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行之犹如铜钟一般的声音,冲崖壁上传来。
三名风族老者,同时止步,面色凝重的望着崖壁方向。
“风行之,亏你号称人族守护神,却连区区几个天魔都打不过,你很让我失望啊。”
阵灵的声音再次响起,充满了戏虐之意。
“那是。还说什么风祖盖世无敌,依我看也不过如此。”天魔一方中,另一头金翅翼魔冷笑道。
今日翼魔族来了两头金翅翼魔,先前已经被风行之当面毙了一头,如今还剩一头。
人族一方的众人闻言,同时朝天空的那头金翅翼魔往去,包括血魔尊者在内,每个人眼神中都布满了仇恨的光芒。
金翅翼魔实力强大,仅是一头便足以威胁到今日出风行之之外,所有人族的性命,至于其他天魔,反倒还是其次。
“哎……”
突然,一声长长的叹息从崖壁那边传来。
风行之缓缓从崖壁下爬起身来,他此刻浑身是血,就连头发也已被鲜血染红,如水滴般冲发端滑落。
一支足有一丈来长的巨型箭矢,从风行之背后贯穿而过,风行之手抓箭头,将这支巨型箭矢牢牢抓在手上,没有让他离开自己身体。
他突然抬起头来,向着天空上最后一头金翅翼魔扫了一眼,后者接触到风行之的森冷目光后,身子抖了一抖,竟不敢直视风行之的眼睛,避过头去。
“仙祖,你将我们人族视为蝼蚁,自以为这天下,该当以你们为尊,你可曾想过,这个世上还有一种人凌驾在你们之上?”
“你们视我们如蝼蚁,别人何尝不是把你们也当作蝼蚁?”
风行之转过头,仰视着天上的阵灵。
“你在说她么?”五尊阵灵同时手指地上的姚阡陌,声音中带着杀意。
风行之却不回答,只是低低的哼了一声,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此刻的风行之眼瞳中突然多了几道红色的血丝。
那是一种比之血魔尊者眼瞳,更加殷红的血色,红的发紫。
便在此时,风行之身上猛的爆发出一股奇异的气势,便随而来的是一阵雷鸣之声,好似有九天神雷在他体内炸响一般,一股如渊如海的惊天神威,倏然从他身上汹涌而出。
“我风行之虽生于风族,可惜体内风族血脉却并精纯,不能如寻常风族家主一般,轻易激活潜藏在体内的神血,变身为巨人作战。”
风行之声音平静无澜,仿佛是诉说这一件再寻常普通不过的事情。
可是,在场的天魔再听到风行之的话后,立即警惕了起来。
一个人在这种时候还能保持平静,绝对有古怪。
“风某修行已有数千载岁月,天赋本较同族中人弱了许多,与那些天骄俊才相比,实在是不值一提,与我大哥风可之比来,更是连提鞋都不配。”
“可是这数千余年下来,风族中只有一个风祖,人族中也只有一个守护神。风某之所以有今日的成就,没有靠任何机缘遇际,更没有名师指点,靠的只是胸中的一腔热血。”
数千年前,风行之尚还处于少年时,修炼天赋并不如何出众,更因为自身血脉不纯,而在风族中地位低位。xǐυmь.℃òm
十七岁成年之后,他便自发请愿,随风族外族进入域外,与域外天魔作战,目的只为了在杀戮中,提升自己。
天赋不够,就只有不断历练,不断从杀戮中提升,方有机会成为一方强者,这是当时风行之给自己选择的路。
可是,在今日域外后不久,风行之才终于第一次清晰的认识到,域外战场的残酷,以及人族一方的羸弱。
域外天魔无时无刻不想着入侵太初,奴役这个世界的所有人,三大古族为了守护人族,发动无数强者前往域外阻挡天魔的入侵。在连年的战争中,无数的人族英杰死在天魔手里,可纵使如此,三大古族的英杰天骄们,仍是义无反顾,前仆后继,没有怨言。
那些,都是以生命为代价的维护,多少年轻的生命埋骨陨落于域外战场,他们很多人,甚至才十几岁,来到这个世界上只有短短的十数年而已。
以他们的天赋修为,本来可以在太初中好好享受好日子,过上平静安乐的生活,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他们最终还是选择到来了这里。
只因这里需要他们,他们的青春与热血,流淌在人族需要他们的地方。
曾经三大古族之人,极少在太初中出现,便是因此。
风行之在那时候,终于深切且真实的体会到了战争的残酷,也深切的理解了三大古族先辈们,留下的祖训里的涵义。
在那之后,风行之发了疯一般的修炼,天赋不好,他就多倍的努力,将自己关起来没日没夜的修炼,除了修炼与猎杀天魔之外,他几乎不理会任何琐事。
正是因为他的不断努力,最终他修为暴涨,在二十之年修为已经超越同辈的大多数人,加之常年深入域外与邪魔战斗,竟让他另辟蹊径,成功的领悟了风族的最高秘典——踏天七步,终于成为一名站在世界之巅的超凡强者。
风行之的事迹就像是一个活生生的神话,也是后天逆袭的最佳典范。
但即便如此,即便风行之最后成为风祖,睥睨天下,有一件事情,他穷尽了毕生之力也不法办到,那就是流淌在他体内的,那些并不纯正的风祖血脉。
血脉本是天生,如姚阡陌那般帝俊血脉,如殷寻烟那般的子殷血脉,自出生下来就已经注定了,后天无法改变。
风行之不同,他因为血脉不纯,无法如寻常风族家主那般,激化血脉力量变身为巨人作战,从而提升自己的实力。
他若想要变身,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必须燃烧寿元。
这与林烨燃烧寿元,祭出太极剑如出一辙。
是以,风行之一生之中变身的次数极少,轻易不会使用。
“原本以风某的如今的实力,尚有千年的寿元可活,可惜风某在这数千年的时间里,已经使用了两次变身,千年寿元几乎被消耗殆尽,如今仅剩下二十年不到了,风某若是再激活血脉变身,立即便死。”
风行之语气十分平静,好似在诉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可他这话听在一众天魔耳中,却犹如来自地狱所命的恶鬼魔音,所有天魔突然集体焦虑起来,那金翅翼魔同时怜悯大喝:“仙祖,快出来,快出手镇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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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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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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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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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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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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