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贞观俗人>第88章 女中吕布
  草庐前,秦琅见到了窦红线,一位奇女子。

  远远的,便看到窦红线正在教儿子太平郎练武,只见菜园边空地上,一年轻女子红巾裹额,身穿白麻粗裙,手中却舞一杆方天画戟,腰间一副金丸弹弓。

  那杆方天画戟在她的手里却翩若游龙,虎虎生威。

  秦琅看的不由的大为惊叹,戟这种武器在秦汉时代较为常见,但是到如今基本上已经很少有人使用,甚至早就不是军中制式武器了,在大唐,也就是皇帝的御驾仪仗里有专门的戟兵,比如后来唐太宗李世民征高句丽时,薛仁贵穿白袍持长戟杀出,大展雄风,让李世民一眼赏识。

  其实当时薛仁贵穿白袍持长戟不是故意要吸引李世民眼球的,而是他当时的身份恰好是李世民仪仗队的持戟队员,而皇帝仪仗队里有五色服士兵,白袍也不过是他的仪仗军服而已。

  但薛仁贵拿着仪仗武器,却能大展雄威,杀的高句丽人鸡飞狗跳。

  这反而在一众拿长矛、马槊的将校中极为显眼,故让李世民印象深刻。

  说到底,长戟在春秋战国时代源于戈,当时武器锻造技术不够,剑只能是短剑,士兵们装备长戈、戟,比起长矛来既可刺又可勾。

  但到了如今,战将们都用马槊,槊刃更长更锋利,拥有极强的破铠甲能力,这是戟远比不上的。

  方天画戟是戟的一种,以其戟杆上的彩绘以及月牙形利刃的戟尖而闻名,可砍可刺可勾。

  秦琅在长安的翼国公府里也有方天画戟,秦琼府上也有,甚至三品以上大将家都有,门内列戟,以示功勋。

  仅仅只是一种礼器了。

  可窦红线舞起这丈八方天画戟来,却极为娴熟,秦琅一眼就看出这画戟绝不是样子货,这重量一般男子只怕都舞不来。

  难怪秦琼曾经跟秦琅说到过,隋末之时,涌现出无数的英雄豪杰,其中也有些巾帼英雄,其中有两位公主便十分有名,其一是大唐已故平阳昭公主,李三娘一杆银枪,在李渊还未入关时,便在长安地区招兵买马,攻城夺地,引李渊入关时,其麾下更是多达近十万大军,其声势比李渊还要猛。

  后来在抵挡突厥入侵之时,镇守太行山上关隘,中带毒流矢而亡,李渊下诏特以军礼下葬,是古往今来公主中第一人。

  而另一位公主也是极其了得,便是河北夏王窦建德之女窦红线,昵称线娘,封号勇安公主,她亲自招募训练了一支女军,为窦建德御营后队,随父出征,屡立战功。

  若不是后来遇到了罗士信,私奔出走,只怕天下又多位女战神。

  一般人印象里,女子总是柔弱的,打仗更与女子不沾边,可天下也从不缺女中豪杰,巾帼英雄。

  “怀良拜见婶娘!”

  虽然面前这个女子看着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可是辈份不能乱。

  秦琅大礼拜见。

  那边窦红线收回长戟,抛给儿子,她抬头打量了秦琅几眼,“三郎已经长大了,跟婶子也生疏起来了?当初在瓦岗,在洛阳时,你可没这么见外的。”

  秦琅愣了下,倒是没料到原来窦红线跟以前的他很熟,想想也是,秦琼跟罗士信什么关系?生死兄弟,那感情比跟程咬金还要更亲一些,秦罗两家自然也便是通家之好。

  “请婶子见谅,我先前打马球时落马伤了脑袋,好多过去的事情都记不太清楚了。”

  窦红线刚练完戟,浑身汗水淋漓,胸脯起伏,脸上两团红晕,看的秦琅赶紧转移目光。

  “自当初洛阳一别,我们也有七年没见了,你到长安的时候,我刚好已经离开了,当初我在长安听闻你母亲兄弟姐妹们的恶讯时,心痛不已,万幸的是你逃出来了。一晃这么些年了,你已经长成一个男儿汉了,听说你现在已经爵封翼国公,勋加上柱国了?还当了什么镇抚司的司丞?”

  秦琅也不由的感叹。

  “我阿爷也总念起罗叔,说若是罗叔还在多好,百战开太平,可战神猛将却没能看到太平日。这些年我阿爷也有寻找婶子,却没想到婶子居然在这洺水,更想不到我罗叔有后,孩子长这么大了。”

  窦红线招手叫来太平郎,把孩子搂在身边,抚着他的头道,“当初我对李唐皇帝父子怨恨,也对罗郎失望,一时负气之下便独自离开了长安,那时还不知道已经怀有身孕,后来到了洛阳遇到了杨姐姐,得她收留在那落脚,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可孩子出世,却就没了父亲。”

  窦红线带着孩子来洺水祭祀罗士信,最后便干脆留在此隐居。

  “婶子这些年为何不回长安呢?我阿爷若是知道罗叔有后,肯定会极为高兴的,也定会为太平郎向朝廷请求抚恤,让太平郎继承罗叔的勋爵还有家业。”

  窦红线摇头。

  “我恨李家人,也恶长安。”

  李世民当年俘虏窦建德后,曾经亲口承诺过不杀,但到了长安后,还是杀了。

  对于窦红线来说,唐夏两国之争她不想说什么,可李唐杀了他父亲,这便是杀父之仇。

  “三郎现在是镇抚司丞,来洺水难道是冲着我们这些反逆余孽来的?”

  “婶娘误会了,我此来幽州是有另外公干,来洺水是阿耶特意交待要来拜祭罗叔,之前我经洛阳时也在邙山拜祭过罗叔和裴公父子的坟了。”

  秦琅劝说窦红线随他返回长安,并承诺会尽全力帮助太平郎继承罗士信的勋爵家业。

  “都这么些年过去了,谁还记的罗士信呢?”

  “婶娘莫如此说,我父亲就忘记不会忘记罗叔这个兄弟,还有如今的太子殿下。”

  窦红线对李世民印象极差。

  “当初洺水之战,若不是他让罗郎率二百勇士入城替换王君廓,也不会战死洺水城了。整整八天,血战八日,二百死士几乎死绝,八日不见唐军来援,最终罗郎城破力尽被俘,不屈而死。”

  她将罗士信的死,归之为李世民的责任。

  而自己的父亲,又是死在李世民的言而无信之下。

  “婶子,其实当初朝廷杀夏王,皆是陛下之意,太子也曾力劝不杀,可终抵不过一道圣旨。”

  “那洺水城呢?”

  那边苏定方听了许久,忍不住插嘴。

  “线娘,其实洺水城之战,我事后详细打听过,对这事比较了解。当初刘黑闼起兵为夏王复仇,燕赵男儿皆奋勇而起,个个慷慨悲壮,然后唐军集结各路大军而来,我河北军终究仓促而起,最后不得不徐徐北撤,以暂避锋芒。”

  当年那一战,确实是极为壮烈。

  刘黑闼起兵后很快席卷河北,一路杀到了黄河边,眼看就要打到洛阳去了。

  李世民亲自挂帅出征,统兵来战,双方接战,打了几场,刘黑闼发现李世民兵精将猛,而且打的很稳,眼见没有什么机会,他便主动后撤,以求内线机动做战,引诱李世民深入河北,以寻找歼敌机会。

  一个撤一个追。

  最擅长突击和追击的李世民,却丝毫没有在刘黑闼撤退过程中找到半点机会,一直到了洺州一带。

  这个时候,洺水城内当地大族见唐军势大,趁机夺取降唐。

  洺水此时在两军中间,是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必争之地,对刘黑闼来说,占据洺水,便能维持他在这里布置的防御线。而对李世民来说,若能拿下洺水,便成功的撕开了刘黑闼的这条防线。

  双方都急忙出兵想要抢夺洺水,李世民为了争抢时间,特派了王君廓统一千五百轻骑急驰前往,最终先刘黑闼一步进入了洺水城。

  而刘黑闼虽晚了一步,但依然还是比唐军大部队先到一步,他立即包围了整个洺水城,然后四面攻城,当时正是寒冬,洺水城四面的护城河水早就结成了坚冰,洺水城危急。

  偏偏王君廓为了早点进入洺水,一千五百轻骑是轻装疾行,没有带什么装备补给,此时面对刘黑闼的围城大军,王君廓虽猛,可手下的疲惫轻骑也很不利于守城。

  李世民带着大军赶到,虽然发起猛攻,可始终撕不开刘黑闼的阵线。

  在关键时刻,罗士信请缨,愿意率小股敢死队寻找机会冲入洺水,接应王君廓。李世民认为这个计划可行,利用大部队佯攻,创造机会,让小股部队趁天黑之机突破防线进入洺水城。

  当时李世民比较自信,认为顶多有一两天就能撕开刘黑闼的防线,于是便同意了罗士信的计划。甚至在考虑到王君廓的轻骑此时经历急行军、守城战后,疲惫不堪,于是决定等罗士信入城后让王君廓带骑兵突围出来。

  李世民最擅长突击、追击,靠的正是他麾下的精锐骑兵,这些骑兵数量不多,但每一支都是精锐王牌,李世民不想让这些精锐骑兵损失在洺水城,因为轻骑根本不适合守城,不如撤出来在城外,更有发挥的余地。

  可正是这种自信,最终害死了罗士信。

  当天,罗士信成功在秦琼佯攻掩护下,率二百死士突入洺水城,李世民在城外以旗语遥令王君廓率轻骑出城突围。

  最终王君廓带着千余轻骑杀出,罗士信带二百死士接防洺水。

  可随后下起了大雪,大雪阻滞了李世民随后的进攻计划,足足八天,李世民一次又一次的攻势都被刘黑闼挡下了。

  八天后,刘黑闼终于攻下了洺水城,罗士信被俘,拒不投降,被杀。

  当时罗士信如果稍低个头,跟李世绩、李神通他们一样,兵败之后投降,有机会再跑路也是可以的,但战神罗士信不肯投降,最终被杀。

  苏定方感叹着道,“当时洺水之战是巅峰对决,双方都很厉害,士信入城,其实也不算失误,毕竟对于一位统帅来说,考虑的是全局,只是后来发生了意外,这个意外是老天导致,人力难违。”

  在李世民的眼里,当然没有说王君廓的命比罗士信的更值钱,当时考虑的只是如何守住洺水城,他唯一的失误,就是当时不应当把王君廓和那支骑兵撤出来,否则洺水或许就能坚持到唐军救援了。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阻滞了唐军的攻势,最终让一代战神陨落。

  窦红线不管这些,她恨李渊恨李世民,恨他们杀了她的父亲,又害了她的丈夫。可苏烈与南阳公主的话,让她不得不为儿子考虑。

  儿子说想去长安,那她也只能同意。

  “三郎,我此生都不会再踏入长安半步,但是太平郎想去长安,我不能拦着他,我就把这孩子交给你了,让他拜你为义兄,到了长安拜你阿爷做义父,拜托你们替我照顾他。”

  “那婶娘?”

  “我就留在这,这里有他的庙,常去庙里看看他的雕像,好像又见了到他一样。”ωωω.χΙυΜЬ.Cǒm

  此时的窦红线年龄不过二十七岁,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本来正是花季之时,但她却已经心死了。

  她舍不得儿子,但又不想阻碍儿子去外面的自由与梦想。

  曾经当过公主,也当过国公夫人的窦红线,已经不再稀奇什么荣华富贵了,经历万山千水,早就看淡一切,可儿子还小,她不能替他决定他的未来。

  窦红线不肯去长安,她让太平郎拜自己为义兄。

  秦琅和太平郎跪在地上,一起磕头起誓,这也便算是延续了两家的情谊。

  “苏大郎同行如何?”秦琅问苏定方。“你是太平郎的老师,有你帮忙照看太平郎更好。”

  苏烈并不想去长安。

  他也只想隐居在这里,就陪在窦红线身边,哪怕她不肯接受自己,那么远远的看着她,保护她也就足够了。

  “苏大郎莫非是另有去处?”秦琅笑呵呵的道。

  苏烈眉头一皱。

  秦琅直言,“其实我此次来,正是冲那些人来的,他们绝不会有好下场,我劝苏大郎还是莫要与他们牵扯上为好。”

  “我已经拒绝过他们了。”苏烈也坦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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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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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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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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