般的就是什么牛皮羊皮狗皮甚至鱼皮蛇皮的都有,也有穿草裙衣的。

  他们还不分男女都喜欢纹身。

  不同的部落,纹的地方也不同,有的绣面,有的绣脚,有的绣身上,有的绣胳膊,甚至还因此分出了绣面部绣脚部绣手部等。

  他们还喜欢用兽牙兽骨做装饰,比如猎杀野猪,然后把野猪獠牙插在头发上,把野猪皮做成腰带。

  也有拿竹笼或藤帽做成头盔的。

  王玄策向使者介绍着丽水都督府下诸羁糜州的刺史、县令等,看着满厅身着虎豹皮衣的这些乌蛮,简直就是一群野人。

  甚至都难以分出有什么不同,都是一样的黑,甚至都很矮,却都很凶,个个纹身,穿金银耳环戴鼻环挂兽齿项链的,走到哪武器都不离身。

  这些蛮子就连牙齿都不放过,有的首领一口金牙,有的一口银牙,有的一口黑齿,听王玄策介绍说这个是金齿部首领,他们部落产金,习惯拿金镶齿,牙掉了就镶金齿。

  而有的首领,甚至干脆把好牙磨尖,然后外面全套上金牙,满嘴金灿灿。而银齿部落的人,则是部落产银,所以以银饰齿。

  至于黑齿部的,不产金也不产银,他们用部落产的一种漆涂黑牙齿。

  丽水城原来的部落寻传蛮,部落村寨很多,实力还曾挺强,他们驱使大象作战,用竹枪、弓箭打仗,穿藤甲竹盔,可面对着当初领兵西进的王玄策,强大的寻传部落也被打的节节败退,被斩杀无数,最后跪地求降。

  寻传大川多金,所以寻传蛮以前实力强也与产金有关,可以跟周边部落交易所需之物,他们本身的生产水平非常落后,完全是传统的刀耕火种。

  烧一片山,拿个竹枪在烧过的山坡上扎洞洞,然后妇人在后面把山稻种直接点进去,就等雨季的雨水滋润稻种,坐等成熟了。平时打打猎捕捕渔,河里采采金,日子以前也算过的还不错的。

  虽然在中原看来,这里遍是瘴毒,但秦琅早就曾经总结出,所谓的五岭之南瘴毒这些,不过是一些疫病疟疾等等,中原人刚到岭南,往往难以适应,所以水土不服,暑热、蚊虫蛇蚁这些都容易害人,尤其是北方军队南下,更容易出现疫病传染等情况。

  但只要提前防备,准备好医院,不喝生水等,情况就要好的多。

  人家南蛮们不就活的挺开心嘛,自由自在。

  就好比寻传蛮,过去这里山野遍布,还女多男少,以五妻或十妻养一夫,男子就负责训练和打猎,女人们也能负弓而射,田野的野菜,河里的鱼虾,山林中的虫蚁都能弄回家煮了吃。

  反倒是山上的山稻,其实不完全是主食。

  王玄策当初一路杀过澜沧江、怒江,征服大小诸蛮百余部,上千村寨,他带领的唐军并不是从中原临时征召来的,而是在滇黔广交这些地方来的兵,对南蛮地区的气候十分适应,甚至本来就有不少数量的蛮族兵。

  这些蛮族兵基本上属于二代蛮,也就是在唐军征服了那些蛮部之后出生的蛮子后代,这些人打小就被强制实行汉化教育,从小上学,寄宿汉民家庭。

  上完小学十二三岁,往往也就留在了诸城,或是进商铺做伙计做学徒,然后年纪稍大些,十六岁时接受征兵检选,身体强健者被选入军中服役。

  这些蛮二代,其实基本上完全汉化了,甚至对他们的父母,对他们的部落,都很陌生,也没太大的感情,他们说着汉话,思维行为都如汉人,有些人甚至都说不了太完整的蛮语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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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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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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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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