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欢姐发财猫>第九十四章 借宿一宿
  李春香:王剑的母亲,李明的亲姐,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

  和李明因为没有干过粗活的养尊处优的气质不同,李春香人到中年,已经变得十分粗粝。

  她不但要干家务伺候一家老小,还得干各种可以赚钱的粗活,为的是给自己的两个儿子积累房本老婆本。

  大儿子还算争气,读了师专,毕业后在镇上的中学教书。

  只是,媳妇还没有娶上。

  李春香理想的儿媳妇人选就是女老师,如果儿子也能娶一个女老师,夫妻两个人领着两份工资勤勤恳恳,生活就安稳了。

  可是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女老师们都是家境好的,想要嫁一个门当户对的金龟婿。

  毕竟,九十年代,能供女孩子上完初中已是不得了,能读完高中和师专的,整个镇子也找不出个把来。

  所以第N中学的女老师都是县城人士。

  城里人看小镇上的人难免就要有优越感,带上有色眼镜。

  所以,李春香做完白日梦后也就面对现实,没有工作的儿媳妇,只要肯给很多陪嫁也行。

  然而,富裕家庭也不是人人都愿意把女儿嫁给他们这样的穷家庭,想要得到很多陪嫁,除非是让儿子娶那种去广东赚钱的女孩子。

  那些女孩子风月场所里完成了财富积累,带领娘家脱贫致富后,自己也能留下些积蓄,用于嫁人时候当作身边的傍身钱。

  看在钱的份儿上,李春香终究是忍下这种恶心的感觉。

  然而,要想得到对方的一大笔傍身钱,先得给对方聘礼把人娶回来先再说。

  聘礼,聘礼,那么一大笔聘礼,李春香哪有钱呢?

  只能求助弟弟李明。

  李春香已经在心里做好打算,第二天去找弟弟李明,向他借钱。

  弟弟已经很肝胆了,承担了小儿子王剑的前途。

  李春香在心里感激李明,不到万不得已,她都不会和李明开口,可是大儿子王书已经有了这样的对象,她这个当妈的,不能不跳出来张罗。

  李春香没有想到,自己还没有去找李明,李明就找上门来了。

  天色已经很晚,李春香看着门外披星戴月的弟弟李明,惊诧:“明,你怎么这么晚过来了?是不是王剑他……”

  “王剑没事,他很安分。”李明说着,径自入门。

  看得出,弟弟脸色不好看。

  “明,你心情不好啊?是出了什么事?是和柏雅……”

  李明烦躁打断李春香:“姐,我只想今晚在你家里借宿一宿,其他的,你可以不要刨根问底吗?”

  李春香只好闭嘴,想了想又忍不住开口:“明,你肚子饿不饿,姐给你下面条。”

  “我不饿,我现在只想睡一觉,姐你给我铺张床。”

  “床不用铺是现成的,你就睡你外甥的房间好了。”

  李明皱眉:“那王书睡哪里?我可不习惯和一个大小子睡一张床。”

  李春香笑起来,弟弟都四十岁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孩子气?

  “王书不在家,他去他女朋友家里睡了。”李春香乐呵呵说道。

  李明吃惊:“王书有女朋友了啊,什么时候的事情?”

  “还没来得及和你说呢,我本来打算明天去你家里找你一趟,谁知道你晚上就过来了,也是赶巧了。”

  李明“唔”了一声:“就算有女朋友了,还没结婚,睡在一起算怎么回事?也不怕镇上的人闲言碎语。”

  九十年代的镇子民风还未开化,婚前同居和性~行为是会被人们唾沫淹死的。

  李春香却不以为意:“怕什么,咱们是儿子,又不吃亏。”

  “也得替人家女方想想……”李明是个正直的。

  李春香表情一滞。

  那女孩子还有什么名声可言?她就是赚这种钱的。

  可是李春香此刻讽刺不出来。

  因为那女孩子马上就要成为她的儿媳妇,娶一个风月场所里混过的儿媳妇,最终没面子的还是她王家。

  然而,都是因为没有钱娶好媳妇的缘故啊。

  娶一个从良的媳妇,总比娶不上媳妇打光棍强吧。

  李春香为自己的思想不迂腐而感到庆幸。

  她是个务实又开明的妈,名声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当饭吃。

  跟着李春香到了王书的房间,李明坐在王书的床上。

  木板床很硬,和家里的美的梦没得比。

  这半年来,药店生意好得要死,他全家人的生活质量也是蒸蒸日上,如果失去了赵欢欢这座靠山,他以后还能过上这么舒坦的日子吗?

  毕竟他是个一不小心就会治死人的庸医。

  没了赵欢欢的帮助,别说名利了,他很可能再次摊上牢狱之灾,除非再也不行医不开药店了。

  这让李明心塞不已。

  看着李明的面色变幻莫测,李春香忍不住再次开口问道:“明,你到底什么事,还不能和我说吗?我可是你亲姐姐。”

  两人都已人到中年,父母早已相继去世,姐弟俩就是在这个世界上彼此最亲近的人。

  早年,李春香丧偶,更加视弟弟李明如靠山。

  李明瞅了李春香一眼,姐姐就是个无知妇人,和姐姐说那些又有什么用呢?姐姐只会劝他不要离婚,家和万事兴。

  李明为难不肯开口,李春香却已经猜到:“明,你说你到底是为了钱的事犯愁,还是因为和柏雅吵架?”wWW.ΧìǔΜЬ.CǒΜ

  李明哑然失笑,也不是姐姐冰雪聪明,而是人到中年,就这么两件破事:事业和婚姻。

  事业代表金钱,二者就是同一回事。

  这个世界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准就是看你会不会赚钱,不会赚钱,夫妻关系再好,在别人眼中也算不了什么。

  何况,贫贱夫妻百事哀。

  “姐,如果我不和柏雅离婚,我就会穷困潦倒,生活变得一塌糊涂,如果我和柏雅离婚了,我就能赚很多钱,生活过得好,你替我选,会选哪一种?”

  李明终于开口询问自己的姐姐。

  他想知道换做别人会怎么选择。

  李春香不假思索就道:“离婚啊,有了钱,还怕娶不到老婆?老婆多得是,只要有钱,而且我弟弟一表人才,说不定还能娶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比柏雅强上百倍,再给你生个大胖儿子,柏雅这么多年就生了一个女儿,咱们李家的香火都要断了。”

  没有想到姐姐的想法竟然这样简单粗暴。

  李明心里舒服了很多,他还以为姐姐会骂他不仁不义呢。

  李明心里舒坦了,轮到他问李春香:“姐,你起先说明天要去找我,是什么事啊?”

  他才不信姐姐专门登门只是为了向他汇报外甥有了女朋友的喜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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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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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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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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