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热血狂兵林烨>第一千四百二十七章 又见艳阳照
  从这里到风族祖地,如果中途不被人阻拦的话,至少需要半个月的时间,但是如果被人阻拦,那么时间还将会更久。

  林烨暂时已不打算直接去往风族祖地,他向来不是一个喜欢被动的人,被人追杀只能一味逃跑,这并不是他的行事作风。

  所以,林烨要亲自将那位三清殿玉仙强者从神殿里揪出来,解决掉这个麻烦之后,他才能安心的前往风族祖地,寻找自己的身世之谜。

  山上的夜风逐渐停歇了,四周一片寂静,就连山野的虫鸣也安静了下来。

  这或许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最后宁静。

  今晚是休战期,从明天开始,迎接自己的,将是神殿的全面追杀。

  林烨整理了一下情绪,回身坐在适才李素素坐的位置上,从储物戒指中碧月剑,以及不久前缴获而来的两张太古长弓,又将自己的刹那芳华弓摆了上去。

  大战将至,林烨开始清点自己现在能用到的所有东西。

  或许是太初法则的限制,又或许是太初世界中本不应该存在真仙的缘故,林烨发现自己在这里竟然无法恢复法力,也就是说,自己每一次使用法力,体内储存的法力就会少一分,如果将体内法力用完,他就会彻底沦为一个只有境界,而无半点法力可能的废人。

  或许,这也是三清殿的那位玉仙强者,不愿离开神殿的原因所在。

  所以,接下来的战斗林烨必须十分谨慎,切勿大量的使用法力,能用肉身力量解决战斗,就尽量使用肉身力量。

  碧月剑自成剑灵,乃是罕见的劫外飞剑,作战时无需自己催动法力,也能自行飞出伤人,且战力不俗。

  至于刹那芳华弓因为等阶太高,每一次使用都会消耗林烨体内的一部分法力和体力,所以刹那芳华弓最好不用。

  而那两张缴获而来的太古灵宝级长弓,则成了刹那芳华弓的最好替代品。

  林烨之前试过,这两张弓所需消耗并不大,以他现在的肉身力量,只需动用一些法力,便可射出一箭满弓,虽然威力比不上刹那芳华弓,且也已相差不远。

  另外,除了碧月剑与双弓之外,林烨还有一张压箱底的底牌,那就是当初从困龙泽中得到的空间炸弹。

  这玩意威力奇大无比,能瞬间抹杀空间内存在的一切事物,但也正因为空间炸弹威力太大的缘故,一旦使用必须保证自己能跑得掉,不至于被波及,否则就与自杀无异。

  做完这些,林烨开始靠在大石头上闭目养神,他知道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自己恐怕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好好休息了,必须抓紧时间回复精神,迎接明天的战斗。

  一夜无话。

  第二日,金黄色的太阳刚刚从山峰上冒出头来,洒下第一道金色光辉。

  林烨猛的从睡熟中睁开眼睛,然后身子在地上一蹬,整个人立即向着山下冲了下去。

  也就在他冲出去的一瞬间,天边的太阳突然射出一道紫红色的光束,毫无预兆的轰击在林烨适才所靠着的那块大石头上。

  “轰!”

  整块大石头当即被射出一个大洞,洞口宛如被烈火烫出来的一样,周围焦黑一片,直深入地底不见尽头。

  光照!

  这是一种专门用来对付体修独特攻击。

  光照的速度不仅奇快无比,威力也同样巨大,而且事先毫无半点预兆,若非林烨神觉敏锐,提前有了被偷袭的预感,他也无法躲开这一击。xǐυmь.℃òm

  “没打中?”

  另外一座山头上,五人同时出现,他们身上被白袍笼罩,就连脸部也没有露出来,整个人都被罩在白袍中,看不出五人的样貌与性别。

  只是,每个人手中都拖着一个圆球,这些圆球上正散发出圣洁的白色光芒,看起来极为不凡。

  “剑皇果然不愧为剑皇,竟然连咱们联手祭出的艳阳照,也能预先躲过。”一人冷声道。

  “继续追,前面还有人等着他,他跑不了多远。”

  一人说着,当先向着林烨离去的方向追了上去。

  山林中不断传来音爆声,林烨化作一道黑影,他没有御空飞行,而是单纯的凭借着肉身的力量在奔跑,从这一座山头跳到另一座山头,速度之快,已经超越了数倍音速。

  “刚才那道紫红色的阳光,定是由几名劫变阳神以上的修士,联手发出的。”

  一边狂奔,林烨一边想道。

  原因很简单,适才那道紫红色的阳光威力极大,几乎快比得上仙界的神术了,这只能说明对方一定是多人联手,而且很可能还是借助某种强大法宝,或许高阶阵法等外物。

  想到这里,林烨心中隐隐有些担忧,他没有料到三清殿竟有这等神奇手段。

  “这些人手中既然有如此大威力的攻击手段,我便不能与他们正面抗衡,必须先想办法暂时避开他们,然后侧面攻击对方。”

  “咻咻……”

  正在林烨跨越山峰飞奔之时,附近山林中,突然飞出数道寒光,那些寒光像是已经锁定了林烨一样,转折向着他激射而来。

  身在半空中的林烨想也不想,碧月剑立即祭出,剑锋连续闪过,“铛铛……”一连九道金铁交鸣之声响起,林烨已将飞来的攻击全部当下。

  然而对方的九道攻击势大力沉,林烨虽然挡下了,却也使得自己急冲的速度一缓。

  正在这时,挂在天边的太阳光芒大盛,一道紫红色光芒,以光速向着林烨照来。

  这道紫红色光芒,显然比上一次的更细小,气势也比上一次弱了不少,但速度仍然迅捷无论,林烨根本没有时间反应,紫红色光芒已经打在他胸前。

  他只觉胸前处传来剧烈的灼烧感,好似置身于火焰之中,身上的衣衫在第一时间燃烧了起来,于此同时,林烨整个人失去了前冲的动力,一头向着地面栽倒。

  身在半空之中,林烨低头往胸前看了一眼,只见自己胸前的皮肤,被生生烫焦了一块,被烫焦的皮肤大约有海碗大小,正不断向外冒着一股烤焦肉的味道。

  “草!”

  林烨暗骂一声,身子立即下沉,如同一枚炮弹一般,向着地面下俯冲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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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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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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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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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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