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贞观俗人>第1068章 马颈相交野争锋
  岷江原上。

  两万余人马缓缓接近。

  大将刘兰成身穿御赐明光铠甲,外面还特意罩上了锦袍,腰间弓袋也是豹皮所制,手提一杆黑漆龙吞口陌刀,威风凛凛。

  “不知死活的吐蕃,这一次教他们做人!”

  “刘帅,魏公让卑将提醒,说吐蕃近些年效仿大唐,改革制度,整合苏毗、后藏、山南,又通过威逼利诱的无耻手段,强迫象雄与泥婆罗与之和亲,称雄高原,仿我大唐均田、府兵之制,设立了五如六十一东岱,分桂庸户籍,军户为桂,民户为庸,每逢征战,部落同行,父子兄弟并肩,所获共分,因此吐蕃军很是敢战,而且他们攻占苏毗之后,得了许多良马,建立了较精锐的骑兵······”

  “那又如何?”刘兰成不以为然,这不是轻敌,而是当今世界,大唐就是天下中心,周边蛮夷哪个不纷纷效仿?

  不说各蛮夷的君主贵族如今纷纷都学习汉话,学习汉家文化礼仪,就是邦国制度,也都全面效仿,许多国家都派使者来留学,称为遣唐使、赴唐留学生,回去后就依葫芦画瓢,全面效仿。

  高句丽、新罗、百济、东瀛这海东四国不用说,如今上层的朝廷、君主贵族说话书写已经完全推行汉字汉语,东瀛人把大唐的均田府兵租庸调制学了,回去改个名叫班田制,新罗人把三省六部学了回去改个名仿了。

  高句丽人也伪大唐的十二卫四府的军制,也在国内建立起了禁卫军体系。

  甚至伽倻这些大唐扶持册封的海东小藩国,更是全面效仿大唐,连名字都不改。

  而什么林邑等南海之国,也一样纷纷在效仿。

  至于说岭南、西南的蛮夷们,更别提了,不久前才被秦琅公开斩杀的南诏王细罗奴,其中重要的罪名,就是僭越称王,伪立百官等,他的大蒙国也是效仿朝廷行均田、府兵制度的。

  总之,要想做大变强,肯定得学习强者,当今世界,唯大唐最强,自然就学习大唐了。

  吐蕃人学习大唐也搞均田搞府兵,甚至学习大唐的律法税赋等,很正常。

  可大唐才是正主祖宗,大唐会怕一此照猫画虎的徒弟不成?

  大唐将士们的自信,那是赫赫战功打出来的,是灭了一国又一出堆积出来的,所以这种自信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

  偏偏吐蕃这些年也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从山南小邦,一路打到高原霸主,虽然眼下象雄还在,但已经不得不畏惧吐蕃之威,接纳赞普的妹妹为王后了。就连雪山南面的泥婆罗,也同样在吐蕃赞普使者的威吓之下,不得不将公主下嫁赞普,并与之贸易往来。

  吐蕃人因此自信,东面的大唐虽大,但也不用畏惧,只要给唐家一个教训,他们便会如象雄和泥婆罗一样,老实的奉上公主来和亲,而党项、白兰诸羌,也会和高原上的娘布、工布等小邦一样,纷纷臣服归附大蕃。

  这些年唐蕃两家使者也是往来逻些和长安洛阳不断,互相的了解其实不少,可不论是大唐朝廷,还是吐蕃朝廷,都没太把对方放眼里。

  终究还是得真刀真枪干一仗才行。

  尚囊先前败了一阵,但也只认为是唐人无耻偷袭埋伏,根本不甘心。

  现在,才是真正展示自己本事的时候。

  野战,最检验本事的战法。

  只有野战的胜负,才能真正让人心服口服。

  两军人马相当,都是万余人马,数量上吐蕃人数占优,但唐军主场作战。两军都以骑兵为主,也非全是骑兵。

  唐军这边,刘兰成引军五千,占据的是东面位置,背靠斗鸡台上的宁远军城,骑兵两千,步卒三千。

  长矛、重斧、大盾手在前,然后是弩兵、弓兵,两侧刀盾兵,一个个五十人纯队,再组成了团、营,营组成的军阵再连接成一道长长的横阵。

  骑兵列于两翼。

  刘兰成没有在山上的宁远城中指挥,他的大旗就列在军阵后面,高高举起。

  还有一支五百人的预备队精锐。

  号角声声,战鼓如雷。

  刘兰成也是百战老将,指挥起这等万人规模的野战来,得心应手,通过鼓角号令以及旗帜,平原上三支唐军遥相呼应,并不混乱。

  各营、团、队也都以旗帜区分行动,各部将士紧跟着自己的旗手、队头等便行了。

  飘扬的唐旗下,刘兰成的东阵缓缓向前推进,每进一步大吼一声,每前进一段距离,便又停下来整顿队伍,然后继续向前。

  两翼骑兵缓缓押阵相随。

  吐蕃人则以百户千户等组成军阵,犹如鱼鳞一般,层层叠叠,也是十分紧密。

  当终于靠近了吐蕃军后,刘兰成这边的弩手们最先发起攻击,成千上百的弩机纷纷扳动,弩如飞蝗,向着吐蕃军阵扑去。

  吐蕃一万五千余人紧密团结一起,因为身后也还有两支唐军,所以尚囊把自己的这一万余人马抱成了一个球,他和他的蛙旗就立于这个圆阵的最中央。

  面对唐军步步逼近,尚囊几次都试图派骑兵冲散、切割刘兰成的主力军阵,这也是吐蕃在高原上称雄的战法,凭着吐蕃骑兵凶悍敢战,直接分割包围再短兵接战,这种战法对骑兵的机动性能很考验。

  以往也是屡试不爽的。

  可是这回,尚囊的几次试探都无功而返。

  他们的骑兵集结冲向唐军,然后准备先骑射,到了近前两兵分左右,两翼包抄唐军,再切割包围,可刚冲到近前,还没来的及放箭,结果就遭遇到了唐军如飞蝗一般的弩箭攻击。

  唐人的弩机射程远,数量多,远超吐蕃骑兵们马上的射程。

  以往百试百灵的招数不灵了,吐蕃骑兵吃了个大亏,反应不及,被射的人仰马翻,一下子就伤了上百。

  调头,重整队伍再战。

  又被射。

  他们提前两翼包抄,结果这回不光是弩手,弓箭手也开始加入反击,尤其是让吐蕃骑兵们胆战心惊的是那些持长矛大刀的步兵,居然他娘的也都提起稍弓放箭,还他娘的是吊射。

  箭如雨下。

  这些步兵的稍弓虽不如那些弓弩手们射的远,射的精,但架不住数量多啊。

  如是再三,尚囊也头痛起来了,传统战法根本不管用。

  只能停止无用的进攻。

  唐军却脚步不停的一步步逼近。

  战场上,唐军的军阵后面,还跟着数辆高大的巢车,这些高高的车子既能居高临下眺望整个战场进退局势,也能在上面摇旗发布旗语命令,与各部响应指挥。琇書網

  甚至能让后方的几座山上堡垒军城上也看到,再通过烽火台烽烟传令。

  唐军的指挥体系分明,十分迅速明确。

  一万余人马,在广阔的河谷平原上,分成三部,可在刘兰成的这套指挥体系下,却不断的前进、调整,始终掌握着战场的主动权。

  原以为唐人就万余人,还兵分三路来野战,吐蕃正好可以各个击破,谁料现在对方如紧箍一样箍过来,他们却没有对敌之策了。

  唐人的弓弩狂射不止,吐蕃军不断的中箭。

  这个时候,尚囊才开始有些后悔轻敌了。

  他应当小心谨慎,不那么急躁进军的,应当在前面点就先立一座营寨,哪怕只是挖几条壕沟,立些简单的木栅,也绝对比现在形势强百倍。

  现在被三面合围,战法不顺,只能被动挨打,连点倚仗都没有了。

  仗打到此时,真的只能是混战了。

  吐蕃一万五千余兵马抱成一个巨大的圆,同时面对三面之敌的夹击,只能各自应战。

  他们引以为傲的骑兵连跑都跑不起来,只能在那里跟唐人对射。

  而且射不了多久,唐人还在不断挤过来,最终是要白刃交接近战的。

  这他娘的仗怎么打成了这个样子?

  尚囊有些想不明白。

  外围的吐蕃战士正在拼命的防守,战势一时胶着,但尚囊很清楚,这等规模的野战,不可能真僵持着,外围的吐蕃军无险可守,明显扛不住唐军犀利的弓弩攻击多久的,况且人家的长矛、陌刀队都已经扑上来了。

  怎么办?

  “只能冲阵了,挑选精锐,选择一个方向,不顾一切的冲杀过去,如果能冲杀出一条血路,那么唐人的军阵就能被突破,一阵破,则三阵则破,等唐人再无法维持这军阵后,则我大蕃必胜。”

  几名吐蕃将领也只能如此道。

  总不能就这样被唐人不断的射射射,然后再扑到面前又刺又砍吧?

  吐蕃人喜欢野战,但明显不擅长阵地战,更不擅长被堵在那里对捅对射的打法,他们喜欢混战,喜欢穿插切割包围。

  如眼下这般,如何是唐人军阵的对手,人家始终保持着严整的阵列,弓、弩、盾、矛、刀、骑的配合的是那么严密默契,他们根本不是对手。

  “拼的一些伤亡,也必须冲进唐阵,不能再这样打了。”

  唐军弓强弩劲,长矛密集,陌刀锋利,又有游骑押阵,但是总不能继续这样打下去,这样打下去他们是一点希望也没有的。

  所以不管如何,还是得冲,他们现在都后悔刚才没有下定决心直接冲到底了,否则也不会陷入此时这等难堪境地。

  蛙旗之下的娘尚囊皱着张黑脸,半天后也只得点头同意了将领们的提议,虽然他觉得全面混战,也未必能占优,可总比坐以待毙强,况且,说不定还真有机会反败为胜呢。

  左领军将军旗下,齐兰成在巢车上很快也察觉到了吐蕃军的变化。

  冷笑了几声,“死到临头了,才终于想起来要拼命?迟了,传令下去,小蕃即将猪突鼠窜,各部守好本阵,不管多大代价,都要挡住他们。突袭之战,无论胜败,也只在一顿饭的功夫,所以我们只要顶住吐蕃人一顿饭的功夫,那么他们再无翻身机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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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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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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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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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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