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云晔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来这么多天,很少看辛甜这样自然而然的开玩笑,他也跟着有些开心,“你先骑温顺一点的马,我先试试看能不能驯好,如果能驯好,你再骑?”
“你能搞得定?”
“不信我?”
“当然信你,这世界我要是连你都不信了,我还能信谁?”辛甜耸耸肩,微笑却无奈,微笑却心酸,这种情绪一下子随着她的尾音和眸色直堪堪反应了出来,悉数落进云晔的眼中。
“阿甜……”云晔伸手抚过她的面颊边上的头发,这一声,有了情不自禁的轻颤,看着辛甜的眼睛,他感觉自己的眸心里光,全都被她吸了过去。m.χIùmЬ.CǒM
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拉进自己的怀里,拥住,“听你这要说,我其实……很高兴……”
云晔想,如果没有当初硬逼辛甜离开,如果没有把温佳妮拖进来,他其实一直都可以是辛甜的依靠,让她信他。
从小时候她进萧家起,他开始就把她当成自己的妹妹,后来父亲说这是外甥女。可是她叫舅舅也叫不出口,叫名字的时候才肯喊他,父亲后来也不说什么,觉得年龄太相近,辈份是个坑爹的事情,所以也不管了。
后来他就把她当成自己的家人,这个家里必不可少的一份子,没有想过有天她会嫁人,他会娶妻,只以为一家人或许就该永远在一起。
直到有一天她从辛家哭着跑回来,躲在房间里谁也不肯见,一家人谁也敲不开她的门,半夜,他轻轻敲门喊她,她才给他开门。
那天晚上,她扑在他的怀里,紧紧的抱住他的腰,“云晔,让我嫁给你吧,你娶我好不好?这个世界上,就你一个人对我是真正的好,云晔,你可以娶我的,我是拣来的,真的,我是拣来的。”
那天晚上她把T恤捞开,给他看她的后背,后背上的瘀伤未散,像是棍子敲上去的一样,触目惊心,“云晔,让我嫁给你吧,你看吧,我一定是拣来的,如果我是他们亲生的,他们一定不会舍得打我,他们一定会像你一样爱护我……”
“云晔,我喜欢你的,我真的愿意嫁给你,真心的,我不是他们亲生的,你娶我好不好?好不好?”
那时候的辛甜已经大二了,那样的伤,真的太过份了,他从小在父母的疼爱下长大,从来没有体会过父母棍棒下的痛楚,他记得的都是父亲的慈爱和母亲的包容,打架和受伤,那也是在外面跟别的男孩打过架造成的。
虽然从未经历,但那时候看着辛甜背上的大团青紫,那种痛还是瞬间便感同身受,他原本应该好好安慰她,像往常一样把她抱在怀里,哄她,告诉她没事,有他在,他会替她报仇的。
可从那过后,他没有再像从前一样保护她,他再也没有给过她一个好脸色,他眼睁睁看着她自暴自弃,学抽烟,学喝酒,后来不顾家人的反对,叛逆的经营白色之夜,成为G城第一名媛。
辛甜第一次染烫卷了头发的时候,他看着眼珠子都冒了火星子,更遑论她悠悠落座后,从手提包里拿出女士烟盒,抽出一支细长的烟,将烟嘴含进樱唇,优雅点燃。
他当时就恨得把她掐死算了,她却微笑着,朝他吐了一口烟圈,一派云淡风轻。
从那时候起,他再也没有看清过她的眼睛,雾蒙蒙的,像覆着一层无色的纱。
走到如今,连抱一抱她,都要在一个只有马没有闲人的地方才可以。
云晔放开辛甜,“以后你还是可以有什么需要我的时候,都告诉我,别一个人自己扛,我们永远都是一家人,不要任性的跟我赌气,你明白吗?”
换了以前,辛甜听到这样的话,一定拿起包,朝这个没种的男人砸去,啐骂一句,“不要你管!”
可现在不一样,她跟他一样想要好好守住萧家,让这个家里的每个人都安享幸福,所以,她退开一步,点了头,“嗯。”
云晔和辛甜一前一后的从马厩里出来,辛甜低了一下头,一下子便撞到了云晔的后背,“哎哟!”
刚想嗔一句,一下子便看到了站在前面的云洁,辛甜的心口都提到嗓子眼里,疯了!外婆一直站在外面吗?还有没有别人?都听到了些什么?都看到了些什么?
辛甜慌到不行,以前每次大着胆子往云晔身上扑的时候,都是因为僻静角落,只有在那种没有人的角落,她才敢对云晔上-下其手,原来自己从来都不胆大,她对他那种炽烈的感情,永远都见不了光。
“外,外婆,您?”
云洁上前,拉过辛甜的手,越过云晔,“他们都把烧烤架子搭好了,等着你们过去,人多热闹,我看你们半天没过去,就过来瞧瞧,以为马不好挑,想去给你找个懂的人过来。”
辛甜这才感觉到自己兴许是多虑了,外婆没什么异常,若是真听了什么,看了什么,一定会有诧异或者不解,可是一点也没有。
云晔也暗自松了口气。
今天选了马,并没有打算马上骑,这片马场很大,环境非常好,离马厩一公里的位置,有一个小湖,水很清,是地下泉水,那湖周围便有些棚子,供给来这里骑马的权贵休息。
这个地方甚至还办过大型的聚餐活动,所以有烧烤的工具,一点也不奇怪。
而且由于这个地方大,这里的管理员,还养了些羊,这里的羊饲养都是自然化,而且特地挑选的品种,肉质不比内蒙的差,要烤个全羊那是必须的。
人很多,欧阳霆是最早选好马的,为了挣表现,所以他早早的就跟着云洁还有萧锡山坐这里的马场观光车去了休息棚那边。
萧锡山知道欧阳霆的想法,年轻人嘛。
再说他对自己外孙女这资本很有信心,离了婚带个孩子算什么?照样有年轻的头婚小伙子看得上,而且家世还很好,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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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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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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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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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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