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音乐像是在向所有人挑战,谁能坚持,谁能扛住,谁能呐喊,谁能毫不退缩,谁才有资格标榜自己年轻,于是那里的人,无一不疯狂,无一不尖叫,无一不手舞足蹈,他们生怕自己被忽略,生怕自己再无活力扭动吸引他人的注意。
那时候的他,感觉自己老了,他随着发小一走进那里,已经皱了眉。舞池里,楼道间的男子女子,或异类或妖娆,都是他无法忍受的,就连那重重的音乐,他也受不了,“嘣呯嘣呯”的叫嚣着,震得人胸膛都在发颤,心脏的都跟着一起受罪。
那时候一抬眼,便看见扶在栏杆上的小脑袋,一头乱糟糟的发,那打扮看着真是倒胃口,多穿点会死吗?可那一头乱发下的脸蛋儿在忽明忽灭的灯光分外扎眼。
夜场的音乐太讨厌,那音乐简直是噪音,让人烦乱,特别是那种敲胸捶骨一样的震动感,心脏有问题的人,一定不敢在那种地方呆,否则一定会心率过快而死。
他凶猛的吻着她,手指梳进她的发里面,揉着她的头皮,舌像风暴一样在她的檀口中肆掠,他咬破她的嘴的心都有了,把她咬下来,一块块的吃进肚子里去!
“啊!”她低低叫出了声,“斯成!”
“萧沐晴!”他扶捧住她的下颌,“你记住了,你若哪天想要离开我了,你就一无所有了,不仅仅要你离开时一无所有,我还要萧家的人一无所有!”
“顾斯成!你卑鄙!”萧沐晴气岔!抡起拳头便去捶打他,“凭什么只有我!你混帐!”
“因为我。”他粗沉的喘息着,“因为我,没有你坏。”
这女人,怕是他见过最坏最坏的了,从未见过这么可恶的女人,一次又一次的弄得他心神不宁,哪怕是现在,他都感觉抓不住。
如他在白珊面前说过的一般,他有这么好的家世,他有这么好的皮相,他有模特一样的身材,他待人那么绅士,什么样女人会没有,什么样的女人会得不到,可是他就是抓不住她。
好不容易抓住了,她又像一捧水,像一缕烟,一握便溜走,又像随处可见的空气,一吸便进肺里,可是到底有没有进到他的身体里,他根本不知道,完全不知道四周的空气,哪一个是她的泡泡。
爷爷定的家规是好的,这女人若是有一天要跟他玩花花肠子,他就要让她净身出户,不过她是不在乎的,要不然上次就不会那样离开,搭上萧家,她可是怕得不得了,坏女人,只能用坏的招来对付!琇書蛧
这个坏女人!
以后再也不会跑了!再也不敢跑了!
林子里的古树之后,坐在树根下紧紧捂嘴流泪的女人,即使在这样温暖的G城,也在瑟瑟发抖。
她从小跟他们混在一起,他说他喜欢那样的淑女,像公主一样的淑女,会有齐肩的发,白色小洋装,粉色的浅口淑女皮鞋,白色的花边袜,安安静静的坐在秋千上,任什么样的男孩也叫不走,哪怕长得很漂亮,哪怕有很多男孩向她招手,哪怕外面you惑无穷,她也会端庄的坐在秋千上,晃动自己的秋千,不为任何男孩所动,直到有一天,她长大了,她的王子出现了,她才会跟她的王子一起离开那个秋千架,那才是真正的淑女,像公主一样的淑女。
他说那种话的时候,他们都还年少,她那时候还约摸不过十来岁。
她就一直做着他说的那种女孩,她挑选白色的衣服居多,她的头发一直都齐肩,粉色的小玩意也很多。除了他,她谁也不理,不单独和任何男孩走近,她想做他心里面的那个公主。
她十六岁,他才牵了她的手,她的王子牵了她的手。
她所有的幸福和期待,都在十六岁的时候画了一个圈,一个圆圈。
可是四年前,她的圆圈缺了一块,然后不停的有人啃着她的圆圈上的线条,一点点的,一点点的啃噬着,她死死的想要守护,那个圆圈越来越残破,越来越不堪。
她为他变成他想要的样子,变得她已经忘了没变之前的自己是什么样子了?
她是否也下过河塘?是否也爬过古树?是否也逃过课?是否也欺负同班同学?
她都忘了,全忘了,只记得她魔怔一般的为他变着,直到变成他满意的样子,让他牵了她的手。
背后便是柏油路,潺潺水声不绝于耳,不绝于耳的何止是那流水之声。
身后的那些声音,疯狂的,癫狂的鞭打着她的嫉妒心,那些快要沉没下去的嫉妒心一阵阵的被狠狠的抽打着,抽打得全身在痛,痛得她不得不紧紧握抱住双肩,紧紧的掐着自己。
“斯成……”
“嗯。”
“爷爷说,让我们要个孩子。”
“那你呢?不要总拿爷爷说事,你告诉我,你想要吗?”
“想。”女人的声音带着些娇喘,“斯成,我26了,我都结婚四年了,我也想要个孩子。”
男人吻上她的颈子,鼻尖揉着她的侧颈,沉哑道,“等你养好,我们就要。”
萧沐晴紧紧揪起他一角衣料,缠在指尖,脸贴在他的耳边,轻声羞赧道,“今天晚上,我们可以,轻一点。”
男人的手指修长,滑进她的领口,钻进她的内衣,夹住那一粒粉梅,唇片轻轻沾染着她的鼻尖,戏谑笑道,“我怕我到时候,轻不了。”
他是多久没有在这条路上这样抱过她了?
把她架在腰上,她搂着他的脖子,低头一阵阵的含吻他的唇,搭在他背上的手拎着她那双鞋子,晃着,时不时的会敲擦到他的背。
脚丫子在乱舞着,连她的腿都一直不老实的在撑起来,调皮得不像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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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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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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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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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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