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贞观俗人>第416章 为了部落
  曹武征当年也是攻打始安郡的一支人马,他兄长曹武彻在郴州平阳起兵,后建元通圣,号通圣主。曹武彻建元后,派兄弟曹武征为南征元帅,领兵进攻南面始安郡。

  曹家当初也是郴州豪强,兄弟俩皆以勇武义气称名。不过曹武征还是缺少经验,统兵数万去打始安郡,结果先是去打严关,打了半年多没打下来,然后又调头往九疑山,以萌渚峤进攻,但还是被李袭志守住。

  曹武征在前线久攻不下,结果后方在岳阳称王的萧铣,派人联合李袭志,乘虚进攻郴阳,曹武彻寡不敌众,兵败被杀。

  曹武征听闻后方生乱兄长败亡,军心不稳,李袭志又乘机率兵来攻,将其大败。

  曹武征便也干脆率部降了李袭志。

  之后,曹武征率部守严关,拒萧铣,战林士弘,也是为始安郡浴血奋战,立下大功。

  李垄志安民理政于内,曹武征带兵御敌在外,两人倒也配合默契,守护一方。

  当时曹武征不少部下以及桂州的豪强们,见天下大乱,枭雄纷纷割据,于是也有人想劝说割据一方。

  曹武征虽统兵在外,但资历威望都不如李,于是他安排人去游说李袭志,说您是中州的贵族,长期驻守在这边远的郡县,四周之人,无论是华夏还是蛮夷,都对您心悦诚服,如今隋室无主,四海之内动荡不安,您为什么不凭借您的威望德行号令岭南呢?这样您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成就南越王赵陀的事业啊。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李袭志不是萧铣。萧铣本只是一个县令,被一些军头们拥立称王,建立梁国。而李袭志根本不想自立,他的回答是我李家乃中州贵族,世世代代都忠贞爱国,现在皇帝虽在江都被弑,但大隋宗库社稷还在,我怎么能学狂妄的赵佗而自立为王呢?

  说完,他就把那劝说他自立为王的家伙给斩了。

  自此,曹武征等一群人,也就无人再说提自立割据了。

  不过经此一事,始安郡内部也是开始有了矛盾,相互猜忌提防。

  两年后,始安郡内无粮草,外无援兵,兼之文武不和,于是最终在曹武征等人的密谋下,最后秘密降了萧铣,打开了严关,放梁军南下。

  始安郡也就此被萧铣攻破,李袭志被俘,萧铣看重李袭志威望,于是封他为梁国工部尚书,检校桂州总管。

  当时的萧铣虽说号称四十多万众,不过他以前只是个县令,被一众军头拥立称王,所以南梁从一开始就内部不稳,萧铣始终被军头们架空,诸军头先后封王,各控州县掌握兵马,实际也是割据一方。

  萧铣对这些人也很难调令的动,他对李袭志的不杀,也是打算用李袭志来反牵制下那些军头们。

  本来曹武征暗里投降萧铣,就是想借梁军之手除掉李袭志,然后取代他掌控始安郡,谁料到萧铣最后居然不杀李袭志,反让他加官进爵,反倒是主动归附的曹武征等人,并没有受到多大封赏。

  “现在怎么办呢?”一名校尉问曹武征。

  曹武征目光望着北方,喃喃道,“李公应当已经到了长安城了吧?这一次,估计不会再回来了。”

  山蛮就是曹武征暗里挑运起来做乱的,他的目的也很明确,李袭志入朝,他本以为自己终于有机会了,谁知道朝廷并没有让他接任刺史,检校都不让。依然还是个桂州司马,甚至有传闻,还要调他去更南的安南道。

  曹武征愤恨不已。

  凭什么?

  李袭志没走,他一直压在自己头上就算了,可现在李袭志都走了,凭什么还不让他来接任刺史?

  隋季之时,他曹武征也是为始安郡保境安民立下过汗马功劳的。

  自为武人的曹武征有时想事情比较简直。

  你不给,那我就自己取。

  可无缘无故朝廷也不让,于是他就听信了部下的建议,暗里挑动山蛮造反,本来还想等李袭志北上时劫杀他的,只是没来的及。

  后来又计划等秦琅和冯盎、李大亮等南下时,将他们全都劫杀了,到时岭南大乱,他正好出来‘击败山蛮,收复地方’,立一大功,这样桂阳刺史舍他其谁?

  说不定还要授他个更重要的官职呢。

  只是计划虽然挺周详,奈何山蛮们太无用。

  “不能让秦琅就这样来桂州。”

  曹武征咬着牙,低沉着声音吼道。

  他已经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了,现在无路可退。秦琅若来了桂州,只怕这家伙接着就要把那经山蛮们一网打尽,到时候他谋划的那点事情,估计也就纸包不住火。

  早听说过秦三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虽然年轻,可狂辣无比。

  “咱们做的都是掉脑袋的买卖,甚至是诛九族的,箭已离弦,无法再回头了。”

  开弓没有回头箭,骑虎难下。

  只能一条道上走到黑。

  秦城还有两万多山蛮,秦琅只有三千来人,且并不是朝廷的正规府兵,只是他的私人亲军部曲而已,那些北人畏热,也不熟丛林山地做战。

  所以并不是没有机会了。

  “再去联络下那些蛮酋们,给他们多送点金银女子过去,告诉他们,咱们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这个时候谁也别想着退缩。你让他们放心,只要我们这票干成了,到时朝廷不得不妥协,他们会收回入籍、迁移等命令的,他们可以继续呆在自己的山里、村寨,可以继续享受自由,不入户籍,不纳税,不服役。”

  他望着城外的那些人头,眼中满是无情。

  这些家伙居然跑到桂州来了,真是找死。

  “告诉那些蛮酋,就说那些胆小懦弱的家伙,我替他们砍了。”

  一名校尉道,“严关落到了秦琅手里,他有三千人马,只怕想夺回来很难了。不如让蛮子们据秦城而守,或可一战。”

  曹武征摇头。

  山蛮们别看数量多,但以为凭此就能仗着几座城堡工事硬扛中原来的秦琅,那是痴人说梦,拖的时间越长,越夜长梦多。

  这种事情,必须快刀斩乱麻。

  思来想去,曹武征觉得指望山蛮们也多半靠不住。

  他对另一名校尉道,“你亲自跑一趟南边,去找谈殿。”

  必须得做好两手准备了。

  “要不我带上弟兄们北上,若有机会,就亲自动手干掉秦琅?”

  曹武征手里还有三千旧部,这些都是他跟手底下的校尉们的私兵部曲,始安郡归附大唐,改桂州后,原有郡兵裁撤,曹武征就把这些兵名义上裁撤了,实际上改成了他们的部曲家兵,依然保留了三千人。

  “不要轻举妄动,现在秦琅并不知道山蛮后面是我们,只要我们没暴露,就还用不着鱼死网破!”

  他咬了咬牙,“若是那些山蛮实在没用,到时咱们迎秦琅等入桂林城中,接风酒宴上埋下五百刀斧手,一声号令,将他们全都砍成肉泥,然后咱们就联合了谈殿、冯暄、宁琚等再反了他长安天子!”

  秦城。

  三处营地原本一直是曹武征等人占据的,不久前他们主动撤出,山蛮们做乱后,便直接占据了此地,曹武征也始终没出一兵一卒攻击他们。

  只有在严关失守,一些惊慌的山蛮一路跑到了桂林城外时,才被曹武征派人砍了他们脑袋,插在了桂林城外道路尖桩上示众。

  此时,秦王城堡里,来自山中一百多个部落的首领们在一起议事。

  为首一人五十多岁,可看起来却只有三十岁一样强壮,留着浓密的大胡子,精赤着两条臂膀,目大如牛眼,粗壮的也跟头牛似的。

  他外号大黑牛,是一个有着三千多人部落的山蛮酋长,也是这次诸部中实力最强的酋长,故被临时推举为联盟首领。

  大黑牛既然坐在那里,依然披着他那件锃亮的明光铠甲,这是曹武征秘密送给他的礼物,一件精良的上好铠甲。

  铠甲胸前和后背,都各有一块硕大的锃亮护心镜,明亮的耀眼。

  背上,还插了两把巨大的双刃巨斧,这是他的成名利器,曾经在他年轻时,他持这两把家传巨斧,接连砍杀了敌对世仇寨子的八名壮汉,一战成名。Χiυmъ.cοΜ

  这些年来,他这对斧子下,不知道砍杀了多少敌人。

  饱饮鲜血的斧子,浸的黑中泛赤。

  他不用马槊或长枪,山林之中,这种短斧其实更好用,杀伤力大,还不易受影响。

  大黑牛坐在那里,手里端着个陶杯,里面装满了酒。

  酒喝完,众酋长们依然还在争吵不休。

  大黑牛将手中陶杯往桌上重重一顿,砰的一声,陶杯四分五裂开来,声音也将一众蛮子们打断。

  “别吵了,相互指责有何意思?有本事,把这劲头拿出来对付那北地来的秦三他们去!是他向长安天子提出要把我们这些五岭蛮全都赶下山,然后迁移到北方塞外河套云中辽西等地方去充实北境,是他提议要我们以后入籍、纳税、服役!”

  “我黑牛是绝不想去那冻死人的北方的,我家族世代居住在这五岭群山,不想离开这里,这里有我们的田地、猎场,有我们的祖坟、村寨。”

  一大群蛮子都跟着说不去北方。

  “大家既然都不想去北方,那就起来抗争,拿起我们手里的武器跟他们打,只要打痛了他们,那长安的天子才会重视我们,只有他们知道了我们的厉害后,他们才会收回他那过份的想法,我们才能留在这里!”

  “跟他们打!”

  大黑牛安慰了下从严关败退回来的几个部落酋长,并没有如其它人一样耻笑他们。

  “如几位兄弟所言,他们只是被那狡诈的北地蛮偷袭了!”他望着那几人,“如果我再给你们一次机会,找回自己丢失的荣耀,让你们为前锋,再随我杀回严关,你们敢吗?”

  几人赤红着脸站起来。

  “我会亲自砍下北地蛮的脑袋,一雪前耻!”

  “好,勇气可嘉,你们都是勇士,不是懦夫,谁再敢嘲笑你们,我黑牛绝不饶他!”

  大黑牛拍打着桌子,“为了部落!”

  一群山蛮寨主村长们齐声高呼,“为了部落!”

  上百村寨首领们的齐呼倒也声势惊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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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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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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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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