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所老板已经在大门口等候多时了,看到冯奕飞下车,忙不迭地跑过来为他拉开车门,谄媚地笑道。
“嗯!”冯奕飞礼貌地轻应一声,在会所老板的指引下迈腿跨过了高大的门槛。
这家餐厅在胡同深处,是一个别致的四合院,外表看起来十分不起眼,里面却是雕梁画栋,小桥流水,别有洞天。
会所老板推开包间的门,首先映入冯奕飞眼帘的是诺大圆桌中央的蓝孔雀装饰,冯立臻坐在一角,他旁边还坐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子。
她长发披肩,端庄婀娜,可惜孔雀的尾巴挡住了她的脸,冯奕飞看不到她的面容。
“乖儿子,来了呀,还挺快的!”好久不见儿子,冯立臻眼睛里满是笑意,眉间深深的皱纹也化开了。
“老爸!”冯奕飞只有看到父亲,才能稍稍卸下肩上的千金重担,得已片刻的轻松舒缓。
“儿子啊,我来给你介绍:这是我的新秘书,W大的高材生,徐晓雅小姐!”
冯立臻郑重其事地介绍自己的秘书给冯奕飞,看得出他对这个秘书非常满意和器重。
“徐晓雅......”冯奕飞终于看到了她的真容——
被他称为“胸大头小”的、“金鱼眼泡”的徐晓雅,被十年时光洗礼的她,已经蜕变成落落大方的董秘,不再是说话没大脑的“八卦协会会长”了。
“小雅,果然是你!我们好久不见了!”
冯奕飞笑了,笑得很青春、很踏实,他真的没想到,高中时候的好朋友,居然成了老爸的秘书,这是老天爷在暗示他吗?
“冯奕飞!”徐晓雅眼睛瞪得老大,她也是没有想到,‘小冯总’居然真是冯奕飞。
高中时,她只知道冯少爷家很有钱,是个标准的富二代,却不知道他家里到底是做什么生意的。
刚刚成为冯立臻秘书的时候,她得知老板有个跟他一样大的儿子,从B国留学回来,她也在想,会不会是冯奕飞呢,没想到真这么巧啊......
“不要瞪着你那双‘金鱼眼泡’了,哈哈!”冯奕飞笑得很开心,回忆起自己最纯真的年代,每个人都会是很开心的。
“哈哈,现在你是我小老板了,你说我‘金鱼眼泡’,我也不敢再揍你了,除非我不想要饭碗了!”徐晓雅装得很无奈,好似只能叹气、耸肩。
“你们认识吗?”只有冯立臻还被蒙在鼓里。
“认识的,我们高中的时候是同班同学,还算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呢!”冯奕飞微笑地冲冯立臻点点头,说明他心情很愉快。
“是的!没想到冯奕飞就是‘小冯总’,这真让我有一点难以适应,以后我该怎么叫你呢?叫你小冯总,我觉得舌头都会脱臼......”
徐晓雅撒娇似的看了一眼冯立臻,笑得犹如一朵羞涩的白玫瑰。琇書蛧
“居然是同班同学啊,这也太巧合了,缘分啊!没关系,这样更好,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冯立臻恍然大悟后,突然变得更加开心,慈爱地看着在坐的晚辈们。
“一家人”这个词语稍微触动了冯奕飞的神经,他捕捉到了冯立臻与徐晓雅之间异样的目光,不过他没有动声色。
“是啊,太好了,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不过,你还是直接叫我名字吧,不用叫我‘小冯总’,听你这么叫我,我也不习惯。”
“哈哈,你这样反而让我更有压力呢!”
徐晓雅一边笑着,一边仿佛想起了什么,突然恍然大悟般说道。
“对了,听冯总说,‘小冯总’有个心爱的女朋友,现在每天都围着女朋友转,不会让我猜到,这个‘女朋友’就是小枫吧?”
“你怎么这么聪明啊!”冯奕飞佯装一副极度震惊的样子。
“你也认识金烨枫?”真正惊讶的是冯立臻才对。
“是啊,我和小枫一直是最好的朋友,只不过这两年她突然消失掉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很担心她呢!”
徐晓雅抬起头,充满期待地看着冯奕飞:
“既然小枫是你的女朋友,你可不可以帮我问问她,是不是我做了什么得罪她的事,她为什么突然不联系我了?”
她低下头,一副十分失落且担忧的样子。
“没有,你别想太多,枫枫她是因为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不想给你找麻烦,才会消失的,我也是好不容易才找到她的......”
“遇到困难?那她为什么不来找我帮忙,就算我帮不了她,至少也能帮她想办法,再不济也可以当倾听者,为什么就不理我了呢?”
“你还不了解她吗?什么事都喜欢自己扛着,太要强了!”冯奕飞盯着桌上的孔雀装饰,它身上美丽的纹路很像金烨枫的笑脸。
“不说这些了,今天本来是老爸邀你来吃饭的,不小心成全了老同学的重逢,这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情,大家一定要好好吃一顿!”
冯立臻打断了两个人的话题,叙旧下来慢慢叙,他可不想浪费跟儿子享天伦的时间,他举起了红酒杯。
“庆祝我和乖儿子能坐下来吃顿饭,也庆祝老同学重逢,并预祝我乖儿子早日把我儿媳妇娶回家,我们干杯吧!”
冯奕飞和徐晓雅也都举杯,三只酒杯碰在了一起。
这算是“他乡遇故知”吗?勉强算吧,总之,这顿饭一直沉浸在在愉快的气氛中。
从会所出来,冯奕飞在冯立臻和徐晓雅的十八相送下,终于踏上了司机老王开过来的车。
冯奕飞坐在后座,望着窗外飞驰而过的高楼大厦,过了很久,他突然轻轻地开口对司机老王说:“去帮我查一个人,我需要他给我做帮手!”
“好的!”司机老王心领神会地点点头,复又望向后视镜,“少爷,下午还回公司吗?”
冯奕飞看看表,已经四点半了,这顿午饭也吃得太久了点......算了,文件晚上再看吧,还是接金烨枫下班最重要!
“不回公司了,先找一个宠物商店,我要去买点猫粮,买完之后直接去金小姐公司!”
“好的!”司机老王没有半句废话,他心知肚明,少爷一定又是为了金烨枫才会亲自去买猫粮的。
另一边,金烨枫一整天都在旁听其他部门的同事开会:技术部、产品部、销售部、市场部,所有部门的会议,她都听了一个遍。
冯致远说,这是让她最快了解公司业务的方法,把不明白的都记下来,找相关部门的主管去问,同时这也是冯致远考验她沟通能力的方式。
本来开会就是超级耗费精力的,听他人开会,而且是这么多维度的会,绝对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需要随时高度集中精力。
当金烨枫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出公司楼门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她掏出手机一看,十几条信息,三个未接电话。
为了更加集中精力工作,她特地把手机调成了静音,还忘记看手机了,这会她赶紧点开查看,居然全都是冯奕飞发的,最后一条信息是:
“宝宝不着急,我在楼下等你,忙完了就下来,多晚都等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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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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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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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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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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