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欢姐发财猫>第四十四章 被家暴的小舅妈们
  赵欢欢十三岁这一年,外婆家也发生了一件大变故。

  陈荷花的小儿媳喝农药自杀了。

  关于小儿媳的死,赵欢欢听家里人说过各种版本:

  一是说小儿媳是被她丈夫,也就是陈荷花的小儿子,赵欢欢的小舅舅焦贵长期家暴,不堪忍受,喝农药自杀的。

  一是说小儿媳去娘家喝了一回喜酒,在回婆家的山路上撞了邪,然后死的。

  第一种说法当然是来自小儿媳的娘家。

  第二种说法则来自婆家,也就是赵欢欢的外婆这边。

  赵欢欢整理了一下小舅妈的死,应该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导致的结果。

  焦贵家暴是事实所在。

  焦贵是个家暴男,平常是否常常殴打这位自尽的舅妈,反正小舅妈已死死无对证,但是焦贵后来娶了第二任妻子,的确存在家暴行为。

  焦贵的第二任妻子并不是娶来的,而是从人贩子手上买来的。wWW.ΧìǔΜЬ.CǒΜ

  那女人有个好听的名字玲珑,人也长得好看。

  玲珑在给焦贵做老婆之前已经经历过几任买主,且生了一个女儿。

  因为玲珑好看,又识字,据说老家不是农村,而是云贵一处小县城,为什么被拐卖不得而知,但焦贵对玲珑十分看重,焦三凤等姐妹因为兄弟已经死过一个老婆,对玲珑也十分纵容。

  玲珑刚和焦贵认识的时候,陈荷花怕玲珑在乡下呆不惯,就让玲珑和焦贵住到了焦三凤家里。

  除了焦三凤和小女儿焦雪以外,陈荷花的另外两个女儿都没有嫁在镇上。

  焦三凤是姐姐,焦雪是妹妹,帮衬娘家兄弟的事,自然姐姐要排在前面。

  九十年代,焦三凤的两层楼砖房在镇子上也还过得去,于是玲珑就和焦贵安心住在了焦三凤二楼的后面一间房间里。

  焦贵虽然对玲珑不错,但对玲珑的女儿却不咋地,趁着玲珑没看见的时候,常常偷打那孩子。

  那小姑娘当时也不过几个月大而已,瘦骨伶仃,十分可怜。

  为了让玲珑能够安心给焦贵做老婆,焦三凤等人向玲珑隐瞒了焦贵丧偶的事,对玲珑的女儿也不错,焦三凤还给她取名娇娇,因为焦三凤那段时间正在追电视剧《江湖恩仇录》,里面的女主角除了向春花,还有个娇娇。

  玲珑以为焦贵和她在一起之前婚姻史清白。

  焦贵长得高大,外形俊朗,又没有娶过老婆,这让玲珑忘记自己是被拐妇女的屈辱史,开开心心地做起了焦贵的老婆。

  但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也不知怎的,玲珑就知道了焦贵死老婆的事,一直乖巧伶俐的玲珑就开始叛逆了。

  女儿娇娇的屎屎尿尿掉在房间地板上,她也不收拾了,任由女儿的尿这里一滩,那里一滩。

  玲珑还去街上了买了香烟,在房间里抽起了烟。

  或许,玲珑读过书,是个对爱情有向往的女生,她看着焦贵不错的外表,就误将拐卖妇女当做了爱情。

  玲珑这些叛逆的举动都是因为爱情破碎的反弹表现吧。

  无奈之下,焦三凤去找焦雪商量,让玲珑和焦贵住到了焦雪家里。

  焦雪家和焦三凤家在同一条街上,一个街头一个街尾。

  焦雪家的房子比焦三凤的二楼砖房要气派洋气很多,住着也舒适很多。

  很快,舒适的居住环境就让玲珑又忘记了这些不快,愉快地和焦贵生活在一起。

  当一条鱼上钩后还会继续给她喂鱼饵吗?

  当玲珑的棱角和不甘心全都被抹平之后,焦贵带着她和娇娇回到了村庄生活,很快,玲珑又生下了一个女儿,这下轮到焦贵进入麻木状态了。

  生了孩子了,这下安心留下来了。这是农村人对被拐妇女们的刻板印象。

  于是焦贵对玲珑也开始冷暴力热暴力,对娇娇更是非打即骂。

  后来,玲珑带着两个女儿从乡村出逃后,焦贵的几个姐妹就私下嘀咕:如果再不逃走,娇娇大概要被焦贵虐待死了吧。

  在焦贵虐待娇娇的时候,陈荷花没有和焦贵沆瀣一气,而是总是将娇娇偷藏起来。

  作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奶奶,陈荷花还算慈爱。

  对于玲珑的出逃回家,陈荷花也很无奈。

  玲珑出逃那一天将焦贵放在家里的几千块卖蘑菇的钱全部藏在了胸zhao里。

  然后抱着娇娇,背上用背巾背着和娇贵生下的小女儿,母女三个离开了村庄。

  最后一个见到玲珑的男人是村里的男人,他当时以为玲珑带着两个女儿,是去山上给焦贵送饭。

  玲珑母女三个的出走对焦贵的打击很大,对整个焦家人的打击也很大。

  关于那个焦贵打老婆的传说又卷土重来。

  两个老婆死的死,走的走,焦贵的名声就更不好了,至于以后能不能娶到一个老婆就很难说了,这也是整个焦家人最担心的。

  焦贵的姐姐妹妹们常常去寺庙里帮助焦贵求千。

  焦三凤去寺庙里求到一个签,解签的师傅说焦贵到36岁的时候才有老婆的运气。

  当时焦贵才20多岁,距离36岁还有好大的一段人生路程,这让焦家的姐姐妹妹们担心不已。

  后来在焦贵36岁那一年,焦三凤结识的一个邻居家里的男人出外打工被石头砸死了,后来那位男人的遗孀就在焦三凤的张罗下成了焦贵的第三任妻子。

  为此,关于命中注定这四个字在焦三凤心里更加神圣,神佛的力量在焦三凤眼中也更加法力无边起来。

  娇贵,有了第三任妻子之后生活更加的狗血,人生路程更加的曲折,波澜坎坷。

  那时的焦贵已经到了不惑之年。对于第一任妻子的死也更加的印象模糊了。

  或许焦贵都忘记了第一任妻子到底是为什么死的?

  第一任亡妻生前给焦焦生过两个女儿,大女儿三五岁的年纪,二女儿刚刚出生。

  然而二女儿还没出月子就被焦贵的丈母娘做主抱养给了丈母娘同村的人当女儿。

  二女儿被抱走的时候天还没有亮。整个山村都雾蒙蒙的。

  早起的陈荷花正要去井台打水,突然发现亲家母从小儿子的房子里抱着一个什么东西跑走了。

  陈荷花意会过来,亲家母怀中的正是自己的小孙女,她急忙去追,然而亲家母的速度很快,陈荷花追着追着就摔在了山路的石阶上。

  而亲家母就抱着她的小孙女跑远了。

  陈荷花每每想起此事都痛心疾首,对亲家一家感到深恶痛绝。

  陈荷花认为,如果不是亲家母强制抱走她还在月子中的小孙女,自己的小儿媳就不会因为思女心切而郁郁寡欢,最后喝了农药自杀。

  总之,这位小舅妈的死是各种悲剧一起作用发生的结果。

  小舅妈死后亲家母也一度很自责。对焦贵的大女儿很是关照。

  然而对于一个三五岁就丧母的小女孩来说,父亲一心想着如何找到新的老婆,对她的关爱也是少之又少,等她长大了又把她当作赚钱的工具。

  那么她的人生历程又是另外一种悲剧了。

  其实死了未必就是最大的悲剧,如果小舅妈还活着,他和教会的婚姻生活也是诸多不幸,也未必就比死了幸福。

  喝农药死的痛苦也就是一瞬间的。

  然而和一个家暴男一起生活的痛苦却是一辈子绵长而危险的。

  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无论如何,活着总比死了好,因为活着还有出路。

  死了就一了百了了。

  小舅妈如果还活着,她可以和焦贵离婚,可以去重新开始自己的幸福生活,

  或者她在与娇贵的夫妻相处方式里变得主动而强势一些,占据主动权,将焦贵这个家暴男改造好,总之都有可能。

  但前提条件必须是小舅妈得活着。

  赵欢欢必须让小舅妈活着。

  在赵欢欢五岁的时候,赵欢欢去外婆家做客,那一天下了雪,整个乡村美不可言。

  小舅妈将一件漂亮的枣红色的毛衣送给赵欢欢穿。

  那件毛衣是带帽子的,胸前有一只漂亮的小熊。

  赵欢欢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毛衣。

  赵欢欢穿着那件毛衣去雪地里团雪球,觉得自己美翻了。

  前世无论赵欢欢经过了多少悲苦,自己穿着那件枣红色毛衣去雪地里团雪球的画面一直在脑海里存着。

  存着的并不是那一个画面,而是一份善良,一份美好,一份对故人的思念。

  小舅妈能够见到你实在太好了。

  赵欢欢打算周末跟随陈荷花回外婆家之前,先把自己做好的增智健脑的药送给了朱有兆老师。

  如何让老师主动喝下这个药是个难题。

  毕竟对于一个已经成年的男人来说,喝增智健脑这样一种药,是怎么觉得怎么滑稽的事情。

  赵欢欢和朱有兆打赌,只要朱老师能够喝下这个药,自己的期末考英语一定能够考满分。

  朱友照是个好老师,赵欢欢又是他最得意的学生,为了鼓励自己的学生,他就当着赵欢欢的面把那瓶增智健脑给喝下去了。

  朱有兆仰头喝药的样子,让赵欢欢都有些感动了。

  “老师,祝你心想事成。”赵欢欢对朱有兆真诚的祝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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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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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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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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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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