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一个……帅哥。”赵欢欢讷讷回答。
还以为她重生回来已经看透了男人,没想到这才多久就开始做春梦了。
“没想到你这么快就看到他了。”
小筝喃喃。
“啥?”赵欢欢奇怪。
“没什么没什么。”小筝立马岔开话题,“欢欢你只想靠医术赚钱,有没有想过其实弹筝也能帮你赚到钱?”
“蛤?”赵欢欢没想过,“你是让我开馆收徒?”
这是小镇,很多孩子连义务教育都不能享受,因为几十块钱的学费可能都要面临辍学,家长怎么可能要花钱让小孩子去学艺术?况且一节古筝课能赚多少钱?太辛苦了,赵欢欢没想过。
赵欢欢的内心活动,小筝洞悉,她笑着说道:“现在的确还不是时候,健康活着是小镇的人们最现实的愿景,何况欢欢你终有一天要离开小镇的,所以现在你就先好好享受你的初中时光吧,毕竟你才十三岁。”
我才十三岁,我还小,正是学习的好时光,除了好好学习,还要好好交朋友。
赵欢欢在洞府里已经睡了一觉,精神也恢复了,就离开空间去找魏明山。
赵欢欢还没走到魏明山家里,就听见一个女孩的哭声从井台附件传来。
魏明山家附近有一口水井,魏明山妈妈高金娴常常带着魏明山在井台上洗衣服。
第一次见到魏明山的人都要被魏明山惊艳:这个女孩好漂亮,好白,皮肤好好!
此刻,夜已经很深了,附近的居民都已进入梦乡,魏明山一个人坐在井台上呜呜哭着。
井台上唯一的路灯映照出魏明山小小的孤单的身影,那身影勾起了赵欢欢内心的同情。
她加快脚步走过去,在魏明山身边坐下来,说道:“是我不好,我没有让你安心,我向你保证,你爸爸的病一定能治好,你不会失去你爸爸,那么好的爸爸应该长命百岁,应该陪着他最爱的女儿长大,应该看着他最爱的女儿出嫁,还要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
魏明山睁着泪雾模糊的双眼不可置信看着赵欢欢。
“已经好晚了……”
这么晚,她居然还来找她。
“我本来想明天把药带到学校给你,但是想到你一定在为你爸爸的病担心而睡不着觉,所以我还是今晚就来找你吧。”
果然,魏明山果然在担心在哭泣。
赵欢欢看着哭成泪人的魏明山,心情有些复杂。
她的预感这么准。
或许这就是感同身受吧。
其实感同身受不需要有同样的经历,主要看你愿不愿意设身处地,与她共情,想她所想,急她所急。
赵欢欢把药瓶递到魏明山面前,说道:“别哭了,药我带来了,你相信我,你爸爸的病一定能治好。”
魏明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相信赵欢欢,她和她一样不过十三四岁的孩子,她有什么能力去治疗白血病这样的绝症,而自己居然相信她。
她们俩一定都疯了。
但魏明山就是这么执拗的坚定的相信赵欢欢。
她抱住赵欢欢,激动地流下泪水:“我会用一辈子报答你,一辈子对你好,你会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
“和我做朋友,可能你要永远面对周颖她们的冷嘲热讽,受到她们的质疑与嘲笑,遭遇她们不理解的目光,你都能接受吗?”
赵欢欢不会无理地要求魏明山和公主们绝交,甚至如何做好一枚夹心饼干,才更考验魏明山对她的友情。
至于自己和魏明山的友情,是这一世突然冒出来的命题,她能不能完成得很好,赵欢欢不知道,她无法掌控,只能顺其自然,只能接受命运馈赠的意外之喜。
魏明山回到家里的时候,听到高金娴正和父亲魏国吵架。
“你为什么要这么短命?你让我以后和明山怎么办?我才三十来岁,你现在就走了,你让我以后怎么办?”高金娴哭得声嘶力竭。
因为家有病人,邻居也无人敢出来指责她扰民。
“我走了后,你再找个好人嫁了,明山你可以把她给我妈……”
“你这叫什么话?我再嫁人,我会被你们家的人用唾沫淹死,你妈她重男轻女,会有我明山的好日子过吗?”
“可我也不能要求你这么年轻就守寡一辈子……”
“为什么要让我守寡,你为什么要让我守寡,你为什么啊?你既然这么短命为什么要娶我?为什么?”
魏国苦笑,他躺在床上绝望地苦笑。
谁不想长命百岁,可是要病要死这是他能控制的吗?
魏明山在心里叹口气:爸爸会生病,是不是和母亲长期的坏脾气有关?爸爸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他是一个医生,那么温和那么谦逊,可是母亲从她记事开始就是个暴脾气,别说父亲,她都很憋屈。
母亲不顺心的时候总是打她,谁能想到她一个教师子女还会挨打。
周颖她们就从来不会有这样的待遇,她们被父母捧在手心里,怎样的天之骄女,万千宠爱。
魏明山心下唏嘘,在母亲更加咆哮如雷之前敲响了房门。
高金娴怒气冲冲来开了门,一见魏明山就骂开了:“三更半夜不睡觉,你到底想干嘛?”
高金娴一把将魏明山拉进了房间,她将魏明山推到丈夫面前去,吼叫着:“你要死为什么不把她也带走?她是个拖油瓶!拖油瓶!你既然叫我改嫁,你弄这样一个拖油瓶叫我怎么办?我会舍得她吗?我会放心得下她吗?可是你死了,她活着,我带着她,你叫我怎么改嫁?你说我怎么改嫁?”
魏明山知道母亲脾气再不好,却是爱她的。
她流着泪求道:“妈,爸爸不会死,你也不用改嫁,我也不会是拖油瓶,不会的,都不会发生的……”
魏明山这样乞求的时候,高金娴的防线就崩溃了,她抱住女儿嚎啕大哭。
看着哭泣的妻女,魏国的内心在滴血。
老天爷,他也不想死,如果他能够活下来,他一定会好好珍惜生命,会更爱他的老婆和孩子,更加热爱生活。
但是,会有这样的机会吗?他得的是白血病。
魏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进入梦乡的,就在妻女哭哭啼啼的时候,他又狠狠流了一次鼻血,然后高金娴骂骂咧咧中又手忙脚乱地帮他料理。
不知道睡了多久,世界太平而安静,迷迷糊糊中有人喂他吃药,女儿魏明山的声音在耳边絮絮叨叨地响起:“爸爸,你一定不会死的,爸爸你会好好地活下去,好好地陪我长大,好好地看着我嫁人,你将来还要带外孙……”
女儿的哭声柔软地让他流出泪来。
他最爱最爱的女儿,对不起,对不起……
第二天放学铃声一响起,魏明山就冲去初一(2)班门口等待赵欢欢一起走。www.xiumb.com
赵欢欢走出教室看到魏明山时吓了一跳:魏明山的眼睛肿成了核桃。
赵欢欢知道魏明山昨夜肯定没有睡觉又哭了,才会这样憔悴。
“你如果没有了美貌,我是不会和你做朋友的。”赵欢欢严肃说道,一点儿没有开玩笑的意味。
“你又不是男人。”魏明山撇嘴。
“谁说男人才好se的?女人更喜欢好看的事物。”
赵欢欢拉着魏明山去了李明店里。
李明店里好忙,门庭若市来形容也不足为过,但是看到赵欢欢他依然站起来招呼。
赵欢欢指着魏明山的眼袋,问:“有没有什么药可以给她抹的?”
李明忙招呼柜台内一个年轻后生拿一条药膏给赵欢欢。
李明药店里多了一个后生,赵欢欢讶异地发现,魏明山也看见了那个年轻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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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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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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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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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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