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药店取名剑康药店,健就是王剑的剑。”王剑的眼睛雪亮雪亮的,意气风发。
赵欢欢说道:“那你稍等,我给你取药去。”
赵欢欢避开王剑,进入小筝的异能空间,将一堆开过光的药品装入麻袋。
小筝的声音响起来:“主人,那个孩子人品有问题。”
“我知道。”
“那你怎么还选择和他合作?”
“骑驴找马啊。”赵欢欢说道。
她不能停止赚钱,既然和李明终止了合作,就意味着每个月没有分红了,先将王剑当做赚钱的工具,只能是权宜之计,一旦找到理想的合作伙伴,她就踹了王剑。
小筝又说道:“你老是利用筝曲开光之术来治病,有违医道,且浪费了你掌握的医学异能。”
“小筝,你说的我都明白,我只是在物色那个真正值得合作的人,当我找到那个人之后,我会委以重任,并将开光术封存,老老实实做药救人。”
其实,赵欢欢早早就意识到自己失误了。
一味用开光术,是唯心的,然而这个世界是唯物的,只有利用实实在在的药物去治病救人才是立得住脚的。
她突然重生,的确有些急功近利了,许多事情并未处理得完美,好在小筝能及时提醒她。
王剑百无聊赖喝了一杯茶,一抬头,就看见赵欢欢提了一个麻袋出现。
“这里面装的都是给我的药吗?”
“是给你的药,但是你却不能用它来赚钱。”
王剑困惑,他和她合作不就是为了赚钱?
“你要用这些药让你舅舅的药店彻底关门大吉。”
少女平淡无波的语气却让王剑激灵灵一凛。
李明终止了和她的合作,却没有另谋生路,反而继续开着药店,这是要利用她为他营造起来的名气继续赚钱。
世界上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吗?
对于一个叛徒,她当然是赶尽杀绝。
既然你选择当一个情圣,不想愧对自己的妻子,那你就去当情圣好了,只是不要再利用她给的名气赚钱。
然而,目前看来,李明分明就是鱼和熊掌想要兼得。
她和李明结识的时候,李明治死了人,摊上人命官司,现在既然他们分道扬镳,那一切就要回到原点。
她自然不可能让一条无辜的生命来祭奠这份关系的终结,那至少李明得身败名裂吧。
王剑是个心思活络的,他“哦”了一声,说道:“我明白了,我用这些药去拦截我舅舅那边的病人,只要我们的药不收钱还能真的治好病,不但可以打击我舅舅,还能扬我们‘剑康药店’的名声……”
“我要的是结果,至于过程你自己把握。”
赵欢欢打发了王剑,便去马东和尚海鸥家里拜访。
马东和尚海鸥向赵欢欢汇报了赵飞燕的学习情况,赵欢欢也趁机感谢了夫妻二人,并夸赞了二人的教学功底,顺道询问了陈个球在学校的任教情况。
马东谈到陈个球目前担任学校五年级的语文教学。
赵欢欢不由有些激动。
前世,赵欢欢约莫记得陈个球发生过一件丑事,他和自己任教的五年级班上的一名女生家长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两人闹掰后,那名女生的妈妈后来还申请将女儿调离陈个球的班级。
不过这丑事并未大面积宣扬出来,赵欢欢也是偶然听到而已,具体是哪个年份发生的事情,赵欢欢也记不清了,没有想到此时,陈个球任教的就是五年级,那可太巧了。
赵欢欢让赵大川上学的时候去陈个球班上打听是否有一个叫美日的女学生。
赵大川带回来的消息是:有,这让赵欢欢暗暗有了把握。
美日是一个模样清秀的女生,她的长相随了母亲,可见其母也是个有着几分姿色的女人。
这女人还不是在田间地头干活的,而是在街上开了一家衣服店。
一个有头脑,有脸蛋,又懂得享乐的女人,在镇上的男人心目中充满魅力。
陈个球也是镇上的男人之一,还是这个女人孩子的老师,这就占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宜了。
赵欢欢很快就打听到了美日妈开的衣服店的住址,她走进衣服店见到美日妈时,发现美日妈长得比想象中还要漂亮。
美日妈的漂亮不是一种恬静的美,而是带着一种诱惑人的美,一双眼睛总是不安分的顾盼神飞着。
一见进来的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美日妈便没了招呼人的热情。
她店里的衣服适合年轻女性穿,但进来的这位女顾客未免太年轻了些。
赵欢欢也看出美日妈态度的变化,说道:“我是来给我小姨买衣服的。”说着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百元大钞抽打着自己的掌心。
美日妈的笑容重新回到了脸上,她仔细打量赵欢欢的衣着打扮,觉得这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姑娘。
“买衣服还是要本人来试穿比较好。”美日妈热情说道。
赵欢欢自己在店里的椅子上坐下,将一百元放到桌上,说道:“我小姨的身材和你差不多,你能穿的她就能穿,你替我小姨试穿吧。你知道的,如果我让我小姨来试穿的话,她就舍不得要我买衣服送她了。”
美日妈立刻了解地试穿起衣服来:“你是要买一套还是买一件啊,如果买一整套的话是要裙子还是要裤子……”
美日妈穿上一件玫红色棉袄回身就愣住了。
茶几上已经放了三张绿油油的百元大钞,少女则淡定坐着。
美日妈旋即笑道:“姑娘,你是要买几套衣服送给你小姨啊?一套衣服也要不了这么多钱,几十块钱就够了。”
她店里的衣服一件也就二三十块,最贵的也不超过一百块钱。琇書網
“我突然不想买了。”赵欢欢说道。
美日妈的笑容僵了僵,她赶紧走到赵欢欢面前坐下,哄道:“姑娘,我们店里的衣服都很好看的,你小姨穿上一定会很漂亮的。”
“我知道,我只是忘记了,我小姨最近并不在家。”赵欢欢说话的态度懒洋洋的,让美日妈内心本能涌起不快来。
“虽然你小姨不在家,可你衣服可以买了等你小姨回来再送她啊,你看过年快到了……”
赵欢欢笑着打断美日妈:“我还是买下衣服送你吧!你看你人就在眼前,你喜欢哪件衣服自己挑就是了……”
美日妈有些尴尬,这孩子莫不是故意来耍她的吧?
“小姑娘,我可是这家店的老板啊。”
“那又怎样?你店里的衣服都留着卖了,你自己也未必能穿的上新衣服吧?”
这说得倒是,开衣服店的如果进来的衣服都让自己穿了,那还要不要卖要不要赚钱了。
美日妈坐正了,严肃问道:“姑娘,你到底到我店里来干嘛的?”
“来和你做生意的啊,”赵欢欢将茶几上的三百块钱往美日妈面前推了推,“你开门做生意,卖衣服不就是为了赚钱吗?既然我也能让你赚到钱,还不用你出本金,你为什么要拒绝和我做生意呢?”
少女好看的面容露出一丝笑容,令美日妈都呆了呆:眼前的姑娘长得比她女儿还要好看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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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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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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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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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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