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把菜刀。
阿姹一边切菜,一边暗叹着是暴殄天物。
一只长毛小狗跟着儿子的脚步在追逐,九岁的儿子秦存贤被逗的哈哈大笑,“小狗子真笨,来追我啊。”
这只颜色雪白却毛极长的小狗是秦琅所赠,据说是来自泰西拂菻国的品种,俗名狮子狗,说的就是这狗的毛极长,倒像是只小狮子。
不过阿姹可没觉得这狗子哪里像只狮子,她见过狮子,那是百兽之王,能与老虎一争高下的猛兽,哪像是这只小狗,傻傻的蠢蠢的,倒是挺可爱的,不像是她们乌蒙部落里的狗,那些高大挺健的蓝舌头,他们称为獢獢,一种能够帮他们打猎看家的好帮手。
看到儿子抱着这狗子亲,阿姹忍不住道,“存贤,别亲它,脏。”
叫了几声,儿子似乎才想到是在叫他,扭过头来对他笑了下,然后把狗子放下了,“娘,我想家里的大黄了,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啊?”
大黄也有一条蓝舌头,是一只体形高大的獢獢,它的血统高贵,一胎的同胞姐弟,还有送去了长安皇帝的宫里驯养。
“我们就呆在广州,这多好啊。”阿姹对儿子道,“你看这条狮子狗多可爱啊,这可是你父亲送你的。”
“那不是我父亲,我父亲在南中昆州。”
阿姹停下刀,正色对儿子道,“你记住了,你以后姓秦,叫秦存贤,是大唐卫国公秦琅之子。”
“我姓爨····”
“闭嘴,你不姓爨,姓爨的早就抛弃我们娘俩了,你从今往后姓秦,秦琅便是你父亲!”
少年怔在那,嘴唇颤抖着,似乎要哭,“阿娘你真的嫁给姓秦的了吗?”
阿姹提起刀继续切菜,“没错,所以你以后要改姓秦,你看你爹很喜欢你,特意送你这只小狗,这只小狗可是来自万里之遥泰西拂菻国的品种,还有,你爹还给你拿来许多书,以后你就好好读书,将来去长安也考个进士。”
“娘,我们真不回昆州了吗?”
“不回,永远都不回!”
“阿娘也不回乌蒙部了吗?”
阿姹停顿了下,然后继续切菜,“这里挺好的。去洗手吧,马上吃饭了,吃完饭,我带你去你爹那,他给你找了位先生,你跟着这位先生读书,明年,就正式送你以广州的州学里去读书。”
“那我的伴当阿木和木果呢?他们也跟着读书吗?”
阿木是蛮语老大的意思,木果是老五,阿木和木果其实姓吉乃,来自乌蒙部莫俄惹古家族的,他们是一对亲兄弟,他们的父亲是阿姹的家丁队长,后来战死,她便收留了这两兄弟,让兄弟俩做了第三子的伴当。
蛮族里部落头人家的孩子,一般都会选几个同龄的伴当,这些伴当就是伙伴,打小一起生活成长,会结成深厚的友谊,将来长大了,这些伴当也会是他们最好的助手。
“嗯,他们也跟你一起读书,以后阿木叫秦超,木果叫秦越。”
阿姹把铁锅架到炉子上,熟练的倒油,下菜,翻炒,她的适应性很强,来到广州后,秦琅安排她住进了府衙后院,但单独住一个小院子,本来也给她们母子拔了下人等。
可她却还是喜欢自己操持,洗衣做菜,她都自己做,不会就学。她早已经适应了穿汉人的衣饰,也学着说官话,甚至是开始适应炒菜等。
刚开始,她喜欢在厅里架个火塘,喜欢把新鲜的肉拿到火上熏烤后再弄,她不习惯汉人的坐榻桌椅,不喜欢碗碟筷子,但如今都在慢慢的适应。
她现在穿着一件紫色的襦裙,披一件半臂,还挽了条披帛,头上的长发也挽起梳了一个坠马髻,插着一支金钗和一把小象牙梳子。
细长的脖子上挂了一条珍珠项链,这条项链是秦琅送她的,不知道是何意思,可阿姹收下了,并马上戴上了。
这衣服没有蛮族的服装来的贴身干练,但却很舒适,尤其是这些料子都是极上乘的,裁减的也十分贴身,本就是在交州时,秦琅特意找有名的裁缝给她量身定制的。穿着这汉装,整个人似乎都变了,有时她照着镜子,若不是那半张脸上显眼的刺青,她都要认不出自己来了。
饭刚做好。
秦琅来了。
“吃了没?”
“还没呢,这不饭点吗,就打算跟你们一起吃点。”
“没做你的饭菜,不知你要来。”阿姹也直接。
“没事,添双筷子的事。”秦琅更加不客气,直接就坐到了廊下桌边。阿姹便对儿子道,“存贤,去给你爹拿碗筷装饭。”
秦琅瞧着那个似乎有些畏惧他的孩子,呵呵一笑,这又是喜当爹啊。
“一直跟你身边那孩子呢?”
“你说存恩啊?他今个旬休,天天读书看他也累,便放他一天假,让他去港口码头逛街去了。”
“你挺喜欢那孩子的?左溪蛮?”
“挺懂事的一个孩子,也很勤奋努力。”秦琅道。
阿姹给秦琅添了一碗汤,“牛尾汤,炖了一上午,你尝尝。”
“看着就不错呢。”
“存贤这孩子刚来这边,总是有些不太适应,要不你让存恩带着存贤一起读书如何,也有个伴?”
秦琅瞧了眼去打饭的少年,“你真让他认我当爹?他愿意吗?”
“他才这么大,有什么愿不愿意的,既然随我出来了,那我跟了你,他自然也就得认你当爹。”
秦琅看着碗里炖的汤色浓白的牛尾汤,想了想还是道,“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我是说真正的想法?”
“我跟了你,自然是你到哪,我就去哪!”
秦琅抿了口汤,发现这汤挺鲜,甚至能喝到很浓很稠的一层胶质物,确实炖的很香浓了。
“告诉你一个消息,东爨起兵造反了,爨干福攻夺了石城,阻断了石门道。然后,爨归王在你们乌蛮部会盟曲靖九蛮部,助唐讨逆。”
“哦!”
阿姹只是轻轻的哦了一声。
“你想回去吗?”
阿姹望着秦琅,“你是一直还在怀疑我到你身边的动机吧?”
“总有些出人意料的。”
“我跟着卫公一路来到广州,还不够表明我的态度吗?乌蒙部还在跟爨归王联手是没错,我阿爷仍然与爨归王并肩作战也没错,这是他们的事情,可对我来说,不管爨归王当初怀着怎么样的目的,可在他提出送我到你身边时,我们之间就结束了。我知道对你们男人来说,女人不过如衣物,附属之物,为了你们的理想也好,野心也罢,女人不值一提,随时可以抛弃甚至送人,但对我们来说,嫁一人,便是终身托付了······一会,你就留下来休息,我侍候你!”
秦琅摇了摇头。
少年盛了一碗满满的饭回来,秦琅起身接过,笑道,“我的饭量可没这么大哦。”
“我帮你倒掉点。”
“分你一点吧!”秦琅分了半碗饭到少年碗里,“坐下一起吃吧。”
少年坐在饭桌边,十分的拘束,头也没怎么敢抬。
“让存贤跟存恩一起读书,行吗?”
秦琅笑笑,“只要他愿意,当然没问题,不过会比较辛苦哦,存恩现在是到新创的黄浦书院里读书,那是封闭式教学的书院,一旬只休一天,其余时间只能呆在书院里,吃住都在里面,早上五更起床早操训练,然后晨读,早餐,接着便是上午课,中间课间操休息半小时,接着继续上午课。中午午餐后休息半个时辰,下午继续上课,晚餐后还要上晚自习。
除了读书外,还要接受体能等操练,另外每天都还有劳动课,书院里有菜地、粮田,学生们吃的粮和菜,虽有专人管理,但学生们也要下地干活的,总之,在里面是非常累的,就跟进了军营一样,没有半分自由。而且,到了里面,可不管你是谁家孩子,什么身份的。”
阿姹却道,“存贤也不是娇生惯养的孩子,他能适应的。存恩都能适应,存贤也能。”
“既然这样,那我就安排一下,先去呆一旬,若是呆不住,到时跟我说,我再接出来便是。”
“用不着。”阿姹替儿子做主。
饭后,少年慌不迭的告辞离开。
阿姹也不用仆人,自己收拾碗筷在廊下洗着,秦琅坐在那里,倒觉得很有意思的。
“你为何不用仆人呢?”
“我想更快的适应这边的生活。”
洗好碗筷,阿姹擦干净手,“走吧。”
“去哪?”
“这里虽然凉快,可总不能就在这行周公之礼吧,我从没在外面过,还是有些不适应的,第一回就还是在屋里吧。”
秦琅摆手。
“怎么,你是嫌弃我,还是怕我?”
“那倒不是,就是觉得这事弄的有些怪怪的,而且吧,我确实也还不能确定你的真正想法。”
阿姹哼了一声,“你堂堂大唐战神,也是号称手下屠过几十万人的大丈夫,还怕我一个妇人?”
“你可不是一般的妇人,乌蛮部有名的女将军,弓马娴熟,还擅使一对开山斧呢。”
“脱光了衣服,我还能从肚里掏一对斧子出来砍你不成?”
“哈哈哈,其实若真没什么,也不急于这一时,培养培养下感情不也挺好?”
“虚伪!”
“哈哈哈。”秦琅一阵大笑,这个女人总是让他有些看不透,他在通海拒绝她,她非跟着。他安排她留在交州,她又跟到武安。留她在武安,她还是跟来了广州。
这些异常举动,让秦琅很是戒备,本来,把她扔一边不管,派人监视就好了,可有时吧,有总觉得这女人特立独行,总想要让人对她一探究竟。
“这套衣物其实不太适合你,你也不适合洗衣做饭带孩子,你应当是一位英姿飒爽的女将军,策马扬鞭,统领千军万马,沙场显威,巾帼不让须眉才对,现在的你,明珠蒙尘了。”
阿姹摇头。
“你错了,以前我是没的选,我们居住在乌蒙山里,没什么王法可讲,也没有什么官府,靠的就是人丁数量,靠的就是血性勇气,敢打敢拼才行。有时候别人打过来了,可不分什么男啊女的老啊少,所以啊,蛮子很蛮,因为那就是一个蛮荒的世界,不蛮不行。”
“可哪个女人不喜欢漂亮的衣裙,不喜欢干净美丽呢,谁不想过安稳的日子?若有的选择,我肯定不愿意去练武去骑马,有什么好的?练射箭,拉的指头都是茧子,拉的两条胳膊跟男人一样粗壮,练骑马,两条大腿都磨的起茧子粗糙的很。还有战场上,刀枪无眼,受伤那是家常便饭,好好一个女人,也弄的满身疤痕。你看我这脸上刺青,为何非要刺了半张脸?其实不是想多张扬,只是你细看就会发现,我这脸上刺青下是疤痕。”
“为了掩盖这伤疤,我才弄了这半边脸的刺青。”
“来到汉地,才让我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女人,你们汉人的女子才叫真的幸福。”
秦琅认真去打量,还真发现之前没注意到那刺青下是疤痕。
“我宁愿当个普通的女人,甚至是个饭菜做的不好打扮不起来的妇人,也并不想去做什么蛮族女将,第一次杀人后,我曾经很长时间都做恶梦睡不着觉。就算到了如今,有时我也会在睡梦中惊醒,虽然时间久了,杀人其实跟杀猪杀牛杀鸡也没多大区别了,手起刀落,干净利落一些,血都不会溅身上,可终究还是杀戮······”m.xiumb.com
“人人都称赞你为战神,听说你打了许多仗,带兵杀掉的敌人都有数十万,你晚上会做恶梦吗?”
秦琅轻笑。
“以前会,现在不会了,很久没做过战场啊杀戮的梦了,也许是麻木了吧。”
“那你现在做梦会梦到什么?”
“现在梦很少,因为日子过的充实,也不会胡思乱想,不过偶尔也会做梦,梦见妻妾儿女。”
“那说明你是个好男人!”
午后,两人在廊下,有一搭没一搭的就这样聊着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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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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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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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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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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