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贞观俗人>第976章 金枪不倒
  蓝天白云之下,一片不知名的湿地。

  大片的红草地让人迷醉,赤红的野草,蔚蓝的天空,湛蓝的湖水相间,水天一色。

  天地浑然一体。

  承乾纵马奔驰而至,从马上翻身跳下,侯君集身着耀眼的明光甲大步迎上前。

  “殿下小心。”

  承乾却得意的道,“孤的骑术可还入侯陈公之眼?”

  “殿下骑射了得,只是还是要当心些,就怕那牲畜万一被惊到,这毕竟是野外,会有蛇鼠等。”

  承乾却不以为意,甩了甩袍子,把外面的貂皮大氅解下扔给了贺兰楚石。

  湖边早已经搭起了一顶大帐,架起了桌子。

  桌子是用新砍伐下来的原木制成,还有着新鲜的茬口,带着树木的清香,军中其实也携带有马车、辎重,侯君集从鄯州出发时,还特意调了三千民夫,组建了一个特别的辎重营,专门负责运送太子殿下所需用度之物。

  从特制的车马,到帐篷,再到床榻、桌几等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一整套做饭烹饪的用具,其它的茶具酒具,甚至是还有一支乐队随行。

  不过一路上,承乾却几乎不用那些,他更喜欢带着草原气息的东西。

  比如住宿用的帐篷,不喜欢锦帐,更喜欢用牛毛毡帐,不喜欢携带的银炭甚至是石炭,而喜欢烧干牛粪。

  连茶都要改喝马奶茶,配上奶豆腐。

  吃饭的桌子,也不要现成的,而要就地取材,伐木粗制的桌几,觉得这才相符。

  出了赤岭、蒙谷后,越靠近青海湖,砍树越不方便,有时为了路上承乾吃顿饭,还得提前派骑兵到十里外去伐树拖回来,十分辛苦。

  “今天中午弄了什么好吃的?”承乾问。

  侯君集魁梧高大,要比承乾高大许多,但站在太子面前,对这个女婿,却是刻意的躬腰屈膝。

  “臣先前特意到猎了几只肥美的野鸭子,另外臣子猎了一只黄羊,又有几个蛮将献了新猎的鹿。”

  承乾满意的点头,“那就炖个野鸭汤,放点那个辽东白山人参,再来个烤羊肉串,至于鹿,弄个鹿舌吃。”

  侯君集呵呵的凑近些,“臣近来新得个食谱,把鹿鞭用清水泡净,刮去粗皮杂质,洗净后切段,再把那老母鸡现杀后切成大块,再配上山药切片,干枸杞去杂质洗净,锅入倒清水,放入姜、葱、料酒和鹿鞭,武火煮一刻钟,捞出鹿鞭,原汤暂不用,如此三次。”

  “再把山药、枸杞放入锅中,加入青盐、胡椒粉放入锅中,武火炖至山药酥烂,放入碗中,再倒入原汤即成。”

  “这汤大补,补肾壮阳益精,还能强腰膝,再配上一杯鹿血酒,便能龙精虎猛,金枪不倒。”

  承乾哈哈一笑。

  “孤身在这军营之中,要这金枪不倒何用?”

  侯君集马上嘿嘿笑道,“臣也知殿下军旅之中十分辛苦,所以特为殿下分忧解困,已经寻了一对吐谷浑双生美人儿,皆是年轻貌美。”

  承乾听了心中一动。

  “这不好吧,毕竟军中。”

  侯君集却道,“殿下又非军中士兵,再说,当初秦琅征吐谷浑,可是公然军中纳妾,携美行军的,不也没有谁说过吗?”

  “孤只是怕影响不好。”

  “不会的,只要不是过于张扬便没事,臣已经交待过,她们平时便呆在帐中,行军时则换上太子身边内侍小宦官的装束。”

  承乾心动。

  他从长安偷跑到陇右,身边也没带什么人,到了临洮军城时,侯君集给他安排了几个美人服侍,可一出兵,他也就顾不上带,这些天整天行军在外,虽然被这美丽景色惊艳,但久了后也就慢慢适应习惯了。

  反倒是晚上的时候,有些寂寞孤独了。

  正是年轻火气壮的时候,身边没有个人侍候,时间一久,甚至看那身边跟随侍候的小宦官都有些眉清目秀了。

  尤其是这里白天虽然挺舒适的,可到了夜晚却很冷,在野外行军条件简陋,大帐里就算生着火睡着皮毛也还很冷。

  有好几次半夜,承乾睡不着,都差点错把暖床的内侍小宦官当成了东宫美人了,这罪恶的念头越来越克制不住了。

  现在侯君集替他排忧解难,为他谋划安排,送上美人儿,这真是救大急了。尤其听说还是一对吐谷浑鲜卑部的双生美人儿,他就更心动了。

  说实在的,还没尝试过这种姐妹花呢,以前听说秦琅尽享齐人之福,可是非常羡慕向往的,如今终于有机会一试了。

  “汤炖好没?”

  “早就炖上了,臣亲自关顾火候,臣这就给殿下盛去。”

  承乾迫不急待想去看美人,也顾不得之前讲究的要坐在帐前,用原木桌用餐,享受蓝天白云,坐观青海秋色了。

  “送帐里来!”

  侯君集看着承乾那猴急的样子,嘿嘿的轻笑,十分满足自得。转身哼着小曲去盛汤了。

  堂堂行军大总管,一军之帅,却忙着给太子找女人,甚至是炖鹿鞭汤,可侯君集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当年他还在秦王府帐下时,这样的事情就经常干。

  当今天子那时也是十分年轻,统兵征战在外,有时一打就是小半年,军中又不能带眷属,所以做为秦王侍卫统领的侯君集,就经常要担负点这样的任务,做些贴心的事情。

  于军旅百忙之中,还要为秦王寻找些贴心服侍的美人等。

  这方面,他向来都是做的不错,既满足了秦王的需求,又不会弄的张扬,这也是他在秦王府虽然职位较低,也没有什么像样军功,但一直都是秦王最心腹的人之一的重要原因。

  做为打小就跟着李世民一起玩耍长大的伙伴,侯君集对李世民的爱好等了解的十分清楚。

  如今把当年用来侍候秦王的那一套,再拿来讨好太子,那真是太轻松了。

  承乾甚至连半点掩饰都没有。

  虽说自己都已经把女儿送进了承乾的宫中,还做了良娣,自己好歹也是太子的岳丈了,做这种事情有些不合适,可侯君集并没在意。

  别说女儿现在只是太子良娣,就算女儿真的做上了太子妃,太子若有需要,侯君集一样会马上就为太子寻女人,要多少寻多少,绝不会皱下眉头。

  太子又不是一般人,那可是大唐未来的皇帝,如今的国本储君,女人多些不是很正常吗?

  亲手盛了一碗鹿鞭汤,又打了壶配好的鹿血酒,他还亲自先尝试了下味道。

  小心的端到帐前。

  “殿下,午餐备好了。”

  承乾掀开了帐子一条缝,伸手接过,脸上很是满意的表情,看来太子对他寻的那对姐妹花很感兴趣。

  “殿下慢用。”

  承乾笑着接过鹿鞭汤和鹿血酒,“嗯,有劳了。”

  等承乾把帐再合上后,侯君集身披着那件大将军明光铠甲,左手按着腰间横刀,右手持着一支丈八马槊,亲自站在太子帐前,为太子守卫。

  听着身后大帐里,很快响起的那诱人声音,侯君集脸上笑意越来越浓了。

  “总管,休息时间到,大军是否开拔?”

  叠州都督、镇西军使席君买赶来请令。

  结果侯君集却瞪了他一眼,“没见到太子殿下尚在休息吗?太子殿下最近连日行军赶路,十分辛苦。传令,今日停止行军,原地安营扎寨,待明日四更造饭,五更起程。”

  席君买抬头看了看天色,这才午时刚过,此时秋高气爽,正是行军的好时候,才赶半天路就扎营?

  “总管,原定行计计划可不是这样,而且预计好的驻扎地点也还远着,现在各军都还是一字行军阵列,原地驻扎的话,不易于防守。”ωωω.χΙυΜЬ.Cǒm

  侯君集不耐烦的拉着席君买离帐篷走远了一些,“你瞎嚷嚷什么,想打扰殿下休息吗?”

  “计划是计划,现在计划没赶上变化,自然要做调整,你怎么这么死板?”

  “逆贼慕容承正率大军围攻神威军,救急如救火啊。”

  “神威军城控扼险要,建在牛心堆山上,居高临下,易守难攻,慕容承哪有那么容易攻打?”

  侯君集很不耐烦的道,“我知道你得秦琅器重赏识,依靠着秦琅的关系,这些年是平步青云,从校尉到都督,六品飞升三品,只是几年的事情,但我也要提醒你,如今统兵西征的是我侯君集,不是秦琅。你现在我麾下,就得听我节制调动,我说停止前进,原地驻扎,这就是军令,你负责执行就行了。”

  席君买看了眼趾高气昂的侯君集,又瞧了一眼他身后的那大帐,还有那大帐里大白天就传出来的那声音。

  他很清楚里面正在发生什么。

  长长深呼吸了几口气,压抑住了心中的冲动,席君买叉手,“属下尊令,告退!”

  席君买转身退下,手按着腰间横刀柄上,青筋直露,心中十分愤怒。

  人人皆道太子贤德,为何他看到的太子却如此不堪?

  难怪有传闻说太子与卫公反目,卫公舍弃太子而去,就这德性,就是自己也看不顺眼啊,别说卫国公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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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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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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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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