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反倒觉得他这个妹子一变成淑女危险性更加的大了,反正在家里他出来不招惹白雪。
这个时候若是让她冲过去,天不亮乐队估计就一勺烩了,就真得天不亮了。
白笙手疾眼快一把拉住了白雪,但是根本拉不住。
亏得大林帮了一把拉住了白雪的另一个手臂才没让白雪变成脱了缰的野马或者是咆哮的火车。
我去!我怎么会和这样一个女人有了暧昧关系?这不是找死吗?
万帆心里开始后怕,如果白雪彻底缠上他,他还真不好摆脱。
真要是娶这样的老婆回家,这辈子还谈什么自由。
虽然白雪不依不饶,但是被白笙和大林生生拖到了一边,他们是来演出要谋求一个生存的空间,不是来打仗的。
如果不是需要一个展示乐队的舞台,他也早冲上去捶丫的了。
他XX胡同小霸王的名号也不是白来的,虽然在他妹妹的眼里他这个XX胡同小霸王的称号根本不值一哂。
作为一个男人万帆认为自己必须说点什么,虽然这里是异乡,处理不好自己有吃不了兜着走的可能,但他不能不出面。
动手他不能,但动嘴还是可以的。
万帆上前一步刚要张嘴的时候,一个看样子快人到中年的男人走了进来。
他一进屋就发现了屋里的气氛不对,皱着眉头问:“发生了什么事儿?”
眯缝眼恶人先告状:“何哥!那个女人骂我王八蛋,还要动手揍我。”
“笙子!这几个女孩是你们带来的?”那人面世阴沉地问白笙。
“涛哥!这是我妹妹,这两个是她朋友。”
“我说笙子,你们是来演出的还是来砸场子的?我都说了要不是看在李杰的面子上我根本就不会让你们上台,可是你们还闹这事儿!”
这个白笙叫涛哥的人就是火鸟酒吧的老板何乐涛。
“涛哥!不是这么回事儿,这事儿不怨我们。”
虽然万帆知道自己在这里是卵子外面一块肉,说什么都没用,但还是张嘴说了一句。
说了有没有用是路线问题,说不说是态度问题。
作为一个男人得有点担当。
叫涛哥的人看着万帆有点疑惑,听口音不像本地人。
“你又是谁?”
“你一个外地人,滚一边去,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再比比就要你好看。”还没等万帆回答涛哥的话,眯缝眼在边上弄出一句。
白雪身体又是一动,这个眯缝眼她今天还真就敲定了,哪怕酒吧老板把他们轰出去。
白笙和大林没有放松一丝警惕,才没有让白雪飞出去。
“天不亮乐队的这位大哥,你就是要我好看我也的把话说完,作为一个爷们和一个姑娘一般见识,你认为这符合你伟岸的英雄形象吗?这有意思吗?”
对眯缝眼说完转头面向涛哥:“涛哥!我是梦中情人乐队的临时主唱。”
何乐涛面露不耐烦的神情:“这个事情就到此为止,白笙!现在马上七点半了,你们准备准备上台,唱完了赶紧哪儿来回哪儿去,别再给我添乱。”说完扫视了一圈,头也不回地走了。
酒吧老板发话,事情暂时也就被按下去了。
白笙看了一下时间,还有五分钟就七点半了,赶紧招呼乐队成员做上台的准备。
酒吧是个夜生活集中的地方,那些这个时期被叫做大款的人晚上都会到舞台酒吧显示一下自己的存在。
八九十年代,京城有众多的酒吧存在,比如比较著名的三里屯就是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成形并逐渐成为一个特殊的名词。
这条街上酒吧多如牛毛,再过一年这里的舞厅也会如过江之鲫。每到夜晚,三里屯整条街上各色人齐聚,热闹非凡。
但这和火鸟酒吧没什么关系,它又不在CY区。
这里和三里屯就没什么可比性了,在晚上七点半,三里屯那里的人已经摩肩接踵,而坐落于SJS区的火鸟酒吧里的人还稀稀拉拉的,大概也就二十多个早来的客人。
火鸟酒吧人多的时候是八点以后,在接近九点的时候达到高潮,七点半这个时候正是人稀少的时候。
梦中情人乐队就是在面对这种背景的情况下上台的。
与乐队四个穿着统一服装留着长发的人相比,万帆穿着一身从家里穿来的衣服留着个平头上台就显得异常另类。
他站在麦克风前给人一种与舞台上其他人格格不入的感觉。
万帆扫了一眼台下,发现台下只有稀稀拉拉二十多个人,其中以中年人居多,男女都有。
晚上到酒吧的人有的是和朋友来谈点事情生意,有的是希望能有一段艳遇,有的则纯属消磨时间,还有一部分是来听驻唱乐队唱歌的。
虽然人少了一点,但既然第一个登台那也得唱,否则连唱都没得唱了。
“大家好,我们是梦中情人乐队,在这个像玫瑰一样吐露芬芳的美好夜晚,作为第一个登台的乐队,我们为大家带来一首《像梦一样自由》。”
白笙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麻痹的不是说唱《蓝莲花》吗?这货怎么说改就改了?
在后台后场的其它几支乐队一脸懵逼。
“《像梦一样自由》啥歌呀?谁听过?”
所有人都摇头。
“没听过。”
“估计是他们自己的歌。”张月自言自语。
眯缝眼又跑出来秀存在感了:“就他们那主唱一问三不知,他们自己能有什么好的曲子?”
“那可不一定,主唱不会别人可不一定不会,听听就知道了。”
白笙虽然懵了一逼,倒是没有慌乱,好赖这几首歌他们都排练过的,也不算手生。
他做了个手势,《像梦一样自由》的前奏响起。Χiυmъ.cοΜ
前奏一响,场内根本没拿这个乐队当回事儿的人有些诧异了,彼此交流的声音低了下去,注意力转移到了舞台上。
万帆临时改成《像梦一样自由》是因为这首歌的前奏比较给力,能引起人的注意。
他们就一首歌的机会,而且台下就这么稀稀拉拉的几个人,再不引起几个人注意就彻底的失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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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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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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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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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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