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贞观俗人>第342章 巡狩
  程处默坐不下去了。

  东受降城的雪景很好看,寨子里的牛羊也很好吃,但他怕自己这样下去就废了,他是来建功立业千里觅封侯的,不是来涮火锅睡暖炕的。

  冬季黄河结冰,到处深过膝盖的积雪,背倚着南岸胜州城的东受降城寨,其实还是比较安全的。

  但程处默就是坐不住了。

  掀开暖和的帘子,离开温暖的房间,脱去衣服,跳进雪地里,抓起大团的雪就往赤着的身上擦。

  寒风刺骨,雪擦在身上更是冰冷无比。

  程处默发疯一样,一边在那里嚎叫着一边在那继续拿雪擦身。

  身体很快如煮熟的虾一样泛红,程处默却感觉自己不再是昏昏欲睡,终于有了精神。

  全身冒着白气,身子通红,程处默却觉得无比的痛快。

  取来一条毛巾擦干净水份,程处默大叫一声,“取我铠甲来,备马!”

  振武军的将士们早就过来围观了半天,听到老程的话,有些愣住。

  “他娘的愣什么,还真当自己是来这里享福来了?都给我滚去披甲上马!”

  挑选了五百人马,程处默一行离开了简陋的东受降寨子,向着茫茫雪地进发。

  去哪里?

  当然不可能去颉利的汗庭做客。

  离开了温暖的营寨,跋涉在寒风中,走出了二十里地,程处默感觉那股子让他发燥的东西终于平息了。

  “军使,咱们去哪?”

  四面白茫茫一片。

  “去拜访下这附近的部落吧!”

  其实在河套地区,并不是只有汉人和突厥人,除了汉突之外,其实这里还有许多胡族。

  胡人之名,在最早的时候专指匈奴,后来便泛指北方异族了。

  魏晋时的五胡,匈奴、鲜卑、羯、氐、羌进入中原,北魏时,北方则是柔然人控制着草原,再后来突厥人取代柔然人,曾经的锻奴反客为主。

  柔然人本是东胡的一支,而在鲜卑和东胡之外的许多胡人,被统称为杂胡。

  汾胡、契胡、山胡等等都属于杂胡,居住在河套、河东等地区,汾胡是居住在河东汾州地界的,山胡也即稽胡,是源于汉代时归附的南匈奴。

  原由河套地区属于边境地区,常期动乱战争,所以这里各种胡族就特别多,蕃汉杂居,势力复杂。

  稽胡、汾胡、契胡等杂胡有之,鲜卑、突厥人有之,羌人、氐人也有之,甚至从西域过来的粟特胡也有之。

  这些胡人现在大抵都是臣服于突厥的,都听从颉利可汗的号令,但是平时也是各自聚居。

  突厥人平时也是以家庭为单位放牧或游猎,再以多个家庭组成一个一百五六十人左右的小部落,一旦人口超过这个数量,他们往往就会再分出去组成新的部落。

  一百多人,是部落的基本规模,超过这个人口数量,会对传统的生活方式有很大影响,主要还是因为这个数量是既能较好维持联系,又不会过份挤占空间的一个规模,草原胡人还是比较落后的,而游牧这种生活方式,又要求他们占有很大的草场。

  这不像是中原农耕文明,人员集中。

  百多人的小部落,分成数个家庭,往往都是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子侄们,分散居住,又相隔不远,能够相互照应,又不会影响各自的牛羊放牧。

  小部落上,还有大部落,大部落上面还有联盟。

  实际上这些胡人的组织还是以血缘为纽带联系的,大宗小宗这样不断的开枝散叶,分家出去。

  五百人马,拜访任何一个小部落,都是拥有很大威胁的。

  好在自移驻于此,是以边市为名来的,所以互市以来后,关系倒也不算紧张。

  午后时分。

  远方出现了数顶帐篷,那是一个牧民家庭,一家数口加上几个奴隶,然后是百余牲畜,在一个稍背风的地方过冬。

  雪线上突然出现的这一支人马,让牧民们十分惊慌。

  强壮的家长赶紧披上皮甲,背起弓刀,给马备上鞍。

  牧人让年少的儿子赶紧骑上马去向附近的兄弟报信。

  程处默带着人马,如大雁展翅,分散包抄。

  很快就围住了牧民家。

  程处默跳下马。

  牧民手持着直刀,面色惊惶。

  “你是突厥人还是?”

  “我们是高车人!”

  程处默点了点头,“可以到你帐篷烤下火,喝杯热茶吗?”

  牧民不安,“你们是谁?”

  “我是大唐丰州都督府东受降城振武军使、左千牛卫千牛备身程处默。”

  听着这一长串的头衔,牧民们更发敬畏。

  “不知道尊贵的唐国将军来这里做什么?”

  “巡视边境!”

  牧民帐篷前停着两辆大车,车轮极高,这也正是高车人的标志性特征。

  程处默是知道这些高车人的,他们也被称为敕勒或是铁勒又或是丁零人,是铁勒人的一支,他们的历史很久远,据说是古代赤狄的后裔,匈奴人称其为丁零,鲜卑人称为敕勒,因为他们使用车轮高大的车子,又称之为高车。

  他们最早游牧在贝尔加河以东、南地区,后来扩至叶尼塞河上游,与古坚昆杂居。再到后来,高车人迁徙南下,在北魏时,敕勒人大量参与北魏的战争,后来和许多鲜卑人一样融入汉族。

  敕勒人到如今,也是迁移分化最广的一支胡族,从漠北到西域,从阴山下到中原,遍地都有他们的身影。

  敕勒人甚至早就已经分出了许多不一样的新族群了。

  比如高车六姓,袁纥、回纥、纥骨等,事实上,又称为铁勒的敕勒人,数量众多,族群也众多,号称几十姓,真论部族数量,当远在突厥之上。

  在阴山南的敕勒人,其实已经有很多相对汉化了。

  事实上,颉利可汗现在居住的前套汗庭一带,在北魏时被称为敕勒川,便是因为当时是南下的敕勒人游牧草场。

  帐篷里,牧人的妻妾子女们害怕的挤在一起。

  程处默摘下头盔,去掉手套,坐在火炉边。

  他拿出钱袋,抓出一把钱。

  “买你家十头羊,给我的弟兄们吃。”

  高鼻梁深眼窝,还是绿眼睛黄头发的敕勒牧民看着那把钱,有些犹豫,“能不能拿其它的交易,比如盐和布?”

  铜钱在草原上并不是什么受欢迎的东西,牧民们更喜欢以物易物,因为交易不便,拿着钱在手里,还得再去交易一次。

  程处默从身上解下一个盐袋。

  这里面装的都是上好的细青盐,一粒粒干爽澄净,透着青色。

  牧民一下子眼睛放亮,这是好东西。

  “换换换!”

  换了盐,牧民又看上程处默的武器,这些器械十分精良,那横刀马槊,那明光铠甲,那披风······

  “这个不能换,这是军械,国之利器,镇边神器。”

  “我愿意拿皮毛换,还有羊。”

  程处默摇头。

  “我还有奴隶,我拿奴隶换。”

  “什么奴隶,哪族的,可有汉家儿女?”

  牧民犹豫,最后还是点了点头,“有两个。”

  两个饥寒的汉家奴被唤来。

  程处默问了他们几句话,确认他们正是汉人。

  “作战的武器不能换给你,但这吃肉的刀子可以换给你,另外我再拿口铁锅给你,换这两人!”

  牧民高兴的同意了这个交易。

  铁锅可是好东西啊,易携带又不易坏,比陶锅好用多了。

  敲定了交易,东西易手。

  牧民马上开始让妻子用这新锅烧水炖肉。

  “军使,何必跟这胡人如此客气?”

  牧民在帐外帮忙宰杀,程处默买了十头羊,牧人亲自挑出羊,还跟每头羊念叨几句。

  牧人的妻子则在整理交易的皮毛等。ωωω.χΙυΜЬ.Cǒm

  远处一阵马蹄声传来。

  牧人的兄弟们来了。

  同一个部落的兄弟子侄三十几骑奔来。

  牧民上前介绍。

  程处默拿出了茶叶、酒和糖来,牧民则又牵了头牛出来杀。

  巡边的振武军也搭起了几个大帐篷。

  干牛粪燃起温暖的火堆,振武军的士兵们架起了吊锅,烧火、炖肉。

  这个小部落的牧民还以为程处默是来交易的,于是都高兴的过来谈交易,他们愿意拿自家皮毛、草药、牲畜甚至是奴隶换程处默手里的刀子、铁锅、茶叶、盐、糖、酒等。

  程处默笑着答应了。

  接下来便是载歌载舞,吃酒喝肉了。

  “军使,咱们怎么还跟他们喝上了?”

  “要不着,你想怎么着,打砸抢烧?”程处默呵呵一笑道,“咱们是来巡边的,又不是来打劫的。”

  “可·······”

  “别急,转一转,看一看,聊一聊先。”

  酒喝到兴处。

  程处默也向这个小部落的男人,也就是这个部落里的战士们敬酒。

  “以后,不仅河南岸是我大唐管辖,就是北岸尔等这里,以后也是我大唐振武军的防区,是我东受降城的辖地,尔等要尊奉大唐皇帝旨意,尔等若是安份忠心,那今后大家一起喝酒一起吃肉,有好东西也不不会少你们一份,可若是谁敢与我大唐为敌,向我振武军亮刀子,可休怪我程处默不客气。”

  “还有一事,你们替我向其它部落的人带个话,我程处默欢迎大家到东受降城去互市交易,价格公道,商品优质,欢迎前往,但是,各家若是家里有我汉家儿女做奴隶的,请立即放他们来东受降城,让他们回家!”

  “现在把人送到东受降城,本军使会用盐茶布匹等给以赏赐。”

  “若是不放人,后果自负!”

  “任何胡人,都不得奴役我大唐子民!”

  帐中的高车胡们怔住。

  之前他们跟程处默达成的交易里,便有购买汉家奴一项,程处默条件还是开的很高的,比正常市价还高些。

  没想到,这并不是正常的奴隶买卖。

  “来,继续喝酒!”程处默举起酒杯,这些高车胡们,脸上已经有了几分不太自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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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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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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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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