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一大早,整条大明街就被围得严严密密,想要看热闹的贵族们,早早就订好了大明街两边的酒楼。坐在二层雅间里,往外眺望,就能看到下面的街景。
叶棠采和褚伯爷众人来到烩味天下二楼的一个雅间里,往外一看,就见下面百姓在街两边拥挤到一块。大明街宽大而长直,一路往前延伸,叶棠采几乎都看不到尽头。
叶棠采就那样站在窗边看着。
褚伯爷坐在圆桌旁,心情十分复杂。
他害怕战争,觉得家里不要再走这一条路了。但他也知道,走科考对不起烈祖烈宗,心中愧疚。
但再愧疚,他也不想自己的儿子重蹈覆辙,不想再去回忆残酷战场的种种。
当褚云攀高中状元,他真的很开心,虽然还是觉得对不起烈祖烈宗,但他觉得这条路是不会错的。如果继续上战场,迎来的只会是无尽的失败。
哪里想到,这个原本最出息的儿子,居然跑去出征了。他伤心绝望,觉得褚云攀回不来了。
不料,这个儿子不但回来了,还带着荣耀回来!
褚伯爷坐在桌边,整个人都呆呆的,心里五味翻杂着。
今天过来的,只有叶棠采、褚伯爷和褚飞扬,秦氏和褚妙书没有来,褚妙画自然也不准来,但姜心雪却来了。
褚伯爷抬头看了看,见秦氏母女没来,就抿了抿唇的。其实他也可以不来,但控制不住的,又想来看着。
“海哥儿,吃这个莲子羹。”满月把一小碗莲子羹放到姜心雪面前。
姜心雪把着褚学海,一点点地喂着他吃,又忍不住冷扫了叶棠采一眼。若非褚飞扬来了,叶棠采又这里,她才不过来。
“穿得花枝招展的,给谁看。”姜心雪冷笑,低声嘀咕一句。
满月嘴角抽了抽,能给谁看,自然是想给三爷看的。
叶棠采今天是用心扮过的。穿着深经红色上襦,下面是浅红的齐胸襦裙,胸前用丝带打着一个大大的结,垂下红色的垂带,头上簪着琉璃垂金色流苏的桃花步瑶。
“怎么这么多旗子的?”叶棠采望向窗外,发现自己的窗台上岔着两杆旗子,正迎风飘扬着。
“好像是朝廷让挂上去的,说好看。”惠然说。
叶棠采却轻轻皱了皱眉头,趴在窗台上等着。
又等了两刻钟,不远处突然响起一阵阵热烈的欢呼声:“啊啊,褚将军回来啦!”
楼下的尖叫声一阵高过一阵,叶棠采和惠然等人往下看。
一阵阵欢呼声和尖叫声扑面而来。百姓们情绪激动地夹道欢迎,群情汹涌,士兵们交叉着长枪拦着兴奋的百姓。
只见楼下一条长长的军队全都一身铁甲戎装,骑着马从远处走来,带着一身从战场退下来的唳气,还有得胜回京的激昂之情。
“姑娘,是三爷!三爷!咯咯咯!”秋桔激动地大叫着。
叶棠采半个身子都快探出去了,只见看到一名身穿银甲的修长而冷峻的人坐在高头大马之上,正缓缓走来。m.xiumb.com
下面百姓人挤人的,四周花卉缤纷,彩旗飘飘,叶棠采这样往下瞧,只听整条长明街欢呼声音一大片。
叶棠采这样往下瞧,却只见模糊不清的身影。
但即使如此,她的心情还是非常激动的。
今天的日子,早盼望己久,能看着他功成名就,全成瞩目,她便心驰神往。只是,怎么看着怎么不清晰,叶棠采觉得不够。
“哎呀,走到那边啦!”秋桔和惠然也往这边挤着看,还有别的跟着过来看热闹的丫鬟也挤过来。
“姑娘,姑娘,快看!不看就走了!”秋桔说着回头,却见好几个丫鬟却涌在窗前,不见叶棠采。秋桔回身,往包间里看:“姑娘?姑娘呢?”
惠然回头,看不到叶棠采,也是一惊。
整条长明街欢呼声音一大片。
褚云攀坐在马上,毫情万丈地领着兵队在从人群中而过。少年一身银甲戎装,容貌冷俊而华丽,楼上来观看的贵女们,看着这样一个俊美的少年将军,全都又是激动又是羞涩。
“三爷,皇上在前面设了凯旋台!率文武百官来接!”予阳在后面激动地道。
“嗯!”褚云攀剑眉一挑,扬起意气风发的发笑容来。目光却往四周酒楼食肆的窗户瞧去,却见一片彩旗飘飘,跟本看不到自己想见的人儿。
“三爷,人挤人的,看不到的,咱们快走。”予翰道。
褚云攀抿了抿唇,心中有些失望。
这是他最风光的一天!
蛰伏十八年,为的,就是这一天。
小时候,他的生活很单调,受尽别人的嘲讽和无视。
作为家中庶子,而且姨娘早亡,还是青楼出生,他自知自己比起一般庶子还要低贱。
后来家里败落,他在褚家更是轻贱如泥,谁都能任意践踏。
他学会忍耐和不作声,因为只有这样,别人才不会从欺负他找到乐趣。
他不知道自己此生能做些什么。
以前他向往当大将军,总想着,只要自己长大了,就能去应城,然后跟着长辈驰骋沙场。但家里败落,连去那边的机会都没有。爹更是整天让他念书,说谁也不准去那边。
后来,他遇到了两道光,第一个是梁王,第二个是叶棠采。
十二岁那年,他在学堂,与所有同窗一起跟着夫子学弹琴。
那天夫子心情不好,所以故意说他弹错了一个调,罚他到书院门前,双手举着琴站在那里。
那时正是他十二岁生日,也是十一月,寒冬蜡月的。他一双手冻得都没有知觉了,琴就这样滑落摔到地上,摔成了两半。
那是书院的琴,他赔不起,而且家里就算有钱,也不会帮他赔。
当时他的心情,没有多大的害怕,只有无动于衷,好像这样的倒霉事就该发生在他的身上一样。多一件不多,少一件不少。
这个时候,一只软缎蚊龙金纹的靴子踏出,摔落在地的断琴,溅起混着雪水的泥污:“你,把本王的靴子弄脏了。”
抬头,只见一袭深紫的尊贵蟒袍,外罩毛边的貂毛披风,魅艳而又冷漠的俊美脸庞,微微歪着头,黑玉似的长发便漱漱地往下滑,一双明明冷酷到致极的眸子,却带着点点暖意,就那样轻轻地落在他的身上。
“赔不起。”他只淡淡地说出这三个字,陈述一个事实。
眼前就是一套石椅,上面堆满着积雪。
那名男子轻轻拔开一张石椅上的积雪,然后坐下,突然说:“你会弹《乔令十三调》吗?”
“没听过。”褚云攀只冷声道。
这时,那男子身后的侍从却走上前,递来一把蕉尾琴。紫衣男子就放到膝上,轻轻弹拔起来。
那是十分轻柔的曲子,却连着十三次转调,从高到低,再由低往高,转承起合间十分的刁钻。曲子里没有十分激昂的情绪,只有绵绵似泣似诉,却诉尽断肠与断情,空寂与落寞。最后一声拔调,更是哀落调零。
“这是《乔令十三调》。”紫衣男子淡淡地说。“你学会了,这个琴就送你。”
他嗤笑,走过去,拿过那把琴,干脆盘膝坐在皑皑的雪地上,把琴放在腿上。
试了两个音,刚才的曲子,便从他的指尖流淌而出。没有曲中的断肠与断情,但那些音调却一个没有错。他的琴音里,只有万物皆空的苍白与茫然。
紫衣男子墨眉一扬:“这天赋,真不愧是……呵呵,不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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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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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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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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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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