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贞观俗人>第312章 锋芒毕露
  两仪殿。

  皇帝李世民和皇后长孙氏一起在欣赏着丹青世家阎家合力完成的这副新作,秦琅夜宴图。这是一副长卷画作,整幅画其实是分成了十三段,每一段其实相当于一个独立的作品,一个完整的故事场景。

  “这开头画的是醉仙楼门口,卢承宗率范阳卢氏子弟迎接率先到来的五姓七宗四十四家子弟们,你看这卢承宗白衣飘飘狁如白鹤亮翅,卢氏子弟也个个似花冠锦鸡。那四十四家子弟,也皆是一副衣冠风流模样!”

  李世民看着这开场的第一段情景,其实心里很酸,这五姓七宗四十四家子弟的模样还真是风流俊俏,个个风神形俊。皇帝都暗暗有几分羡慕,可在皇后面前,最后还是带着酸意的嘲讽他们。

  长孙皇后则着重于欣赏画作的本身,对于画中的故事人物倒不是太关注,“此画构图很有意思,打破了传统的构图方式,同一幅画上却把先后进行的活动展现一起。虽然整幅画情景节奏繁杂,人物动势变化多样,可陛下请看,阎卿却安排的宾主得当,疏密有致,场景衔接自然连贯,难得的传世之作啊。”

  李世民倒更多的把关注目光放在描绘的故事里。

  画作开场这段,他看到的还是五姓七宗这些旧士族门阀的势力强大,影响巨大,尤其是他们相互抱团的错综复杂关系,让他忌惮。

  这卢承宗不过是个小小五品散阶,郡公的虚衔,职务也只是个没品秩的崇贤馆直学士,可从河北来到长安,却能搞风搅雨,这可是让李世民很不爽的。

  画卷很长。

  阎家一家子丹青高手一起上阵,集思众益,构图、绘制等都十分出色,阎家这一家子都是绘画高手,本身也各有所长,联合起来创作了这副连环画一样的故事长卷,正好把各自的所长都展现其间。

  阎立德长于构图,阎立本长于人物,而阎母长于服饰,阎小妹则擅长于器物家具,阎三郎的题诗也是画龙点睛之笔。

  色彩上,更是富有层次感。

  长孙叹道,“这色彩真是绝了,多处采用朱红、朱砂、石青、石绿以及白分等色,对比强烈,但又在这众多绚丽璀璨的色彩之中,间隔以大块的墨色来统一协调,黑白灰分布有序,色墨相应,神采动人,尤其是这夜的暗示,陛下请看阎家并未对夜空作什么刻画,仅仅是一支红烛便清楚的点明这场宴会是在夜间进行的·······”

  皇帝夫妇俩盯着这画,看的都有几分如痴如醉。

  李世民一心在看画上的故事,看其中人物的表情等,比如卢承宗从开场时那种门阀狂傲,再到后来斗诗失败中的挫败感,十分形像。

  甚至阎立本还把参与宴会的许多人的表情也描绘的很传神。

  就连陪同宴会的妓女、仕女,也都勾填的细如毫发,整体而微,极其工细。

  李世民甚至在那里辨认起赴宴的客人来,卢承宗、崔敦礼、郑玄礼、崔干、裴矩·······一个又一个被他认出,然后他又细心揣摩起这些家伙当时的神情心态来。

  越看就越觉得好像自己身临其境,也参与了这场宴会。

  随着画卷的展开,故事的推进,这场热闹的醉仙楼夜宴所发生的精彩故事,李世民也完全体会到了,到最后甚至笑了起来。

  因为画卷展示的故事,如他所期一般,卢承宗没得意多久,秦琅携太子承乾突然杀出,反客为主,倒让卢家苦心积虑谋划的这一场大戏成了闹剧,反为承乾做了嫁衣。

  唯一有些让李世民不太喜欢的地方,就是这场宴会上,秦琅的风头太过了点,已经压过了太子承乾了。

  “承乾这三首诗,应当又是三郎替他做的吧?一看就有几分三郎风格,与如今文坛的宫体诗为主的华丽风格完全不同。”皇后很清楚知道,承乾虽然也很聪明,可绝对写不出这样的好诗来。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用尽还复来,这倒还真有几分秦琅的行事风格,听闻这小子花了不少钱,买下许多荒地洼地改造,雇佣附近百姓做工,出手十分豪爽,给做工的百姓炖鸡鸭鱼肉,发的钱粮也普遍要高于旧例,是个能赚又能造的主。”李世民摇着头叹道。

  “臣妾觉得他这首侠客行,倒有些太吓人了,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这到底说的是那些游侠们儿,还是暗指他主持改革后主动辞相?”长孙问。

  夫妻两个也一时有些猜不到秦琅的心思。

  可阎家这幅长画,倒是让李世民对秦琅又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这画,让他仿佛身临其境,也见识到了秦琅不一样的一面。是平时秦琅面圣时完全不同的一面,李世民认识的那个秦琅,有些莽撞,有些狡猾,但又是忠心耿耿,勇于任事的,却也脱不离年轻、耿直这个圈。

  可现在李世民却从这画中看到了另一个秦琅。

  一个聪明稳重,却又机敏,甚至有几分老谋深算,还又锋芒必露,睥睨捭阖的这种气势。

  “这小子平时藏的有点深!”

  “臣妾倒觉得陛下冤枉三郎了,三郎在陛下面前,肯定得收敛些,这是对陛下的尊敬与忠心,但在外面的时候,尤其是如这上面的场合,他的身份地位,以及当时的气氛情景,肯定就让他会有不同的态度。毕竟他也是平过几次叛乱,又主持过救灾、改革的宰相啊,不怒自威肯定也是有的。”

  “这幅画,就留在朕这里,时常观看。”

  “臣妾也喜这画,要不臣妾拿去临摹一幅先?”

  ······

  秦琅一早又被豹子头舔脸叫醒。

  洗漱过后,骑上豹子头前往东宫崇文馆,结果一出府门,他就感觉到有些不太对劲了。

  走在平康坊的街道上,虽然有一百二十名千牛卫侍从,可依然还是有许多人围拢靠近,而靠近的这些人,居然都是文人士子们为主。

  这些人很狂热的靠近。

  有人还在高声唱诵昨日夜宴时秦琅留下的名作。

  士兵们努力的挤到近前,被千牛侍卫们挡住。

  他们拿出卷轴,上面是自己的诗词策论或是书画作品,高高的举起,要干谒秦学士,想让秦学士也帮忙点评一下。

  “诗仙,诗仙,请品评下晚辈的诗!”

  “诗仙,请帮我点评一下!”

  这些士子们狂热无比,甚至不少人直接喊起了诗仙来。

  秦琅发愣,自己咋就成诗仙了?

  不过细一想,昨日为了打压卢氏的装逼,秦琅写了几首诗,给太子三首,自己三首,自己的那三首,有两首倒是诗仙李白的名作。

  不成想,这动作有些大了。

  昨晚不但成功的震住了崔卢一干人,现在也名扬长安,引发无数长安士人百姓们的膜拜吹捧。

  居然晋级诗仙了。

  秦琅有些羞愧,这又不是自己的作品。

  可他越是表现的推辞,却越发让那些人佩服,这才是大家的样子啊。

  越来越多的人围了过来。

  甚至有许多裸着身赤着胳膊纹青的家伙挤过来,这些人倒有半数都是勋戚豪强子弟,也有许多富商地主子弟,也不乏一些市井无赖坊间恶少,但这些人全都是自称游侠儿的。

  秦琅的一首侠客行,让这些人激动万分。

  于是乎,秦琅这个曾经确实招揽过不少长安游侠儿,但也狠狠收拾整顿过长安游侠、坊间恶少的翼国公,就被这些游侠儿视为是代言人了。

  他们一边唱着侠客行,一边挤过来。

  千牛侍卫们有些不安。

  校尉喝令拔刀出鞘,立起盾牌,还开始上弦张弓。

  若有人敢试图冲撞袭击翼国公,立即动手。

  游侠中走出两人来,结果秦琅一看,却是鲁国公刘树义兄弟俩。

  这俩家伙虽说父亲被平反,刘树义也袭了爵,还许赐长公主,不过因为早几年耽误了,现在也是文不成武不就,所以也没给他们安排啥正式职务,二人倒也洒脱,兄弟俩个现在手时有钱,所以出手大方,加之曾经有过几年底层混社会讨生活的经历,所以他们倒是在长安市井里混的风声水起。

  刘树义也居然成了新一代的长安大侠,每日里前呼后拥,倒是有了一大堆的拥趸小弟们。

  “见过贤弟。”

  刘树义年纪比秦琅大不少,论辈份他还是秦琅的准姑父,不过刘树义向来铭记秦琅曾经帮过的忙,所以这会只以兄弟相称。

  “刘兄这是?”

  “兄弟听闻贤弟如今诗名震长安,得士民尊奉为诗仙,特赶来相贺。”

  秦琅笑笑,“哥哥这是取笑我了。”

  “三郎这是要去东宫否,让哥哥我与长安游侠儿们为诗仙开道!”

  刘树义一声招呼,于是兄弟俩的面跟着的千八百游侠儿们齐齐亮起肱二头股,几声大喝,倒是让那些想要来献诗干谒的文人士子们脸色发白,齐齐后退,心里却又暗鄙视这些人有辱斯文。

  “贤弟请!”

  秦琅看着这场面,倒有几分无奈,可也知道再呆在这,估计一会这里就要被围个水泄不通了。

  “有劳刘兄了。”

  于是乎,千八百的游侠儿们高唱着侠客行在前开路,一百二十名千牛侍卫紧紧在中间护卫着翼国公,后面却还跟着无数的文人士子们高呼着诗仙诗仙。

  一路上,不断有人赶来加入这支队伍中。

  平时一刻钟就能到东宫,结果今天秦琅在街上走了一个时辰,都还没出平康坊!www.xiumb.com

  刘树义挤到秦琅面前,对着他有些不好意思的道,“贤弟,哥哥无能,前来的士民百姓太多了,彻底走不动了,到处是人。前面就是醉仙楼了,要不贤弟你干脆上聚仙楼,到楼上吟诵个侠客行,也安抚下赶来的众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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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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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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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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