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贞观俗人>第856章 盘龙
  盘龙江畔。

  “报大鬼主,句町部已过尖山,前部距此还有二十里。”

  一个身披青毡的和蛮骑马奔驰而来,大声禀报。

  “蒲尼兵马可在后面?”

  “句町女王侬三娘亲自率人马殿后。”

  和蛮大鬼主孟谷悮站在暮色下,望着天边的那片火烧云,天就快黑了,交州的蒲尼大军正在追来,句町的侬三娘子只怕现在很危险。

  他的身旁,一名年轻的和蛮战士,担忧的望向父亲,“蒲尼人这次要对句町斩尽杀绝,咱们出手,只怕引火烧身,蒲尼人的兵马太强了。”

  另一个披着青毡斗蓬的年轻人反驳,“蒲尼人也不过两只手一张嘴,又没长三头六臂,他们并不比我们强壮多少,只是武器盔甲更精良罢了,可只要我们不跟他们在开阔的平地上对阵,咱们引这些蒲尼人到深山老林里钻,那他们那些沉重的铠甲,长长的枪矛,甚至是他们那些巨大的弩车,就会成为负担,他们高大的战马也无用武之地,胜利最终属于我们!”

  好几个披着青毡斗蓬的年轻人都是十分自信,他们并不畏惧唐人。他们和尼人也叫哈尼人,跟那些蒲尼汉人打了几千年的交道了,虽然祖祖辈辈传唱下来的鬼歌里,详尽的记录了蒲尼人的强大,将他们打的一路南迁,可他们和尼人从不曾畏惧过。

  虽然千百年来,也有许多和尼人最终选择了向蒲尼人投降,甚至有不少人做了蒲尼人的女婿,连姓都改了,生的孩子都成了蒲尼人,也有不少人在南迁途中,最后也接受了蒲尼人的统治,渐渐忘记了他们族群的传承和历史。

  可起码,他们这些人就从不曾忘记。

  从西倾山到大渡河,从洱海到滇池,再从礼社江到李仙江,他们一路迁移,从不妥协。

  他们的鬼歌里留下了一个个当初他们曾经迁移经过的地名,把昆明叫益切,把大理称为斯益,洱海叫斯益巴玛。

  石林称为鲁那,开远叫做阿木······

  他们把礼社江上游叫搓度米擦,意为中转站,把元江坝子叫拉沙,把元江水称为拉沙巴玛,把墨江称为易么洛巴,把下游李仙江称为鱼玛沟巴·······

  这是一支永远都在迁移流浪的部族,他们没有文字,但有自己的语言,他们崇尚鬼巫,祭祀神鬼,他们用鬼歌来记录自己的历史。

  头缠黑色的布包头,身披青色毡子,他们自称和尼人,和是山坡的意思,他们是一群生活在山坡上,擅长于整治耕种梯田的山里人。

  和尼人流浪太久了,曾经的一王族四大部,到如今经过千百年的迁移,不断的繁衍和分裂,早就已经分不太清了,从洱海边,一直到李仙江较,和尼族各支各族,连绵数千里。

  盘龙江上游尖山一带(文山州)的这群和尼人,就是曾经四大部落之一的一支,一路南迁,最终到了这里,成为了和尼人最东面的一支。

  当年孟谷悮的先祖本在元江坝子生活,后来与族人矛盾纷争,于是带着族人向东迁移,越过了红河,最终来到了盘龙江上游,句町侬氏接纳了他们,两族联姻,携手并进。

  两部以盘龙江为界,江东北为句町侬氏部,江西南为和蛮孟氏部,两部向西北直抵南盘江畔,都曾一起受爨氏统辖。

  曾经有很长时间,孟氏和尼人都以侬氏女婿自居,句町侬氏擅长采矿冶炼铜铁,打造器械,而孟氏和尼部则擅长整治梯田,种植水稻,两部互补,和睦相处,联盟对抗各自的敌人。

  一方有难,另一方必定支援,虽非同宗同源,但这翁婿之情,却代代传承,两族也世代联姻。

  上次交州的唐军攻打和蛮诸部,孟谷悮就率部前去增援同族,不管他们曾经有过什么样的矛盾,但他们终究都是同宗同源的族人,关键时候,就得一致对外。

  而那场战斗,本与侬氏无关,但侬天富还是义无反顾的率部来援,见证了两族的世代友好。

  如今侬天富虽死,可他的妻子却还在统领着族人战斗,现在败兵来投,他们不可能不管。

  “青壮战士皆随我前去接应侬夫人,其余人等接应侬氏老弱,先回部落。”

  孟谷悮那双眼睛里透露出坚决。

  唐军很强,远比他们孟氏强大许多的侬氏联合了句町九大部落,组成了十万大军东进,依然大败而归,可他别无选择,面对盟友,只能出手救助。

  盘龙江中游。

  这条被安南都护府称为盘龙江,但在句町国称为侬人河,此时,暮色之下,侬人河已经填满了侬氏部族青壮们的尸体,血染河水,让人分不清究竟是天上火烧云倒映在江水里染了色,还是江水被血染红后,把半边天也映红了。

  侬人河畔。

  句町九大部落的虎豹狼象蛇鹰等图腾旗帜东倒西歪,混杂一起,数不尽的尸体倒在血泊中。

  幸存的句町战士,却还依然挥舞着长矛和刀剑在奋战。

  侬氏引以为傲的象军,那支奔跑起来能让地动山摇的强大力量,此时已经被歼灭。

  就在侬人河岸边,上千头战象的尸体堆满河滩,那些巨大的战象本是巨无霸般的存在,但在拥有着强弓劲弩的唐人面前,全都战死。

  丈长的鸡卵粗铁弩枪破开了战象身上披的皮甲,将这些巨物深深穿透刺死。

  战斗还未结束。

  冲天而起的血腥味,却引来了无数的乌鸦和秃鹫在空中盘旋。

  战斗在吴谷悮他们到来前就开始了。

  侬三娘自在高平堡与左溪蛮王扶三和平分手后,率部一路东撤,刚回到句町境内,就撞上交州的李大亮军,双方数次交战,句町军虽很勇敢,可却早疲惫不堪,终究是被以逸待劳的交州军击败。

  然后便是一路突围逃窜。

  李大亮部率军衔尾追杀,就这样一路跑一路追,最终追到了侬人河畔。

  面对追兵。

  侬三娘亲自率军殿后,掩护老弱妇孺先撤。

  句町军背水一战。

  置之死地。

  身后就是滚滚侬人河,这是句町最后的领地,身后就是刚渡过河的族人老弱。

  战斗开始,交州军发挥弓弩优势,以步槊长矛结成密集的长枪阵,缓缓推进,又用弓弩手在后支援掩护,以弓弩压制句町军,再加上两翼骑兵游弋,随时准备扑咬撕杀,唐军虽少,可却硬的无从下嘴。

  那密集的如同刺猬一般的长枪阵,一个接一个的推进,意图将他们全赶进侬人河里。ωωω.χΙυΜЬ.Cǒm

  句町军无路可退,唯有死战。

  侬三娘站在蛟龙大旗下,身披铠甲,亲自擂动铜鼓助阵。

  句町军义无反顾的一次次冲向那些长枪,前仆后继,拼死血战。

  句町军展示了强大的勇气,他们勇敢且不怕死,可最终还是被唐军一步步的赶着后退到了河边。

  两里地,他们被推后了两里,两里地上,倒下了上万名句町九部青壮。

  最终,他们已经退无可退,后面的战士已经退进了河里。

  和蛮部终究来迟了一步。

  孟谷悮为了从上游渡河,多花费了不少时间。

  猛虎旗下。

  孟氏子弟们看到那惨烈的战场,无不悲愤。

  上天为何如此不公,为何要帮那些蒲尼人。

  “我们来晚了。”孟崇道叹气。

  孟谷悮却拔出了大刀,这是当年他们孟家祖上迁到侬人河畔后,侬氏族长亲自打造的一把大刀,大刀以虎骨虎血淬炼打造,厚重且锋利,做为尖山孟氏和尼人的镇族之宝,代代相传。

  “父亲!”

  孟崇道大惊,句町已经败了,要不了半个时辰,他们就会被全赶进侬人河中,全军尽没。

  而孟氏远道赶来,全军疲惫,这个时候根本救不出句町军。

  侬氏的象军都败了,无力回天了。

  孟谷悮看了眼手中的大刀,然后目光望向战场。

  “交州唐军也已经力竭了。”

  “句町军心还在,他们还在誓死抵抗。”

  “这个时候我们杀过去,攻击唐军后阵,还有翻盘的机会!”

  “全军压上,拼了!”

  孟崇道惊的嘴唇都颤抖着,这是财命啊。唐军确实疲惫了,可他们也一样十分疲惫,气都还没来的及喘息一口。

  等他们列好阵,唐军估计已经把句町人赶下江了。

  “父亲,唐人也许还有预备队。万一我们杀过去,他们的伏兵杀出,我们就得一起全被扔进侬人河喂鱼去。”

  孟谷悮看了长子一眼。

  “做事不能总瞻前顾后,年轻人,你怕了吗?”

  “我不怕,我只是觉得不能这样上。”

  “儿子,打仗便是赌命,就算你计算的再周详,可战场之上,瞬息万变的。我赌唐军肯定没有预备队了,仗打到这个地步,若是有预备队,他们早就押上,一鼓作气把句町诸部全赶下河了。”

  挥起刀,孟谷悮甚至都不整理队列再出击,而是直接全军压上。

  孟崇道心中叹息一声,他们祖上自曾是三国蜀汉时南中的孟获后人,孟获曾被蜀汉丞相七擒七放,说来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年轻的孟氏子弟们纷纷拔刀,一把把由侬氏替他们打造的战刀拔出,发出耀眼的光芒。

  成千上万的青毡斗蓬拂动,如同一团青云猛然袭向唐军背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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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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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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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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