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走到门口,正好看到李俊峰父子送一个打扮朴素的中年老大爷从门里出来。
老大爷刚迈出门槛,刚好抬头看见了冯奕飞,他好似吓了一跳,脸上却急忙堆笑:
“呦,这不是二小嘛,你还记得我吗?你小的时候经常和大石头(王岩松)来我家地里偷玉米,还被我骂过呢……”
老大爷脸上挂着既紧张又尴尬的表情,甚至连说话都有些颤音,他仿佛很怕见到冯奕飞,却又很盼着见到他似的。
金烨枫被这话惊到了,她不觉瞄了这位老大爷一眼:高高瘦瘦的,还有点佝偻,是一副标准的农村“大爷”模样。
不过,这位大爷的情商的确是令人堪忧……您是想被人记得啊?还是想招人记恨啊?
冯奕飞刚开始的确愣了一下,但当他听说“偷玉米”这个标签时,又突然从老大爷如沟壑般的皱纹里找到了答案:
“您是李大爷,我有印象,您虽然骂过我偷您家的玉米,不过,后来每次您看见我,就会给我苹果吃……”
只不过,后来,李大爷把偷玉米的事,告到冯爷爷那里了,他回家后挨了冯爷爷一顿揍……这点他顺便也想起来了,只不过没说出来。
“是啊,二小……少爷,都长这么大了,也出息了……那个……呃……呵呵,我先回去了,二小少爷,有时间带着你媳妇儿去我家吃饭哈!”
李大爷快速扫了金烨枫一眼,仿佛想说什么,却硬生生把话塞回肚子里了,只是说了一句客套话,就讪讪地走开了。
“谢谢您啊!”冯奕飞对着李大爷的背影笑得很开心,不是因为馋他家的饭,而是因为他那句“你媳妇儿”。
这让金烨枫不满地给了他一记眼刀。
“三大爷,您慢点啊!”李俊峰赶紧跑了两步,追上去送他走进了竹林。
这个李大爷,跟李俊峰和李叔,虽然同姓,却没什么血缘关系,李俊峰家是碧落村土生土长的村民,而李大爷家是战争时期跑来逃难的。
现在的碧落村里,十家有一家是李大爷这种情况,九成以上都是土著村民。
但碧落村人都很善良,乐于接纳他人,如李俊峰家,他们会本着“五百年前是一家”的理论,与这些人以亲戚相称了。
李大爷走后,冯奕飞不经意地问了李叔一句:“李大爷来看爷爷吗?”
“嗯,算是来看老太爷吧,但是更多的是有求于你……”李叔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
“原来是有事啊……”
其实,这也不出冯奕飞的意料,很早就有许多村民都有事求他家了,不是要钱求救济,就是希望自家的孩子去冯氏找个活干,企图去J市发展。
想必这个李大爷应该也不会例外的,但他的脸皮不厚,不好意思直接求他,只敢旁敲侧击吧……
从冯奕飞的话中,李叔断定他已经猜到了,所以只是笑,并不给予肯定回答。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冯家是要酌情的,冯氏集团又不是慈善机构,不可能永无止境地有求必应,因为人的贪欲是根本无法满足的……
好在,以冯爷爷的脾气,是天威难犯,村民们也不敢轻易开口。
如果是真有困难,冯爷爷会帮忙,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就业上,如果碧落村的哪个年轻人真的很上进、人品好、能力也不错,冯爷爷是会和冯立臻开口的。
但只是开口而已,被推荐的人必须接受冯氏集团人事部正规、专业的面试,优胜劣汰,并安排TA去做适合自己的工作。
从这一点上,就算冯立臻都是毫不留情的,毕竟优秀企业的每一个岗位都需要优秀的螺丝钉……
冯奕飞当然对此事不敢兴趣,更不会主动去问,他轻翘嘴角,随手搭上金烨枫的肩膀就要跨门槛儿,却被金烨枫无情地打掉了。
正当冯奕飞没皮没脸地打算再拉她手的时候,刚送完客人折回来的李俊峰突然出现了:
“二哥哥,你找我吗?”
刚才从山上分开的时候,冯奕飞的确说过,回家要找李俊峰的。
“嗯,我是想找你呢,想请你带我们去爷爷的藏书阁!”
“现在就去吗?”
对于这个几次想去都没去成、冯爷爷极力推荐、带有神秘色彩的藏书阁,金烨枫是兴趣浓厚的,一听冯奕飞提起,她马上改变成了积极的态度。
“嗯,现在就去!”
看到金烨枫眼睛里有光,冯奕飞满意地翘起了嘴角。
“好的,我已经拿了钥匙!”
李俊峰自信地拍了拍口袋,他昨天就料到冯奕飞可能随时会去藏书阁,于是就把钥匙带在身上了。
其他人各自都去忙了,李俊峰则带着冯奕飞和金烨枫,顺着小路朝冯家大宅的东北方向走去。
金烨枫边走边想:冯家的藏书阁里据说有很多宝物,不会也像王家一样,有些个什么黄金九龙鼎之类的吧?
这个美丽的小山村,就像一个世外桃源,却藏着许多的秘密啊……
然而,此时的金烨枫并不知道,冯爷爷的这些宝贝不是黄金宝石,而是金烨枫喜欢的东西!
正想着,李俊峰突然忍不住开口了:
“二哥哥,你知道刚才那个李大爷来做什么吗?”
“无非就是来求财、求前途的,能有什么吗?”
冯奕飞淡定地回答,他一副对这个话题没有兴趣的样子。
“的确是,但他想要被求的对象,还是有点意思的!”李俊峰坏坏地笑笑。
“哦?”冯奕飞眉毛轻挑。
“他希望你能为她小女儿在J市安排个工作,哪怕不是在你的公司……而他的小女儿就是今天咱们在山上‘遇’到的‘李家姐姐’!”
“是她?为什么呢?难道这个李大爷发现他女儿不对劲儿了,特地让她离开碧落村,远离王岩松?”
冯奕飞还没开口,金烨枫却先来了精神。
“这谁知道呢,也许二嫂嫂说的是一种可能性吧!”李俊峰耸耸肩膀。
正说着,三人已经走到了一座古香古色三层小楼前,以黄色为底的琉璃瓦,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了七彩的光晕。
这完全符合“藏书阁”的形象,而这些光晕仿佛就是知识与文化散发出来的光辉,这更让金烨枫连眼睛都反光了。wWW.ΧìǔΜЬ.CǒΜ
冯奕飞看出了她的欢喜,还“乘胜追击”,他看向李俊峰,问道:
“小俊,可以啊,外表打扫得够干净的,不知道里面是不是都落灰了呢?”
“进去看看呀!”李俊峰自信地笑了笑,并拿出钥匙,打开了大门。
三人走了进去,金烨枫越往里走,眼睛就瞪得越大,里面和外面一样闪光,而且是纤尘不染的,阳光透出高窗射了进来,显得这里更加神圣。
这是名副其实的“藏书阁”啊!
整整三层楼,里面是没有楼梯的,有的只是贴在三面墙上的高大书架——从一层到三层那么高,为了能够拿到顶层的书,还备有三架可以升降的书梯。
除了墙上的书架,屋子中间的也是楠木书架,不过没有墙面上的高,只是和普通图书馆里的高度差不多,它们也一排排整齐地码放着,里面装满了书,几本没有空隙。
房间最中间是一排舒适的棕色皮质沙发,前面是一条长长的木桌,配着六把雕花的梨花木扶手椅。
刚才门一打开的时候,金烨枫就闻到了扑面而来的书与墨的味道,这能瞬间激发出人的求知欲和学习欲的味道,还能让人的心如同沉到了很深的海底……
金烨枫的心里简直痒得令她想开胸去挠,这比让她亲眼看到“战哥哥”本人还要兴奋得多!
“原来藏书阁就是爷爷的私人图书馆啊!实在太惊人了……”
金烨枫的眼睛自觉地变成了心形,额头上也溢满了汗珠,她抚摸着伸手可及的楠木书架,一副想要钻进去的样子:
“天哪,这居然是‘甲戌本’手抄的《红楼梦》……宝贝啊!珍宝啊!”
“《阅微草堂笔记》、《通志堂集》、《饮水词》、《九思斋诗抄》、《花间堂载笔》,这些都是清代的珍品,还居然都是手抄本……”
金烨枫惊呆了,她失神地望向冯奕飞:
“你们家好有钱啊!这些书随便卖几本,够我们这种穷人活好几年的了……”
“你这个人,价值观好晦涩,你都看见冯氏大楼了,也没赞叹我家有钱过!”
冯奕飞故意鄙视地白了她一眼,他当然知道金烨枫对什么感兴趣。
“这些都是爷爷的收藏吗?”金烨枫根本无心理会他的白眼。
“是啊,爷爷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藏书,这些是他毕生的收藏了!只不过现在他眼睛不好了,不能看太多书,却经常看到他戴着眼镜,拿着放大镜看书!”
“我想我老了也会这样吧……”金烨枫露出了一脸的向往。
“回去以后我也为你建造一个一模一样的图书馆好不好?”
见她这么喜欢,冯奕飞很欣喜,总算想到能让她真正开心、真正喜欢的礼物了,很久之前那个动物园,似乎都没有让她有这么高的评价。
“呃,这些国宝是无法复制的……传世才有几本呢!”
她仿佛根本就没听懂他的意思,只是迷恋地看向玻璃里面的“甲戌本”。
“哼,只要是答应你的事,本少爷绝对能做到!”
一听这话,冯奕飞不禁双手环胸,不甘心地竖起了自己的土豪本色招牌。
“切,少来这套!你还不如先干正事呢!”
金烨枫瞥了他一眼,却骤然被不远处一块巨大的方形水晶晃到了眼。
她好奇地走了过去,原来这块水晶并不是单纯的水晶,而是他们的目标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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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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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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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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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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